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1.0.3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各专业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以及实现各主要技术指标的技术措施等。
1.0.4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建筑专业
2.1 一般规定
2.1.1 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建筑节能、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等内容。
2.1.2 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其城市所在的气候分区,建筑物朝向、结构形式、建筑规模等基本内容。
2.1.3 设计依据应主要包括: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
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
3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4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
5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
6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
7 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标准
2.1.4 应明确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如节能50%、节能65%等)。
2.2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2.2.1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或总平面图中应列出项目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地上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居住建筑)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2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应说明场地内有无超标排放的污染源。
2.2.3 总平面图设计内容除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外,尚应表达下列内容:
1 基地内道路系统应明确表达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救灾等措施。
2 应标注基地内建筑之间及与其它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
2.2.4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应说明透水铺装、植物本土化、植物多样性、乔木种植密度等要求。
2.3建筑节能
2.3.1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1 体形系数
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给出建筑物外表面积、体积、体形系数。
2 门窗(含透明幕墙)、天窗
1)居住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户门的传热系数。
2)公共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设置天窗时,应给出屋面透明部分与屋面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3)应说明外窗和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比,玻璃幕墙是否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3 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
4 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5 地下室
地下室为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外墙、地面的热阻。
注:地下室外墙、地面保温:指自室外地坪算起,沿地下室外墙墙体竖向向下延伸 2m的范围;当沿地下室外墙墙体竖向埋深不足2m时,保温构造应继续沿地下室地面向内水平延伸,直至满足2m的要求。
地下室为非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楼板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6 楼梯间
与非封闭式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与封闭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7 分隔采暖空调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隔墙的传热阻。
8 分户墙、分户楼板的传热阻。
9 各种冷桥、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楼板、墙体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10 以上规定性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均应按如下格式给出:规范限值为;工程设计值为。
2.3.2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围护结构的性能性指标设计
1 居住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计算参数,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构造与指标、总建筑面积与采暖空调面积、采暖空调平面图、气候条件等;
2)夏季空调与冬季采暖的耗冷(热)量、耗电量。
2 公共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形状、大小、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分比等指标;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其他热工性能;
2)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采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3)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3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当因体形系数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相近体形系数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2)当因窗墙面积比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窗户的传热系数应满足相近窗墙面积比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3)当因窗传热系数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4)当因外墙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5)当因窗的遮阳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6)当因分户楼板、隔墙或因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区间构件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7)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a)屋面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的;
b)窗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的;
c)窗的遮阳和传热系数同时不达标的;
d)居住建筑南向外窗不设置外遮阳设施的。
2.3.3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1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包括屋面,墙体(含非透明幕墙),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采暖空调地下室的外墙、地面或非采暖空调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其他围护墙、楼板,冷桥等。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关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和厚度要求。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