世纪华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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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奥特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股票代码:002239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66号股份变动性质:减持签署日期:2020年7月1日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奥特佳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奥特佳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释义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6)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7)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基本内容 (8)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8)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8)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0)第六节备查文件 (11)一、备查文件 (11)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12)3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帝奥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赵建光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赵建光 无 男 中国 3401021965********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13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西鑫铂睿投资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赵建光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6
6、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中路21楼32-1-1-306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0000万元
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599,9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90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5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6.39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6%。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98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6%。 2018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72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8,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8%。 本次权益变动前,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599,9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8%;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 5,499,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赵建光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降低至 5%以下。

002602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602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97,805.9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90,904.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6.7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319,996.88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80.44%。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82,063.16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389,801.8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19,804.5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1.89%。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9.11%。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世纪华通投资活动需要资金57,327.43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82,063.16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三季度世纪华通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16,731.65万元,也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金满足。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2年三季度现金净亏空22,862.11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6,421.46万元。

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063.1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551.88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21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一种报告文件,用来简要说明公司内部权益的变动情况。

报告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增资拆股、股权转让等权益变动情况的简要说明;
2.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股份回购、股份限制性激励、股份权益分配等权益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3.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其他与公司股权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简要说明;
4. 报告期末的股东结构和股权控制情况的简要说明;
5. 公司未来对权益变动的预期和计划的简要说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了解公司内部权益的变动情况,以便更好地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公司在股票交易所披露其股权变动情况的一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监高应该在每个季度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向所属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出具一份,详细披露其股权变动情况。

该报告书对于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于公司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要求。

该报告书明确要求公司及其董监高需要如实披露其股权变动情况,如违反规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公司需要注重其报告书的内容和准确性,以免出现任何误导性的信息或漏报的情况,从而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其次,对于投资者而言同样非常重要。

该报告书能够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投资信息,并帮助他们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其董监高的股权变更情况。

这些信息对于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非常关键。

另外,如果公司的股权变化情况引起投资者的疑虑,可以作为参考依据,帮助他们了解事实。

此外,还可以为公司提供一些其他利益。

首先,的发布可以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让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情况。

其次,通过披露股东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获取更多的股东信任和支持,提高公司的扩张和发展能力。

最后,可以为公司打造一个透明和诚信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潜在的投资者和客户。

总之,对于公司和投资者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需要注重其内容和准确性,以避免法律风险。

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的股东变动情况,以作出正确的决策。

而对于公司来说,发布不仅能够提高其知名度和声誉,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和客户,同时也是打造一个透明和诚信的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

ST交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ST交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简称:*ST交昂股票代码:60053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22号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22号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22号楼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雪莲山花园别墅A61栋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5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交大昂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目录 (3)释义 (4)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8)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9)第二章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0)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0)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11)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1)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1)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1)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1)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12)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14)第六章备查文件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附表 (24)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1. 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 上海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4. 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1. 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 上海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4. 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金集团、恒石投资、汇中怡富、中金资本四者股权架构图如下:如上图所示,中金集团系恒石投资的二级子公司,中金资本系恒石投资的三级子公司,三者均为周传有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报告

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报告

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报告尊敬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我们特向广大股东发布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报告。

一、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注册股东XXX人,总股本XXX股,总股权XXX%。

公司股东构成稳定,股东之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关系。

下面将就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依次进行解读。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1. 主要股东权益变动(1)股东A:截至报告期末,股东A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XXX%。

与上期相比,持股比例无变动。

股东A为公司重要股东之一,持股比例稳定,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股东B:截至报告期末,股东B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XXX%。

与上期相比,持股比例无变动。

股东B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和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3)股东C:截至报告期末,股东C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XXX%。

与上期相比,股东C增持了XXX股,股权比例增至X%。

股东C的增持显示其对公司前景的信心,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 其他股东权益变动除上述主要股东外,其他股东持股情况基本稳定,相关股东持股比例无显著变动。

三、股东权益变动分析1. 稳定的股东结构公司股东结构相对较为稳定,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无明显变动,这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和战略发展的连续性。

同时,各股东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股东增持展现信心股东C的增持行为体现了其对公司前景和经营情况的信心。

这种增持行为不仅增强了公司股东信心,也显示出股东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对公司稳定股价和提升投资者信心有积极作用。

四、展望与建议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来看,公司整体股东结构相对稳定,股东之间没有控制关系。

股东C的增持行为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前景的信心,为公司发展注入了积极的动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与合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报告自即日起生效,请广大股东知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及时与公司联系。

权益变动报告书5篇

权益变动报告书5篇

权益变动报告书尊敬的股东:我公司荣幸地向各位股东呈报我们的权益变动报告。

在过去的财政年度里,公司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增长,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坚持创新、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及市场的积极回应。

在此,我们将向您简要汇报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注册资本:XXX万元股票代码:XXX股票交易所:XXX交易所二、股东权益变动概况在过去财政年度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营业收入XXX万元,净利润XXX万元。

在此期间,公司股东权益也相应发生了变动。

主要变动情况如下:1. 利润分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将一部分利润用于留作未来发展和投资,同时也会向股东派发股息。

在本财政年度,公司决定将利润分配方案定为每股派息XXX元,总计派发股息XXX万元。

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回报广大股东的支持和信任。

2. 资本公积金变动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的设立,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投资。

在本财政年度,公司投入资本公积金XXX万元,以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

3. 股本变动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没有进行股本的增发、减少或股权转让等重大变动。

