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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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宛政[2016]27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15

【实施日期】2016.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6〕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5日

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我市地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承担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和“一渠清水永续北送”的重任。当前,我市正处在创建生态文明试点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市的攻坚期,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节约利用水资源等为重点,优化区域、城市生态空间建设,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丹江口水库水质持续保持良好,总氮总磷保持稳定;唐白河流域、淮河流域水环境稳定提高;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下同)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达到90%以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市辖白河、唐河、丹江、老灌河、湍河、淮河等重点河流环境流量基本得到保障。

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以上。到

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工作

(一)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依法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散、弱”工业企业。2016年5月底前,由市工信委负责对全市范围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体的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并确定关停企业名录;2016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国土资源局负责关闭非法采矿点。牵头部门: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

专项整治九大重点行业污染。2016年5月底前,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排查造纸、酿造、氮肥、农副食品加工、中药材加工、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排放现状,根据排查结果,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和落实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清洁生产改造任务、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批分类推进清洁生产改造。2016年起,开展造纸、钢铁、氮肥、印染等清洁生产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安监局

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强化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专业园区等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市环保局负责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专业园区等

工业集聚区的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集聚区内受理入区项目环评审批、工业废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实施计划。2017年年底前,所有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将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达标率列入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科技局、工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2.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由市工信委负责于2016年5月底前对全市需淘汰落后产能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各县(区)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报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备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南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对在环境敏感区内和超越生态红线、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超总量排放、高污染高耗能的污染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强化污染企业停产治理、淘汰和退出。到2018年,完成南阳市

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到2020年,组织完成县(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3.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区域开发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

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由市工信委负责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钢铁、有色金属、印染、造纸、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严重企业的排查,并于2016年8月底前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各自城市建成区实际情况,于2016年10月底前,制定本辖区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并报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备案。2020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的企业全部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局、供电公

积极保护城市空间。由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南阳市城市蓝线现状调查,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和调查报告;各相关县(区)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城市蓝线现状调查并撰写好调查报告,城市规划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要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城乡规划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4.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对矿井产生的矿井水,有条件的可优先作为矿山补充用水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使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制药、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依托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推动再生水用于园区内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企业生产、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环保局

(二)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活污染治理

5.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氮设施同步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于2016年6月

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方案中应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清单、完成时间、责任单位等,确保2017年年底前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处理工程,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提升排放标准,至2018年所有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因子)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规定的数值。2020年实现县城、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推进城镇污水分质处理,2018年年底前,建设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全部退出,其他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到2019年,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汇水区及总干渠(南阳段)沿线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全国重点镇和市界周边的建制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建制镇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备相应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城乡规划局

6.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配套完善城区和产业集聚区收排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2016年年末,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5%以上;2017年年末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016年年末,西峡、淅川、内乡、唐河、社旗、新野、南召等7县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年末,所有县(区)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

7.促进再生水利用

以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中心城区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回用水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各县2020年底前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城管局、水利局、环保局

8.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由市财政局牵头,积极做好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于2016年年底前制定南阳市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以白河左岸湿地公园规划建设为核心,结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海绵城市试点工程,打造南阳生态空间新亮点,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新建绿地采用下沉式设计,对现有绿地实施下沉式、集雨式绿地改造,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乡土植物,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滞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各县城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市中心城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各县城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森林城市建设。由市林业局牵头制定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森林环城、林水相依、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林、水一体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净化水质涵养水资源。到2018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地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山区森林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河、湖、库等水体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各项指标大幅度提到,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城管局、城乡规划局

9.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生、泥质、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并完成调查报告;2016年5月底前,市污水净化中心在潘庄堆放的污泥全部妥善处置;2016年年底前,市污泥处置中心建成并投运;2016年6月底前,唐河、方城、社旗3县污泥处置场建成投运,11月底前,镇平、南召、新野、桐柏、内乡5县污泥处置场建成投运;现有污泥处置设施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达标改造,南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在2020年12月底前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

