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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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OC35页)

精品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OC35页)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部门、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强化会计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子公司。

第三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通过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部门、子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操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三)主管一个部门、子公司或者部门、子公司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经历;(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系统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八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税务核算、总账报表、稽核、会计电算化管理、档案保管等。

这些岗位根据部门、子公司的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员不得兼管总账报表、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不含支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部门、子公司,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我公司财务工作的具体实际,重新修订本实施细则。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2、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公章(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如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内容;5、数量(或规格)、单价和金额。

(二)购买实物或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原始凭证后面应有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及部门经费审批人和经监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所付款项的用途。

如是需入库的实物,须有入库验收章;如购置的是固定资产,还须有固定资产报增单。

(三)教职工公出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注明用途等事项,并经有关审批人签名。

(四)银行结算凭证包括银行支票、信汇单、电汇单、现金交款单和进帐单等,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有合同协议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合同协议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凭单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六)已办妥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收讫或付讫印章。

(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或刮擦,但可以划正,发现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八)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所在部门经费审批人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公章,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机关事务局负责省直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行 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向本级 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当按照捐赠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人意愿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用途的,应当统筹 安排使用。
第三章资产使用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满足本单位履行职能需要、保障事业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主要包括自用、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行为。公共基础 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产配置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应当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 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
第十二条应当依法合理选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资产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转让、跨部门或者跨级次无偿划转和置换的;
(二)需要以省政府名义将经营性国有资产注资到企业的;
(三)其他规定应当报省政府审批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市、县级有关部门需报同级政府批准的事项自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情形 ,应当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国有资产划转、交接手续。

浅谈如何编写会计记账凭证摘要

浅谈如何编写会计记账凭证摘要
浅谈如何编 写会计记账凭证摘 要
姜洁 ( 集团 有限责 开滦( ) 任公司 煤炭质量检测中 心)
摘要: 记账凭证是本单位财会部门根据审核 无误的原始凭证编 制, 载有 会计 账簿中的 “ 会务费” “ 、办公 费” 差旅费 ” 目, “ 科 都对应着 差旅费 反映经济业务 的会计分录及简要内容 , 直接作 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其特 的 摘 要 , 起账 来 会 令 人 匪夷 所 思 。 对 此 工作 细 节 , 用 有些 会 计 人 员往 点 是 载 有反 映经 济 业 务 的 会 计 分 录 , 明 了经 济 业 务 应 记 入 的账 户 、 记 的 往 容 易忽 视 , 以后 的复 核 、 账 、 账 、 计 等 一 系列 会 计 工作 带来 指 应 给 记 查 审 方 向及 相 应 的金 额 , 附 有相 关 的原 始 凭 证 ( 附件 )记 账 凭 证 摘 要 , 对该 并 即 。 是 不便 。特 别 强 调 的 是 , 银 行 存 款 开 支 的经 济 业 务 , 应 银 行 存 款科 用 对 项经济业务 的基本概括 , 概括好 了, 叫人一看就知道经济业务的来 龙去脉 , 反 目的摘 要 , 必须 反 映 收 款 单 位 名 称 , 于 银 行存 款 账 同银 行 对账 单 的 便 之 , 写 的文 不 对 题 、 不 达 意 或者 过 于 简 单 , 能 会 给 看 账 者 或 查账 者 以 错 若 词 可 核对 。 觉, 不利于 会计信息 的分析和利用。 笔者结合 自己多年的国企 会计工作经历 , 4 更 正 错 账 时 摘 要 要 规 范 就实行会计 电算化后记账凭证摘要的编写作些探讨 , 以求抛砖 引玉。 根据 《 河北 省企业 会计 基础 工作规 范实 施细则 》 的要 求 , 对记 关键 词 : 账 凭 证 记 账 凭证 摘 要 记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标 签】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颁布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冀国税发﹝2002﹞7号【发文日期】2002-01-17【实施时间】2002-01-17【 有效性 】全文失效【税 种】其他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1]9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财会[2001]6l号文件于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209号文件)同时废止。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根据我省2000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 税务师事务所2001年度会计报表仍按原规定时间报送。

