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维护青少年权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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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维护青少年权益
一、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行动。一是积极拓展普法宣教活动新领域。依托学校、社区、城市志愿服务站点等载体,坚持日常宣传与节点宣传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两法两办法”宣传活动,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联合县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以“开展法制教育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律进校园”法制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法制报告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加强法律意识。2009年9月16日,团县委、县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在勉县定军山中心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现场对李某等三名曾多次在定军山中学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判,并通报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案情和审判结果,对广大在校生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随后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违法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法制报告,他们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特点、生理和心理特点、认知水平和行为习惯及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认真分析归纳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现形式,并指明了青少年自我维权的方法、措施及途径。三是广泛开展复合型团队干部建设活动。坚持不懈的开展团队干部培训,以培养
复合型团队干部为目标,在培训中增设法律培训、心理辅导培训等内容,切实增强团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全县各基层团队干部,通过以团队活动形式,通过板报、墙报、标语宣传、校园小广播讲法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两法两办法”。还有学校还开办了家长学校,向学生家长讲授“两法两办法”,收到很好效果。勉县陕硬九年制学校与勉县110报警中心联合开展110法制学校,组织学生参观110报警中心,学习法律知识也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协调运作,提高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青少年维权工作涉及面广,只有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协调动作,才能扎实有效推动维权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为了深入贯彻“两法两办法”,全面提高我县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团县委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迅速启动,认真总结本单位多年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褒联法庭、县检察院诉讼科被表彰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法院高潮人民法庭、县公安局武侯派出所被表彰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二是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配合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等9家勉县网络文化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县60多家登记注册的网吧从网吧证件是否齐全、有
效,是否滞留未成年人上网,是否超时经营,是否使用网络实名卡,是否按照监控摄像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协同公安局、文化局、教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音像出售网点、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厅等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促进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得到改善,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联合县禁毒办,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提高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使青少年远离毒品。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取得社会支持。
三、依托希望工程积极募集各类社会捐款,加强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注。深入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助成长”、“大手拉小手、爱心送温暖”、“献一份爱心、圆一个大学梦”等工作,密切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留守儿童、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畅通反映青少年利益诉求的渠道。扎实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简称面对面)活动,在活动中注重突出重点,抓好“听”和“说”两个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听”和“说”的机制建设,深入广大普通青少年开展调查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座谈、“面对面”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利益诉求,争取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组织渠道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面对面”活动,畅通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五、工作思考
1、青少年权益工作存在社会化动员不够充分的难点。过分依赖政府而忽视社会力量的参与,服务青年的组织主要以政府组织为主,对动员社会化机制启动的不够充分。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学校,寻求权益保护的途径也主要是家长、学校和司法机关,对于其他社会组织一是宣传影响力不够,二是服务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化动员整体机制和格局还没有形成。
2、服务青少年的体系有待加强。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多方面的综合保障。一方面是政府服务青少年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备,团县委虽然发挥了综合协调的部分作用,但是从青少年的权益工作的管理到服务仍存在工作的单一性和针对性,举办的活动类型虽然丰富,但是联合的部门、联动的机制发挥的还不够。另一方面,社会服务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综合体系没有形成,非政府组织、公益组织、志愿者协会服务青少年权益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整合、形成总体合力。
3、服务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形式和手段有待丰富。虽然在近年来团县委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肯定和认可。对于自身权益保护的未来走势,青少年们的态度较为乐观。但是大部分青少年仍处于“对自己的权益有些了解,但被侵权时一般不会采取行动维护或者是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阶段,因此,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可谓是任
重而道远。团县委青少年权益工作的人员和工作力量还存在局限性,在服务青少年的手段和形势上不够丰富。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注他们合法权益,不仅要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更要从青少年自身的需求出发,合理引导,因材施教。
青少年的基础性和未来性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少年强则国强,只有真正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能创造出一个更有希望的未来世界;只有以改革发展的勇气,才能与时俱进地推进新时期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只有真正地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才能将工作做到青少年的心灵深处,赢得青少年的支持和拥护;也只有真正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权益维护工作,才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此外,当代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压力较大,扩大就业、优化成长环境等青少年合理的经济、文化需求尚得不到充分的满足,还需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成长成才环境,为把勉县建成陕西强县提供强大的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