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病人转诊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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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病人转诊住院流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友:
感谢您对临汾庄华骨关节病医院的信任!当您选择来我院就诊时,我们的“绿色通道”将为您提供方便,并请阅读以下须知,积极配合治疗,确保更好的疗效。
一、经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介绍转诊的,凭合管的《转诊证明》到临汾时庄华骨关节病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接待处”(一楼大厅)登记分诊;在临汾市区打工或居住的“参合”患者,未经“合管办”转诊,直接到市妆化骨关节病医院就诊的,应及时到庄华骨关节病医院接待处咨询、登记,并在三天以内向县(市)、区的“合管办”报案、说明情况,了解相关政策。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时,医疗费用先全额自付,出院以后回当地合管办按政策报销。入院时请主动向医务人员声明“农村合作医疗”身份,医务人员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管理办法》执行,有利于降低费用,如果不说明自己身份或不及时向“合管办”报案,出院后费用不能报销责任自负。
三、在住院期间,请自觉配合医生治疗,当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医生将提前告知,由病人或亲属在“目录外药品使用通知单”上签字。住院费用日清单,每天由医务人员交给您确认后签字。
四、出院时请到“出院结算处”结账,妥善保管好“出院小结”、“诊断证明”(须在门诊部办公室盖章)、“费用日清单”、“结算发票”,出院后及时将以上材料交当地“合管办”进行审核报销。
请将满意告诉您周围的人不满意的告诉我们!
临汾市庄华骨关节病医院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