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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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梅保政办[2014]29号【发布部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9.28【实施日期】2014.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甬梅保政办〔2014〕29号)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根据管委会2014年管理考核办法要求,现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服务考核办法为更好地服务保税港区发展大局,提升全委各单位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服务考核对象办公室、监察室、经济发展局、投资合作局、建设管理局、规划分局、口岸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综合服务中心、招商和市场培育中心、新兴产业促进中心、梅山岛办事处、梅山岛开发投资公司共十三个单位。

其中综合服务中心、梅山岛办事处不参加评议,综合服务中心考核得分为各单位考核分的平均值,梅山岛办事处考核得分以北仑区相应考核得分为参照值。

二、服务考核办法和内容服务考核由年终评议和日常检查两部分组成。

年终评议采取服务对象和监督部门评议打分的方式;日常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以及服务对象投诉查实情况。

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效、公正廉洁和社会影响五个方面。

服务态度是指对服务对象的态度是否主动、积极、热忱,主动服务意识是否强,部门间、工作人员间有无推诿扯皮、态度不好等问题。

工作效率是指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是否在承诺期内完成服务,日常工作是否注重效率、有无拖沓的现象,行政审批部门是否按要求落实审批标准化工作,是否在来办事区域落实行政审批对外窗口,是否按窗口规章制度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6•【字号】甬政办发[2013]109号•【施行日期】201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关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6日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宁波口岸十二五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实现口岸大通关建设新目标,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和国际强港建设,特制定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外贸生产经营企业为主线,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目标,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着力推进无纸化大通关建设,着力推动口岸监管和服务机制创新,拓展区域合作,完善“一体两翼”通关服务平台功能,合力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大力发展航空货运业务,推进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实现口岸服务环境、工作效能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深化口岸无纸化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监管效能1.检关通关单无纸化改革。

实现检关通关单无纸化,海关依据检验检疫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通关手续。

(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2.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

申报作业无纸化,提高进出口货物无纸化通关比例,扩大无纸化通关试点企业覆盖面。

转关货物电子关封无纸化,继续提高转关货物电子关封比例。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进工作服务协调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进工作服务协调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进工作服务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27
•【字号】甬政办发[2014]115号
•【施行日期】2014.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进工作服务协调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促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提升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推进工作服务协调小组。

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洪嘉祥
副组长:丁海滨市政府
张延市口岸打私办
刘玉升宁波海关
童鲁波宁波检验检疫局
胡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成员:赵海洋市口岸打私办
乐会宁波海关
童存康宁波检验检疫局
张希平市公安局
刚勇市外经贸局
连平市国税局
朱德人市市场监管局
常保平市交通委
王海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李海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向坚刚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李海宝任办公室主任,赵海洋、乐会、童存康、黄荣程任办公室副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7日。

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概述

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概述

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概述作者:沈翊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8期摘要:平行进口车,是指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车辆。

根据市场国别不同,可分为“美规车、中东版车、加版车、欧规车”等,以区别于中国总代授权渠道(4S店)销售的“中规车”。

与后者相比,平行进口车有着明显的价格灵活优势、配置多样优势与车型差异优势。

这也是本文要研究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概述的重要出发点与落脚点。

关键词:平行进口车;行业机会;发展趋势平行进口车的产业链主要分为三段:一是上游/海外端,从国外汽车贸易公司、改装公司、租赁公司等供应商处采购,物流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结算以信用证为主。

二是中游/港口端,在各大汽车进口口岸,进行保税仓储、通关缴税、物流分拨等工作。

三是下游/销售端,主要面向国内各类汽车经销商(B2B)和直接客户(B2C),包括企业及个人。

一、政策背景1,2005-2014年:品牌垄断,平行进口作为补充渠道萌发。

2005年,商务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汽车品牌授权销售体制,要求经销商销售汽车必须获得品牌授权并实行备案管理。

在此期间,海外汽车主机厂陆续在国内自设销售总代,作为中规进口车的唯一货源供应通道。

因上游资源垄断而引发的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整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平行进口作为中规车的补充渠道,应运而生。

2,2014-至今:政策定性,平行进口迎来发展良机。

伴随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销售品牌的单一授权体制,已不能适应汽车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

为充分发挥平行进口的“鲶鱼效应”,促进良性竞争,2014、2015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发展平行进口车产业。

2015年,国务院发文支持在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行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二、市场行情1,市场规模。

2014-2017年期间,一系列宽松政策的出台和落地,有力刺激了平行进口车行业的发展,进口量逐年上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16%,占总进口量的比重接近翻番。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梅保政[2011]14号【发布部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6.07【实施日期】2011.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梅保政〔2011〕14号)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梅山保税港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改进财政经济决策水平与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效率,确保财政预算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促进确立适度的支出规模和支出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以“追踪问效”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

