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赞助级别合作回报框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赞助级别合作回报框架

首届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赛冠名

1.赞助金额:200万人民币

2.赞助回报:

1) 参与权回报

企业董事长或CEO作为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组委会副主席;

企业董事长或CEO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开幕式或全体大会上致辞;

可使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参会代表数据库;享有20个免费参会名额;

年会结束后,企业获赠年会纪念奖杯及荣誉证书;

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10月11日,企业可使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的

官方称谓,在此期间给予企业与大会名称结合的营销传播权益,具体使用的方式、方法须向组委会提交

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落实执行。

2) 特别活动回报

企业董事长或CEO与领导或设计大师合影的机会(若安排,仅限2名);

企业董事长或CEO在相关宴会安排VIP座次(仅限2名);

安排企业董事长或CEO出席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可协助安排与其他企业董事长或CEO单独会见(需视对方

的反馈和时间而定)。

安排企业董事长或CEO出席“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赛”颁奖盛典,并现场上台向获奖者颁奖

3) 企业宣传回报

大会所有活动主席台背板上注明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可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会议手册鸣谢页中出现企业LOGO 及企业名称,并在

会议手册中刊登2个整版广告;

可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会刊上刊登2个整版广告;

可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日程上出现企业LOGO或企业名称;

可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年)北京年会官方网站进行鸣谢,出现企业

LOGO或企业名称,并提供

企业网站链接;

可在年会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合作伙伴的刊物上得到鸣谢;

年会新闻中心协助安排媒体采访企业领导人;

“首届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赛”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安排企业领导出席并讲话,现场发放企业

宣传印刷品,在各发布会现场背板及其他位置展示企业名称及LOGO,安排媒体记者对企业领导进行

采访。

4) 活动现场宣传回报

在年会全体大会会场得到鸣谢;

在会场外醒目地点的年会鸣谢板上得到鸣谢;

在会场外醒目地点放置企业宣传展台(尺寸、摆放地点及方式由年会组委会统一计划,展台制作、搭建

和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

可在进入会议区域的从国家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到会议中心之间的路途摆放企业宣传刀旗,摆放时间为

4天(与年会和其他协办一起摆放),但最晚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供设计稿,制作费用和广告位

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可在国家会议中心会场摆放宣传广告牌一块,为期2天,但最晚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供设计稿,

制作费及广告位费由组委会承担;

亚太室内建筑师/设计师(2010年北京)国际高峰论坛赞助(主论坛)

1.赞助金额:120万人民币

2.赞助回报:

1) 参与权回报

企业董事长作为2010年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北京年会组委会副主席;

企业董事长在亚太室内建筑师/设计师(2010年北京)国际高峰论坛(主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可使用2010年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北京年会参会代表数据库;

享有10位免费参会名额;

年会结束后,企业获赠年会纪念奖杯及荣誉证书;

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10月11日,企业可使用“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2010

年)北京年会”的

官方称谓,在此期间给予企业与大会名称结合的营销传播权益,具体使用的方式、方法须向组委会提交

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落实执行。

2) 特别活动回报

企业董事长或CEO与领导或设计大师合影的机会(若安排,仅限1名);

企业董事长或CEO在相关宴会安排VIP座次(限1名);

企业董事长或CEO出席年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安排座次;

年会组委会可协助安排与参会其他企业董事长或CEO单独会见(需视对方的反馈和时间而定);

3) 企业宣传回报

年会所有活动主席台背板上注明企业名称及LOGO;

可在年会会议手册鸣谢页中出现企业名称及LOGO,并在会议手册中刊登1个整版广告;

可在年会会刊中刊登1个整版广告;

可在年会日程上体现企业名称及LOGO;

可在年会官方网站进行鸣谢,出现企业名称及LOGO,并提供企业网站链接;

可在年会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合作伙伴的刊物上得到鸣谢;

年会新闻中心协助安排媒体采访企业领导人;

4) 活动现场宣传回报

在主论坛会场得到鸣谢;

在主论坛会场外醒目地点的年会鸣谢板上得到鸣谢;

在主论坛会场外醒目地点放置企业宣传展台(尺寸、摆放地点及方式由年会组委会统一计划,展台制作、

搭建和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

可在进入会议区域的从国家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到会议中心之间的路途摆放企业宣传刀旗,摆放时间为4天

(与年会和其他协办一起摆放),但最晚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供设计稿,制作费用和广告位费用由

组委会承担;

可在国家会议中心会场摆放宣传广告牌一块,为期2天,但最晚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供设计稿,

制作费及广告位费由组委会承担;

亚太室内建筑师/设计师(2010年北京)国际高峰论坛赞助(分论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