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工作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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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工作计划

一、健康保健方面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宣传婚前保健知识,增强新婚人员的自我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建立区产前诊断机构。产前筛查覆盖镇达8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在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4/10万以下;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十五”时期基础上有所下降;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4个月婴

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2%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全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2%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2%以上,儿童七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重视生理、心理教育,不断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不断提高农村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水平;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降低儿童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86%以上;

中小学生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面达90%以上,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二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浙江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母婴健康。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

2.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

的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多渠道筹集贫困家庭疾病援助资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镇街道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登记制度,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

3.加强全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儿童营养指导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以社区为基础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制定切实可行的婴幼儿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和眼保健计划,重视婴幼儿童牙病、药物性耳聋和屈光不正的防治工作。

5.全面提高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区特别是农村实施“母亲安全”工程,提升产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口出生质量。

6.开展儿童保健的理论与适宜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科技水平。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

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婴幼儿家庭保健等适宜技术;研究和实施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常规免疫的及时接种率,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将风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保证达到安全接种。

7.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倡导尊重儿童、儿童参与意识。通过新婚学校、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指导水平。

8.严格实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积极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各社区、乡镇也要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不断增强儿童体质。

9.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逐步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要对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10.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充分发挥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全面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努力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理论水平和辅导技巧。加强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教育。

二、培养教育方面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率达到90%80%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以上;

全区普遍实行小学6周岁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

盲、聋、弱智三类残疾适学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5%幼儿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5%99.5%98%以上;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50%和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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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提高

中小学生科技教育的普及率,使我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100%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二主要措施

1.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2.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依法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设立专项资金等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薄弱学校和特殊学校的扶持力度,保障农村儿童、孤残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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