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规章制度流程制度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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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员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员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道保洁员的工作行为,保护环境、维护河道清洁、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河道保洁员是指在城市河道、水系等区域负责清理垃圾、保持河道清洁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河道保洁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城市环境保洁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河道保洁员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并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每日工作任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河道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定期清理河道和河岸边的垃圾,保持河道的通畅和清洁。

(二)检查河道设施是否完好,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保障河道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河道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六条河道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范,严禁擅自下河、冲洗污物等危险行为,确保工作安全。

第七条河道保洁员应当爱护工作工具和设备,合理使用清洁用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河道保洁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工作日志记录,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河道保洁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逃岗,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河道保洁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听从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一条河道保洁员的工作绩效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方面。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河道保洁员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得到相应奖励。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三条河道保洁员如有下列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一)擅自离岗、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受到扣工资、记过处分。

(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受到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影响工作秩序的河道保洁员,将会被辞退并纳入黑名单。

河道保洁管理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规章制度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打捞保洁员岗位责任1、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卫生质量。

2、不得无故擅自离岗或与人闲聊,不消极怠工。

3、不迟到、早退,有事向保洁组长请假,在替班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不得无故旷工。

4、服从管理,注意文明礼貌,保持服装整洁。

5、爱护工具和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和赠送他人。

6、工具损坏后,凭破损工具及时更新,车辆损坏及时报修。

二、打捞保洁员考勤办法1、病假不享受当天绩效工资,当月病假满十五天作不能胜任此项工作,予以待岗处理。

2、事假不享受当天绩效工资,当月累计满十五天,予以待岗处理。

3、旷工不享受当天绩效工资,旷工累计满三天,予以待岗处理。

4、迟到15分钟以内扣1分,3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30分钟后到岗,做事假处理。

早退同迟到一样处理。

三、打捞保洁员考绩办法1、每天上班后两小时必须将本岗位服务项目全面保洁一次,未能做到的,每次扣5分。

2、堤岸或河面内有杂物、垃圾,每处扣1分。

3、工具损坏不及时报修,并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

4、故意损坏公物或赠送他人的,每次扣10分。

5、擅自离岗或与人闲谈,每次扣2分。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打捞船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每次扣20分。

7、若因违反以上6条内容当月被扣分超过20分的,予以待岗处理,并接受公司再次培训。

8、保洁员出现以下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和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同群众争吵、打架、闹事的。

(2)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殴打管理人员的。

四、保洁组长岗位责任1、积极配合公司管理意图,努力完成管理目标,掌握保洁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

2、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做好保洁员辅导工作,对于包工河段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在职权范围内的及时解决。

3、以身作则,不得无故擅自离岗,不消极怠工,注意文明礼貌,保持服装整洁。

4、督促作好车辆的清洗、维修、保养工作,严格遵守工具管理规定,勤于检查,保持工具配备的完整、完好。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河道保洁作业,提高河道保洁作业的效率和质量,保护水域环境,促进河道生态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委员会:设立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河道保洁作业相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河道保洁作业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河道保洁作业中的重大问题。

2.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河道保洁作业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协调和执行工作。

第三章河道保洁作业管理1. 保洁范围划分:根据河道保洁作业的需要,将河道划分为不同的保洁片区。

每个片区应明确负责的保洁工作人员和具体保洁内容。

2. 保洁计划制定:每年根据河道情况和保洁需求,制定年度保洁计划。

按照季度、月份或周次细化保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3. 保洁人员培训和考核:对参与河道保洁作业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保洁作业的技能和意识。

并定期进行保洁作业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4. 保洁设备和工具管理: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和设备,确保保洁作业进行顺利。

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状态。

第四章河道保洁作业实施1. 保洁作业流程:保洁作业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流程进行,包括清理杂草、垃圾、污泥,清理水生植物等工作。

2. 保洁作业安全:对保洁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防范。

保洁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3. 保洁作业效果评估:保洁作业结束后需对保洁效果进行评估,如有需要,可进行再次清理和修复。

第五章河道保洁作业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保洁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片区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举报和处理:对于发现的河道保洁作业违规行为,接受社会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

3. 审查和反馈:对每次河道保洁作业进行审查和总结,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六章河道保洁作业考核1. 考核标准:根据年度保洁计划和安排,制定相应的保洁作业考核标准,对保洁作业进行综合评价。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河道环境,维护水环境质量,确保河道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发挥河道的生态、社会和经济功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的所有河道保洁工作,包括河道清扫、垃圾清理、水质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推进工作。

