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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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

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

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

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公司名称管理规定(3篇)

公司名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名称的命名、注册、变更、使用、保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公司宗旨,简洁明了,易于识别,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文字。

第四条公司名称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司名称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命名规范第五条公司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公司或者企业字样;(二)反映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或者特点的文字;(三)组织形式或者责任形式;(四)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不使用行政区划名称。

第六条公司名称应当遵守以下命名规范:(一)不得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国家象征性标志;(二)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文字;(三)不得使用已注册的知名商标;(四)不得使用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文字;(五)不得使用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文字。

第七条公司名称中不得使用以下文字:(一)有损国家主权、尊严或者领土完整的;(二)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三)带有侮辱性的;(四)容易产生歧义的;(五)违反公序良俗的。

第三章注册与变更第八条公司名称的注册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第九条公司名称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表;(三)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变更登记的决议;(四)原名称登记证书;(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第十条公司名称变更包括以下情形:(一)公司名称文字的变更;(二)公司住所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三)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四)公司组织形式或者责任形式的变更。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变更后,应当在工商登记后五日内公告。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与已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重复。

2.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欺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不良影响。

3. 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历史文化传统。

4. 不得包含或者模糊使用国家名称、外国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武装部队名称和其他类似名称。

5. 不得包含或者模糊使用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的名称,以避免误导和混淆。

第四条公司名称的登记程序如下:1. 企业申请公司设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未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下予以核准。

2. 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名称进行登记注册。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第五条公司名称的变更申请如下:1.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如需变更公司名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企业经营状况报告、经批准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证明、股东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第六条公司名称的注销申请如下:1. 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提交解散决议、终止经营事项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注销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第七条公司名称登记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现对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进行如下规范和规定:第一条公司名称的登记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名称登记。

公司起名违禁申诉

公司起名违禁申诉

公司起名违禁申诉指南1. 引言在中国,起名字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尤其对于公司来说。

一个好的公司名称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关注和商机。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以及道德伦理的限制,有些名称可能被视为违禁或不合适。

本指南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公司起名违禁规定,并提供申诉指南。

2. 公司起名违禁规定中国政府对公司名称有一系列的限制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名称不能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暴力、恐怖、淫秽等。

•公司名称不能涉及国家保护的敏感领域,如国家机密、军事等。

2.2 涉及政治敏感词汇•公司名称不能包含与政治敏感事件相关的词汇或人物。

•公司名称不能使用与党和政府相关的词语。

2.3 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公司名称不能含有侮辱、歧视他人或者伤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3. 公司起名违禁申诉指南如果您的公司名称被认定为违禁或不合适,您可以进行申诉。

以下是一些申诉指南:3.1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申诉之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您的申诉过程非常重要。

查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发布的文件和公告,以了解具体的违禁规定。

3.2 准备必要材料在进行申诉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 - 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公司章程或经营范围说明 -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3.3 编写正式申诉函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申诉要求,编写一份正式的申诉函。

在函中清晰地陈述您对公司名称被认定为违禁或不合适的异议,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3.4 提交申诉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诉材料提交给相应的机构,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确保按照要求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并保留好副本作为备份。

3.5 跟进申诉进展一旦提交申诉材料,您可以跟进申诉进展。

及时了解相关机构的回复和决定,并根据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沟通。

4. 结论公司起名违禁申诉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过程。

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必要材料、编写正式申诉函以及跟进申诉进展,都是成功申诉的关键。

希望本指南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起名违禁问题,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合适性。

公司法企业名称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企业名称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Live beautifully, dream passionately, love completel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法企业名称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进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凡是在我国境内经营的公司和企业,所有正规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公司法。

公司才能在我国社会中正常的运营下去,否则是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的。

公司法中对公司的各项事宜都有着明确的法律约束,小到公司的名称都有着一定的规定,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公司法企业名称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公司法企业名称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一、名称的构成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政区划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并使用其字号的;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3、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工商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二、字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三、行业: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公司名称规定

公司名称规定

公司名称规定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识符,是公司在市场中塑造形象的重要元素。

一个好的公司名称不仅能够确立公司的品牌形象,还能够体现公司的文化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因此,制定公司名称时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定,以确保名称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促进公司的发展。

下面是公司名称规定的一些要点:
1. 合法合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不得违反商标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权益,不能涉及敏感词汇等。

2. 与业务相关:公司名称应与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相关,能够让人直观地了解公司的业务方向,提高市场辨识度。

3. 简洁明了:公司名称要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表达,不宜过长复杂,以方便市场传播和宣传。

4. 个性独特:公司名称要具有个性和独特性,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能够吸引客户的注意力,留下深刻印象。

5. 表达价值观:公司名称应能够体现公司的文化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增强企业形象和凝聚员工精神。

