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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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前言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籍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得因性别、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因素对学生学籍管理产生影响。

2. 法规依据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进行。

3.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当实事求是,真实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纪律表现等情况。

4. 保护隐私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5. 动态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学生的学籍状态。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职责(1)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职责。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学籍管理工作。

(3)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对违反学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教师职责(1)按照学籍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更新、查询等工作。

(2)指导学生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

(3)对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进行及时上报。

3. 学生职责(1)遵守学籍管理制度,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2)配合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3)对学籍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及时告知。

四、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登记(1)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考试成绩、家庭情况等。

(2)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情况,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并更新学籍档案。

2. 学籍档案管理(1)学籍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2)学籍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3. 学籍信息查询(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信息查询制度,确保学生、教师、家长等有权查询本人或学生的学籍信息。

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加强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中学部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正确履行自己作为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中学部负责全面管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形成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学生应珍惜光阴,努力学习,争创优异成绩。

同时,学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学生本着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增强集体意识,促进班级凝聚力和纪律性。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第七条学生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肤色、经济条件等为理由歧视学生。

第八条学生有均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学生有发表自己观点、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但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并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有学习、锻炼、休息的合理时间安排和空间要求,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三章学生的基本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的教育教学安排。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同伴,重视并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应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随意破坏、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会议、演讲比赛、志愿活动等。

第四章学生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十八条学生在违反学校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留校检查、及时罚款、记过、记大过等措施。

第十九条学生在故意造成他人伤害、严重违法犯罪、涉及考试作弊等严重情况下,学校有权采取停课、退学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

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

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是中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是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中小学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的几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1. 制定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健全学籍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学籍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学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学籍变动管理1. 规范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完善的学籍变动手续,明确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学籍变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学籍变动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学籍变动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确保学籍变动的审批管理规范化和严格化。

三、加强学籍档案管理1. 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籍档案的归档范围、内容和时间要求,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加强学籍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加强学籍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性和利用率,为学籍管理和教育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 加强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加强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学籍信息泄露和滥用。

总之,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是中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学籍变动管理、加强学籍档案管理以及加强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可以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和严格化,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同时,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也有利于推动中小学教育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学籍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权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公平、公正,对每位学生一视同仁。

3.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4. 服务性原则:学籍管理应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

2. 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的办理。

3. 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填写学籍档案。

4. 家长(监护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

四、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籍档案应按照学年度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2.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转入:外校学生转入本校,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转出:本校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3)休学: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退学:学生因故需要退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1)学生学籍信息应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2)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学生学籍信息应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五、学籍管理要求1. 学校应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 教师应认真履行学籍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登记1.学籍登记是指学校对新生和转学生进行的学籍录取工作。

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本人出生证、户籍证明和住址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将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后完成学籍登记。

2.学籍登记应准确、及时,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情况等内容,为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学业发展提供依据。

二、学籍变动1.学籍变动包括转学、退学、复学等情况。

学生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籍变动。

2.学生转学时需提前告知学校,由学校进行转学手续。

学生退学时需要填写退学申请表,并获取学校同意后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复学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经过学校审核。

三、学籍管理1.学校通过学生学籍管理,运用考试成绩、学业表现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学校要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在学籍档案中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课程表、学习计划等信息,为学生的学习跟踪提供依据。

2.学校要建立学生奖惩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学校应公正、公平对待学生的奖惩,不得有偏袒或歧视行为。

四、学籍调动1.学生学籍调动是指学生在学业旅程中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学籍调整。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学校的内部组织与管理安排,对学生的学籍进行调动。

2.学生学籍调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学校要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调动的原因、方案和具体操作步骤,并经学生和家长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各环节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校要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六、家长参与2.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与学校共同关心学生的学籍管理事宜。

七、违纪处理1.学生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根据学校的纪律处分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处罚。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籍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籍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籍管理的要求有哪些一、关键信息1、学籍建立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籍变动转学:学生因家庭搬迁等原因需转学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休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退学:学生符合退学条件的,应按程序办理退学手续。

3、学籍信息管理学校应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学籍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4、毕业与结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二、具体要求11 学籍建立的时间和流程111 学校应当在新生入学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通常在一个月内完成。

112 建立学籍时,需收集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信息、入学相关材料等。

113 学籍建立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录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12 学籍档案的管理121 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122 学校应建立学籍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规范档案的使用。

123 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保证档案的有序存放。

21 转学的条件和程序211 学生转学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搬迁至新的居住地,距离原就读学校过远;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