第四条河道保洁工作应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合理调度资源,优化保洁工作方案,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河道保洁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建立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河道保洁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定期组织考核和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依据绩效结果进行奖惩和优化工作岗位配置。

第三章河道保洁工作流程第九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流程有序进行,包括规划编制、清理准备、河道清扫、垃圾清理、水质监测等环节。

第十条河道保洁工作应先制定保洁规划,明确保洁目标、保洁范围和保洁时间,制定保洁方案后进行实施。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清理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保洁工具、器材和人员,确保工具、器材和人员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第十二条河道清扫工作应采用机械化设备进行,清扫工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三条垃圾清理工作应及时进行,按照垃圾分类的原则,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和处理。

第十四条水质监测工作应依据相关水质标准,通过专业设备和检测手段,对河道内的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河道保洁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河道保洁工作应确保河道的良好环境和适宜居住的条件,不得存放和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

第十六条河道保洁工作应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河道水质的良好状态,维护水生态的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的各条主次河道,包括河道水质管理、水域治理、沿河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市水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河道保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切实加强对所属管辖区域内河道的保洁管理,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五条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中的卓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水质保护和改善: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保障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水域整治和环境保护:对于河道周边环境污染源和违法活动进行整治,保护河道水域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三)沿河景观保护和绿化:加强对沿河景观和植被的保护和绿化工作,提高市民的环境美感和生活质量。

(四)河道清淤和保洁:对于河道内的淤泥和垃圾进行清理和清淤,确保河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水务局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清洁。

第九条市水务局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十条市水务局每年应当编制河道保洁管理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河道保洁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行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河道环境的整洁,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城市河道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包括市政府主管部门、各区县河道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河道保洁管理应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第四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市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的制度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第五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的原则,落实“谁污染谁清理、谁控制谁治理”的责任原则,依法推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提高河道保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河道环境的整洁。

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第八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战略先行、系统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协同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河道保洁管理的综合治理能力。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九条市政府设立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合作,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河道保洁情况。

第十条各区县设立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十三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作沟通,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共同提高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湖保洁管理,保持河湖水质清洁,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河流、湖泊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河湖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实现河湖保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保洁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河湖保洁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河湖保洁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二章保洁职责第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保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河湖保洁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协调解决河湖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监督、检查河湖保洁工作落实情况,对保洁成果进行考核;(四)组织开展河湖保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保洁意识。

第六条河湖保洁实施单位负责河湖保洁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河湖保洁规划和管理制度;(二)负责河湖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河湖水面、岸线清洁;(三)定期对河湖进行清淤、疏浚,保持河湖通畅;(四)建立健全河湖保洁档案,及时上报保洁情况。

第七条沿湖、沿河单位及其它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河湖保洁义务,遵守河湖保洁管理制度,配合河湖保洁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保洁内容与标准第八条河湖保洁内容包括:(一)河湖水面、岸线、滩涂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等;(二)河湖堤坝、闸站、泵站等设施的清洁;(三)河湖周边的违法建筑、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整治;(四)河湖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

第九条河湖保洁标准:(一)河湖水面、岸线无明显垃圾、杂草、漂浮物;(二)河湖堤坝、闸站、泵站等设施无明显污渍、破损;(三)河湖周边环境整洁,无违法建筑、排污口等污染源;(四)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与保护。

第四章保洁措施与方法第十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湖保洁规划,组织制定具体的保洁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持续增加,河道岸线的环境保洁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了阻碍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一大难题。

为了有效解决河道岸线保洁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此《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的所有河道岸线,包括城市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河道岸线。

三、保洁责任1.政府部门负责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洁计划和方案。

2.河道岸线管理单位需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河道岸线的日常保洁工作,并积极参与相关的环保活动。

3.居民和企业单位应自觉维护河道岸线的洁净,不随意往河道岸线倾倒垃圾,不私自破坏生态环境。

四、保洁措施1.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保持河道岸线的整洁。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和企业单位的环保意识。

3.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中来。

五、监督管理1.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需加强对河道岸线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2.设立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

3.定期对河道岸线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

4.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和建议。

六、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如发现河道岸线保洁不到位的情况,需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奖励机制1.对在河道岸线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鼓励志愿者参与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并对其进行表彰。

八、其他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市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