6. 良好口碑:公司名称应该以积极正面的形象为核心,能够赢得市场和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7. 国际化思维:随着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公司名称要具备
国际化思维,能够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便于海外推广和拓展。

8.便于扩展:公司名称和logo应该便于扩展到其他产品、项目或领域,使公司更具有灵活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公司名称规定的目标是确保名称合法合规,与业务相关,简洁明了,个性独特,体现企业价值观,赢得口碑,具备国际化思维,并便于扩展。

制定适合公司的名称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素,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的特点。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

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第四条禁止性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1(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 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 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

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

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2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名称和商标使用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名称和商标使用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名称和商标使用规定一、公司名称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范本中对公司名称的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1. 公司名称的须真实准确,并注明公司类型。

公司名称应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和性质,并在名称中明确标明公司的类型,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等。

公司名称应当简明、明确且不得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公司名称的限制公司名称不得冒用、仿冒其他已经存在的公司名称,不得与其他公司名称相混淆,以免造成混淆欺骗。

同时,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虚假、欺诈、淫秽或者其他不良信息。

3. 公司名称的审批和注册公司名称的审批和注册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未经批准和注册的名称不得作为公司名称使用。

二、商标使用规定在公司章程范本中,商标使用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规定,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商标使用规定如下: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而具有辨识度、显著性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公司可以依法注册商标并合法使用。

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公司在使用某一商标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先申请商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后方可使用。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展。

同时,公司需密切关注市场和竞争对手,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人对商标的侵权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商标的合理使用公司在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商标使用应当与商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2)商标使用应当注意与公序良俗的规定相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商标使用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4)商标使用应当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保持商标的清晰度和辨识度。

三、公司名称和商标使用的违约责任在公司章程范本中,还应包含公司名称和商标使用的违约责任条款。

工商查名限制的法律规定(3篇)

工商查名限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数量日益增多,企业名称的注册和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工商查名限制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工商查名限制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工商查名限制概述1. 工商查名限制的定义工商查名限制是指在注册企业名称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的字号、行业、地域等进行限制,以防止企业名称的重复、侵权等问题的发生。

2. 工商查名限制的目的(1)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对企业名称进行限制,避免企业名称的重复,降低市场混淆,保障消费者权益。

(2)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限制企业名称,防止他人侵犯企业名称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规范企业名称注册:通过对企业名称进行限制,规范企业名称注册行为,提高企业名称注册效率。

三、工商查名限制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混淆的;(四)违反公序良俗的;(五)其他依法不得使用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不含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混淆的词语;(四)不含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词语;(五)不含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名称。

”3.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不含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混淆的词语;(四)不含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词语;(五)不含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名称。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篇)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篇)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条公司名称登记管理适用于在本国范围内设立、变更、注销公司名称的行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各类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司名称注册与商号注册相统一。

第四条公司名称登记管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公司名称的使用要求第五条公司名称应当具有合法、合规、真实的特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有欺骗、误导、混淆消费者的情况。

第六条公司名称不得包含下列内容:1.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2.与国家机关、军事机构、社会组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3.侵犯他人名称权益的内容;4.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5.与行业规范、公序良俗相悖的内容;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

第七条公司名称应当有明确的主体标识和业务范围,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辨别。

第八条公司名称不得与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第九条公司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不得使用非汉字或者生僻字,除非依法需要使用外文和文字的。

第十条公司名称应当简明、具有识记性和醒目性,不得过长、复杂和晦涩难懂。

第三章公司名称的登记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名称的登记应当符合公司法、商标法、商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名称登记申请应当提交公司名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名称登记申请应当办理初始审核、核准、公告、领证等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名称变更、注销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办理相关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名称登记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违反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措施。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定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定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

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

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

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的命名、保护企业名称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企业命名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风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使用不健康、不良名称。

2.不得使用其他企业已经使用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军队等组织机构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反映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得与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毫无关联或没有实质联系。

4.企业名称中的字、词应当标准规范、易于辨认,不得模糊,不得使用省略、口语化、繁体字等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语言文字。

5.企业名称应当使用中文汉字,不得使用拉丁字母、数字等非汉字字符。

第三章企业名称登记手续和管理1.企业名称登记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负责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等材料。

2.企业名称登记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颁发企业营业执照,并将企业名称注入企业名称库,作为后续管控的重要依据。

3.使用企业名称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未经核准不得在广告、宣传、合同等情况下使用企业名称。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企业名称作出监管,及时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维护企业名称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1.企业未经核准或未经批准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更改企业名称,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2.企业未按规定主动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违规处理。

3.企业名称在营销广告、合同等场合未真实使用或使用其他名称误导消费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第五章附则1.本规定中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形式。

2.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公布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不适用于本规定。

