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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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2021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1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1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配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学生校园管理条例》的实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罚类型分班级批评教育,段内批评教育,学校通报批评,学校行政处分四类。

第三条高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行政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

第四条初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行政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

第五条学生所受处分及撤消处分的材料均记入《州温第二十一中学学生电子成长袋》。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读的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学生。

第二章处罚细则第七条学生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相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应接受班级或段内的批评教育。

第八条学生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相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但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应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处罚。

第九条学校对犯有下列错误情形之一的学生予以行政处分:(一)违___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___煽动___、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主要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用胁迫或其他强行手段索取他人财物,屡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五禁”(禁毒、禁烟、进赌、禁黄、禁玩电子游戏)规定,出入“四厅一吧”(营业性卡拉OK厅、舞厅、录象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___人实行打击报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酗酒,观看、传播___、___刊物及音像制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校内个别斗殴视其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纪校规处分条规定中学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旨在维护校园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如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二章处分范围和种类第二条校纪校规处分范围适用于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违反学生职责、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等行为。

第三条校纪校规处分分为轻处分、重处分和特别重处分。

1. 轻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不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和口头警告等。

2. 重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重要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批评教育、个别教育等。

3. 特别重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纪律处分,包括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停课、定期检查、劝退、开除等。

第四条校纪校规处分应根据学生的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等进行合理评定,并严格依照处分条范本进行。

第三章处分程序和权力第五条校纪校规处分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的原则进行,确保学生享有合法权益,并维护校园秩序。

第六条校纪校规处分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尽快发现并记录下来。

2. 依法调查:学校应进行调查,采集证据,了解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

3. 初步定性: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定性,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追查和处理。

4. 通知学生:学校应将初步定性结果通知学生,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5. 申辩和听证:学生可以提出申辩,学校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听证,听取证人证言,并评估学生的申辩意见。

6. 决定处分:根据调查结果、申辩意见和听证结果等,学校应做出处分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7. 公示和执行:学校应将处分决定公示,并按照决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负责执行校纪校规处分的权力,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及其家长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根据中学生的行为规范,以下行为被定义为违纪行为: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2. 违反道德行为准则;3. 对师长、同学或其他人进行辱骂、恶意攻击或欺凌;4. 涉及作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5. 持有、传播违禁物品或信息;6. 损坏学校、教室和公共设施;7. 不当使用手机、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8. 认为其他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二条处罚原则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轻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不倚;2. 教育引导原则:处罚除了制裁外,更重要的是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3. 制度规范原则:处罚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执行;4. 程序合规原则:处罚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合规性。

第三条处罚措施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中学生违纪处罚包括以下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通过批评、忠告等方式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2. 记过处分: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记过处分,要求其做出书面保证并接受学校的教育指导;3. 警告处分:对于较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警告处分,要求其认识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4.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限制其离校活动,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教育和监督;5. 退学处理:对于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退学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程序根据学校的规定,中学生违纪处罚的程序如下:1. 发现违纪行为:学校或老师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后,及时进行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2. 事实调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3. 处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4. 处罚执行:学校对于处罚决定进行执行,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5. 反馈通知:学校将处罚决定及相关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录在案。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制定该条例细则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全体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条例。

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只是学校的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学校的教育目的。

二、本条例适用对象有违纪行为的在校学生。

三、处分种类适用于有违纪行为的初高中在校生,处分由轻至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四、处分程序1.由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事实和认错态度,向学生发展中心申报处分材料。

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

2•学生发展中心在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根据该生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认错态度作出处分决定。

3.如果违纪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

4•对一些违纪违法、错误性质严重的学生,按照本条例要给予记过以上等级处分时,经学生发展中心核实后,提交校务行政会讨论批准。

5.视处分轻重,将处分结果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6.处分材料在学生发展中心备案。

五、处分撤销程序处分期限分三个月至一年,分别为:警告三个月、严重警告五个月、记过半年、留校察看一年。

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端正对待错误的态度,认真吸取教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

处分期限达到规定时间后,本人可提出撤销处分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然后由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发展中心审核后,做出撤销处分的决定,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处分不予撤销。

六、各种纪律处分的具体规定1•警告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教育帮助外,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节以上者(含班级、年级或全校规定参加的活动课时)。