如果没有报送年度报表,将视同停业,收回执业证照,责令其整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申请执业。

二、从2002年起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新增设、调整的科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税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会计报表要求(半年报:7月15日前;年报:第二年1月30日前报出)编制各种会计报表,要做到编报及时、情况真实、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说明全面,不得借故任意估列数字、弄虚作假、篡改数字。

如发现在会计报表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所执业资格。

四、税务师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报表说明,其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计划、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升降原因;税金及会费上缴情况及其它有关财务方面需说明的问题。

(此文发至税务师事务所)。

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oc

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oc

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强化会计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

按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基础工作,通过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财政部门管理本系统直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经历;(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系统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税务核算、总帐报表、稽核、会计电算化管理、档案保管等,这些岗位根据单位的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员不得兼管总帐报表、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不含支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集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凭证一般采用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付转凭证,贸易企业可采用记帐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作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二)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四)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帐规划:(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前言1996.6.17 财政部发布2010.3.22 重庆实施细则2010.6.29 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2010】18号问题:一、为什么要学习?1.现状:不规范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各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作者:孙春红2010-03-23 河北省吴桥县审计局(一)出纳人员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工作中,由于单位会计人员少,出纳人员兼管收入、费用等账目登记工作的不在少数,易造成舞弊。

(二)会计交接时,接替人员未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自行建立新账。

工作中,个别接替人员为划清与前任会计的责任,单独建立新账记录,给会计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未有验收证明。

工作中,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后附有验收证明的情况很少,一是容易造成损失浪费,二是为某些人搞非法活动提供了便利。

(四)借款凭据在收回借款时撤回。

工作中,常出现职工还款时,将原借款凭据撤回的现象,使得记账凭证后无原始凭证证明。

(五)记账凭证内容不齐全。

工作中,部分会计人员为了省时省力,只填写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等内容,将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稽核人员、记账人员等忽略不写,有甚者凭证的日期、会计科目均不填写。

(六)原始凭证更改后,更改处未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工作中,取得的原始凭证存在涂改现象,且更改处未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不利于责任划分,可导致某些人为达到非法目的而故意为之。

(七)记账凭证中有空行的,未划线注销。

工作中,常见未划线注销的现象,容易给某些人可乘之机。

(八)会计凭证传递不及时。

工作中,不及时传递会计凭证,易造成会计工作延误。

(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未采用订本式账簿。

工作中,个别单位采用活页账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易引起丢失和替换,会被利用搞舞弊活动。

试讲说课基础会计

试讲说课基础会计
引入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即以《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实施细则》来评价学生填制及审核的原始凭证,培养学生 规范操作的能力。
课下带领学生到我院财务处出纳岗位观摩,请出纳员对支票、 收据等原始凭证的规范填制进行现场指导演示,增强学生的 感性认识。
二、教学内容与过程
1.告知任务
2.引入任务
6.布置作业
■ 深化及巩固
给出下列经济业务,填制相应的原始凭证,并进行相 互的审核评价。 1.9月8日和平焦化厂偿还前欠货款5000元,交来空 白转账支票一张,请填写转账支票和进账单。 2.9月10日将新新机械厂交来的货款现金8000元交 存开户银行,填写现金交款单。 评价标准:以《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 则》(行业标准)中会计凭证填制审核的要求来评价。 主要包括:书写规范、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等 将完成较好的学生作品在全班展示,激励学生的自信 心和学习热情
■ 教学内容选取
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是会计岗位 工作的起点,是初级会计人员必须具 备的基本能力,本单元选取最为常见 的支票、发票、借款单、报销单等原 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作为主要教学内 容。
■ 教学目标
能力 (技能)
目标
知识 目标
素质 目标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 审核能力
1.原始凭证的种类 2.填制原始凭证的
要求
3.原始凭证的审核 内容
4.审核出有问题原 始凭证的处理
1.严格执行财经 法规纪律、规范操
作的职业素质 2.相互合作学习
的能力
■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难点:原始凭证的填制
攻克方法:学生观看—动手填制—相互审 核—再填制—归纳要点(理论到实践)
■ 能力任务训练
训练任务: 以会计人员工作中面对的真实业务作为训练任务 1.填制现金支票并进行审核 2.查找所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填写错误,并进行准 确填制 3.判断不同业务需要填制的原始凭证并进行填制审核