公司名称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的管理,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公司名称的命名、使用、变更、保护等事项。

第二章公司名称的命名第三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下列名称:1. 有损国家、民族尊严的;2.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3. 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混淆的;4. 违反公序良俗的;5. 其他依法不得使用的名称。

第四条公司名称应当包含以下要素:1. 必须包含公司住所地行政区划名称;2. 必须表明公司的经营范围;3. 可以根据公司类型和特点,适当使用行业特点、字号等。

第五条公司名称的命名,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出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后,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三章公司名称的使用第六条公司名称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在公司对外宣传、广告、合同、票据等文件中使用公司名称时,应当使用公司全称;2. 公司内部文件、标识、办公用品等可以使用公司简称,但不得随意变更或简化;3. 公司名称不得被用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公司名称的变更第七条公司名称的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因公司合并、分立、改制等原因需要变更名称的;2. 因公司经营范围调整需要变更名称的;3. 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名称的。

第八条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核通过;2.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3. 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第五章公司名称的保护第九条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司名称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发现他人侵犯其名称权益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公司名称保护机制,对侵犯公司名称权益的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并使用其字号3、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对于创业者而言,在确定已经满足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后,需要先想好公司的名称之后,才能向公司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请求,我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在设立成功之后,设立者就会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一些权利。

▲一、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解读:第八条【公司名称的规定】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公司名称选取的注意事项公司名称对一个企业将来的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公司名称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还关系到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投放市场后,消费者对本企业的认可度;品牌命名或公司名称过程符合行业特点、有深层次的文化底蕴、又是广大消费者熟知的、有中国特色的名称时,再也找不到第二名称时,企业的竞争力就明显的区别于行业内的企业,为打造知名品牌奠定了基础。

百度是出自众里寻她千百度因为百度是从事搜索引擎的行业,所以这个名字用在这是非常贴切的,从某种程度说,一个吉祥如意的名字能给社会带来稳定和繁荣。

因此在选取公司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注意事项: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8、公司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

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

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

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工商核名规定

工商核名规定

工商核名规定工商核名是指在申请注册公司时,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审查和审核的程序。

工商核名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公司名称的命名要求进行规定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工商核名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合法合规: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例如,不得包含有损国家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内容。

2.不得重名:公司名称不得与已经注册的企业或者已存在的商标、企业名称、知名品牌等相同或近似,以避免混淆和误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注册的公司名称、商标等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

3.不得误导性: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不能以自然人或其他实体的名称作为公司名称,以免误导他人。

4.名称要求:公司名称应含有“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表示其为一家法人企业,避免造成误解。

同时,名称不宜过长,应简洁明了,容易识别和记忆。

5.行业限制:公司名称应与申请公司经营范围相符,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和业务范围。

6.文明规范: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淫秽、恶劣、歧视、侮辱他人的内容,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敏感问题。

工商核名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命名,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会进行商标、专利、域名等的审核,以确保企业命名的独特性和合规性。

若公司名称违反工商核名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拒绝注册或要求更改名称。

因此,在进行工商核名时,企业应仔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司名称合法、合规、准确,符合标准,以避免名称审核的风险和延误注册手续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六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七条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1.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

2.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

公司的设立、解散和合并都是公司的经营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我国规定公司一系列活动的法律就是公司法。

公司设立时名称要记录在册,因此公司的名称在注册时就要确定下来,公司的名称不能随意凭个人喜好拟定,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公司名称就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则可另有一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从属名称,但股东是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不准使用从属名称。

从属名称不能够用来开展经营活动及招徕业务。

(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

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3)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外资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

(4)全国性的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或企业集团等,经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冠以“国际”、“全国”、“国家”等字样。

其他公司,除历史悠久的驰名字号(如王府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的公司外,都必须在名称中冠以公司所在地省、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依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治理条例》《公司登记治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治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治理实施方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

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那么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能够依据本规那么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能够参照本规那么,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那么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妨碍的。

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损害人民感情的。

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适应的。

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公司名称法律规定(3篇)

公司名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公司名称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一)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二)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民族风俗习惯;(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一)公司名称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二)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地名简称。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公司,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

(三)公司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不得使用他人已经注册或者正在使用的公司名称。

(四)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应当表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五)公司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

第五条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七条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四)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九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在保留期内,申请人可以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

第十一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满后,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该名称自动失效。

第三章:公司名称的登记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登记时,应当使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

第十三条公司名称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证明;(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五)公司章程;(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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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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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现在看到的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名称好像觉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实际上公司在拟定名称的时候除了要体现出一定的企业文化,通过名称也想要寻求一个好的预兆,但最关键的是公司拟定好的名称也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

所以创办公司并且登记公司名称的时候就要知道,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名称就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
(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则可另有一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从属名称,但股东是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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