三、未来展望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的经营理念,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拓展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同时,我们将保持财务稳健,合理控制负债,提高资产质量,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社会责任,致力于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我们也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及时分享公司的经营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感谢各位股东长期以来的支持和信任,是你们的支持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继续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报告。

敬请各位股东悉知。

权益变动报告书(优选6篇)

权益变动报告书(优选6篇)
其他√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51,775,540股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06,682,083股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章源控股自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尊敬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特此向各位股东提交本年度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您的支持和信任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将在报告中向您全面展示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X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XX%。

这主要得益于市场需求的增加和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同时,公司在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得营业利润达到了XX万元,同比增长了XX%。

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年度,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达到了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XX%。

其中,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为XX万元,这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

同时,公司在资产负债率和资金运作方面也保持了稳健的态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再者,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的股东权益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XX%。

这为公司的股东权益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公司在股东权益结构和分配政策方面也保持了稳定和合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股东利益保驾护航。

最后,我们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本年度公司的运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稳健发展的理念,为股东创造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谨此报告。

公司全体员工谨上。

002602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002602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76,736.6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6,650.9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88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净资产收益率(%) 4.23 2.46 8.95 -0.2世纪华通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20.31%,总资产报酬率为9.71%,净资产收益率为8.95%,成本费用利润率为24.66%。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3,227,781.76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9.41%,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4.45%。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5,897.9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6,645.09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85倍。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12,065.23万元,投资收益增加4,080.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352.07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47.5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54.87万元,共计增加18,699.93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其他收益减少3,616.4万元,销售费用增加59,730.45万元,营业成本增加8,760.45万元,研发费用增加1,242.89万元,财务费用增加32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38.23万元,管理费用增加1.92万元,共计减少73,810.34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49,252.9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行业均值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为1.72,与2022年三季度的1.2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了0.52。

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比2022年三季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季度流动资产为885,365.2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30,319.44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6.6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风科技股票代码:600081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9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交易的一部分。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东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目录 (2)释义 (3)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市场诚信情况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二节本次交易概况 (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东风科技股份 (8)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9)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9)二、本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0)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 (13)四、本次交易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23)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24)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4)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5)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26)第六节备查文件 (27)一、备查文件 (27)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2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8)附表 (30)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注:本报告书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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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东路58号星程酒店8103房通讯地址:深圳市海天二路腾讯滨海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纪华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本次增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增持世纪华通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世纪华通354,712,513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世纪华通17,915,335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0.2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世纪华通372,627,84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5.00%。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董事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向上市公司提名两名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该等董事的选举将遵循上市公司的审议流程进行。

世纪华通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共同简称为“确认方”)于2020年7月27日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一份确认函,确认已经知悉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或其关联方和/或一致行动人(“腾讯持股方”)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合计达到5%及以上(“特定情形”),将有意向世纪华通提名两名董事,确认方同意并同意确保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各自向世纪华通提名的董事在特定情形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提议世纪华通召开董事会,以及确保董事会召集或自行召集召开世纪华通股东大会,审议腾讯持股方提名的两名董事候选人担任世纪华通董事事宜,且其将以及将确保确认方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各自向上市公司提名的董事支持该两名候选人被选举为世纪华通的董事。

二、业务合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计算机”)与世纪华通于2020年7月27日签署了一份《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自有新游戏合作
自《业务合作协议》签署日起,至腾讯计算机及其关联方(共同简称为“腾讯”)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世纪华通股份之日止(“合作有效期”),腾讯对于公司自有新游戏在全球范围的发行和运营享有优先合作权,即腾讯每年可审阅所有公司自有新游戏,但优先合作权每年度仅限于五款以内公司自有新游戏。

如腾讯确定行使优先合作权,腾讯和集团公司应当就合作方式及合作条件等事宜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后就该公司自有新游戏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如果腾讯提供的合作条款和条件与市场同类型游戏的市场惯常条件相比是合理的,但是集团公司最终未与腾讯达成正式合作协议,腾讯有权要求集团公司不就该公司自有新游戏
的发行和运营与腾讯之外的第三方进行任何合作或自行发行和运营。

若集团公司就其投资的不属于并表子公司的被投资单位的任一游戏有权行使发行权和/或优先合作权但决定不行使该等权利,则其应尽最大努力促成被投资单位给予腾讯《业务合作协议》项下同等条件的优先合作权。

至合作有效期届满,未经腾讯事先书面同意,集团公司不应将公司自有新游戏授权给某些特定主体发行和运营,特定主体的范围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

(二)自有游戏知识产权
至合作有效期届满,对与公司自有游戏有关的知识产权(以下合称“游戏知识产权”),若集团公司拟将该等游戏知识产权出售、转让或视同出售的授权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将该等游戏知识产权独占性整体授权或许可给第三方的情形)(以下合称“处置”)给任何非集团公司的第三方,腾讯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任何游戏知识产权的处置享有如下规定的优先权。

当集团公司有意处置游戏知识产权时,集团公司应以书面方式告知腾讯,腾讯有权按照对腾讯而言不劣于集团公司在书面通知中列明的条件与集团公司签署相关处置协议。

如果双方未能就具体处置方式和购买条件达成协议,则集团公司可以与第三方协商游戏知识产权的处置安排,前提是该等处置安排的商业条件不得优于集团公司要求腾讯接受的条件,否则腾讯有权按照集团公司给予第三方的合作条件,选择与集团公司签署游戏知识产权的处置协议。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0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关于选举董事事宜的确认函》;
(四)《业务合作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附表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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