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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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心理健康工作总结

监所心理健康工作总结

监所心理健康工作总结
监所心理健康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对监狱中的囚犯进行心理健康
评估、治疗和辅导。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帮助囚犯解决心理问题,减少监狱内的暴力事件,提高囚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犯率。

首先,监所心理健康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

心理健康工作者需
要对心理学理论和心理治疗方法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准确地评估囚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能够与囚犯建立信任关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治疗。

其次,监所心理健康工作需要与监狱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心理
健康工作者需要与监狱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制定并执行有利于囚犯心理健康的政策和措施。

此外,他们还需要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社区心理健康资源进行合作,为囚犯提供更全面的心理健康服务。

最后,监所心理健康工作需要注重囚犯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

不同的囚犯可
能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和治疗需求,心理健康工作者需要根据囚犯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关注他们的心理成长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

总的来说,监所心理健康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它需要心理健康工作
者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关注囚犯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帮助囚犯解决心理问题,减少监狱内的暴力事件,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犯率。

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保障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保障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训 练 , 高警 察 的认知 判 断力 、 理耐 挫力 和人格 坚 提 心 韧 力 。重 视警 察 的精 神需 求 , 过 开展 警情 分析 、 通 问
调查 研究 结果 与人 们 的一 般 认 识 并 不一 致 : 监狱 人 民警 察特 别是 一 线警 察 普 遍 存 在 着 心理 压 力 大 、 精 神 高度 紧张 、 心身 疲 惫 、 劳综 合症 、 眠 多梦 、 情 疲 失 心 压抑 、 烦躁 不 安 等精 神 心理 问题 。 由此 导 致 一 系 列 躯体 问题 —— 头 痛 、 背痛 、 肉酸 痛 、 经 衰弱 、 肌 神 胃肠
“ 守法 公 民” 。近几 年来 , 监狱 人 民警 察 因心 理 问题
收 稿 日期 :0 l o 0 2 1 — 6— 1
卷 调查 、 访慰 问 、 心谈话 、 走 谈 网上 交流 等形 式 , 了解
警 察 工作 、 习和 生 活 中遇 到 的 困 难 、 学 困惑 , 时 疏 及
作 为 执 法 者 , 狱 人 民警 察 的心 理 健 康水 平 影 监
响其执法态度 , 其执法态度既可能关系到整个社会
的法制 进 步 , 可 能 直 接 关 系 到 罪 犯 是 否 能 成 为 也
摘要 : 监狱人 民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 , 集多种社会角 色于一 身, 易产生心理冲突。大 量研 究表 明 , 理健 康 问题 正严 重 威 胁 着监 狱 人 民警 察 的生 存 状 态 , 大地 降低 了他 们 的 生 活 质 心 极 量 , 严重 影响 其 工作 热情 和效 率 。加 强监狱 人 民警察 心理 健康 问题 研 究 , 建与 完善监 狱人 民警 并 构 察 心理健 康 保 障机 制 , 有 十分 重要 的理 论 意 义和 实践 价值 。 具 关 键词 : 监狱 人 民警察 ; 心理 健 康保 障机 制 ; 建与 完善 构 中图分 类号 : F 7 D 8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6 2— 6 3 2 1 )3— 0 5— 4 17 2 6 (0 1 0 0 0 0

罪犯心理矫治规章制度

罪犯心理矫治规章制度

罪犯心理矫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障监狱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家卫计委等22个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及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指监狱机关运用心理学原理,采用心理咨询以及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以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和提高改造质量的一种手段。

第三条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罪犯;(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四)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监狱应设立心理矫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第五条监狱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监狱应加强与地方心理卫生机构的合作,邀请心理治疗专家进行指导和支持,提高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内容第七条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心理测试;(二)心理咨询;(三)心理治疗;(四)心理健康教育;(五)心理康复。

第八条心理测试应根据罪犯的个性特点、犯罪类型、改造表现等因素进行,以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和心理需求。

第九条心理咨询应针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通过与罪犯进行交流、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提高心理素质。

第十条心理治疗应对罪犯的心理障碍进行专业治疗,包括心理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技术应用。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应包括罪犯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卫生教育、心理素质训练等内容,提高罪犯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适能力。

