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厂设备事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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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设备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化肥厂的设备事件报告、调查、统计分析、经验分享及责任追究,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章内容适用于化肥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术语解释
设备事件: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制造、操作使用、检修维、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全部或部分丧失其使用功能,或因设备因素造成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报警、联锁异常动作统称为设备事件。
第四条设备事件按类别共分为五类
(一)故障:设备发生故障,未达到预期寿命(轴承、密封等);
(二)四超:设备操作发生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运行;
(三)安全阀:安全阀起跳;
(四)泄漏:锅炉及压力容器本体、关键静密封点发生泄漏;
(五)联锁:设备联锁发生异常动作。
第五条设备事件实行分厂级和车间级两级管理,由机动科、车间分别依据部门职责对事件进行管理。分厂级设备事件包括A、B类设备故障、联锁异常动作,安全阀起跳等事件,车间级设备事件为C类设备及其他因素造成的设备事件。
第六条设备事件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及时、实事求是、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设备事件造成生产、环保、安全等事件,按相关专业事件管理细则执行,机动科配合设备事件的调查和问题的处理。
第八条本内容由机动科负责解释。
第二节具体职责
第九条机动科职责
(一)机动科是设备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修订)化肥厂设备管理办法;
(二)组织全厂设备事件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等管理工作;
(三)对全厂设备事件进行月度、年度统计分析,台账及时更新;
(四)组织相关科室和车间对分厂级设备事件召开专题会,对设备事件及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组织设备事件在全厂范围内经验分享,举一反三;
(六)对设备事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按照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十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参与设备事件调查,负责事件涉及生产工艺、动力方面的原因调查;
(二)负责针对设备事件暴露出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事件防范措施;
(三)负责组织设备事件后的工艺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
(四)对设备事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按照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设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二)组织相关人员对车间级设备事件召开专题会,对设备事件及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负责落实本单位事件防范措施和责任者的责任追究;
(四)组织对全厂范围内的设备事件在车间内部进行经验分享活动;
(五)对本单位设备事件台账及时更新,并进行月度、年度统计分析;
(六)负责在事件调查一周内将调查报告上报机动科。
第十二条维保单位职责
(一)协助、配合设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二)负责对损坏的设备及时修复及备件储备,保障生产需要;
(三)负责落实本单位对设备事件的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
第三节设备事件报告
第十三条设备事件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发生设备事件后,事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及厂调度报告,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机动科和设备副厂长报告。
第十四条设备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不得隐瞒事件真相或隐瞒不报,积极配合设备事件的问题处理。第十五条设备事件汇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当前造成的后果及初步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六条各车间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机动科,超过8小时为瞒报。
第十七条对承包商发生的设备事件,承包商应及时报告属地单位。第十八条厂所属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事件报告程序,及时准确传递
事件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件扩大。
第四节设备事件调查及处理
第十九条设备事件发生后,属地车间及时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事件处理及防范措施,对分厂级事件由分厂机动科组织调查。
第二十条设备事件分厂调查组由厂领导、机动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环保科及车间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对影响较大、原因复杂、涉及多个单位的设备事件由机动科牵头调查。
第二十二条设备事件调查报告内容
(一)事件发生单位名称;
(二)事件设备基本情况;
(三)事件发生具体经过;
(四)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件直接原因;
(六)事件责任认定及考核;
(七)事件处理及预防措施;
(八)事件调查组名单。
第二十三条设备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直接经济损失核定参照兰州**公司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设备事件分析会召开后2日内,事件属地单位应形成《化肥厂设备事件报告》(附件1),报告报机动科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设备事件发生后,属地单位及时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恢复设备性能,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六条机动科将典型的设备事件作为安全经验分享的重要资源,以各种的方式进行共享,汲取经验教训。
第二十七条车间、机动科应建立设备事件台帐(附件2),并按季度、年度进行分析,机动科每月按照要求报安全科设备事件信息。
第五节设备事件奖惩
第二十八条由于个人因素或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的设备事件必须纳入单位业绩考核,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考核。
第二十九条对突发性设备事件,属地单位巡检到位,处理及时,方法得当,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三十条同一车间每年度累计发生三起类似原因造成的设备事件参照一般设备事故C类标准追究属地车间管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厂部鼓励各单位及员工积极报告涉及生产、办公及生产辅助区域发生的任何设备事件,分享安全经验。
第三十二条机动科每年对各单位设备事件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将设备事件上报和安全经验分享情况纳入年底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第三十三条对于虚报、迟报和瞒报设备事件的,取消所在单位及责任人的评优选先资格,对责任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