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现状调研及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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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现状调研及成因分析
社会兼职在大学生的生活中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随着兼职大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也在不断增长,集中表现为被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被不法机构和犯罪分子骗取钱财等问题。论文以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现状调研为基础,根据调研数据对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希望探讨结果为解决大学生兼职的权益保障问题提供参考性意见。
标签:大学生;社会兼职;兼职权益
社会兼职在大学生的生活中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通过兼职活动,大学生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改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兼职还发挥着协助高校实践育人的作用,有利于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从大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然而,由于保障大学生兼职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善,许多兼职大学生在遭遇侵权问题时常常陷入政府、学校两不管的局面,导致他们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大学生对于兼职的热情度。
本文试图通过对上海松江大学城七所高校本科生兼职情况的调查,考察大学生兼职的现状,探讨大学生在兼职中权益易受侵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为研究大学生兼职的权益保障问题提供参考性意见。
一、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现状调研
本次调查对象为上海市松江大学城中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七所高校的在校本科生。基于研究问题的现实需要,我们采取了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形式,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9份,有效率为96.3%。其中,从年级分布看:大一79人,大二77人,大三86人,大四47人。从性别看:女性137人,男性152人。
从“你做过兼职吗”这个问题的调研数据看(图一),71.28%的同学做过兼职,28.72%的同学没有做过兼职。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没有做过兼职的同学中有31.33%的人是担心兼职市场混乱,害怕受骗,21.69%的同学是找不到可靠的兼职途径,仅有42.17%的人认为没必要兼职。这意味着如果给大学生兼职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兼职环境,绝大多数大学生是希望从事兼职工作的,这不仅充分反映了大学生兼职活动的普遍性,还表示出大学生对兼职存在极高的热情度。
但另一方面我们通过调查也发现,随着大学生兼职数量的日渐增加,其中的兼职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调查显示大学生兼职期间,有35.29%的人表示遇到过被侵权的行为,另外有13.49%的人表示不知道是否被侵权(图二),这不仅反映出大学生兼职的环境有待改善,也反映了兼职大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有关侵权类型的调查数据显示(图三),56.75%的是工作时间被延长,37.71%是被克扣或拖欠工资,32.18%是曾被骗取钱财,另有16.26%的被侵权学生表示在兼职期间曾发生过被侵犯人身安全的事件。可见,大学生兼职被侵权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大学生兼职遭遇侵权的程度也各不相同。
常言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教育与实践的结合是党一直主张的教育方针,也是大学教育必不可少和必须加强的环节。兼职有着助推实践教学的作用,原本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形式,然而频繁发生的兼职侵权事件却使得许多本想做兼职的大学生驻足不前,同时使那些正在做兼职的大学生时常处于被侵权的担惊受怕中。
二、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的成因分析
大学生兼职侵权问题日益严重,保护兼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兼职大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兼职环境显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任务。而要解决大学生兼职侵权问题,保障大学生兼职健康有序发展,首先要求我们了解当今兼职大学生为什么容易被侵权,然后才能对症下药。为此,本文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兼职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均比较薄弱。首先,当下大学生多为90后的青年,多数时间生活在父母和学校的保护圈下,不懂人情世故,缺乏足够阅历,容易上当受骗。其次,根据受访同学的表述,校外兼职时没有人对他们进行过兼职指导和培训,他们并不知道用人单位在招聘兼职时需要哪些程序和费用,也不知道自身在兼职期间享有哪些法律保护和公司福利。再者,兼职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维权观念不够明确。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从事兼职的大学生中71.36%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其中42.28%的学生表示双方仅有口头协议,更有39.6%的学生表示自己没有想过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大学生自身的维权能力较弱。一方面受传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的影响,遭到侵权后他们往往直接放弃了维权,转向采取消极退缩和自认倒霉的态度来回应侵权事件。另一方面即使有些兼职大学生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过高的维权成本、烦琐的维权手续和有限的维权能力使得他们最终不得不放弃维权。这无形中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致使大学生的兼职环境越发的不容乐观。
第二,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兼职信息的復杂性。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以往兼职要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路边看招聘广告或亲自上门询问的局面,用人单位可以更方便地借助互联网工具在网络上向需要兼职的大学生发布招聘信息。调查数据显示,兼职大学生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得到兼职的有57.28%,通过百姓网、兼职猫等相关兼职APP软件得到兼职工作的占31.07%,而通过学校老师推荐和亲朋好友介绍的分别各占37.86%和35.44%,上门询问的仅有17.98%,由此可见互联网已成为当下大学生获取兼职信息的主要渠道。另外,互联网也增加了众多的新型兼职工作,如网络客服、打字员、微商等等。由于这些工作对当代大学生来说可操作性高,又能直接网上上班,避免了学业与兼职上的时间冲突,因此,吸引了一大批在校大学生从事网络兼职。“网络是把双刃剑”,
虽然利用互联网找兼职具有省时省力省费用的优势,但也必须看到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这使得兼职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和机构借助互联网工具和大学生急于兼职的心理在网上四处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谋取大学生的钱财,肆意侵害兼职大学生的权益。第三,用人单位的责任缺失和学校管理的不到位使得大学生兼职雪上加霜。由于用人单位与兼职大学生地位的不平等,用人单位诚信的严重缺失,使得大学生在兼职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数据调查显示56.75%的兼职大学生的工作时间被延长,37.71%的兼职大学生被克扣或拖欠工资,另有接受访问的同学表示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经常违反当初定下的协议,比如有些企业没有给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兼职生相应的工资补贴等情形。
大学校园里虽然设有勤工俭学的职位,但由于其职位有限、申请条件有限及工资低等原因,往往只有少数人能够在校勤工俭学。这导致多数的大学生不得不选择校外兼职。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对校外兼职的同学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当向学校勤工俭学部门问及是否知道同学们在校外兼职的情况时,他们表示并不知情,不知学生所在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也不知道单位联系方式。甚至一些学校表示,大学生在校外工作发生任何事故都不归学校管理,需要自行负责。用人单位的诚信缺失和学校管理不到位导致兼职大学生在校外权益受损时处于有苦不能诉、有冤不得告的状态,最后只得不了了之或者自己用武力报复用人单位,但无论哪种途径都不能保障兼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护空白是兼职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1995年《劳动法》第12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訂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法》将在校大学生的兼职排除在外。尽管随着大学生兼职队伍的壮大,近年来众多学者对大学生兼职是否应受法律保护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但政府仍然没有出台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件来保障大学生兼职的权益,换而言之,大学生兼职在法律保障上仍处于空白状态。没有相关法律的制约,用人单位招收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规避应当承担的责任成为常态,大学生在遭到权益侵害时,即使极力相争,但由于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保护,兼职大学生只能选择妥协退让。长此以往,不仅助长了不法分子和黑心单位的侵权气焰,更使兼职大学生遭遇侵权问题日益严重。
三、总结
大学生兼职侵权事件频发,归根到底是我国至今仍没有明确出台保障大学生兼职权益的法律法规。而高校管理的不到位、兼职市场的复杂性、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用人单位社会诚信不足等也是大学生兼职侵权事件频发的主要诱因。对此,我们认为:保障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劳动法,使大学生兼职有法可依,而政府也应整顿兼职市场的混杂信息,建立相关的制度和部门维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高校也应该将对兼职大学生的管理工作重视起来,担负起协助大学生维权的责任。当然,大学生兼职要有良性环境,还需要企业将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与坚守道德底线统一起来,同时大学生也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大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