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考核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中交路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评分

第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质量考核,质量管理综合考评执行100分制;

(一)公司质量管理情况(15分)

各单位日常质量管理情况。依据《中交路建二级公司质量管理评分表》(附件1表二),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的15%折算。

(二)现场质量情况(66分)

中交路建对各单位所属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依据《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平均得分的66%折算。

(三)质量信息统计报送(3分)

质量报表、总结等报送情况。当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出现瞒报、谎报,对文件没有传达执行等情况不得分。质量报表、总结报送延迟,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准确,文件执行不力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质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3分)

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由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未部署落实不得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总结上报不及时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块应用(3分)

中交路建每年按不少于两次的频度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评,按其信息化应用考评平均得分的3%折算。

(六)质量信誉(10分)

1.质量问题及事故(5分)。性质恶劣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报送与处理情况。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质量投诉与通报(5分)。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信誉评价降级、投诉、

举报属实等,且未酿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信誉蒙受损失,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中交路建和中国交建奖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对获得质量奖按下列情况予以加分奖励。

1. 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国外知名质量奖项等,每项加5分。

2. 获省(部)级、中国交建质量奖,每项加2分。

3. 获中交路建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加1分。

4. 直属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质量奖励通报,每次加1分。

第四条对项目质量考核,分为总体考核和单项考核两部分。

(一)总体考核

分为内业、外业和业主奖罚三个部分,执行100分制,若质量考核累计总体分值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

1、内业部分,占40分。依据《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表(内业部分)》(附件2表三),内业部分检查表中应写明扣分原因。

2、外业部分,占60分,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四个专业,根据专业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依据《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表(外业部分)》(附件2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外业部分检查表中写出各项的检查情况,并根据标准打分。

3、业主奖罚项,最高分不超过10分。

4、内业和外业都检查完后填写《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和《检查结果通知单》(附件2表二),受检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应在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和检查结果通知单上签字。并将复印件交项目。

(二)单项考核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较大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公司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质量隐患内容见附件3。

第三章考核评价

第五条对公司质量考核评价

(一)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质量考核得分≥95分,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质量评价不扣分。

B级:95分>质量考核得分≥75分,按插入法计算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质量评价得分。

C级:质量考核得分<75分,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质量评价为不合格。

(二)每一考核期末,被考核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考评计分,填报《中交路建质量考核表》(附件1表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三)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组织对各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年度积累的数据和资料形成考核结果,报主管质量副总经理审定。

(四)考核结果经中交路建领导审签后,提交公司法律合同部,纳入中交路建各单位负责人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体系。

第六条对项目质量考核评价

质量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70分以下。

第四章奖罚

第七条奖励:

(一)在公司综合或专项检查评比中,对质量等级为优的项目,所属单位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对获得国优、部(省、市)优、中国交通建设级、中交路建级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项目,中交路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及奖金发放程序详见《中交路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八条处罚:

(一)在公司综合或专项检查评比中,对质量等级差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罚款2000元/次,质量责任领导罚款2000元/次。

(二)公司组织的各项质量检查中,对出现较大质量隐患的项目,根据严重程度每发生一项罚项目经理500-5000元;罚质量责任领导500-5000元,并在中交路建范围内通报批评。相同的问题在第二次检查中重复发生则加倍处罚。

(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处罚,参见《中交路建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九条奖励和处罚以公司文件为准,处罚款项上交到公司财会部。

第十条各单位将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检查后一个月内报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质检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表一

中交路建二级公司施工质量考核评分表

单位(章):编号:ZJLJ-安质32-表0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