(三)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10.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由市畜牧局负责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的调整工作,并制定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以及关停或搬迁方案。南水北调汇水区及唐白河流域所在地的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汇水区和唐白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取缔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16〕10号)要求,于2016年11月底前搬迁或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上述区域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于2017年年底前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到位,且位于耕地内的养殖场各设施和构筑物要全部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后进行复垦,不能复垦的进行生态恢复,非耕地范围内的养殖场养殖设施要全部拆除,其余构筑物可转为其它对环境没有污染影响的生产、生活用途。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取得相应的环评审批。市畜牧局要进一步严格畜禽养殖场(户)的管理工作,禁养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畜禽养殖项目,已建成的一律予以取缔。2016年12月底前,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要依法完善环保设施,建设粪污治理设施,粪便制肥、废水发酵后作沼液还田,做到综合利用,不污染环境;散养密集区建设养殖小区,实施集中养殖,集中治污,杜绝零、散、乱的养殖现象,养殖小区外禁止畜禽养殖;新建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南阳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南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以地定畜。

牵头部门: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11.种植业污染控制

由市农业局负责于2016年11月底前制定实施《南阳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1)3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 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索引号: N0001-1801-2011-01038-00180-18文号: 宛政〔2011〕38号阅读次 数: 223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市环城高速所围合的约400平方公里区域)国有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阳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宛政〔2007〕2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权限的意见》(宛政〔2009〕61号)有关精神,制定了《南阳市中心城区青苗补偿标准》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地类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中心城区土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被征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类划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采取征地包干办法进行,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工作。卧龙、宛城区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按照土地征收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做好被征收土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征收任务。 三、对涉及附着物补偿费用超出本标准的特殊情况,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安置方案。线性或国家重点工程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地面青苗及附着物的补偿。市中心城区内的国有农用地和其它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卧龙、宛城区所辖的土地和鸭河、官庄工区及各县市所辖的土地,在征收征用土地时的地面青苗补偿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补偿标准,报市政府备案。 五、本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南阳市中心城区青苗补偿标准 2.南阳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地类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05年度南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05年度南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决定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宛政[2006]71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7.21 【实施日期】200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05年度南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宛政〔2006〕71号) 为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树立我市企业文明经营、诚信守约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严格审查,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决定认定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等177家企业(见附件)为2005年度南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希望被认定为南阳市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珍惜荣誉,诚信守信,再接再厉,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阳市2005年度177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南阳市2005年度177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棉花储运有限公司 南阳市兴合棉花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地质工程勘察院南阳市豫阳建筑有限公司南阳白鸽食品有限公司南阳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建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南阳市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市新星拍卖行南阳市盛华建筑有限公司南阳华远印务有限公司南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南阳市建兴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陆德筑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万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市安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飞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阳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微特电机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实业开发公司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南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阳金牛彩印集团有限公司南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宛政[2014]61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1 【实施日期】2014.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宛政〔2014〕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杜学庆等100名同志“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广大公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

的先进事迹和优良作风,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南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再立新功。 附件: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1日附件 南阳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100名) 杜学庆南阳市委办公室信访科科长 陶建勇南阳市人大常委会行管科科长 秦常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国南阳市委政法委维稳办正科级秘书 陈德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潘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张爽南阳市发改委工业发展科科长 谢睿南阳市财政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金晓东南阳市公安局监督部法制科副科长 梁其武南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政委 任振华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设施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宝玉南阳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