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参与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提高河道环境质量,保护水体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乡村等各类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清淤、清洁工作,保障水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第四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政府负有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职责。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河道环卫保洁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共同组成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第八条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九条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求第十一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河道环境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河道污染源的管控,加大对各类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源不得进入河道。

第十三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根据不同季节和天气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淤、清洁工作计划,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建立健全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督促,确保巡查监测工作的落实。

第十五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考核评议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河道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维护水生态环境,提高河道保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道保洁公司的所有员工及河道保洁工作。

第三条河道保洁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河道保洁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河道保洁公司设立河道保洁部,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河道保洁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河道保洁计划,明确保洁范围、标准、时间和责任人;2. 负责组织保洁人员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清洁;3. 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效果;4. 负责收集、整理河道保洁资料,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5. 负责处理河道保洁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保洁人员管理第六条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身体健康,能胜任河道保洁工作;3. 具备一定的河道保洁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保洁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河道保洁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河道保洁任务;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3. 不得在河道保洁过程中损坏河道设施;4.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5. 积极配合河道保洁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保洁工作管理第八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2. 河中无障碍物;3. 河岸无垃圾;4. 河道畅通无淤塞。

第九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制定河道保洁计划;2. 组织保洁人员开展河道保洁工作;3. 监督检查保洁效果;4. 调整保洁计划,确保河道清洁。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河道保洁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保洁效果;2. 工作态度;3. 考勤情况。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保洁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河道保洁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河道保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河道保洁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企业形象。

适用范围为企业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二、制度制定程序1. 由企业领导班子决定制定该制度,并成立编写小组;2. 编写小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政策规定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纳;3. 组织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制度,确定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4. 经过审议和修改,最终由企业领导班子审批通过,确定实施日期。

三、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5.《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度名称:河道保洁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3.目的:规范企业河道保洁工作,提升企业形象4.内容:(1) 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管理(2)河道垃圾清理、收集、运输、处理等具体工作的操作规范;(3)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4)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

5.责任主体:(1)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河道保洁工作计划和监督;(2)环保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河道保洁工作;(3)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按照制度要求参与河道保洁工作。

6.执行程序:(1)环保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河道保洁计划;(2)负责进行河道保洁的相关部门和岗位代表参加制订会议;(3)各岗位有关人员明确各自职责,按照计划落实河道保洁工作;(4)环保部门进行监督和考核。

7.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制度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制度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护河道环境,维护河道清洁和生态平衡,制定本河道保洁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行政管辖权的地方政府及其下属的各级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责任和义务1.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统一制定河道保洁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义务,并监督执行。

2.河道保洁人员河道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开展保洁工作,保持河道整洁。

3.河道管理和经营单位河道管理和经营单位应划定河道保洁区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河道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4.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应承担维护河道环境的义务,不随意乱扔垃圾,不破坏河道设施,积极参与河道保洁活动。

三、河道保洁工作内容1.垃圾清理定期清理河道内漂浮的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纸张等。

垃圾清理应确保及时、全面、彻底。

2.河道疏浚定期进行河道的疏浚工作,保证水流通畅,预防水患发生。

3.水生植被清理清除河道内的水生植被,包括杂草、水藻等,防止植被堵塞河道,影响水质和水流。

4.河道岸线整治加强对岸线的整治工作,及时修复塌方、滑坡等现象,确保河岸安全。

5.环境卫生维护保持河道周边环境整洁干净,清理沿河垃圾,修剪草坪。

四、河道保洁工作流程1.工作计划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每年制定河道保洁工作计划,明确保洁区域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河道保洁工作,确保保洁人员和设备到位。

3.清洁操作保洁人员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清洁操作,保证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4.清洁记录保洁人员应做好保洁记录,包括清洁日期、清洁区域、清洁人员等信息,为日后的追责和统计提供依据。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六、监督和评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三篇.doc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三篇.doc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河道清理管理制度为有效加强农场河道清理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清理管理机制,结合农场水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河道清理管理制度。

I 、目标任务农场区域内的所有河道都包括在清洁范围内。

主要清理河道漂浮物、河道养殖材料、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围栏、杂物和垃圾等。

河道清理应符合“四无”标准,即河道表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家禽养殖围栏、河岸无裸露垃圾。

回收的垃圾、杂物应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杂物应每天清理,确保河流环境整洁。

实现“畅通、清水、绿色堤岸”的河道清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农场、子农场的两级河流长度机制。