212 转学程序包括:学生家长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学证明;家长持转学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接收学生,并办理相关手续。

213 转学手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一般不超过学期中间。

22 休学的规定和要求221 学生因身体疾病、心理问题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

222 休学申请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家长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23 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前,学生应提前申请复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篇1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学生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4、学生请假必须履行正式手续,否则做旷课论处。

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5、学生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同意后编入相应的班级。

6、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7、小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一律不准退学。

8、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学校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9、小学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评价学生。

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新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未入学,或入学后一月内因病停学。

(2)在籍学生一学期内,旷课三十六节。

(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旷课)。

(3)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记达一个半月。

(4)在籍学生开学时逾期三天不到。

(5)休学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新版)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新版)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在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第五条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

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收集、完善、审核学生已有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学籍,由接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将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学籍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负责建立.第六条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学生年龄要达到____周,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学校要采集好学生的一切信息,填写好新生导入模版,没户口的学生要把家长或者监护人的信息填写仔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____月____日前把填好的导入模板及采集的电子照片一并报中心校办理电子学籍。

3、新生入学后,中心校收集好辖区的小学新生信息后及时进行网上操作并纸质材料报教育局审批。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县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2023中小学最新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2023中小学最新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2023中小学最新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了规范和完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学生信息管理,确保学籍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相关机构、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及其家长。

第二章学生学籍登记第三条学籍登记的要求*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学生学籍登记,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四条学籍登记程序* 学籍登记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1. 学生报到办理登记手续;2. 核对学生报到所需材料;3. 录入学生基本信息。

第五条学籍登记材料* 学生学籍登记所需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 学生身份证明;2. 家庭住址证明;3. 学生相关证件;第三章学生学籍管理第六条学籍管理机构* 学校应当设立学籍管理机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籍管理程序。

第八条学籍信息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学籍资料。

第四章学籍异动管理第九条学籍异动情况* 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学生转学;2. 学生休学或退学;3. 学生毕业或结业。

第十条学籍异动程序* 学籍异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学生及其家长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情况,学校和相关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生效时间*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免责声明* 本条例所述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解释权* 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和相关机构所有。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生学籍管理有何规定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生学籍管理有何规定

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对学生学籍管理有何规定一、关键信息项1、学籍建立的条件和程序2、学籍信息的变更流程3、学籍的转接要求4、学籍的注销与恢复机制5、学籍管理中的责任与监督机制二、具体规定11 学籍建立111 中小学应按照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12 新生入学时,学校需收集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进行核实。

113 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录入全国学籍系统。

12 学籍信息变更121 学生的学籍信息如发生变更,包括家庭住址、监护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 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的修改,并留存变更记录。

13 学籍转接131 学生因转学等原因需要转接学籍的,原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新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132 学籍转接过程中,双方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确保学籍转接顺利完成。

133 学生转学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户籍变更、家庭搬迁等。

14 学籍注销与恢复141 对于退学、辍学等情况,学校应按照规定注销学籍。

142 但在特定条件下,如学生重新复学,学校应按照相关程序恢复其学籍。

15 责任与监督151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和准确。

152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53 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规定,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

三、管理要求2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22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3 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存档。

四、违规处理31 对于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2024年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例一、入学(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且户口在本社区的儿童。

(二)新生入学时,需携带户口本和出生证明进行报到。

学校将负责填写学籍登记表,并建立相应的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学校将依法进行招生工作。

对于符合条件但尚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将积极与家长沟通,劝导其及时送孩子入学。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学校将依法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对于未能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的新生,将按照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需遵循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休学与复学(一)学生在校期间,若因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请假超过三个月的,可申请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仍无法返校学习,可申请延期一年。

(二)学生休学需持有医院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导处审批,最终由校长批准。

批准后,相关信息将记录在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并向学生发放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时,需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

因病休学的学生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学生方可复学。

复学时,原则上将编入与原年级相衔接的班级进行学习。

三、转学(一)因父母工作调动而需转入本学区的学生,需事先办理本校的接收证。

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不擅自接受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本校学生若需转往外校学习,必须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缘由。

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到外校办理接收证。

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将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学生。

对于要求保留学籍但需在外校借读的学生,需由家长提出申请并由教务处备案。

(三)转学工作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进行。

毕业班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之间的转学问题一般不予考虑,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处理。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提供本校的接收证、原校的转学证以及学习成绩通知单。

(六)对于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1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

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

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

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让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学生,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学生对待。