浅谈城市入市口环境整治规划_以南阳市中心城区为例

TECHNOLOGY AND MARKET Vol.18,No.10,2011 城市出入口道路是城市物质系统与外部联系的重要通道,是城市发挥其政治、经济、文化辐射功能的有力支撑。城市出入口是城市的窗口和门户,做好城市出入口的规划,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都具有重要作用。 南阳市是河南省确立的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2011年在全市开展争创文明市民、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紧紧围绕“两争一迎”工作,对南阳至郑州、唐河、新野、邓州、镇平、洛阳、南召7大入市口进行综合整治规划。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道路存在问题 (1)局部道路宽度不足,局部路面破损、塌陷; (2)部分行道树缺失,种类、株型杂乱,缺乏韵律感,道路防护绿带尚未形成; (3)建成区段公共设施配置与现状道路不协调; (4)占道经营,沿路各种物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各种车辆随意停放,造成道路景观杂乱。 1.2沿街建筑存在问题 (1)沿线建筑风格迥异,色彩互不协调,缺乏特色及文化底蕴,视觉景观元素零乱。 (2)民居建筑外观陈旧,私搭乱建,广告乱设,部分空地内较脏乱;大量的单位建筑外表陈旧,部分建筑防盗窗罩及底层商铺乱设,破坏了立面效果。 (3)沿街建设工地不规范的施工管理造成道路环境景观混乱。施工围墙和工棚、管理用房不美观、不统一。 (4)室外空间环境缺乏设计和监管,店招和广告牌形式、色彩各异,掩盖建筑立面,立式广告牌乱摆乱放,有碍观瞻。 (5)现有建筑门前缺失硬化,尘土飞扬。 2设计原则及定位 2.1设计原则 (1)强调生态。运用生态的观念,尽量保留现有成型的乔灌木;以植物造景为主,营造兼备防护、景观功能的绿色生态廊道,改善入市口道路生态环境。 (2)功能合理。功能要求视线流畅,减噪防尘,合理分隔,展现现代交通理念。 (3)一路一景。同一道路的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全段在统一中求得变化,每条道路根据定位的不同,利用沿路建筑的改造、路侧绿带、绿化节点的营建,建设特色鲜明的入市口景观廊道,使其具有可识性。 (4)近远期相结合。结合沿街建筑、构筑物整治和绿化分期、分步骤进行,见缝插绿,处理好近期改造和长期建设的关系。 (5)经济性。在保证不影响景观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约资金,降低造价,整治选用与城市现有的经济状况相匹配的方案。 2.2设计定位 南阳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文化设施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白河两岸概念规划设计提出了“五道”的概念,即城市特色的感知空间,“五道”不仅串联了重要的历史文物,同时也串联了重要的现代文化设施。“五道”串联了城市中心和片区中心、城市文化设施以及城市开放空间。 白河是南阳市的母亲河,滨水区域也是城市最具活力的地区,白河两岸的概念性规划必将带动城市的整体品质的提升。本次城市7大入市口的整治规划,与城市滨水核心区域设计相联系,使其展示的南阳名片由城市核心向四面八方放射,直接展现在城市的门户。同时南阳又有自己独特的玉文化、享誉世界的烙雕技艺,也是城市值得对外展示的名片之一。 基于以上的分析,整治规划中对7大入市口分别以城市的名片进行定位。分述如下: 至邓州入市口:卧龙路为“智道”的一部分,主要展现智胜之道。 至唐河入市口:该入市口为“科道”的延续,主要展现科教之道。 至新野入市口:展现南阳享誉世界的烙雕传承技艺。 至镇平入市口:连接了镇平玉雕之乡,该入市口展现南阳悠久的玉文化。 至洛阳入市口:仲景路为“医道”的延伸,医圣祠又靠近仲景路,因此该入市口展现医学之道。 至郑州入市口和至石桥入市口:贯穿了“明道”,因此这两个入市口主要展现人文之道,与两个入市口目前宽阔的道路、简洁明快的道路绿化设计风格相一致。 规划定位的体现主要通过路侧绿化、节点绿化及主题雕塑的设置、沿路围墙的改造体现出来,另外沿路建筑的改造与围墙改造相协调。设计定位包括道路定位、形象定位、色彩定位三个方面。 道路定位:为城市对外联系的通道。 形象定位:绿意盎然、简洁流畅、生态节能。 色彩定位:地面及设施采用中性色调;建筑立面风格依据不同入市口的特点、定位具体确定。 浅谈城市入市口环境整治规划 —— —以南阳市中心城区为例 沈娟,张彦霞 (南阳市规划设计院,河南南阳473000) 摘要:对城市入市口现状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治规划原则及措施。 关键词:入市口;道路环境;沿街建筑;整治措施 doi:10.3969/j.issn.1006-8554.2011.10.076 专题研究 112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专项调研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专项调研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2]72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0 【实施日期】2012.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专项调研的通知 (宛政办〔2012〕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尤其是一些行业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财政收入增幅趋缓,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把握好当前经济运行态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专项调研活动,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有效应对提供第一手资料。现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

