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修订稿

合集下载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2016最新国标-推荐下载

生物有机肥2016最新国标-推荐下载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试时32卷,3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5工且5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与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与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生物有机肥最新标准

生物有机肥最新标准

生物有机肥最新标准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重视,生物有机肥作为一种环保、安全、高效的肥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

为了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国家对生物有机肥的标准也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就生物有机肥最新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希望能够为生物有机肥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首先,生物有机肥的原料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城市生活垃圾等。

这些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以确保无害化。

其次,生物有机肥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有机质含量、氮磷钾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等指标,以及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此外,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也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和安全规定。

在使用生物有机肥时,也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首先,生物有机肥的施用量应根据土壤肥力、作物品种和生长期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避免过量施用导致土壤污染和作物生长不良。

其次,生物有机肥的施用方法和施用时间也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在作物生长关键期施肥,影响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另外,使用生物有机肥的农田也需要定期监测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生长情况,及时调整施肥方案,保证作物的健康生长和产量质量。

总的来说,生物有机肥的最新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生产者和使用者都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生物有机肥的安全、高效使用。

希望本文的介绍和解读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生物有机肥的发展能够越来越好,为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机肥料NYT 525-2021解读

有机肥料NYT 525-2021解读

《NY/T 525-2021》有机肥料-变更及改动事项关于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年里面的一些变化,我们从以下几点来解读相关政策文件:(旧版指2012版,新版指2021版)1、取消了强制性条款规定:在旧版中强调其中的第4章中4.2(技术指标)、4.3(重金属限量指标)和4.4(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第6章(检验规则)、第7章中的7.1(袋子材料及重量规定)和7.2(袋子外包装标识)为强制性条款(必须执行或者必须符合),其余为推荐性条款,在本次的修改中已经将其取消了。

2、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在新版中强调适用于“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机肥料”,相比于旧版中,删除了“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但是增加了有机肥“商品化”的定性。

3、增加“腐熟度”和“种子发芽指数”的术语和定义:1)腐熟度:即腐熟程度,指堆肥中有机物经矿化、腐殖化过程后达到稳定化的程度;2)种子发芽指数:以黄瓜或萝卜种子为试验材料。

有机肥料浸提液的种子发芽率和种子平均根长的乘积与水的种子发芽率和种子的平均根长的乘积的比值,用于评价有机肥料的腐熟度(即指数要大于或等于70%)。

4、增加生产原料的分类以及相对应要求将原料分为三类,分别是适用类、评估类、禁用类。

其中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

5、技术指标的修改1)在本次修改中删除了“产品颜色的要求”,增加了“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和“种子发芽指数”,修改了“总养分的质量分数”和“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2)旧版中“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在新版中已经删除相关描述;3)旧版中只说“无机械杂质”,在新版中给出具体的数值(≤0.5%)以及相关检测方法;4)旧版中总养分为≥5%,有机质≥45%,新版中则总养分为≥4%,有机质≥30%,两者均有所修改(有机质实质上未发生改变,详见后面)。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的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 适用范围广泛: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适用于动植物来源的有机废弃物、厩肥、粪便、秸秆、农作物渣滓、饲料残渣等材料经过发酵、堆肥等处理后得到的有机肥。

2. 主要指标全面: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涵盖了有机质含量、氮、磷、钾、微量元素、重金属、生物活性等各项指标,能够全面评价生物有机肥的质量。

3. 对生产和使用都有指导作用: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对生产和使用都具有指导作用,能够帮助农民生产出高质量的生物有机肥,并指导其合理使用。

4. 符合环保要求: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对重金属等有害元素的含量有明确的限制,符合环保要求,能够保障土壤和农产品的安全。

5. 建立了健全的检测方法: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建立了健全的检测方法,能够对各项指标进行准确测定,有利于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于2012年6月6日XXX公告第1783号颁布,并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各有关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并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方便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已上传,供参考。

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正式文本。

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代替了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

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以及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XXX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XXX。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在适用本标准时,下列文件为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有机肥料、NY/T 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微生物为主要活性成分,以有机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发酵、堆肥、厌氧处理等生物学方法加工制成的肥料。

本文介绍了一种由特定功能微生物和经过无害化处理、腐熟的动植物残体复合而成的肥料,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料的双重效应。