第十二条心理康复应针对罪犯的心理功能障碍,采取康复训练、康复治疗等措施,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功能。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障监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及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心理矫治专业人员和社会心理学工作者运用心理学的原理、技术和方法,了解罪犯心理状况,帮助罪犯调节不良情绪,改变不合理认知,预防、改善和消除心理问题,矫治犯罪心理,促进罪犯心理健康的活动。

第三条罪犯心理矫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另行规定)、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严重精神疾患的转介和处置、心理矫治案例与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罪犯心理矫治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遵循心理学原理和罪犯改造规律,坚持科学专业、平等尊重、助人自助、客观公正、预防矫治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第五条监狱管理局建立由局主管部门、监狱心理健康指导室、监区民警心理辅导员和罪犯心理互助员组成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组织体系和网络,并明确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第六条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部门主管全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对各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估,开展心理矫治个案管理,配合开展对民警心理咨询师等的资格、业务培训,会同上海市监狱学会心理矫治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好民警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督导和理论研究工作。

第七条监狱应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相关标准建立规范化的罪犯心理健康指导室。

罪犯心理健康指导室作为基层一线部门,配备独立的专职心理矫治工作民警。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制度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制度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提高罪犯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罪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公正、人道、保密的原则,遵循罪犯心理发展规律,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应当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为罪犯提供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服务。

第四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应当与罪犯的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医疗保健等工作相结合,共同促进罪犯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五条监狱应当设立心理矫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狱心理矫治工作。

第六条监狱心理矫治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心理咨询师,其中中级以上心理咨询师比例不低于30%。

第七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法律、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心理评估与诊断第八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评估,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个性特点、心理问题等,为制定心理矫治计划提供依据。

第九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罪犯的心理评估结果,对罪犯进行心理诊断,确定罪犯的心理问题类型、程度和原因。

第十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罪犯是否存在精神疾病、心理障碍等问题,并及时报告监狱领导。

四、心理矫治措施第十一条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罪犯的心理诊断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心理矫治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一)心理咨询:通过与罪犯面对面交流,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二)心理治疗:对存在心理障碍的罪犯进行专业治疗,如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疗法等。

(三)团体心理辅导:组织罪犯参加团体活动,提高罪犯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电影展播等活动,提高罪犯的心理素质。

心里健康服务工作制度

心里健康服务工作制度

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服务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尊重、保护个人隐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构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二、服务机构和管理1. 设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条件。

2.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

3.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质量,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客户档案,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5.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心理援助。

6.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服务情况,接受监督管理。

三、服务内容与流程1.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康复、心理教育等。

2.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3.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

4.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注重培养服务对象的自我调节能力,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

5.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有心理危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转介至专业心理危机干预机构。

6.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有精神疾病的,应当建议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协助其转诊。

四、服务人员与管理1.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继续教育。

2.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应对措施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应对措施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罪犯人数的增加,监狱系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心理健康问题。

监狱环境的限制性质和长时间的禁锢对罪犯的心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监狱系统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确保罪犯的心理健康能够得到良好的维护。

一、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1. 社会隔离感在监狱里,罪犯与外界社会被隔离,缺乏与家人和朋友的正常交流和支持系统。

这种社会隔离感常常导致罪犯感到孤独、失落和绝望,从而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2. 焦虑和抑郁监狱的高度限制性质给罪犯带来了很大的焦虑和抑郁。

长时间的禁锢、单调的环境和缺乏个人自主权使罪犯在身心上产生负担,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3. 自杀风险由于社会隔离感、焦虑和抑郁等因素的影响,监狱中的罪犯往往面临着较高的自杀风险。

长期压抑的情绪和生活的绝望感可能导致他们考虑自我伤害甚至自杀。

二、监狱中的心理健康应对措施1. 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监狱系统应当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确保罪犯在监狱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心理帮助。

专业心理咨询师可以与罪犯进行面对面的辅导,帮助他们缓解焦虑和抑郁。

2. 心理健康教育监狱系统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罪犯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教育,罪犯可以了解自己的心理问题,学习一些应对策略和技巧,从而更好地处理自己的情绪和情感问题。

3. 提供康复活动和娱乐设施为了缓解罪犯在监狱中的心理压力,监狱系统应当提供丰富的康复活动和娱乐设施。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体育运动、艺术和手工活动等,以帮助罪犯放松心情、调整情绪。

