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06清单计价规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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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1总则

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由规定计量单位的综合单价乘以清单工程量,形成分项清单合价,再由分项清单合价汇总形成分部清单合价,然后把所有分部清单合价汇总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

规定计量单位的综合单价。按其组成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费组成。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总费用的构成同综合单价的费用组成相同。措施项目费分为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之规定确定。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备注: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X(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招标人部分的金额按招标人估算的金额确定;投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的要求,按照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的组成填写。

4.规费是指投标人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5.税金:是指国家税法和本省有关规定,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

2.2.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均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计算公式: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分项清单合价=综合单价×工程数量

分部清单合价=∑分项清单合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分部清单合价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应按照综合单价法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应按2.2.1条3款的要求计算。

4.规费计算公式:规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定费率或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5.税金计算公式: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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