(2)违反考场规则、考试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

(3)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一学期受到教师批评记名达10次以上者。

(4)在校参与赌博,传看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XXX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条、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强化校风校纪,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对个别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下列6种。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勒令退学第三条、处分程序1、被处分的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

2、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政教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交政教处,按审批程序审批。

3、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家长。

4、通报批评公布范围:班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全校公布。

5、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由学校备查,记入档案。

第四条、处分权限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染发、怪发、烫发、染指甲、戴耳环、戴首饰,经教育不改者;2、在教室或走廊跑跳打闹喊叫,语言不文明,累计超过三次者;3、不服从教育、顶撞老师,经教育能承认错误,并改正者;4、各项活动不能够按要求做,并给学校声誉带来影响者;5、经常不按划定穿校服,屡次教育仍不按要求做者;6、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课堂教学,不爱研究,造成一定影响者;7、违反考试纪律者;8、擅自进入学校禁止场所(如楼顶等);9、私自不出早操、间操、不做眼操,累计超过三次者;10、迟到超过三次,或上课睡觉、不完成作业累计超过三次者;11、三餐三点不按值日教师要求做,出现违纪并造成影响者;12、睡觉说话累计超过三次者;13、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被发现一次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告诫处分。

1、已有一次通报攻讦处分再犯者;2、严峻干扰班级一般教育、教学次序者;3、一般打架事故,没有造成对方伤害和不良影响者;4、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工作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5、做出有害于他人的不良行为者。

2024年中学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 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条纪律规定1. 单车停放:禁止在校内外乱停放单车,禁止在校内骑行单车。

2. 报告责任:对于知悉的对学校或同学有严重后果的事情,有责任报告给教师和学校。

#### 第十条严重警告处分1. 旷课:累计旷课二天(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旷课八节计旷课一天)。

2. 手机使用: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

3. 不服从管理:不接受学生干部的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

4. 损害财物: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损失较轻。

5. 破坏设施:违反规定,故意破坏学校花卉、树木、教学设施。

6. 购买脏物:明知是脏物而购买或冒领他人财物。

7. 参与盗窃:为他人偷窃放哨、销赃、窝藏或分得赃款、赃物。

8. 封建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

9. 扰乱秩序:扰乱车站、码头、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秩序。

10. 抄袭作业: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缺交作业累计达十五次以上。

11. 不服保安管理:出入校门不服从保安管理,情节较轻。

12. 不正当游戏:变相赌博玩不正当游戏,经教育仍不改正。

13. 辱骂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

14. 未经请假离校:课间不经请假,私自出校。

15. 携带凶器:身藏凶器,如匕首、三角刀、弹簧刀、菜刀或其他管制刀具。

16. 重犯行为:受警告处分未撤销前重犯第九条款。

#### 第十一条记过处分(详细列举,依此类推,略去具体条文)#### 第十二条记大过处分(详细列举,依此类推,略去具体条文)#### 第十三条留校察看处分(详细列举,依此类推,略去具体条文)#### 第十四条退学、开除学籍1. 自动退学:累计旷课超过规定节数,视为自动退学。

2. 休学未复学: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逾期两周不来校复学或办理延续休学手续,视为自动退学。

3. 严重违规:涉及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严重违规行为。

4. 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违反国家法纪,情节较严重。

5. 严重违反守则: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国家、集体财产,道德品质败坏,偷窃成性、触犯国家法律,屡教不改,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及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初级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初级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临泽二中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为了在校内发扬正气,有力地打击歪风邪气,对违反校规、校纪和违法行为的学生能严肃处理、及时挽救,从而不断增强全校学生的纪律法制观念,切实保证学校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特制订《临泽二中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如下:一、学校处分类型: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二、学生违纪下列八条,根据不同程度,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1.对他人实施抢劫、敲诈。

2.偷窃校内外他人公共财物。

3.实施打架等校园暴力行为并造成严重伤害。

4.严重干扰、破坏教育秩序。

5.在公共场所寻衅闹事,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严重或刻意损坏学校公物。

7.逃夜或逃课3节以上。

8.校级以上考试作弊。

三、上级处分学生的操作要求:1.交学生本人检查材料。

2.班主任提出处分意见,年级组审核后,上报政教处。

3.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处分意见。

4.通知处分学生家长。

5.向全体学生宣布学校处分决定。

四、撤销处分规定:1.学生处分后考察时间定警告为3个月,警告以上处分期为6个月,3个月和6个月后表现好,可向学校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