4. 加强人际互动和支持系统建设监狱系统可以通过加强罪犯之间的人际交往和建立支持系统来减缓社会隔离感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例如,可以组织一些集体活动,供罪犯之间交流和互动。

5. 重视复员后的心理健康监狱系统应该注重罪犯在复员后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跟踪和支持。

复员后,罪犯可能面临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心理上需要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作者: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来源:《新教育时代·学生版》2017年第05期摘要:监狱警察在警察中是比较特殊的执法群体,其集多种社会角色于一身,在监狱工作中因环境及工作压力影响,极易产生种种不良心理健康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狱警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和分析了监狱警察面临的主要心理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以提高监狱警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健康问题的产生,进而提高监狱警察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关键词:监狱警察心理健康职业风险解决措施由于监狱工作是一种压力大、风险高、工作强度大的工作,而且监狱警察身上肩负着改造和教育罪犯的神圣使命,再加上监狱工作环境的紧张、封闭以及压抑等各种因素,使得监狱警察要比其他职业承受更多的心理压力,导致近年来监狱警察心理健康不容乐观,长期处于一种心理亚健康的状态。

如何有效防范和解决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监狱警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将结合监狱警察主要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一、监狱警察面临的心理健康问题1.监狱的工作模式重复、单调,时间过长监狱的工作过于机械化、重复化且时间长。

第一,监区工作单一化。

监狱人民警察从事的是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罪犯刑满释放换了一批又一批,而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种类却没多大变化,一成不变的带班工作。

加之,业务灵活性强,业务繁重,生活作息普遍不规律,容易造成身心疲惫、心神不宁甚至失眠,极大加重了监狱民警的心理负担,使其长期处于心理压抑状态。

第二,工作时间长。

按照普通公务员的工作标准计算,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7.5小时,每周为37.5小时。

由于一线的监狱民警的严重缺乏,使得监狱警察平均每天要工作近12小时,节假日更难得休息,这对监狱警察的身体和心理都是严峻的考验。

[1]2.监狱人民警察社会地位低、物质待遇差监狱人民警察普遍在公众心目中的位置已下降且收入偏低。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与对策Reflection and Coun term easu res of the Psychologica l H ea lth P roblem s of P rison Police O f2 ficers骆 丹(广州监狱 广东广州 510000)■文 在许多人心目中,监狱警察长年累月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个个都是硬汉。

其实,监狱警察也是普通人,只不过职业特殊。

情感困扰、人际关系迷茫,监狱警察也会遇到;一般人想象不到的紧张焦虑,监狱警察也要面对。

保障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已经成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一个焦点。

关注和维护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不仅是提高监狱警察心理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促进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本文拟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监狱警察心理健康的标准及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当前,心理健康已经被接受为一种“现代的理念”,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不仅因为人们对“健康”本身的理解已经加入了心理健康的成分,而且在人们生活态度、生活观念以及实际生活中,都渗透了心理健康的精神和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对监狱警察的影响。

早在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前苏联的阿拉木图召开国际会议,重点讨论了与“健康理念”有关的问题,发表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

各国政府都把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作为对本国人民和联合国的承诺。

“阿拉木图宣言”还强调:健康是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适应的完美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缺陷;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获得最高水平的健康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社会目标。

与此相应,健康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日益起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监狱警察的职业面对的压力大于常人,从而直接影响和危害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我省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工作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逐步开展,主要是各监狱从实际出发,采取宣传、咨询、讲座、个别辅导等形式。

罪犯管理心理辅导岗位职责

罪犯管理心理辅导岗位职责

罪犯管理心理辅导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预测、危机干预和心理矫治效果评估等。

第三条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目标包括:帮助服刑人员适应监狱环境,改变服刑人员的不合理认知,疏导不良情绪,矫正不良行为,改善人际关系,塑造健全人格等。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省局成立全省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隶属于教育改造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规划;负责对全省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组织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协调系统内外专家参与疑难、特殊心理问题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组织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全省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狱成立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其工作职责是:制定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计划;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服刑人员心理档案,指导监区建立和完善一般服刑人员心理档案;对监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进行指导,对心理辅导员、心理互助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区进行入监测评与出监评估工作;定期组织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理论研讨;对疑难个案进行集体会诊,研究矫治措施。

