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案社会工作方法”研究的文献梳理及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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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案社会工作方法”研究的文献梳理及简析

[摘要]个案工作有功能学派、心理及社会学派、问题解决学派等主要模式。为了让受助者获得专业协助,个案工作者要与受助者建立有意义的专业关系,激活个案工作的专业动能,降低受助者的焦虑和防卫,激发受助者的潜在动力,使之勇于面对困难和需要,发挥本身能力。个案工作记录可依会谈及个案服务之目的分为过程记录或逐字记录、摘要记录和问题取向记录。

[关键词]模式;会谈技巧;工作过程;工作记录

一、主要模式

(一)功能学派

功能学派个案工作于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宾州大学。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受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的影响很大。当时,功能学派个案工作亦受其“人性决定论观点”的影响,认为个人发展受早年生活经验和潜意识的影响,所以个人不是自己的主宰者,专业工作者能做的也很少。后来,弗洛伊德的门生兰克倡导自我心理学,超越了“人性决定论的观点”,强调人是自己的创造者,个人的意志力是个体支配与控制自我内在潜能的主要力量。

功能学派的三个特性:1、了解人的本性,认为改变的关键不在于社会工作者而在于案主。2、强调个案工作目的是协助而非治疗。3、强调个案工作是过程。

功能派个案工作的工作原则:1、诊断与了解受助者的情况。2、善用服务过程不同时段的效能。3、运用地方资源,使各种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功能。4、注重服务结构与形式。

5、运用专业关系以协助案主改变,经过案主对其本身生活情境的感受和经验而引导案主重建新的自我。

(二)心理及社会学派

社会-心理模式是一种将案主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同他生活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考虑并进行工作的方法。

心理及社会学派的特性:1、强调“人在情境中”。认为人、环境及其两者间均交互影响。

2、注重个别化。社会工作者应针对受助者的个人情境,进行个别性诊断,再依据其不同问题或需求提供适当服务。

3、重视早年经验。

4、强调专业关系。

心理及社会学派个案工作的实施步骤:1、心理社会调查。调查时应收集受助者的困难、问题及求助动机、家庭背景、个人发展史等资料。2、心理及社会诊断。将收集到的资料加以整理、分析、归纳,然后针对问题的性质作推论,决定适合受助者情境的服务方式。3、治疗。

(三)问题解决学派

问题解决学派个案工作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创始人是佩尔曼,其《个案工作:问题解决程序》一书是该派代表作。此派由功能派的实施观点、自我心理学理论、存在主义的哲学观融合而成。认为个人无法解决自己的问题,通常因为缺乏动机、能力、资源或机会。社会工作者就是引导其动机、增强其能力,并提供其解决问题时所需的资源与机会。

二、专业关系与会谈技巧

(一)专业关系

贝斯提克提出了建立专业关系的七大原则:1、个别化。视受助者为独立个人并与众不同,能随时敏感地意识到受助者的权利与需要。2、有目的的情感表达。在个案工作专业关系中,工作者必须保持一种十分微妙的平衡,一方面保持理智客观,另一方面则要投入到与受助者建立的关系中,对受助者有所承担,亦有感情的投入和流露,使对方感受到温暖与支持,因而有动力改变现状。3、适度的感情介入。4、接纳。接纳不等于赞同;接纳是承认其独特性,不带任何批判性。因此,接纳基本上是接受受助者是个“人”。5、非批判态度。必须以非批判态度了解受助者的处境。6、案主自决。应尊重受助者有自我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与需要。7、保密。个案工作中的机密是信托秘密也是团体秘密,工作者必须保密。

(二)会谈及介入技巧

在单对单的个案工作中,会谈是获取案主信息、与案主沟通、向案主输出积极信息的最重要手段。个案工作会谈或介入的技巧:1、支持与鼓励。2、情绪疏导。工作者引导受助者倾吐自己的经验、问题与表达内在情绪,又能适当地响应,表达同理心。3、探索。4、澄清观念。5、行为改变。6、直接干预。如,忠告、规劝、积极说服、危急状况下的直接干预行动。

7、环境改变。环境改变包括物质和人为环境,是个案工作重要和独特的程序,是其与心理辅导的主要区别。个案工作者有责任帮助受助者多获取合适的社会资源,协助受助者改善甚至改变环境。

三、工作过程与记录

(一)工作过程

1、申请与接案

当受助者前来求助时,工作者与案主就开始建立专业关系,并进行接案会谈,了解其求助内容并加以筛选,确认其是否符合机构服务领域及提供服务时须考虑的事项等。若求助问题不符合机构的宗旨或规定,或工作者无法提供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作好转介工作。

2、研究与资料收集

工作者针对受助者的境遇,再深入了解其经济状况、家庭结构及其互动关系、社会适应力和可用资源,以及当前面临问题的实况等。

3、评估与服务计划

资料收集到某种程度时,须对资料完成初步评估,进行整理与分析,然后对个案作诊断,制定计划服务策略。

4、服务与干预

工作者根据评估、诊断与初步规划的介入目标,为受助者提供服务。

5、结案与追踪

结案后,工作者应评估受助者之情况,必要时应能主动、适时的与受助者联系,表示

工作者之关怀,并了解受助者的社会适应状况。

(二)个案工作的记录

个案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进行记录。个案记录被视为是助人专业的重要技巧,在助人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个案记录是指个案工作者对日常服务之个案的会谈及有关联络事项,以文字方式记录并将之保存于特定资料夹中。完整的个案资料应包括:个案申请表、接案表、服务记录表、个案服务记录、转介记录,及结案记录等。

个案工作记录可根据目的分为三种:1、过程记录或逐字记录。这是针对从个案接触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件,以及内在感受和外在口语或非口语的讯息所进行的详实记录。2、摘要记录。至少包括:基本资料、个人发展史、干预行动计划、定期性评估记录与行动相关之讯息,以及结案描述记录。3、问题取向记录。记录内容以特定焦点或个案问题为原则,内容包括:基本资料、主诉与问题描述、工作目标与计划,以及追踪情形等。参考文献:

[1]顾东辉.社会工作概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103-124

[2]万仁德.社会工作导论[M].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179-180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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