同时有二个处分的学生,半年以后只能逐个撤销。

2.交本人提出撤销的申请书面材料申请内容:(1)对以前所犯错误的认识。

(2)改正错误半年时间内的具体表现。

(3)今后的改正设想和措施。

3.班主任批阅,提出意见,经年级组审核后上报政教处。

4.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撤销处分。

5.学生处分在初三毕业未能撤销,后果由毕业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教育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学生在接受相应处分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相互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确保个人健康成长。

学校可视学生的表现给予减轻或消除相应处分。

对于欺瞒,态度恶劣,不能认识到自己错误,或者在已由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违纪者,加重或延长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本着预防教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置: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七个等级的惩戒措施。

三、处分程序各种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由违纪学生写出违纪事实经过和认识等书面材料,在调查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政教处备案。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处分的种类细则(一)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一般违纪是指学生违反一日常规及日常行为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包括:迟到,早退,上课或午休、晚休说话、活动打闹,不按时午休和晚休,在校期间不按要求穿校服、仪表不整,戴各类饰品,故意不完成作业,上课趴着、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课间操说话、打闹,不认真上操(包括眼保健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餐时不排队、大声说话,浪费食物等行为。

2、处分标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1)点名批评;(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5)课后教导;(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规范全体学生日常行为,从严治校,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处分形式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开除学籍8、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严重警告以下的处分,由德育处集体讨论决定。

记过以上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后生效。

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和张榜公布。

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学生受到处分,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一学年后可申请降等或撤消处分。

申请降等或撤消处分的程序是: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组织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进行评议,评议意见交德育处存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黉舍行政会会商决定是否降等或撤消处分。

第四条对旷课学生的处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

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八节旷课计算。

2、无故旷课1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4节由年级主任找学生谈话,并上报学校德育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8节,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16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24节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40节,开除学籍。

第五条对有意破坏环境清洁卫生学生处分。

对有以下行为的学生,发现后除赐与批评外,二次重犯或同时有以下两条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三次再犯或同时有以下三条违纪行为,赐与警告处分。

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按处分级别逐步升级。

1、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瓜皮、果壳、食品包装等破坏清洁的物品。

2、在卫生间内乱倒方便面、剩饭剩菜,在走廊过道倒水。

3、向窗外乱扔字纸、垃圾等破坏清洁的物品,在教室乱扔粉笔头、纸团及破坏清洁的物品。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本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本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本尊敬的家长: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您提供了一份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的范本。

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条通则1.中学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法规与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对学生的违纪行为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2.中学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公正、公平、严明。

第二条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的,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分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口头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书面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3)警示教育: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组织相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识错误,重塑正确价值观。

2.学生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犯罪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机关合作,依法处理。

3.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的,将酌情采取以下措施:(1) 限制社交活动:对于某些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学生,学校将限制其参加部分或全部社交活动,以期学生反省自己的错误。

(2) 罚款:对于某些经济纠纷或其他问题,学校将按照实际情况,视情况对学生进行罚款。

(3) 惩戒通报:对于某些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行为,学校将通报到学生的家庭并报告到教育主管部门。

(4) 暂停学籍: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暂停学生的学籍,期限为3个月,期满后学生必须接受相关教育和适当的惩戒后方可恢复学籍。

(5) 开除学籍:对于一些极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对学生开除学籍,并报告到教育主管部门。

第三条处分程序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班主任或学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查明事实,听取学生的陈述、解释,并向学生说明处理意见。

2.学生有权选择辩护人,并有权听证。

3.学生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依法进行核实判断。

第四条违反规定的免责条款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对学生的处分。

2.学校对于临时修正、调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事宜,将在相关公告栏或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XXXX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中学生,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其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分为下列几种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三条考试作弊、旷考1、初次作弊(包括协同作弊)情节不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2、替他人考试或叫他人替考者;没有不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考试者,给予记过处分。

