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工程量计算1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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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 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 及以上计算全面积,不足2.2m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六、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按其外 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七、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3.2 建筑面积计算
四、场馆看台
1.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 空间,结构净高在 2.1m及以上部位计算 全面积,1.2m—2.1m 部位计1/2面积,不 利用或净高不足1.2m 部位不计。
3.2 建筑面积计算
2.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
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
3 建安工程工程量计算
3.1 概述
3.2 建筑面积计算 3.3 清单工程量计算
3.1 概述
工程量定义: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 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实物数量。 是确定建安工程费用、编制施工规划、安排工程施 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 核算的重要依据。
3.1.1 工程量计算依据
1. 与建筑物不相连通的构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 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 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 体的平台;
3.2 建筑面积计算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 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 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 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 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3、统筹图
一、熟悉图纸 熟悉有关说明 校对图纸中问题 取得变更通知 二、基数计算 外墙中心线长 内墙净长线长 外墙外边线长 底层建筑面积 门窗洞口工程量 墙体埋件工程量 三、计算分部 分项工程量 基础工程量 内墙工程量 底层地面、 顶棚工程量 屋面工程量 外部装饰工 程量 四、计算 其他项目 预制砼构 件工程量 现浇砼构 件工程量 木构件工程量 金属结构构 件工程量 其他零星项 目工程量 五、整理 与汇总 审核修正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三、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1. 统筹法:分析工程量计算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 算之间的固有规律和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来合理 安排计算程序。 2. 基本要点:
①统筹程序,合理安排;
②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三线一面” ;
③一次算出,多次使用; ④结合实际,灵活机动——“分段分层”;
3.2 建筑面积计算
九、有围护结构架空走廊
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全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立体书库、仓库、车库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得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面 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不足 2.2m部位计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 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 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3.2 建筑面积计算
底层平面示图
(11.50+0.24)(6.6+0.24) 80.30m2
3.2 建筑面积计算
1——采光井; 2——室内; 3——地下室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二十一、阳台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二十二、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 加油站、收费站
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 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的作用:
1. 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国家投资项目,施 工图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的5%。
2. 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基础。如单位面 积工程造价、材料消耗指标、人工用量。 3. 评价设计方案的依据。
4. 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5. 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预算的主要依据。
顺 时 针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Z1 L3 Z2 L3 Z2 L3 Z1
L1
L2
L2
L1
Z1
L3
Z2
L3
Z2
L3
Z1
构件代号顺序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二、工程量计算注意事项: 1. 计算规则 2. 顺序 3. 计算口径 4. 分层分段 5. 自我检查复核
2. 无围护结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计算全面积,不足2.2m 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3.2 建筑面积计算
三、坡屋顶内空间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m及以 上计全面积,1.2m—2.1m部位计1/2面积,不足 1.2m部位不计。
3.2 建筑面积计算
(6.60+0.24)(8.00+0.24) 56.36m2 (6.90+0.24)×4.50 32.13m2
作业
3.2 建筑面积计算
附:外墙中心线
3.2 建筑面积计算
附:内墙净长线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五、门斗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六、门廊、雨篷
门廊按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柱雨篷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1——柱; 2——墙; 3——吊脚架 空层; 4——计算建 筑面积部位
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3.2 建筑面积计算
八、门厅、大厅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不 足2.2m部位计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一、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之和计算 。
结构层高在 2.2m及以上计 算全面积,不 足2.2m计算1/2 面积。
3.2 建筑面积Biblioteka Baidu算
二、建筑物内有局部楼层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1. 有围护结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 度在2.10m及以上的,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 积的1/2计算。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七、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 间、电梯机房等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 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八、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计算。
1——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2——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九、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 风排气竖井、烟道 并入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 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十、室外楼梯 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 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1500
扣:1.50(2.4+2.1) -6.75m2
(6.90+0.24)(4.50+4.50) 64.26m2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二、三层平面示意图
(11.50+0.24)(6.6+0.24) 80.30m2
(6.90+0.24)(4.50+4.50) 64.26m2
3.2 建筑面积计算
四层平面示意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二十四、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
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 层建筑面积。
二十五、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 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2 建筑面积计算
1——墙体; 2——粘结胶浆; 3——保温材料;
4——标准网;
5——加强网; 6——抹面胶浆; 7——计算建筑面积部位
3.2 建筑面积计算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二十六、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 结构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 构层高在2.2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二十七、不计入建筑面积
1. 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相关图集、设计变更、图 纸答疑、会审记录; 2. 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商务条款; 3. 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工程实体净值)。
3.1.2 工程量计算方法
一、工程量计算顺序: 1. 单位工程——按定额或计价规范列项 2. 单个分部分项工程——因人而异
1室 2室 10室 9室 8室 7室 3室 4室 5室 6室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一、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不 足2.2m部位计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二、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不 足2.2m部位计1/2面积。 十三、凸窗(飘窗)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 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按其 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3.2 建筑面积计算
十四、走廊(挑廊)、檐廊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按其结构底板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 (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2 建筑面积计算
1——檐廊;
2——室内;
3——不计算建 筑面积部位; 4——计算1/2建 筑面积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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