文章提出了使用该肥料的要求,包括菌种的选择、产品外观和技术指标的要求以及重金属限量指标和抽样方法。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有机肥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NY 884 生物有机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3.2 鲜样Fresh Sample现场采集的有机肥料样品。

4 要求4.1 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4.2 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项目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5.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 5.5—8.54.3 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完整word版)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完整word版)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有机肥料是一种通过去除有害物质、添加微生物等方法生产的,用于增加作物养分和提高土壤质量的肥料。

为了确保有机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发布了新的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以下是有关标准的一些信息。

1.定义有机肥料是指在有机物质分解过程中,通过控制温度、湿度、氧气等因素而制成的可供作物直接利用的有机养分来源。

2.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用于增加作物养分和改善土壤质量的各种有机肥料,包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枯枝败叶、食品废弃物、城市固体废弃物等。

3.内容要求(1)有机质含量有机质含量是有机肥料的核心指标。

标准规定,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25%,且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分析确认。

(2)无害化处理有机肥料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包括发酵、堆肥、腐熟等。

发酵期间需要控制温度、湿度等因素,防止发生恶臭和病原微生物滋生。

(3)微生物群落有机肥料中的微生物群落对作物生长和土壤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应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如磷解菌、氮固定菌等。

(4)营养元素含量有机肥料中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如氮、磷、钾等。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氮、磷、钾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有害物质含量有机肥料中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6)包装标识有机肥料的包装标识必须清晰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品牌、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成分含量、使用方法等。

4.社会意义制定有机肥料新标准,有助于保证有机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我国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

有机肥料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改善土壤质量、增加作物产量、减少化肥污染等。

同时,有机肥料的生产也提供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总的来说,有机肥料新标准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有机肥料:主要起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泥土以供给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生物有机肥的国标是NY 884-2012。

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有机质含量应该≥40%。

2、有效活菌数每克大于等于0.2亿。

3、水分含量≤30%。

4、pH值要求在5.5~8.5之间,也就是说不能说强酸强碱性的。

5、粪大肠菌群数每克小于100个。

6、蛔虫卵死亡率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五。

7、有效期也就是保质期要在六个月或者六个月以上。

8、再就是检测到的有毒有害重金属,每公斤中总砷含量≤15毫克、总铅≤五十毫克、总镉≤三毫克、总铬≤150毫克、总汞≤两毫克。

这里面并没有对氮磷钾含量做出规定,一般现在国产有机肥都会在包装袋写≥5%。

1。

第四代生物有机肥标准

第四代生物有机肥标准

第四代生物有机肥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外观:产品应呈疏松或半疏松状,色泽均匀,无杂质。

有效活菌数:液体产品≥0.2亿/mL,粉剂产品≥0.4亿/g,颗粒产品≥0.2亿/g。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40%。

水分:≤30%。

pH值:5.5-8.5。

此外,生物有机肥中还应含有特定的功能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应具有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产量和品质、改善土壤环境等作用。

同时,生物有机肥的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具体的标准可能因地区、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参考当地或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生物有机肥国标完整版

生物有机肥国标完整版

生物有机肥国标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9524.2—2004的规定。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11.doc有机肥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NY 884 生物有机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机肥料 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3.2 鲜样 Fresh Sample现场采集的有机肥料样品。

4 要求4.1 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4.2 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表24.4 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 884的要求。

5 试验方法本文件中所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所列试剂,除注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

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按HG/T 2843规定制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最新国标

生物有机肥最新国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沈德龙、姜昕、陈慧君、关大伟、曹凤明、李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2004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02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5.3.2的规定。

若产品中加入无机养分,应明示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N+P
2O
5
+K
2
O)总量表示。

5 试验方法
抽样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1 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1.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

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

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200~3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试验方法
5.2.1 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形状、质地,应符合的要求。

5.2.2 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2的规定。

5.2.3 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的规定。

5.2.4 水分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5的规定。

5.2.5 pH值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7的规定。

5.2.6 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 ××××—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的规定。

5.2.7 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 ××××—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的规定。

5.2.8 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GB 18877—2002中~的规定。

5.2.9 N+P
2O
5
+K
2
O含量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6.1.2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判定规则
6.2.1 本标准中产品技术指标的数字修约应符合GB 8170的规定;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GB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

6.2.2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6.2.3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生物有机肥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的、、和的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