3、两次以上作弊或窃取试题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四条旷课未经班主任或政教处批准,无故缺课者为旷课。

旷课时间为一学期累计旷课天数。

旷课包括无故不上自习、早操、课间操、开会及其他规定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每天按10节课计算。

1、旷课1-2天,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3-4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5-6天,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7-9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10天,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妨害他人指在公共场所哄闹、滋事、骂人打架、违反各场所规章制度,不听劝告;在校内藏匿携带管制刀具;随意点火或乱扔易燃易爆物品危及他人和财产安全;违反教室、宿舍管理规定;在教室走廊踢球,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在校内打扑克下棋;破坏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弄出很大声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不按时作息;勾结或帮助别人威胁、恐吓本校学生;以各种形式给班级荣誉造成较大损失;课堂上影响老师讲课或与老师争吵等行为。

凡有上述问题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1、情节较轻,给予警告处分。

2、情节较轻,但态度不好,或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情节较重,认错态度不好,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情节或后果严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六条骂人、打架1、在校园内恶语谩骂他人者,给予警告处分。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社会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不仅是维护学校良好秩序和树立优良校风的必要手段,也是鼓励广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对学生执行本条例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具体分析,集体讨论,慎重处理的原则,同时应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章处分种类第四条对违纪学生给予的处分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一年);5、开除学籍第三章处分界限和幅度第五条进出校违纪(一)进出校门不下车,不配合执勤人员查验,或校内骑车,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第六条停车违纪(一)不按要求粘贴车牌号、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不上锁等,屡教不改。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二)校内停车不锁,经教育不改。

扣留车辆,点名批评。

第七条破坏绿化(一)攀折花草树木,践踏草坪,随意进入绿化场地。

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条污染环境(一)乱丢废物,乱扔食品、粉笔头及杂物等。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二)涂抹学校各类文告。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三)污秽各类墙壁及公共设施。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四)在教学区、生活区打球、追逐、起哄。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五)在学校期间染发、留长指甲,佩带首饰、穿着奇装异服,男生留长发、怪发型。

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影响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九条在一学期内迟到、旷课时间达____学时以上者(一)累计过____学时。

责令其检查,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二)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

(三)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记过处分。

(五)累计在____学时以上。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累计上课迟到三次(包括正课、自习课、实践课等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作旷课一课时处理。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合肥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使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培养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培养品德高尚、胸襟宽广、身心健康、知识渊博、明理守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属偶犯还是屡犯,: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属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态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和认识,学校将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学生所犯错误无主观恶意动机,情节较轻,影响较小学生所犯错误无主观恶意动机,情节较轻,影响较小));(2)警告,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等级定为不合格;(3)记过,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等级定为不合格;(4)留校察看,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等级定为不合格;(5)劝其退学,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等级定为不合格;第五条:学生违纪须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在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将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汇总至年级部和学生处。

旁证材料等汇总至年级部和学生处。

经校德育工作领导组研究经校德育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处分决定后,确定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向全校公布。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文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文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文第一章: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条例第一条:未经批准擅离校园者1. 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现学生未经批准擅离校园,将被处以警告并追究责任。

2. 对于多次发生这种情况的学生,将被要求给予较重的处分,如暂时停学、学校专用警示附着等。

3. 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可采取长时间停学、学校证明失去或转学的处罚。

第二条:出卖/购买考试试卷的学生1. 对于学生出售考试试卷的学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停学或开除。

2. 对于购买考试试卷的学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严厉警告。

第三条:损坏学校财物者1. 对于学生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行为,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停学一段时间。

2. 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将进行学校特殊教育或转学处理。

第四条:作弊者1. 对于学生在考试中作弊的行为,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并严厉警告。

2. 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将采取停学、开除的处理。

第五条:携带危险物品者1. 对于携带危险物品的学生,将立即扣押该物品,并迅速报告校方和家长。

2. 对于情节严重且具有威胁性的学生,将采取学校专用警示附着、停学或转学等措施。

第六条:恶意欺凌者1. 对于学生对他人进行恶意欺凌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如行为记录、警告等。

2. 同时将加强对被欺凌学生的心理辅导,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干预。

第七条:违反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1.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如罚款、停课等措施。

