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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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
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
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
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
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
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
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
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
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
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
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
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
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
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
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
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
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
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
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
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
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
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
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
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
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
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
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
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
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
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
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
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
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
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
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
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
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
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
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
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
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
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
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