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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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应用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成都金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华横街33号成都A区A座18楼
电话:电
为确保甲方正确和安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电子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软件技术维护服务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发票服务包括:电子发票的开通服务、电子发票版式文
件的生成服务、电子发票的存储服务(存储时间不低于10年)及电子发票的
交付服务(推送)。
2、电子发票服务收费标准:每套盘元/年,甲方需在每年月日
前完成缴费。
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份/年的电子发票服务。
4、在服务期间内,甲方开票总量未用完时,服务到期后则自动清零;若开票总
量用完,乙方按照每套盘200元/千张向甲方收取套餐外电子发票服务费。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
1、合同总金额: 0 元(大写:零
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
票给甲方。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成都金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自行准备符合电子发票开具条件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
2、甲方需准备税控盘并按时缴纳税控盘服务费。
3、甲方需按照其主管税局的要求完成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工作。
4、甲方需按时缴纳电子发票服务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电子发票平台的运维工作。
2、乙方开通技术服务热线负责甲方的咨询工作。
3、乙方负责甲方的培训和上门服务工作。
4、若甲方欠费,乙方可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人(签字):签订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