2. 对于情节严重且多次发生的学生,将采取暂时停学、学校专用警示附着等处罚措施。

第二章:处分程序第一条:调查核实1. 学校将对同学之间的争执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 学校将通知相关学生和家长前来接受调查。

第二条:听证会1. 在调查核实完成后,学校将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

2. 听证会将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并由一名公正的人员主持。

第三条:处分决议1. 经过调查和听证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分决议。

XX中学《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XX中学《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XX中学《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一)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宽严结合,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教育为主、治病教人的原则。

(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

(五)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1.拒不承认错误者: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3.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恐吓者;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6.集体(团伙)违纪的首要组织者:二、通报批评(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违反课堂纪律,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经教育不改者:2.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喧哗、追逐打闹或有其它不文明举止,且不接受教育者。

3.在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和乱倒垃圾者;以及其他破坏校园环境卫生行为者;4.骑车进出大门,或在校内骑车以及违章停放自行车不听劝阻的;或带篮球、足球等进入校园影响教学秩序者,5.攀爬围墙者;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者;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者;6.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集会或其它集体活动者;升旗或集会时迟到或违反纪律者。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总则(一)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条例。

(二)学校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严格的手续,坚持疏导为先,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

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1、通报批评2、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针对高中学生)。

说明:学生违纪记录采用扣分累计制,其中扣分达3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分达5分给予警告处分,扣分达10分给予记过处分,扣分达15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分达20分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三)根据广东省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未予以撤销的)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受处分的学生(未予以撤销的),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

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督促反省时间。

(四)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

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

凡申请撤销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科任及年级级管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

二、学生违纪扣分条例1 、迟到一次扣1分。

2 、无故旷课每两节扣1分。

3 、不履行值日职责,不按要求完成值日任务扣1分。

4 、故意破坏环境(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等)扣1分。

5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扣1分。

6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扣1分。

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学校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XX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环境,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

根据国家教委《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况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全校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学期内全校通报批评达两次的给予严重警告,严重警告达两次的,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三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并已受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处罚者应同时给予如下处分:1、被劳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被公安部门拘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

3、被处以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4、违返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司法和公安部门虽未给予处罚,学校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批评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对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根据其错误的具体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偷窃、诈骗、勒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者除加倍偿还和按规定处罚外,给予下列处分:1、作案价值50元以下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作案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给予记大过处分。

3、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作案累计价值在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给予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1、损坏价值5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或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损坏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3、损坏价值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损坏价值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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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四章处分记载、撤销处分程序及细则第十二条对学生处分的结果或撤销处分结果均须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受处分后,确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进步,口头警告、警告一个月,严重警告、记过二个月,记大过、留校察看三个月后达到要求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第十三条撤销处分的程序为:德育处反思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或目标,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申请撤销处分登记表》;班级讨论认可、科任教师认可、班主任认可后将申请表交德育处,德育处审核,审核通过,考察一个月,德育处再次审核,初步作出是否撤销处分意见;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撤销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记过及以上处分撤销由校长审核批准;德育处拟定撤销处分文件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十四条撤销处分程序细则:(一)反思学习受处分学生根据受处分种类,分别在德育处、德训班反思学习。

口头警告及警告处分在德育处反思学习一天,在德训班拓展训练二天;严重警告及记过处分在德育处反思学习一天,在德训班拓展训练三天,记大过及留校察看在德育处反思学习一天,在德训班拓展训练一周,当学生在校留校察看升级,在德育处反思学习二天,在德训班拓展训练二周。

当学生已经到达撤销处分的时间,因表现不合格,未撤销处分,到德育处反思一天,德训班拓展训练二天。

学习内容为:学校规章制度,《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反思期间学习深刻、认真,可以减少反思学习的时间。

反思学习结束当日起三天内,写出认识深刻的《反思》,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由本人亲自上交德育处。

(二)课堂表现1、一个周内,课堂表现“优”达到70%,没有“差”,“中”未超过2个,没有其他违纪,撤销处分时间不变。

2、私自修改课堂表现情况,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延迟两个周撤销处分。

3、未按时上交《反思》,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延迟一个周撤销处分。

4、未上交《反思》,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延迟三个周撤销处分。

5、一个周内,课堂表现一个“差”,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延迟一个周撤销处分。

三个“中”为一个“差”。

6、一周内,课堂表现“优”达到100%,没有其他违纪,可以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提前一个周撤销处分。

