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业务管理,规范保险行为,有效运用保险工具,确保财产和人员的意外事故损失和伤害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结合股份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海股办〔2014〕11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释义

保险业务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但不包括养老统筹保险、公益性医疗统筹保险、失业保险等职工福利保险;

财产保险涉及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营业中断险、车辆险和现金险;

责任保险涉及商业综合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保险业务为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各保险机构的保险行为。

第二章保险范围及险种选择

第四条财产保险范围及险种选择

(一)财产一切险和机器设备损坏险

1、公司负责经营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2、公司经营管理租用、调剂使用他人的固定资产;

3、法律上认可的与公司有经济利益关系的资产。

注1:对于调剂的资产,调剂双方要做好财产险投保、退保的衔接,要统一资产投保、退保时间,避免重复投保和脱保发生。

注2:不需保险的财产范围:

1、土地、道路、围墙、护坡、护堤、石灰石矿、砂岩矿、粘土矿、自建池塘等(原则上不需投保,特殊原因需报股份财务部审批);

2、已报废但尚未办理或已办理待批准的固定资产;

3、低于机损险免赔额的机械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不需投保机损险;

4、无所有权或无管理责任的资产;

5、经过充分论证认为不会发生损失的资产;

6、保险机构限制不得投保的、且不能通过扩展条款进行保障的资产。

注3: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时,必须扩展地震条款。

(二)营业中断险

营业中断险是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的附加险种,分为财产一切险附加营业中断险和机器设备损坏险附加营业中断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投保,如投保需经公司办公会审议后报股份财务部审批。

(三)车辆保险

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四)现金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对存放在公司和在营业时间内押送的在营业处所、银行之间用汽车直接运送的现金和票据,由于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投保,如投保需经公司办公会审议后报股份财务部审批。

第五条责任保险范围及险种选择

(一)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第三方(非关联子公司)在使用公司生产的水泥、熟料及包装袋质量引发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责任。

在公司营业场所因安全管理不善引发的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的责任。

(二)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非主观意愿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

(三)环境污染责任险

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险

公司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等需要履行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保险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各项保险业务(除社保)由财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其他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协助。

1、财务处负责选择保险机构或保险代理机构,并审核保险机构提出的投保方案、费率、保费支出,以及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索赔咨询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与保险机构或保险代理机构签订保险协议或保险代理协议,协议批准后办理投保;负责出险后报案,与保险机构协调、处理有关出险索赔手续;

2、设备保全处为设备安全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设备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各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设备保全处负责各类设备投保范围的申报和出险后及时向财务处报告,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3、设备保全处为备件的安全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保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项资产的保管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设备保全处负责该类资产的投保范围的申报和出险后及时向财务处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生产安全处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生产安全处负责该类资产投保范围的申报和出险后及时向财务处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处为半成品、产成品类存货的安全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保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项资产的保管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生产安全处负责该类资产的投保范围的申

报和出险后及时向财务处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6、供应处为大宗材料、辅材和工矿配件的安全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保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项资产的保管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供应处负责该类资产的投保范围的申报和出险后及时向财务处报告,并进行原因分析,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四章保险投保原则、要求与审批流程

第七条投保原则

1、公司年度保险到期,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若有特殊情况,不采用招标方式的,需经公司办公会决议后报股份财务部备案;

2、招标原则:原则上选择3 家以上保险公司进行招标,当地综合实力排名前三的保险公司(必须为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如:人保、太保、平保等)必须纳入招标范围内,若向地方性保险公司发标需报股份财务部审批;

3、公司应成立招标或议标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设备领导、财务处和设备保全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担任组员,以费率、免赔额、索赔率三者最佳结合的管理标杆为目标,最终确定选择信誉好、服务质量好的大型保险公司;

4、公司与其他公司出现同一地级市联保或区域统保的情况时,参照股份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海股办〔2014〕11号)执行;

5、公司原则上可选择1-2 家保险公司承保,最多不能多于2 家保险公司;

6、承保公司不得将承保资产通过分保、转保、返点、返利、比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