第六条各监区设立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由分管改造工作的监区领导担任,配备1-2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心理辅导员,在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监狱行为规范

监狱行为规范

监狱行为规范监狱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机构,承载着维护社会秩序和惩罚违法行为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证监狱的正常运作和安全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狱行为规范。

下面就是监狱行为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共计1000字。

1. 服从管理:作为服刑人员,必须服从监狱的管理和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各项活动,维护监狱的正常秩序。

2. 诚实守信:要求服刑人员诚实守信,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得伪造、隐瞒或篡改个人资料,不得从事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

3. 尊重他人:所有服刑人员要相互尊重,不得侮辱、歧视或伤害其他人的尊严和权益,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不得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中伤。

4. 文明待人:要求服刑人员文明待人,礼貌用语,不得进行恶意讽刺、辱骂他人,不得进行侮辱及身体上的伤害行为。

5. 遵纪守法:作为服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狱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6. 工作纪律: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的工作安排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工作,要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并保持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7. 教育学习:监狱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机会,服刑人员要积极参与学习,通过教育改变自身,拓宽知识面,提升自我修养。

8. 锻炼身体:监狱注重保障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各类体育锻炼和健康咨询服务,服刑人员要积极参与体育活动,锻炼身体,维持健康的状态。

9. 财产管理:服刑人员要自觉保管好个人财产,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财产权益,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

监狱会对服刑人员财物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10. 家属往来:服刑人员可以与家属进行书信、电话、探视等联系,但必须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活动,不得违背监狱的安排和规定。

11. 心理健康:监狱会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服刑人员要积极参与,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不得从事自残、自杀等危害个人和他人的行为。

12. 医疗卫生:监狱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服刑人员要积极配合检查和治疗,按时服药,同时要保持个人卫生,共同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一、引言自人类社会进入文明以来,犯罪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都造成巨大的伤害。

为保护社会安全和促进罪犯的改造,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2024年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

二、总体情况2024年我国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监狱系统逐渐完善了心理矫治机构和措施。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监狱心理矫治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心理矫治机构的建设在2024年,我国监狱系统大力投入建设了一系列心理矫治机构。

这些机构分布在各地监狱,提供了心理矫治服务。

机构的建设使得监狱系统的矫治工作具备了更好的条件和手段。

四、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2024年,我国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积极开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个案工作:根据不同犯罪类型和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治计划。

通过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手段,切实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改变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2. 集体活动:组织罪犯参加各种心理矫治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班等。

通过这些集体活动,加强罪犯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培养积极的心理氛围。

3. 社会融入:促使罪犯重返社会,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训练等活动,提高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认同感。

4. 家庭关注:关注罪犯的家庭问题,鼓励罪犯与家人进行交流和互动。

开展家庭心理矫治工作,帮助罪犯与家人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为其回归家庭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成效与问题在2024年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

首先,通过心理矫治工作,不少罪犯实现了良好的心理改变,逐步认清自己的错误,表达悔意。

其次,监狱系统加大了心理矫治师的培养力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为心理矫治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关注罪犯心理健康问题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关注罪犯心理健康问题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关注罪犯心理健康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罪犯心理健康问题在监狱管理中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措施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策略和挑战。

第一部分:罪犯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罪犯心理健康问题对于监狱管理具有重大影响。

首先,罪犯心理健康问题可能导致情绪不稳定和暴力行为的增加。

由于监狱环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压力,心理健康问题可能会引发罪犯之间的冲突和暴力事件。

其次,罪犯心理健康问题可能导致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的困难。

心理健康问题的存在使得罪犯更难以适应监狱生活,并且可能会影响他们将来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因此,关注罪犯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二部分:监狱中的心理健康支持策略为了解决罪犯心理健康问题,监狱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支持策略。

首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是其中的一种关键策略。

罪犯可以通过与专业心理咨询师的交流获得情绪支持和心理辅导,以减轻心理压力。

其次,培训监狱工作人员也是关键策略之一。

经过相关培训后的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包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引导。

此外,建立支持团体也可以为罪犯提供情感支持和交流机会,从而缓解心理压力。

第三部分:监狱中心理健康支持面临的挑战监狱中心理健康支持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资源匮乏是一个主要问题。