农场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乡镇一级的河长,副农场的书记担任村一级的河长。

该农场成立了一个关于河流长度系统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一个办公室,并任命了一个专门负责水控制的人。

I 、场区清河治理范围羊场河长10公里,其中第一段河长3 .7公里、第二段河长6 .3公里,好头沟第二段河长6 .7公里,庞家河第二段河长3 .5公里,饶阳河第三段河长9 .6公里。

2 、河流清洁要求1、建立河流清洁系统。

根据河流中各支流的地理位置,指定河流的名称清洗单位、河流长度和河流长度。

2、必须确保清洁质量。

根据河道的清理要求,清理队伍应达到“四无”标准。

每天清洁一次。

日产日清应在特殊情况下随时清理河道,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3、实施监督管理。

对河道保洁承包商,实行农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

为了使我们村的河面干净整洁,清干净水,绿化堤岸,提高清洁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清洁制度。

1、建立一个管理团队,确定全职经理和清洁工,并签订清洁合同,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水面水产养殖承包商必须确保合同水面区域内的沟渠和河流清洁、无水生废弃物、无漂浮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无杂草和废弃物。

如果不清理,合同权利将被取消。

3、对于沟河流域的所有农田承包商,芦苇、野生林、落花生和其他水生作物必须定期清理,并且必须将杂草带出水面。

河道保洁员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保洁员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保洁员管理制度范文河道保洁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河道环境,维护环境卫生,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河道保洁员,包括全职保洁员和兼职保洁员。

第三条河道保洁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卫生保洁技能和服务意识,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四条河道保洁员的工作任务包括河道环境的清扫、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维护等。

第五条河道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76小时。

第六条河道保洁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拖延工作时间,不得疏于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河道保洁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严禁在工作过程中吸烟、喧哗或违反社会公德。

第八条河道保洁员应当保护好自己的工作工具和设备,勿私自带离岗。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河道保洁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负责河道环境的清扫和垃圾的收集;(二)协助进行河道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三)参与相关河道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四)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河道保洁员应当在岗位上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员应当主动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提供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河道保洁员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河道保洁员应当积极参与岗位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四条河道保洁员的考勤方式为刷卡考勤,每日上班前刷卡进入岗位。

第十五条河道保洁员需要事假、病假等请假时,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相关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河道保洁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

第十七条河道保洁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勤记录。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河道保洁员的表现将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综合评估进行考核,表现优秀者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九条河道保洁员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文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保洁作业管理,确保河道环境的良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河道保洁作业的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河道保洁作业是指对河道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清理、除草、绿化等综合疏浚工作。

第四条河道保洁作业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各级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作业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确保其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六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河道保洁作业需要,制定年度保洁计划,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河道保洁作业方案,并报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河道保洁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保洁范围、保洁周期、保洁人员配备、保洁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

第三章保洁人员管理第九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建立保洁人员管理档案,记录保洁人员的基本情况、培训记录、奖惩情况等。

第十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为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必要的医学体检。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工作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调动或替换工作人员。

第四章保洁设备和工具管理第十三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根据保洁作业需要,配备必要的保洁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四条保洁设备和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时应当注意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保洁设备和工具的保管人应当保持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作业实施第十六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制定的保洁方案,确保保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七条作业实施前,作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对作业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十八条作业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人员安全和交通安全,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1. 引言河道是城市的重要自然资源,对于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河道水质的良好和河道环境的整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河道保洁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2.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的清洁和环境的卫生,提供给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3.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河道的保洁工作。

4. 责任主体4.1 河道保洁主管部门河道保洁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河道保洁工作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河道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的保洁工作,监督和检查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处理河道保洁工作中的问题。

4.2 河道保洁人员河道保洁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定期进行河道的清扫、垃圾清理和杂草清除工作,保证河道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4.3 河道使用单位和个人河道使用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持河道的清洁和环境的整洁,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进入河道,配合河道保洁工作的开展。

5. 河道保洁工作内容5.1 日常保洁每天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包括河道两侧的垃圾,漂浮物和底泥等。

清理垃圾过程中,应当使用专业工具和装备,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5.2 定期保洁每周对河道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包括清理河道底泥,修剪河道两侧的树木和草坪,清除河道中的异物,检查并修复河道设施的问题等。

5.3 废水处理对于进入河道的废水,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进入河道。

5.4 河道巡查河道保洁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河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中的问题,如漏水、堵塞、破损等等。