(三)其他表现1、一周内有严重违纪(打架、吸烟、顶撞或无视学校教职工、未背书包、头发不符合要求限期不整改、使用手机等),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延迟二个周撤销处分。

2、一周内检举加30分,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提前一个周撤销处分。

(1)检举吸烟、喝酒、打牌赌博一人次各加5分;(2)检举翻越围墙一人次加5分;(3)检举粗脏话一人次加2分;(4)检举乱扔垃圾一人次加2分。

3、好人好事在学校及社会上产生极大的影响,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提前二个周撤销处分。

4、参加校级活动获得好名次,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提前一个周撤销处分。

5、参加校级以上活动获得好名次,在原撤销时间基础上提前二个周撤销处分。

6、在受处分期间安排义务劳动,乐意接受、认真完成是撤销处分的基础,接受但不认真或不接受按违纪处理。

第五章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或警告处分。

(一)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不背书包上学、迟交和作业不认真,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二)学月内累计旷课达3节,或学期内累计旷课达8节者(迟到3次按旷课1节计算)。

(三)故意损毁门窗桌凳、路灯、电路,砸烂门锁、水龙头,损毁消防栓和其他公共设施,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如校内燃放鞭炮、校内骑车及乱停乱放、教学楼内打球、大声喧哗、翻越围墙等),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

(五)抽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六)穿奇装异服、男生蓄长发、男女染发、戴耳环耳饰等明显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穿戴、举止、言行,经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无效者。

(七)在大型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八)乱刻乱画、乱倒污水、乱丢乱倒垃圾、乱倒剩饭剩菜、往墙面上蹬足印或踢球、涂改学校的各种公告墙报,或以其它方式污染校园环境者。

(九)在校有偷窃行为,初犯,且情节较轻者。

(十)在公共场所、楼梯口、集体活动中故意拥挤、起哄、制造混乱者。

(十一)在校期间初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者。

(十二)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者。

(十三)在校门口围观及与不良社会青年来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十四)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者。

(十五)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5-10次者(特异体质学生除外)。

(十六)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者。

(十七)赌博、酗酒者。

(十八)带手机进入校园者。

(十九)管制刀具带到校园,未造成伤害者。

(二十)有其他应给予口头警告或警告行为。

(二十一)德育量化扣40分以上。

第十六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 学月内累计旷课达6节,或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2节者。

(二)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三)在校内外有不止一次偷窃行为者。

(四)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但未动手打人,未造成后果的学生;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学生;3、打架者: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学生;4、参打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5、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

(五)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其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侮辱同学,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者。

(七)肆意破坏公物、破坏绿化,后果严重者。

(八)写恐吓信或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者。

(九)破坏学校花草树木、教学设施后果较严重者。

(十)考试中舞弊行为严重者。

(十一)违纪且不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态度恶劣者。

(十二)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11-20次。

(十三)住校生私自留宿走读生或社会青年者。

(十四)住校生未经允许在外过夜,严重违反作息制度者。

(十五)有其他应给予记过严重警告行为,或受过警告处分又重犯第十五条者。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 学月内累计旷课达8节,或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8节者。

(二)偷窃试卷或答案,或用其他手段破坏考试。

(三)私自下河塘游泳者。

(四)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动手打人,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5、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五)在校内外进行偷盗,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

(六)敲诈勒索、恃强凌弱者。

(七)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

(八)辱骂教职工或者有其它侮辱教职工行为者。

(九)纠集社会青年到校滋事,打架斗殴者。

(十)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21-30次。

(十一)有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行为或已受过处分尚未撤销又重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者。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学月内累计旷课达10节,或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4节者;(二)不通知家长、教师,擅自离家、离校出走者。

(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四)在校期间多次进入营业性网吧者。

(五)破坏学校公共设备设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对涉及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参与者及伪证者:1、肇事者:动手打人,致使他人重伤,留校察看处分;2、策划者:策划他打架,后果严重者;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4、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提供凶器造成后果者严重者;5、打架者:持械打人,造成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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