由于监狱的特殊性质,心理健康支持资源往往有限,这使得提供全面的服务变得困难。

其次,部分罪犯对心理服务的抵触心理也是一个挑战。

一些罪犯可能拒绝接受心理咨询或参加支持团体,因为他们害怕被视为弱者或不信任这些服务。

此外,监狱环境的限制也增加了心理健康支持的复杂性,包括规则限制、空间限制和隔离问题等。

第四部分:解决监狱中心理健康支持的挑战为了解决监狱中心理健康支持所面临的挑战,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增加心理健康支持资源的投入是关键。

监狱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的投资,以提供更多的支持。

心理机构的工作制度

心理机构的工作制度

心理机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机构的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机构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公正公开、保护隐私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第三条心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培训、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信息安全等方面,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心理机构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心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第六条心理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心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三、服务管理第八条心理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等。

第九条心理机构在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测试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其自愿参与,并在测试结束后提供专业的解释和指导。

第十条心理机构的服务流程应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心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保证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四、信息安全第十二条心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的安全。

第十三条心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使用专业的软件和设备进行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心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记录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不被滥用或泄露。

五、投诉与监督第十五条心理机构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不满和投诉。

第十六条心理机构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心理机构所有。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治疗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治疗

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治疗在如今社会中,监狱不仅是个体罪犯服刑的场所,同时也应该成为改造和重建犯罪者的地方。

然而,由于监狱环境的限制以及罪犯所经历的创伤和压力,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困扰监狱系统的一大挑战。

本文将探讨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法。

首先,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罪犯们常常面临着与社会隔离、关系破裂以及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悔恨等压力,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心理健康问题的产生。

而在监狱环境中,缺乏日常自由、人际互动以及缺乏心理辅导等因素也助长了心理健康问题的发展。

其次,针对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治疗的重点应当是全面、个体化的护理。

首先,监狱系统应该加强对罪犯的心理健康评估和评定,针对不同的心理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其次,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使罪犯能够倾诉压力并获得专业的指导。

同时,监狱应该加强对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培养良好的心理机制,以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

此外,监狱应该提供各种形式的康复治疗。

心理健康问题的治疗不能仅仅依赖于药物,理疗、心理活动以及艺术治疗等也是有效的治疗方式。

这些康复治疗不仅可以帮助罪犯提高个人认识和自我调节能力,还能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化活动,增强自信心和责任感。

最后,为了更好地改造罪犯并防止再犯,“引导性服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这意味着监狱应该为罪犯提供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获取技能和知识,回归社会。

学习新技能和思考犯罪行为的后果有助于罪犯重新定义自己,并为他们创造一个重建自信和自尊的环境。

综上所述,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治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全面评估、心理咨询、康复治疗以及引导性服刑等。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望为罪犯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重建自我,并最终达到社会重返的目标。

然而,这只是一个起点,监狱系统需要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以便更好地解决监狱中的心理健康问题。

规范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

规范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狱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是指运用心理学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通过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措施调节服刑人员情绪,矫正其不良心理,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完善其人格的一种活动,具有预防、激励、保障和治疗、培养和矫治四大功能,有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心理矫治始于西方国家,在我国起步晚、发展慢。

上世纪末,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要求只多见于领导讲话,少有具体文件和制度。

2003 年6 月,司法部才正式颁布了79 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7 章阐述了“监狱应当对罪犯开展心理矫治工作”。

监狱心理矫治在我国逐渐被重视与运用,彰显了我国监管工作理念的“人性化”与创新性,充分展现了对罪犯身心健康发展的尊重。

通过对合肥监狱心理矫治管理工作的调研,了解到了目前规范监狱心理矫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合肥监狱在罪犯心理矫治方面起步较晚,基本上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罪犯心理矫治体系。

目前建有专门的矫治监区,其工作职责包括:建立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网络,制定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规章制度;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包括新入监和在押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与入监甄别、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个别教育和顽危犯转化、出监教育及危险评估等方面;负责开展教育改造社会化工作,包括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社会帮教;积极组织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进行心理矫治工作的研讨与交流,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民警矫治队伍。

矫治监区共有心理咨询师8人,其中6人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2人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

另外,各监区共有民警兼职心理咨询师36人,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2人,三级心理咨询师34人。