4、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对因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等情况辍学者,要依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并给予照,劝其必须复学,若出现一例辍学学生,教师和中心校长向联校写出书面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罚学生造成辍学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学生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学生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学生档案。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版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版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3. 学籍管理应注重个性化发展,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籍登记1.1 学生入学时,学校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

1.2 学校应定期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3 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告知新学校。

2. 学籍调整2.1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籍调整,包括更改班级、学习层次等。

2.2 学校应与家长充分沟通,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学籍调整符合学生的发展需求。

3. 学籍评价3.1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素质表现等方面进行学籍评价,为学生提供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3.2 学校应设置多种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作品展示、实践表现等,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4. 学籍奖惩4.1 学校应建立并完善学籍奖励制度,对在学习、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4.2 学校应建立学籍违规处分制度,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4.3 学校应注重奖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 学籍记录5.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

5.2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三、学籍管理的重点工作1. 加强学生信息管理1.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2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录入、更新和查询工作。

2. 健全学籍调整机制2.1 学校应建立学籍调整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学籍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对中小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套制度。

学籍是学生入学、学习和毕业的重要证明,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确保学生的学习权益和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一、入学管理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第一环节是入学管理。

入学是学生教育生涯的起点,是关系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步。

中小学对新生学籍的核验和登记是入学的首要任务,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同时,学校对新生学籍的录取和班级的选择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二、学籍变动管理学籍变动主要包括转学、休学、复学、留级等情况。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及时、准确地处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

同时,学校要落实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保证学生的权益不受损害。

三、学籍管理与评价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在学生学籍管理的同时,进行科学、合理的学籍评价。

学籍评价是指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实践活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管理。

学籍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学籍管理与奖惩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籍奖惩机制。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学业进步、科学研究成果、道德表现等情况,在学籍管理中给予学生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同时,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学校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以维护校园秩序和课堂纪律。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六、学籍管理与家长沟通综上所述,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保证学生学习权益、维护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学籍管理制度还需要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以建设更加公正、公平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的身份证件;2. 学生家长的身份证件;3. 学生入学通知书;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注册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应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3. 转入学校与原学校教育质量相当。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转入学校的入学通知书;3. 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学生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3.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五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休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复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2.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和教育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假设,描述了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方面:
1. 学籍注册:每个小学生都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包括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将建立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记录、课堂表现、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籍档案将被妥善保存和管理,以备日后使用。

3. 转学管理:学生如需转学,必须提前通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

4. 学籍信息查询: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成绩、考勤、奖惩等信息。

5. 学籍调整:学生的学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学生年级晋级、留级、转学等。

学校会保证学籍调整的公平公正,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6. 奖惩管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奖励可以包括文明勤奋奖、道德模范奖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留校察看等。

学校将记录奖惩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7. 学籍证明:学生或家长如需要学籍证明,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尽快办理学籍证明,并提供给申请人。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假设的情况,实际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由相关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____]____号文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八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教育与育人相结合原则;(三)学生主体地位原则;(四)分类管理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籍注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入学考试成绩;(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当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二)学生本人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转学的。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三)转出、转入学校应当相互确认学生学籍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变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三)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具体如下:(一)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四)负责处理学生学籍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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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关于进-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有力保障。

自 2009 年全县实施电子学籍管理以来,学校的学籍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迫切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按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一)新生学籍的管理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一)新生学籍的管理。

1、新生学籍的取得。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即一、七年级) 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因住房变更居住地的,也可根据房产证地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入学即注册并取得学籍。

2、电子学籍的注册。

电子学籍的建立必须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的统一要求,准确无误的采集新生基本信息和家长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以户口簿为准,无身份证号的学籍视为无效学籍。

1/ 11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学籍管理系统,经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取得电子学籍。

取得电子学籍后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导入家长信息和学生照片(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段时,必须更新学籍系统中的照片)。

学籍一经注册不得随意变更。

3、学籍档案的建立。

学校根据学籍系统学生信息,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新生花名册和学籍卡于每学年的九至十月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印。

(二)学生的转学 1、(二)学生的转学 1、转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转学:(1)户籍迁移或回原籍的;(2)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发生变化并取得房产证的;(3)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4)务工人员子女随其监护人到务工地就读的;(5)其它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学的。

2、转学材料(1)因户籍迁移或回原籍而转学的,应出具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或社区的证明。

转入乡镇学校的只需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当地户口簿、乡镇或社区证明。

(2)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出具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产证、门牌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或社区的证明。