现状、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半年工作打算,以及对市委、市政府的措施建议。 二、调研内容 (一)县市区调研内容 1.各县市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和特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半年工作打算,以及下一步建议市政府采取的针对性政策措施。 2.各县市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工业行业(纺织、钢铁、电解铝、碱化工等)市场情况、订单情况、产品价格走势、生产经营和效益情况,工业生产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分析,下一步趋势判断。 3.各县市区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包括分税种和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特别是重点支柱财源税收贡献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财政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下一步趋势判断。 4.各县市区上半年产业集聚区项目落地与开工情况,新投产企业和新增产能情况,招工和用工状况,招商引资与后续项目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的程度。 5.各县市区上半年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新开工项目情况,项目储备情况,当前影响投资增速的主要因素,二季度投资形势的总体判断。 6.各县市区上半年消费、出口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国家出台的刺激消费政策,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打算。 7.各县市区上半年房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确定。 三、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因建设需要拆除时不予补偿。 四、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类别及等级划分,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土地类别为准。 五、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及面积原则上以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件认定。实际面积大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以权属登记面积为准;实际面积小于权属登记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六、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见附件1)。 (二)房屋一般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2)。 (三)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件3)。

(四)拆迁补助、奖励标准(见附件4)。 七、各类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计算办法: (一)一般住宅的补偿 一般住宅是指居民自行建造的院落式或伙院式住宅。其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补偿价格=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K1×(1-K2)×房屋有证建筑面积。 K1:为住宅房屋补偿调节系数,根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土地类别确定(见附件5)。 K2:为房屋成新折旧率,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见附件6)。 (二)成套住宅的补偿 成套住宅指三层以上,室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单元式多层楼房。其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补偿价格=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K1×K3×(1-K2)×房屋有证建筑面积K3:为成套住宅层次调节系数,根据房屋楼层确定(见附件7)。 (三)拆迁厂房、办公、仓储、商业用房(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或协商确定。 八、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在动迁前足额划入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在拆迁管理部门监督下使用。 九、本规定未能涵盖的其它事宜,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2.房屋一般装修补偿标准 3.附属物补偿标准 4.拆迁补助、奖励标准 5.住宅房屋补偿调节系数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关于“4.29”执法情况的通报(2020)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关于“4.29”执法情况的通报(2020) 5月2日,“桐柏发布”通报称,2020年4月29日上午8点50分,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一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在淮安街新潮市场门梁下,一名商户占道经营,导致该市场入口处人员拥堵,影响了居民出入和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经调查了解,该商户为卖猪血的王某。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半个小时之内,执法人员先后三次警告王某,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入市场内规范经营。面对执法人员的多次警告,王某始终无动于衷,持续实施违规行为。为有效维护公共秩序,执法人员决定暂扣其占道经营物品,制止违规经营行为。期间,王某极不配合工作,言辞激烈,攻击执法队员。 在执法队员扣押物品时,王某的丈夫胡某挥舞杀猪刀,从菜市场内跑出,情绪激动,叫喊着要捅死执法队员。胡某的言行严重威胁到执法队员的生命安全。执法人员见状,不顾安危,合力将胡某制服,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受伤。与此同时,执法队员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方协助处置。在执法过程中,王某极力阻挠干扰,并不停高喊“城管打人了”,污蔑执法人员,企图混淆视听,抹黑执法者,误导围观群众。目前,该案件由公安机关调查审理中。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包括所有商户在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支持城市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文明创建活动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为桐柏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承担着繁重的维护管理建设任务。我们决心对标一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实现新跨越。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正缺点与不足,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尽力争取居民的支持与配合。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重托和广大居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 “只要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是美好的明天。”请广大网民朋友积极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理解执法的不易,自觉抵制有关不实或片面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一、概况区栏目内容保障 栏目名称内容说明保障 方式 保障部门有关要求 南阳概况自然地理 介绍南阳的地理概况,包括地形、气候、 河流湖泊、自然资源及在全国的区域位置 等图文信息内容 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原则上于 每年3月底 更新一次。 如有重大 变更,相关 保障部门 应及时报 送信息予 以更新。历史概况 介绍南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包括南阳 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按照政治军事、 思想学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类别划 分,介绍对河南乃至全国做出过突出贡献 的南阳籍历史名人 报送 牵头单位: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协助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区划南阳的行政区域划分报送市民政局 人口民族 介绍南阳人口概况、人口统计、人口增长 率、民族分布状况 报送 市人口计生委 市民族宗教局 南阳经济 介绍南阳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包括财政税收、经贸、农业、工业、第三 产业发展现状及金融保险、交通、旅游、 信息产业、科技产业等行业经济发展状况 报送 牵头单位: 市统计局 协助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府国资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旅游局 市科技局 南阳教育 介绍南阳教育事业发展概况,包括南阳基 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 教育、民办教育、涉外教育等的发展现状 报送市教育局 南阳科技 介绍南阳科技事业发展概况,包括南阳科 技资源的现状,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 民营科技企业等的发展情况 报送市科技局 南阳文化 介绍南阳文化事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和近年来取得的成就, 以及文学、考古、艺术、土特工艺及文化 交流等方面的发展状况 报送市文化局 南阳卫生 介绍南阳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包括人民群 众的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疾 病预防控制等情况 报送市卫生局 南阳交通 介绍南阳航空、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 概况 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宛政[2011]27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17 【实施日期】2011.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宛政〔2011〕27号)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以及市政绿化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作业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应当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是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的发放;负责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施工和管理工作;负责回填土调剂使用的管理;依法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政府(管委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具体管理。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7]35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4 【实施日期】2017.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 要的通知 (宛政办〔201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纲要 为推进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南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二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一系列挑战,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切实增强。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展现活力。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交流、登记备案、考核评价、竞争上岗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室外装修)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临时建筑、居民和村民自建住房,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类工程建设应采用南阳独立平面坐标系和国家高程系。 第四条各类工程建设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第二章用地管理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其中大类10类,中类46类,小类73类(具体内容详见附录1)。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各项规划执行。凡表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1规定范围的,应先调整规划,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凡用地单位征用未开拓的规划道路旁土地,需同时代征规划道路宽度一半范围的土地,作为开拓道路及敷设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若用地临道路交通广场、河道绿地、街头绿地、道路景观绿地等,一并代征,作为相应市政

