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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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规范干部管理各项事务,保证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制度
1、选拔任用群团组织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及社区干部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①党管干部的原则;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⑤民主集中制原则;⑥依法办事的原则。
2、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①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②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③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④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人防,扎根人防;
⑤进取精神旺盛,勇于开拓创新;
⑥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3、选拔任用群团组织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及社区干部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进行。
4、干部的管理考核,应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定期进行考核,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并确定考核等次。连续3年考核称职的可评先晋优、推荐提拔。干部带头上访、在背后为上访人员出谋划策、无理制造矛盾纠纷、聚众闹事的,在年终考核时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得评优,不得提
拔。
5、干部、职工的调动和工作分工变动,应经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办具体负责办理手续。
二、学习制度
1、凡属镇政府统一管理的干部职工,除出差、外出开会外,都要坚持参加每周一、三、五早晨8:30镇上组织的政治学习。社区总支副书记、居委主任每周星期一参加镇上统一组织的学习。
2、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蹲家领导请假或打招呼,否则按缺席对待。
3、坚持学习考勤、考核。凡在规定上班时间没有按时上班,学习点名无故迟到或缺席的,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每缺席一次罚款20元,罚款全部交镇政府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收据。
4、认真做好政治和业务学习笔记,干部全年学习记笔记字数不少于8000字,全年撰写有质量的心得体会3篇。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必须在半年和年终时交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笔记。
三、请假制度
1、镇机关、社区干部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除婚丧嫁娶、病伤和产假以外,原则上不准请假。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干部请假7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7天以下的由镇上主要领导批准。镇机关干部、社区居委主任、副主任请假3天以上的,
由蹲家领导签注意见后,报镇上主要领导批准;3天以下的由蹲家领导批准,蹲家领导不在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居民小组长请假3天以上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加注意见后,报镇上蹲家领导批准;3天以下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批准。
4、干部请假一律持假条,无假条的视为旷工。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写假条的,事后必须补写假条。
5、对不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对待。每旷工1天,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处理。除特殊情况外,干部职工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每超1天,罚款30元,罚款全部交镇政府财务室,由镇政府财务室出具收据。
6、干部违犯规定必须于当日交清罚款,不交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干部考勤每月公布1次,并在年终做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制度
1、按照全县统一的作息时间坚持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上班期间,一般干部外出开会、学习、报表或办理其他公务,事前必须持有关开会、文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告知蹲家领导,科级干部必须告知主要领导。科级干部外出落实工作或办理其他事务时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一般干部必须请示蹲家领导同意,蹲家领导不在时,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如不请示而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对待。
3、每周由主要领导和蹲家领导不定期查岗1—2次,如不知去向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4、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办私事、三五成群
喧哗嬉闹、扑克牌、下象棋、玩麻将、看电视、玩游戏,除正常的工作接待外,上班期间严禁猜拳喝酒。否则,对当事人每人罚款100元。
5、干部外出开会、学习、报表等事办完后,要按时返回单位,不得逗留
或回家,否则,视其情况按早退或旷工对待。
6、严格工作程序,镇属各站所需组织活动的,事先汇报分管领导拿出意见后,再向主要领导请示。社区除正常的工作外,一些重要的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要事先报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