---------------------------------------------------------------最新资料推荐------------------------------------------------------ (3)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应出示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及复印件。

(4)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转入县城学校的,应出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南江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租赁房屋登记备案书)及税票、暂住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操作流程县域内转学操作流程:3、操作流程县域内转学操作流程:(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材料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办理同意接收函。

(2)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接收函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办理转学证明。

(3)转出学校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异动管理项中添加转出学生基本信息并提交,同时在网上打印转学证明表(一式三份,转学证明表上必须注明实际就读年级),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转入学校在转学证明表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同意接收。

(5)学籍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学生提供的相关有效证件和经双方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转学证明表,集中到教育局教育股办理。

(6)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书面材料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在转学3/ 11证明表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同时完成电子学籍审批同意转学的意见;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将电子学籍退回原就读学校。

(7)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转入的,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转入学校将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转学证明表返回转出学校一份,存档备查。

外县转入操作流程:(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材料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办理同意接收函。

(2)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同意接收函到原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学证明,并签字盖章,提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和学生档案,到转入学校注册学籍。

(4)转入学校校长在转学证明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异动管理项中添加学生基本信息并提交。

(5)学籍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学生提供的相关有效证件集中到教育局教育股办理。

(6)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书面材料后,在转学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同时完成网上审批转学意见。

(7)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转入的,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转往县外操作流程:---------------------------------------------------------------最新资料推荐------------------------------------------------------ (1)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出示拟申请就读学校的接收函或同意转入的转学证明表,向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转学申请上签署转出意见,同意转出的,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异动管理项中添加学生转出信息并提交,同时在网上打印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转学证明表上必须注明实际就读年级),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证明表、同意接收函到教育局教育股办理转学审批意见,同时完成电子学籍审核意见。

(4)学生或其监护人持转学证明表到转入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签章。

(5)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将经双方学校签章、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专用章后的转学证明表返回转出学校、转出教育主管部门各一份,存档备查。

4、转学要求(1)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

学生休学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县城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2)转学学生一般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学校原则上不得无理拒收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生源范围内的学生(含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转入,不得阻止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转出,不得突破规定班额接收转入学生。

(3)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5/ 11(4)学校在审核转学材料时,必须同时完成网上转学流程,教育主管部门不受理没有网上转学流程的转学申请。

(5)转学申请的审批时间:转入县城学校的由转入学校在开学时到教育局教育股统一办理;转入乡镇学校的经双方学校签章后可以先入学,转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二至三周内,持《南江县中小学学生学籍异动花名册》、转学证明表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集中办理。

(6)教育主管部门不直接受理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转学申请,学校也不得将接收证明材料、转学申请交给法定监护人或他人办理(转到县外的除外)。

(7)转学证明表必须经双方学校签章、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加盖学籍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学生才能入学。

坚决杜绝先入学后办理手续的现象。

(8)转学证明表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监制的《四川省中小学转学证明表》,网上打印,手填、自制无效。

以前使用的转学申请审批表不再使用。

(三)学生的休学及复学 1、休学(1)休学的条件:学生因伤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在一学期内,累计请病假时间超过全学期二分之一者,可以休学。

(2)休学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最新资料推荐------------------------------------------------------ (3)办理流程:首先,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有学生、法定监护人、班主任签字的休学申请。

其次,由学校教务主任审核后,填写《南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校长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

最后,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休学申请、休学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后,方可休学。

(4)休学时限:一次休学期限为一年。

需延长休学时间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学,最长修学时间不得超过二年。

2、复学(1)复学条件:休学期满伤病全愈的学生(传染病患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治愈证明或可复学证明)。

(2)办理流程:首先,学生在休学期满前 2 周内,持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的《南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其次,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复学申请。

7/ 11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学校批准的《南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医院证明到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复学审批手续。

最后,生持加盖学籍专用章的《南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到校复学,参加休学起始年级的学习。

3、休学、复学要求(1)严禁假借休学搞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

(2)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律不得办理休学。

(3)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完毕业会考后不得休学。

(4)学校应及时了解休学期满未复学又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学生情况,防止其辍学。

(5)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经本人及其家长书面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依法允许其及时复学。

(四)学生的退学 1、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中途退学,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或劝退学生,更不得强迫学生转学。

2、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注消其学籍。

3、学生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的,或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严重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退学。

4、学校原则上不得随意注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

---------------------------------------------------------------最新资料推荐------------------------------------------------------ 有下列情况的,学校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学生在本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1)年满 18 周岁已经不在本校就读的;(2)已经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失踪司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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