基础设施等用地。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按实际(使用)建设用地面积(不含代征地面积)计算。 第二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地区,其建筑容量指标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第九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0.3万平方米小于3万平方米,且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建设区的建设项目,其控制指标按表2、表3、表4的规定执行。表中建筑密度、容积率为上限,是强制性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是建议性指标。 2、FAR——容积率 D——建筑密度 G——绿地率 (本条注解适用于本规定全文,后文遇到此问题,亦按此解释。) 住宅建设区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3

南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宛政[2005]9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及 附着物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的建设对南阳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为了保障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原则 1、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征用。 2、边角地的征用原则:1亩以下的由电厂征用;1亩以上的不于征用;对于个别面积较大的边角地,如果电厂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整规划予以征用,但不得突破征地总面积。 3、征地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征用耕地的亩产值由市统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核算确定。 4、根据电厂扩建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安置新村应布置在电厂规划边界500米范围之外区域。电厂不承担规划新村、坟墓拆迁占地等二次征地费用,新村安置规划、水电等配套费用在附着伯拆迁中予以补偿,电厂不再额外支付。 二、永久用地补偿 经市统计局核算,方城县2002—2004三年耕地平均产值为1271元。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鸭电二期工程用地的耕地补偿标准按方城县2002—2004三年平均亩产值的24倍计算为30504/亩,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14.5倍、青苗补偿费0.5倍。征用其他土地参照耕地的标准补偿。方城、南召县人民政府可以此标准为依据,结合被征地单位地类及人均耕地面积,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方案。 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 在用地范围内,涉及附着物拆迁补偿的,砖混、砖木房屋分别按照320—340元/平方米、200—21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坟墓按一墓一棺400元,每增加一棺增加100元的标准补偿;其他附着物按照《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豫政[1998]113号)规定的下限上浮90%据实补偿;豫政[1998]113号文本包括的其他附着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非法附着,原则上不予补偿,确需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 涉及电力杆、通讯网络杆、广播电视杆、文物勘探等附着物的动迁,由市政府协调相关产权单位与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动迁协议,实施动迁。 四、临时用地补偿 临时性用地是指因工程建设而必须使用的堆料场、停车场、工棚、简易道路等占用的土地和取、弃土用地。 (一)青苗补偿。临时用地青苗补偿按年产值给予补偿,每季每亩635.5元,考虑到被临时使用的土地破坏严重,恢复周期长,可多支付一年的补偿费。临时用地上附着物按拆迁补偿