多年来,这支队伍工作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基本上能满足我监罪犯的心理咨询、矫治需求,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以2011年上半年工作为例,今年上半年累计接受主动求询23余人次,主动干预罪犯136人次。

监狱推进心理健康月活动简报

监狱推进心理健康月活动简报

监狱推进心理健康月活动简报
监狱推进心理健康月活动简报
一、背景介绍
为了促进监狱内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提高其自我调节和应对能力,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监狱开展了心理健康月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
通过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服刑人员介绍心理健康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心理咨询
监狱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活动期间增加咨询时间,为服刑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同时,还会邀请心理学专家进行讲座,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

3.体育活动
体育运动是缓解压力、减轻焦虑的有效方式之一。

在活动期间,监狱组织了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等体育活动,让服刑人员在锻炼身体的同时释放压力。

4.文艺表演
为丰富服刑人员的文化生活,监狱组织了文艺表演活动,包括歌曲演唱、舞蹈表演等。

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高服刑人员的情绪状态,还可以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5.心理测试
在活动期间,监狱还会组织心理测试活动,让服刑人员了解自己的性格特点和潜在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活动效果
通过这次心理健康月活动,监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服刑人员对心理健康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自己的情绪状态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通过咨询、体育运动等方式,他们学会了更好地调节自己的情绪和压力。

最后,在文艺表演等活动中,服刑人员得到了释
放和放松。

四、下一步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监狱将继续开展类似的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还将加强监狱内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里,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的心理矫治方法和手段,有效改善了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的刑期执行和社会再次融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就我们在2024年所开展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未来的改进方向。

二、工作亮点1.心理评估的科学化和标准化2024年,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评估”的工作理念,引入了一系列科学的心理评估工具和方法,如MMPI、心理量表等,对罪犯进行全面、系统的心理评估。

这一举措的实施,为我们制定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使我们的矫治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

2.心理干预的全覆盖和个性化我们注重对不同类型罪犯的个性化心理干预,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和矫治需求,制定相应的干预计划,并通过个别心理辅导、小组心理训练等方式进行干预。

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团体心理矫治方法,组织罪犯参加心理矫治小组活动,促进他们之间的互动和支持,加强对彼此的理解和认同。

3.心理教育的全面普及我们广泛开展心理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心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向罪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应对能力。

同时,我们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引导罪犯深入思考和反省,增强他们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和对法律的敬畏。

4.心理矫治成果的有效评估和宣传推广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心理矫治成果评估体系,对参与心理矫治的罪犯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果,提高社会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度。

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与社会机构的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我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

三、存在问题1.资源投入不足目前,整个社会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我们的资源投入也存在不足。

在2024年,我们虽然尽力开展了各类心理矫治活动,但由于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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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心理健康机构规范运行研究及对策李玫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四川成都610109[内容摘要] 本文论证了成立专门的监狱心理健康机构的必要性,并就如何规范地运行监狱心理健康机构,对监狱警察和罪犯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机构规范运行1.监狱心理健康机构的内涵“监狱心理健康机构”,是指应用心理学的原理、方法和技术为监狱民警、驻狱武警、罪犯群体的心理健康提供专业帮助的机构。

“心理健康”一词的应用,与过去“心理治疗”、“心理矫治”等提法相比,拓展了心理学在监狱工作中应用的范围,促进了心理学应用与监狱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1.1适用对象监狱心理健康机构的工作对象应该是监狱民警、驻狱武警(以下统称警察)与罪犯。

近年来,我们关注了罪犯的心理需求,重视了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专门组织力量研制罪犯心理测试量表,这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体现,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相比之下,我们对监狱人民警察、驻狱武警官兵,尤其是一线从事直接管理教育工作的监狱警察,对他们的心理状况关心不够。

监狱民警和驻狱武警的工作环境比较封闭,工作时间一般比较长,长期与罪犯打交道,工作压力大,在高度危险、高度紧张的工作环境下,久而久之,心理上会出现一些障碍。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整,势必会影响到警察的身心健康,严重的会形成心理上的疾病,妨碍正常履行警察职责,妨碍公正执法。

