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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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承包商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该工程施工时间从当年5月开始至9月,与造价相关的合同内容有:
1、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不调值部分价款占合同价的15%,5项可调值部分价款分别占合同价的35%、23%、12%、8%、7%。调值公式如下:
P=P0[A+(B1×+ B2×+ B3×+ B4×+ B5×)]
P—结算期已完工程调值后结算价款;P0—结算期已完工程未调值合同价款;
A—合同价中不调值部分的权重;
B1……B5—合同价中5项可调值部分的权重;
F t1……F t5—合同价中5项可调值部分结算期价格指数;
F01……F05—合同价中5项可调值部分基期价格指数。
2、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工程款逐月结算。
4、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未调值前各月完成的工程情况为:
5月份完成工程200万元,本月业主供料部分材料费为5万元。
6月份完成工程300万元。
7月份完成工程400万元,另外由于业主方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局部返工,造成拆除材料费损失0.15万元,人工费0.10万元,重新施工费用合计1.5万元。
8月份完成工程600万元,另外由于施工中采用的模板形式与定额不同,造成模板增加费用0.30万元。
9月份完成工程500万元,另有批准的工程索赔款1万元。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起扣,每月扣留多少?
2、确定每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
3、工程在竣工半年后,发生屋面漏水,业主应如何处理此事?
1、工程预付款=2000×20%=400万元
工程预付款从8月份开始起扣,每月扣400÷2=200万元
2、每月业主应支付的工程款:
5月:
200×[0.15+(0.35×+ 0.23×+ 0.12×+ 0.08×+ 0.07×)]=209.56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209.56×(1—5%)—5=194.08万元
6月:
300×[0.15+(0.35×+ 0.23×+ 0.12×+ 0.08×+ 0.07×)]=313.85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313.85×(1—5%)=298.16万元
7月:
400×[0.15+(0.35×+ 0.23×+ 0.12×+ 0.08×+ 0.07×)]+0.15+0.1+1.5=421.41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421.41×(1—5%)=400.34万元
8月:
600×[0.15+(0.35×+ 0.23×+ 0.12×+ 0.08×+ 0.07×)]=635.3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635.39×(1—5%)—200=403.62万元
9月:
500×[0.15+(0.35×+ 0.23×+ 0.12×+ 0.08×+ 0.07×)]+1=531.28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531.28×(1—5%)—200=304.72万元
3、工程竣工半年后,发生屋面漏水,在保修期,业主应通知承包商进行维修。如果承包商不能在约定时限内维修,业主可委托他人进行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1、预计合同价=Σ计价项目费用×(1+规费费率)×(1+税金率)
=(2300×180+3200×160+180000+200000)×(1+6.86%)×(1+3.41%)
=144.320万元
材料预付款=Σ(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1+规费费率)×(1+税金率)×预付率
=92.6×1.105×20%
=20.465万元
措施项目费首次支付额=措施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50%×90%
=18×1.105×50%×90%=8.951万元
2、每月分项工程量价款=Σ(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1+规费费率)×
(1+税金率)
⑴第1个月分项工程量价款:(500×180+700×160)×1.105=22.321万元
业主应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22.321×90%=20.089万元
(2)第2个月分项工程量价款:(800×180+900×160)×1.105=31.824万元
措施项目费第二次支付额:18×1.105×50%×90%=8.951万元
业主应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31.824×90%+8.951=37.593万元
(3)第3个月分项工程量价款:(800×180+800×160)×1.105=30.056万元
应扣预付款:20.465×50%=10.233万元
业主应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30.056×90%-10.233=16.817万元
(4)第4个月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2700m³,比清单工程量增加400m³(增加数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5%),超出部分其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清单工程量15%的工程量:2700-2300×(1+15%)=55m³
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调整:180×0.9=162元/m³
第4个月甲分项工程量价款:[(600-55)×180+55×162]×1.105=11.825万元
第4个月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³,比清单工程量减少500m³(减少数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5%),乙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均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
第4个月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量价款:
2700×160×1.08×1.105-(700+900+800)×160×1.105=9.123万元
本月完成甲、乙两分项工程量价款:11.825+9.123=20.948万元
专业工程费用、计日工费用结算款:(17+2.6)×1.105=21.658万元
应扣预付款:20.465-10.233=10.232万元
业主应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20.948+21.658)×90%-10.232=28.113万元
3、分项工程量总价款:22.321+31.824+30.056+20.948=105.149万元
业主已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20.089+37.593+16.817+28.113+8.951=111.563万元
4、甲分项工程的模板及其支撑措施项目费调增:2×400/2300=0.348万元
乙分项工程的模板及其支撑措施项目费调减:3×(-400/3200)=-0.375万元
分项工程量价费用增加:105.149/1.105-(2300×180+3200×160)/10000=2.557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调增:(2.557+0.348-0.375)×2%=0.051万元
工程实际总造价:105.149+(18+0.348-0.375+0.051)×1.105+21.658=146.724万元
竣工结算款:146.724×(1-5%)-20.465-111.563=7.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