南阳市基本情况

目录 1、南阳市宏观情况 (2) 1.1城市概况 (2) 1.2宏观经济 (2) 1.3各区县经济数据对比 (3) 2、南阳市规划 (3) 2.1南阳城市总体规划 (3) 2.2南阳新区 (5) 2.3南阳新区核心起步区城市设计 (6) 2.4核心区城市设计 (6) 3、南阳市招商信息 (7) 4、政府主要领导 (8) 4.1南阳市政府 (8) 4.2宛城区政府 (8) 4.3卧龙区政府 (8) 4.4南阳市规划局 (8) 4.5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9) 4.6南阳市国土局 (9) 5、相关政策 (11) 6、房地产市场情况 (14) 7、土地市场情况 (17)

南阳市基本情况 1、南阳市宏观情况 1.1城市概况 城市概况:位于河南省西南部,面积2.66万平方公里,建成区117平方公里。人口1091万,南阳中心城区人口达113万,辖3个市辖区(卧龙区、宛城区、南阳新区)、1个国家级高新区(南阳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个工业管理区(鸭河工业管理区、南阳油田工业管理区)、11个县市(邓州市、西峡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新野县、桐柏县、唐河县、方城县、南召县、社旗县)。 地理位置:南阳位于河南省西南部,西与陕西省接壤、南与湖北省接壤,东临驻马店、信阳;北临三门峡、洛阳、平顶山。因地处伏牛山以南,汉水之北而得名。因三面环山、南部开口的马蹄形盆地,故称南阳盆地。 南阳交通:南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豫、鄂、陕的交通要道。洛湛铁路(焦柳铁路)、宁西铁路在南阳交汇。沪陕高速、二广高速、日南高速、许南高速、南阳城区绕城高速、内邓高速、焦桐高速、武西高速、和临三高速(临汾至三亚)等多条高速遍布南阳各地。国道312、207、209等4条国道以及14条省道连接南阳各地。南阳机场为河南三大民用机场之一,南阳西峡旅游机场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1.2宏观经济 生产总值:2011全年生产总值2228.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GDP全省排名3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5.9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199.31亿元,增长15.5%;第三产业增加值613.55亿元,增长8.5%。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21850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8.7:53.8:27.5,二、三产业比重较上年上升1.8个百分点。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19145元。全省排名15 财政收入:2011全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54.87亿元,比上年增长2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7.10亿元,增长26.1%。其中:税收收入67.52亿元,增长24.7%,税收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07.83亿元,增长24.6%。全省排名5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 核体系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宛政办[2009]103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21 【实施日期】2009.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的通知 (宛政办〔2009〕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决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项目之一进行考评。现将《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和其他情况五个方面的指标组成。 二、考评方法 (一)自查。由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评表》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一式10份,于2010年1月5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抽查。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抽查,核实自评情况。 (三)核查。 1.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核实各县市区、各部门举报处理的自评情况; 2.市法制局和各县市区法制办提供各自行政复议的处理情况; 3.市保密局核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自评情况; 4.市信息中心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统计数据、年度报告报送的情况,并综合各部门的评议结果。 6.各责任单位提出考评结果建议,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关于南阳市建设海绵城市可行性的几点思考

关于南阳市建设海绵城市可行性的几点思考 一、城市情况 南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是一个三面环山、中间开阔、南部开口的盆地。南阳市区位于盆地腹心,是豫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市区辖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规划面积1981km2,中心城区规划面积297km2,建成区面积125.15km2。城市规划区人口186.91万人,城市人口122.98万人, 其中常住人口95.22万人,暂住人口27.76万人。 二、海绵城市的概念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组织排放径流雨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而海绵城市则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放径流雨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问题导向看建设海绵城市的必要“雨季一来,城市看海”。我国99%的城市目前都是快排模式,雨水落在硬化地面上只能从管道中集中快排,强降雨一来,修再多管道也不够用。许多城市几十年前的地面径流系数是0.3,现在是0.7,也就是说现在一下雨70%的水要在地面流淌,许多严重缺水的城市就这么让70%的雨水白白流失了。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大量工程建设做地面硬化使得形成了“铁壳城市”,

