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的八大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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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之筹划纳税人
合理避税的八大基本方法
1.筹划税率
2.筹划税基
3.筹划税收优惠
4.筹划纳税人
5.筹划不同经济业务的税负结构
6.筹划国际税收的管辖权
7.筹划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状况
8.筹划会计政策方法
4.筹划纳税人
有些税种对纳税人的界定有一定差异,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些有同样行为的主体不纳入征税范围。所以对纳税人进行筹划,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纳税义务。但是,避免成为纳税人不一定就能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我国有些税制对纳税人的范围认定有一定差异,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只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的土地征税,在其他地方使用土地不征税;房产税规定,只在城市、县城、镇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的房产,以及不在城镇的大中型工况企业的房产征税,对其在其他地区的房产不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规定,对外资企业不征税。对这些纳税人的差异进行筹划,都可以取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案例
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数码音响制作的企业,2004年年底以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2月2日通过某税务局的评估,认为其生产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均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2到6月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月份,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28万元,有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51万元。
二月份,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32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63万元。
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和六月份的相应数据为30万元和0.48万元、35万元和0.66万元、28万元和0.54万元、36万元和0.72万元。经计算,该企业2005年1月到6月份共应缴纳增值税为:
(28+32+30+35+28+36) ×17%—﹙0.51+0.63+0.48+0.66+0.54+0.72﹚=28.59万元
该公司经理比较以往年度的纳税情况,发现上半年纳税的增值税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而销售额却没有大幅度增长。
经分析表明,该企业由于经营性质的原因,不需要购进多少物品,因而进项税额较少。较高的增值税率和较少的进项抵扣是造成缴纳税
款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筹划分析
本案例所涉及的是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问题。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6%和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这里税率为17%﹚: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很显然,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较大,则其应纳税额就会较少,反之则应纳税额较多。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只与销售额有关。
本案例中,由于该企业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应纳税额会明显增多。如果该企业仍按小规模纳税人6%的征收税率征税,则应纳税款项为:﹙28+32+30+35+28+36﹚×6%=11.34万元,较之改为一般纳税人后实缴税款28.59万元少17.25万元。
筹划结果
该企业应保持原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使自己实现少缴税款、增大利润的目的。
筹划技巧
由于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除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因而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出售的货物或劳务,一般纳税人没有办法抵扣进项税额,这也就使得两者之间的交易出现障碍。
再者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生产经意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且会计核算健全,这样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基于以上原因,一般企业往往愿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争取达标,这往往是误区。实际上,到底让自己的企业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