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1. 介绍公司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通过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记录、分类、汇总和核对,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正确处理和报告。

2. 会计岗位职责会计部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执行会计核算工作。

以下是会计岗位的主要职责:•记账: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将日常业务交易的经济事项记录在账簿中,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核对:定期核对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核算的可靠性;•分类:根据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对经济事项进行分类,以便进行分析和汇总;•填制报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准备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提供给管理层和利益相关方;•监督: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不规范操作。

3. 会计核算流程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业务凭证的登记:根据公司的业务活动,及时准确地登记业务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销售凭证等,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记账:根据业务凭证,将经济事项记录在记账簿中,包括日记账、总分类账等,以便日后核对和查询;•核对与调整:定期核对账簿和业务凭证,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在月末或年末进行结账和调整,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编制财务报表:根据公司要求和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给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合规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存档和归档:对核算凭证、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4. 资产及负债管理资产及负债管理是公司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公司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资产的价值变动等方面。

以下是资产及负债管理的一些规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使用、报废和处置;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的准确计量和安全存储;•负债管理:定期清查借款和应付款项,确保准确反映公司的债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投资管理:对公司的投资、股权和债权进行管理和核算,确保准确计量和及时反映投资回报;•长期债务管理:建立长期债务管理制度,包括债券发行和偿还、利息计算等;确保公司按时偿还债务和利息。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监管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内在能力,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战略目标,省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监管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内在能力,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监管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和创新发展,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省属国有企业整体实力的大幅提升,为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依然是当前监管企业十分突出的重要任务。

一是企业仍存在着基础管理薄弱、管控能力不强、风险防范不力、战略管理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特别需要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和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

二是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企业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迫切需要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解决深层次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特殊使命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3.09•【字号】冀教财〔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冀教财〔2016〕10号厅直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大以来,直属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在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家对高校投入的不断增长,学校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近年来的巡视、监察、审计发现,一些高校财务管理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预算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经费和资产管理不规范、财会队伍建设薄弱,有的甚至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的经济活动,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4号)精神,现就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按照这一要求,直属高校党委要严肃认真地担当起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

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和财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依照《会计法》规定的资历和条件,选好用好财务机构负责人。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财经事项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支持财务分管领导、财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党委书记要做遵守财经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财经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公司会计部门的基础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该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的会计工作。

2. 会计准则和政策2.1 会计准则:会计部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会计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中国会计准则(CAS)等,在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中正确应用。

2.2 会计政策:会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管理需求,制定适用的会计政策,并在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3. 会计操作流程3.1 会计日常操作: - 3.1.1 记账:会计人员根据发生的财务交易,按照凭证模板和相应的会计科目,将借贷项正确录入到会计软件中。

- 3.1.2 凭证审核: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对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 3.1.3 凭证录入:审核通过的凭证被录入系统,并生成相应的会计分录。

- 3.1.4 凭证复核:复核人员对录入的凭证进行二次核对,确保凭证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 3.1.5 凭证过账:凭证过账后,系统中相应的账目得以更新。

3.2 月度结账操作: - 3.2.1 月度结账准备:在每个月底,会计人员应进行月度结账准备工作,包括对未核销的凭证、未过账的凭证、未结账的科目进行清理和处理。

- 3.2.2 月度结账执行:根据集团公司的结账政策,会计人员对当月的经营数据进行结账处理,确保各项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2.3 月度结账审核: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对月度结账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结账操作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 3.2.4月度结账复核:复核人员对月度结账进行二次核对,确保结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 3.2.5 月度结账报告:由会计部门编制月度结账报告,并提交给财务主管或相关部门,供管理层决策参考。