6. 管理措施6.1 河道保洁计划河道保洁主管部门每年制定河道保洁计划,详细规定河道保洁工作的时间、内容和责任单位,确保河道保洁工作的有序和持续进行。

6.2 河道保洁培训河道保洁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河道保洁知识和技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3 监督和检查河道保洁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河湖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湖环境的保护工作,促进水域环境的改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河湖的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保护水域环境,改善水域水质,创造清洁的水域环境。

第四条河湖保洁管理制度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河湖保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河湖保洁管理制度,加强对河湖保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推动河湖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社会公众有权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的河湖保洁管理工作,并有权参与河湖保洁工作。

第七条河湖保洁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本地区的河湖保洁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促进河湖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第二章河湖保洁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政府主管部门设立河湖环保处,专门负责本地区河湖保洁管理工作。

第十条河湖环保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河湖保洁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河湖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三)组织开展河湖保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河湖保洁管理工作;(五)组织对河湖保洁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六)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河湖环保处设有以下岗位:(一)主任:负责河湖环保处的日常工作;(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河湖保洁管理工作;(三)保洁人员:负责具体的河湖保洁工作。

第十二条河湖环保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河湖保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河湖保洁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三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湖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水质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湖环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河湖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河湖保洁工作,保持水域环境的整洁和清洁。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河湖保洁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流程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流程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河道保洁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处河道保洁工作管理。

2制度编号根据QSHHWAQ0403-2016 〈〈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 QSHHWAQ0709 — 2017。

3编制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规范河道保洁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河道保洁管理职责,努力打造清水河靓丽景观长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办奥创造良好的城市水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4管理职责4.1处长4.1.2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4.1.3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保洁工作中的突出问4.2主管副处长4.2.1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4.2.2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及时解决保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2.3经常深入河道保洁工作一线,监督检查保洁工作的落实情况。

4.3橡胶坝管理站4.3.1负责拟定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4.3.2负责对河道保洁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河道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护能力。

4.3.3对河道保洁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及性能进行监督检查。

4.3.4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保洁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整改效果。

4.3.5负责对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河道卫生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和信息反馈。

4.3.6及时制止、纠正河道保洁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4.4泵站4.4.1泵站值班人员负责对划定保洁区域内河道日常保洁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并对保洁效果进行自查、整改。

4.4.2特殊情况下(包括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泵站长可组织泵站职工全体参加河道保洁,泵站职工必须全力配合。

4.5水政监察大队4.5.1依据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处《关于对清水河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张清河〔2015〕13号)文件规定,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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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规章制度流程制度流程1
河道保洁规章制度
一、员工应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应遵守《劳动协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竭诚尽职、努力工作。

二、员工应保护集体的名誉、财产。

应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责任,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要求。

三、员工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发生影响团结和合作的行为。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区域聊天、吃零食、影响环境或有损集体形象与声誉。

不准擅自离岗,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不准在内部搞不团结,多提有利稳定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少讲不利于团结话。

六、工作认真,主动负责,完成工作,高效及时。

七、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做到提前时间做好上岗准备工作。

八、做到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不可挑拨是非,骂人,打人,制造事端,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不可在工作区域内言行不捡、酗酒滋事。

九、每条船出工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名。

十、上班操作时不准穿着拖鞋,必须穿戴救生衣。

十一、保洁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游泳基础,虚报隐瞒者应解除协议。

十二、被录用工者在招聘时隐瞒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招聘
条件的其他事项,经发现核实后终止上岗协议。

十三、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酗酒或酒后作业,因疏忽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用工单位只参与抢救,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保洁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作业标准和要求操作,发现不符合作业操作标准和要求,经提出批评不改的,随时终止上岗协议。

十五、保洁员工在录用期间,有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反规定造成涉及集体、他人的生命、财物损失的,根据情节予以赔偿,刑事拘役者上岗协议自行终止。

十六、在河道保洁作业时严禁搭乘游客、友人和打捞民众放生之物,经发现随时终止上岗协议。

十七、、河道保洁养护作业过程中,如打捞到有经济价值物品必须上交不得私自带走,如发现警告不改者,可解除上岗协议。

十八、保证每天打捞的漂浮物、水生杂草、生活垃圾,不准随意堆放在河岸两侧,河岸两侧要做到无野生植物,作业操作时发现不规范行为,经提出不改者,一是:经济处罚;二是:解除上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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