导致雨水无法渗透到地下。钢筋水泥过多地替代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池塘,裸露的土地成为稀缺的资源,自然水循环系统就被切断了,导致城市无法“自由呼吸”,产生“热岛效应”。 海绵城市强调的是吸纳力,河道就像血管,水来以后有很多大血管、小血管、毛细血管把水排掉。我们现在就是血管没有了,都靠人工支架,全身都是支架怎么能行? 另外,南阳即使建绿地,由于早期理念的落后,也是更多考虑美观“硬地绿化”,没有参与到承担蓄雨的作用,好看不中用。只有在2010年全国农运会建设如意湖期间,引入了新概念。适当建设下沉 式绿地和植草沟,实施透水生态铺装,在充分利用原有景观水面汇水 调蓄功能的基础上,适当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提升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如意湖都选址低洼处,用鹅卵石做生态铺装,打造出层叠效果”, ,这项工程改善了的局部生态环境。 三、南阳的城市的河道 全世界的大城市都有一条河经过,如果没有也造一条人工河。河道是起到对一个城市“清新健肺功能”的明渠,既是景观:游船荡漾游览风光是许多城市必有旅游开发项目;又是主要的城市蓄水池,汇 集和存蓄城市宝贵的水资源。这几年市政府推行河道整治工程为南阳改变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的突破口,关于城市河道我们认为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要保护好,有河道就不要填上。前几年有的城市为了建道路,或避免臭河影响,把河道变暗渠,把“绿色设施”变成“灰色设施”。这不仅破坏了城市自然排水系统,还大量减少了人的亲水可能性。

南阳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目录〗 1概述 ----------------------------------------------------------------------------------------------- 1 1.1 规划范围与年限 (1) 1.2 规划目标 (2) 1.3 规划原则及技术路线 (2) 2城市综合交通现状评价 ----------------------------------------------------------------------- 5 2.1 城市基本概要 (5) 2.2 对外交通系统现状 (6) 2.3 城市交通系统现状 (8) 2.4 现状综合交通系统评价 (9) 3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及交通需求 ------------------------------------------------------------ 11 3.1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11) 3.2 城市交通需求 (15) 4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 21 4.1 综合交通发展方向及关键策略 (21) 4.2 城市骨干道路系统战略规划 (22) 4.3 城市骨干客运系统战略规划 (26) 4.4 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框架 (29) 4.5 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30) 4.6 宏观交通发展政策建议 (32) 5区域及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 34 5.1 航空发展规划 (34) 5.2 铁路发展规划 (35) 5.3 市域内河航运发展规划 (37) 5.4 市域公路系统规划 (38) 5.5 南阳中心城区物流园区布局 (42) 6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 45 6.1 道路系统规划原则及策略 (45) 6.2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46) 6.3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47) 6.4 道路设施规划及用地控制 (49) 6.5 远景道路网扩展规划 (53) 7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规划 --------------------------------------------------------------------- 55 7.1 公共交通系统组织模式 (55) 7.2 快速公交系统布局规划 (56)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5]25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9 【实施日期】2015.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宛政办〔201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南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职责。 2.取消市级水产原(良)、苗种基地核准职责。 3.取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年度验收及三年总体验收职责。 4.取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审查批复职责。 5.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职责。 2.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职责。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承接的职责 1.承接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职责。 2.承接河道采砂审批职责。 3.承接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职责。 4.承接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5.承接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职责。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5]91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5.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宛政办〔2015〕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下放的职责 1.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审批。 2.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审批。 3.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4.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的外部装修、搭建审核。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利用道路、桥涵等设施设置标语、广告、悬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的审批与“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搭)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审批”合并,更名为“涉市政设施管理范围内活动审批”。 2.将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承担城市综合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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