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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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
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 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各事业部及二级部门的工资基准与程序,
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制度的制
定依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参考市场的薪酬状况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3条 本制度适用于华凌空调所有实行非计件工资以外的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助理总
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4条 公司采用保密工资管理,工资制度透明,但个人收入不公开,不准打听、攀比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的原则
第5条 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的原则; 第6条 按劳定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第7条同工同酬、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8条 谋求稳定,合理的劳资关系的原则;
第三章 薪资结构一部门经理
第9条 部门经理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季度业绩工资、年度业绩工资、效益工资四个部分; 第10条 基本年薪按月定期定额发放,每月发放额为:
月固定工资 基本年薪
12
第11条 部门经理季度业绩工资在每年年初确定其季度业绩工资基数, 具体发放数额由业绩工资基数
及考核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12条 部门经理年度业绩工资在每年年初确定其年度业绩工资基数, 及考核结果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年度业绩工资=年度业绩工资基数X 年度绩效系数
季度业绩工资
部门经理考核分数 部门经理考核平均分数
季度业绩工资基数
具体发放数额由业绩工资基数
第13条 部门经理的效益工资基数在年初确定, 具体发放数额根据公司达成集团所下达各项指标的完
成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其中,公司目标达成率和效益工资发放率和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效益工资发放数额具体计算方法为:
效益工资发放额=效益工资发放率X
第四章 薪资结构一部门经理以下员工
第14条 根据管理和生产的实际特点, 生产部的一线生产员工及储运部成品仓和部品仓的员工采用计 件工资方案,其他
员工采用计时工资方案;
第15条计时工资结构:
1、 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
2、 基本工资是基于员工职务和工作任务的报酬,与行业水平、员工满意、公司经营状况的管 理过程,以及员工
出勤时间直接相关;
3、 考核工资是基于对员工工作质量、数量、态度、能力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后的报 酬,与员工考核等
级及分配系数有关;
4、 担任科长职务的管理人员增加适当的职务津贴;
5、 符合公司所规定条件的骨干技术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资格职务津贴;
第16条 实行计时工资员工的月考核工资基数由年初确定,
每月发放数额由月考核工资基数和月度考
核等级挂钩,月度考核工资发放率和考核等级对应关系表如下表: 月考核工资发放额=月考核工资发放率X 月度考核工资基数
第17条 资格职务津贴执行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效益考核系数X 效益工资基数
第18条计件工资方案由实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员工的月工资收入以生产线(部门)分配为准;
第19条薪资的计算期间为:一年12个月,一月20.92 日,一日8小时。工资的计算周期为上个月的1 日—30日(31日)。
第20 条薪资的支付日为每月的15日。如遇支付日为公休或节假日,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一天支付当月工资或奖金金额。在做出必要扣除之后,工资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第21条员工工资在支付前,作如下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保险类费用
住房公积金;该月应偿还公司的借款或其他代垫款项。其他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扣除事项
第五章薪给办法
第22条采用计时工资方案的员工,按其所任职条件、职位、职责、责任等,核定不同的薪等薪级;
第23条采用计件工资方案的员工,月收入由各生产线(部门)根据员工计薪期间的工作数量、质量、表现、出勤等因素进行考核打分后,再行分配。
第六章工资支付
第24条人力资源部按在职员工名册核发工资,未正式办理入职手续者不计薪;
1、各部门考勤表应于每月2 号前交到人力资源部(节假日顺延两天),最迟不能超过每月5 号;
2、生产部生产计件成绩表应于每月7 号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3、市场部工资表、广州促销员提成表应于每月11 号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4、未在规定时间交报以上资料,或交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当月工资在下个月计发。因此原因造成工资发放延
迟的,由该部门承担责任并向进行通报。
第25条人力资源部按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填报,部门经理签名确认的计薪资料计发工资。考勤表保存两年后销毁;第26条延时工作的工资
1、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
按规定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每年12 月末,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呈报员工加班和补休统计资料。人力资源部对当年度未
补休完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进行核算并发放;
3、经公司与员工协商讨论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计时工资方案的员工以月基本工资作为延时工资的计
算基数,实行计件工资方案的员工以700 元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有关规定核算;
4、以下人员不得报支延时工作的工资:
公差外出已领出差补助的员工
按业绩分配收入的销售人员
实行岗位负责年薪制的管理人员
实行请事假在一定天数内不减发工资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