因此,我们在提高警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同时,还应关注他们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培养他们的心理素质,使他们始终保持健康的心态,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警察的心理健康是罪犯心理健康的必要前提,警察的一言一行都是影响罪犯改造的直接资源,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罪犯的改造、监狱的宗旨、刑罚的终极目标就无从谈起。

现在,各级监狱机关已经把警察的心理健康教育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

罪犯的心理健康与否,情绪稳定与否,能不能安心改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警察的心理健康程度及管理水平。

因此,监狱心理健康机构应当既包括面向罪犯提供的心理学服务,如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也包括面向警察提供的心理学服务,如对警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心理测试、心理咨询转介服务和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还包括面向监狱本身提供的心理学服务,如参与警察的招募、选拔与培训工作,为制定监狱管理与发展方面的政策和实施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提出建议,参与营造积极向上的监狱文化氛围和团体精神,直接参与罪犯的分类、个案管理与教育或为之提供心理学方法技术等。

1.2工作目标具体目标:解决罪犯及警察的心理健康相关问题,养成维护心理健康的习惯。

长远目标:促进警察提高维护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意识,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态从事管理和教育工作,去感染和影响罪犯,实现“改造人”的终极目标。

2.监狱心理学服务机构规范运行的必要性国内监狱系统目前开展心理学服务工作的现状,从认识上看,各级监狱管理机关都充分肯定心理矫治工作的作用及地位,称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管理科学化的具体体现。

从现象来看,则存在以下问题:2.1发展迅速,但不平衡心理学服务于监狱工作,最早是从罪犯心理矫治开始的。

心理矫治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始于1981年9月,是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首先提出的。

从那以后,全国各监狱广大警察进行了20多年的积极探索,在应用心理学知识改造罪犯的工作中起到创新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994年末,罪犯心理矫治内容成为司法部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一项标准。

2003年6月23日发布的司法部79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正式把心理矫治列入日常的工作内容;2004年9月20日司法部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又再次把心理矫治工作的内容列为其中的一条。

从心理矫治工作发展速度来看,沿海、长江中下游、直辖市等经济发达省份监狱发展迅速,而内地、少数民族自治区等经济欠发达省份监狱发展缓慢,极不平衡。

2.2队伍扩大,亟待提高时至今日,监狱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队伍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也有了一定提高。

特别是自2002年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认证,为监狱系统的心理学服务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到目前为止,全国监狱系统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的人员超过1万人,(在此专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司法部联合认证的,不包括社会普通咨询师认证中未通过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学和罪犯心理矫治3门专业学科培训和考试的咨询师)。

但即使是取得心理咨询员(师)资格证书的工作者,其实际能力也大多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因此,具有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的人才缺口仍然很大,亟需提高这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

2.3做法多样,缺乏规范主要表现在:2.3.1机构不统一监狱心理学服务机构的设置五花八门:2.3.1.1名称不规范。

以罪犯心理矫治(或矫正)命名的,如心理矫治室、心理矫治科、心理矫正中心等等;以心理咨询命名的,如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科、心理咨询中心等等;以医学模式命名的,如心理门诊、心理诊所等等;还有的命名为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

2.3.1.2所属不规范。

有的设置在监狱教育改造科内,有的设置在监狱医院内,还有的单独设置,有的是副科级单位,有的是正科级单位,有的只是一个股(分监区)级设置,有的监狱甚至只是由一两名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未成立机构。

2.3.2人员及编制不统一监狱目前的心理健康工作者,专职的少,兼职的多,有医生、护士、教师、律师、管教警察,有的已经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和司法部上岗证,有的则无证上岗。

2.3.3场所不规范心理咨询室、宣泄室等工作场所的设置,有的监狱单独设置,有的设置在禁闭室、惩教中心,有的设置在医院,有的设置在教学场所,有的设置在警察办公区等等。

2.3.4职称不规范2002年我国开始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2004年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也开始对监狱心理学服务工作者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和监狱系统上岗认证。

但由于未将心理咨询师纳入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范畴,使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无法享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2.3.5内容不规范有的机构只负责罪犯心理健康的实务工作,有的则兼顾警察、驻狱武警的心理健康服务;有的机构规定人员着警服工作,有的则规定着便装;等等。