4. 财务报表编制4.1 资产负债表: - 4.1.1 资产类科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政策,将资产类科目的借贷项在会计软件中进行编制,并确保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冀财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

2018年12月25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意义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把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应该由一个部门集中统一行使,不能九龙治水、各管一摊;要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要有具体措施防范里应外合问题。

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和矛盾,在我省不同程度地存在。

我省国有金融资本规模小、股权分散、布局不优,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0.08•【字号】冀政办[2000]59号•【施行日期】200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0]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八日河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是省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税政调查研究职能以及地方税法(不含农业税收)的起草和税法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交给省地方税务局承担。

2、将省直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职能,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3、将年度省直公务用车预算建议计划以及编制购车计划和采购职能,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4、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省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交给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5、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管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划入的职能1、原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担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2、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承担的日本协力银行(原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3、省审计厅承担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

4、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职能及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职能。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27•【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6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6号)《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10月21日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季允石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中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本省实行由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有关组织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统称所出资企业。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局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强化会计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工程局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子公司。

第三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局财务部负责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通过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部门、子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操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第六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参照本手册《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会计人员管理及岗位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管理办法》《委派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范第八条会计核算应当按年度、季度、月份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部门、子公司,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书写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具体要求:一)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账薄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蓝黑墨水或碳素黑水(不得混用);需要复写的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可使用圆珠笔;禁止使用铅笔。

二)书写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或0)等字代替,禁止书写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字或“正”字,大字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正”字。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3.02•【字号】冀财会[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会[2007]12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了确保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贯彻实施,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22号)和《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7]2号),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工作。

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

财政部金人庆部长2007年1月发表了《贯彻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讲话。

根据上述文件和金人庆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会计、审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发布后,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准则的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但是,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有关方面齐心协力。

希望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新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重视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密切关注新旧准则衔接和转换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好新准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实施到位,技术手段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实现会计审计改革的预期目标。

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条应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导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要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

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

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按年度。

季度月份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起讫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六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

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七条会计记录书写必须清晰。

工整。

不得潦草。

具体要求:(一)填制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登记账簿。

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用蓝墨水或碳素墨水(不得混用);更正使用红色墨水;需要复写的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可使用圆珠笔;禁止是用铅笔(二)凭证,帐簿,报表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占规格的2分之一(三)阿拉伯数字,应当紧靠底线,倾斜60---70度。

数字之间不许连写,写6上出头,写7和9下出头超过底线出头长度约为字体高度的五分之一;写0时字高字宽要与其他数字相同;写6890时圆圈必须封口(四)书写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如壹贰(或弍),叁,肆,伍,陆。

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份零整(正)步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或)等字代替,禁止书写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正”.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添人民币等货币名称。

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留空白。

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在写货币单位。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范我管理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质、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

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五)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

书写正规的文字和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也是会计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

凡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数字与文字书写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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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条应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导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要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

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

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按年度。

季度月份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起讫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

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七条会计记录书写必须清晰。

工整。

不得潦草。

具体要求:
(一)填制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登记账簿。

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用蓝墨水或碳素墨水(不得混用);更正使用红色墨水;需要复写的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可使用
圆珠笔;禁止是用铅笔
(二)凭证,帐簿,报表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占规格的2分之一
(三)阿拉伯数字,应当紧靠底线,倾斜60---70度。

数字之间不许连写,写6上出头,写7和9下出头超过底线出头长度约为字体高度的五分之一;写0时字高字宽
要与其他数字相同;写6890时圆圈必须封口
(四)书写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如壹贰(或弍),叁,肆,伍,陆。

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份零整(正)步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另(或)等字代替,禁止书写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
“元”或“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
后面不写“整“字或“正”.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添人民币等货币名称。

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留空白。

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在写货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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