2.3.6评估标准不规范有的省监狱局制定了罪犯心理矫治评估标准,有的监狱也制定了罪犯心理矫治评估标准,也有的就没有明确的罪犯心理矫治评估标准。

2.4需要迫切,保障不力在实践中,各级监狱机关对警察及罪犯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取得了共识,但由于监狱经济等原因,在设施、经费、人员培训等方面保障不力。

2.5各有所长,缺乏交流以下几个省市为例:北京市: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监狱心理咨询人员持证上岗,全市各监狱、分监区都设立了心理咨询室。

北京监狱系统每一个新入监的罪犯都要进行心理测试,建立起包括个人一般情况、气质类型、行为特点等心理学内容的心理档案。

如今,北京市监狱系统共建立起罪犯心理咨询档案7000余份,并对心理障碍较为突出的顽危罪犯建立了矫治个案,采取了心理危机干预措施,从而实现了较好的心理矫治效果。

在北京市监狱,罪犯整洁明亮的房间里摆放着鲜花和观赏鱼,每个罪犯负责养护一盆花和一条鱼。

监狱负责人说,这些美好的事物应该唤起他们健康、善良的信念。

在专门对未成年罪犯实施改造的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已专门确立了罪犯心理调节日,每星期四管教所就以分监区为单位,运用讲授心理学课、音乐疗法、心理暗示、唱卡拉OK等多种形式,有效调节罪犯的情绪,缓解罪犯的心理压力。

上海市:上海市监狱系统在罪犯改造中开始引入心理矫治手段是在80年代末,包括对罪犯的心理与行为矫正、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以及与此相关的罪犯心理诊断、疗效评估、再犯罪心理预测等项内容,由专业人员与监狱警察密切配合,协同进行,构成一个完整的操作体系。

上海11家监狱都不同程度引入了心理咨询,90年代,提篮桥监狱开设“罪犯心理咨询室”。

1996年上海市女子监狱成立时,就引入了心理咨询,另外不定期请职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2004年青浦监狱制定了15项心理矫治制度、规定、职责和标准,为所有罪犯建立了心理档案。

江苏省:江苏省监狱系统在2006年10月29日召开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会议上下发了《江苏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讨论稿)》,其中有几项重要的内容:1、充分肯定心理矫治工作的作用及地位,称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管理科学化的具体体现。

2、监狱警察担任监狱心理咨询师,必须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颁发的上岗证,没有“双重”证书的不得从事心理矫治工作。

3、统一称谓:罪犯心理矫治中心(科)改为: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有条件的要独立设置,为正科级单位。

人员享受技术津贴,统一着装(非警服)。

4、每两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促进交流,共同提高。

5、要求分管监狱长要参与相关知识培训,几年内考取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

6、要求提高知识层次,每年不少于一周的专业培训。

广东省:广东省监狱系统统一成立了“心理矫治科”,单独设置,人员按押犯比例设定,均实行持证上岗。

海南省:海南省海口监狱于2005年1月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学服务机构,名称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这一经验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监狱系统推广,其他监狱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机构。

四川省:以最早开展女警教育的川北监狱、川中监狱为基础模式,有些监狱先后成立了教育中心、女警教育中心、心理矫治中心,人员或专职或兼职不等。

成都女子监狱于2007年10月17日成立了独立的专门机构,命名为“心理健康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开展罪犯及监狱警察心理学服务工作。

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于2009年也成立独立的专门机构,命名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除以上两个监所,该省的其他监狱尚无独立的专门机构。

不过,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已经于2009年将全省监狱的心理健康机构统一命名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但四川省监狱系统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中,尚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并未专门从事此项工作。

综上所述,监狱心理健康机构亟需规范化运行,形成一个具体的发展思路和从上至下的一个可操作办法。

监狱警察心理服务、罪犯心理矫治的定位、必要性以及重要性,专家、学者、各级课题、调研组都在不同层面进行过详尽阐述。

当前,成立专门的心理服务机构,规范对监狱系统的人群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及其他一系列心理服务,已经势在必行。

3.心理健康机构规范运行的基本设想坚持专业化,是必由之路。

但在监狱已经按传统的管理和教育方式发展了那么多年的情况下,心理学事业要站稳,且有所成就,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对于一项事业来讲,离不开各方的互动,需要心理学工作者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上级的引导,作为拥有主动权和影响力的上层,有责任构建沟通、交流和提高的平台,推动此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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