二、实施原则(一)真实性、科学性、效用性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所采集的资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

根据不同部门、不同支出类别和项目特点,科学设计评价指标、标准,客观、公正反映财政支出综合绩效。

同时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评价,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者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编制和执行提供科学依据。

(二)自我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财政支出项目繁多,涵盖面广,绩效评价工作量大,而且政策、技术要求高,必须建立以单位自我评价为基础、财政部门实施重点评价为抓手、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综合运用的原则。

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

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甬政办发[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四日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订2008年大通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围绕推进开放型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的中心任务,以打造接轨国际、国内一流口岸为总体目标,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总体要求,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以大平台促进大服务,以大通关促进口岸效率大提升,推进宁波口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口岸领先地位。

二、工作目标大通关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改善进出口贸易的口岸环境、增强港口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这一目标,努力推进口岸大通关与区域大通关建设的两种模式协作联动,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三种有效手段,继续加强航运服务中心、海港通关中心、空港快件监管中心和电子口岸四个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区域合作、信息互联互通、口岸诚信、政府协调监督等五项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口岸环境更优、工作效率更高、通关速度更快、综合费用更低。

2008年口岸大通关效率目标保持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甬梅保政[2011]15号【发布部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6.07【实施日期】2011.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梅保政〔2011〕15号)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现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提升梅山保税港区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标准贷记卡。

公务卡既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公务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和消费等功能。

实行公务卡结算,不改变预算单位原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三条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管委会所属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1.原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必须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

2.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预算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3.经批准的特别经费可不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

第五条财政局按照保税港区公务卡结算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务卡代理银行,并与之签订公务卡结算代理委托协议。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结算的单位必须使用公务卡网上支付系统。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第七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5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5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口岸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口岸大通关建设,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建设文明和谐口岸为目标,积极探索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扎实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不断加强与长三角和腹地口岸的协作,千方百计调动一切有利因素,齐心协力化“危”为“机”,努力为全市经济保增促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以上海口岸为标杆,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探索改革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通过努力,促使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重复查验、重复转场、重复收费有效解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当天申报、当天查验完毕,当天放行率显著提高;协同配合进一步密切,进出口货物大通关时间明显缩短;港口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腹地货源比重有较大提升;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更加规范。

三、工作要点(一)主要任务1. 继续加强对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4•【字号】甬政办发[2008]217号•【施行日期】200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217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密切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九月四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两年内实现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运作”的要求,根据海关总署对保税港区封关验收的技术标准,在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其它保税港区封关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形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功能为重。

要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的总体战略思想为指导,以保税港区国际服务、国际增值等核心功能的实现为要求,有效设计封关方案,确保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效率优先。

按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以确保两年封关运作为追求,切实加快梅山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的工作要求,讲求效率,加快建设,确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尽早投入运作。

(三)科学统筹。

在开发建设,特别是在首期封关方案的设计中,必须全面考虑土地因素、口岸因素、建设因素等多方面情况,努力做到科学统筹,以实现封关的实施要求。

二、工作目标按照“两年内实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运作”的总体要求,确定如下阶段性工作目标:(一)2008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港口岸线专项规划等主要规划编制,基本建立规划体系;确定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明确招商方向和重点,建立项目准入机制,制订土地出让办法及相关政策;水陆域及口岸开放申报工作得到军方原则支持。

梅山开发开放十周年大事记

梅山开发开放十周年大事记

梅山开发开放十周年大事记作者: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17年第12期一、梅山岛开发建设正式启动2007年5月,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梅山岛开发建设的决定;6月,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战略部署;8月,宁波市梅山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挂牌成立,梅山岛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2008年2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在此基础上拓展相关功能。

三、梅山大桥建成通车2010年5月18日,梅山大桥全面建成通车,这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通陆岛的首条“大动脉”,梅山岛从此告别了长期以来对外交通依靠轮渡的历史。

四、梅山保税港区(一期)顺利通过封关验收2010年6月29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一期)顺利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封关验收,标志着梅山保税港区进入实质性运营发展阶段。

五、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成立2011年4月25日,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获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

梅山产业集聚区以梅山保税港区为核心,着力推进“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海洋新兴产业与现代生态都市高度融合发展的国际港城。

六、梅山成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2012年11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梅山保税港区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这是浙江省唯一的整车进口口岸。

2015年2月,梅山国际汽车物流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2016年9月,商务部等七部委正式批复同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七、梅山水道工程开工梅山水道工程总投资24.7亿元,兼具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防潮防洪、疏港公路交通、渔业避风锚地、滨海旅游度假等功能。

其中北堤工程于2012年5月28日開工,2017年1月完工验收,兼作一级公路,为梅山集装箱货运主要通道之一;南堤工程于2013年3月9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年底完工,兼作城市道路,配套2座500吨级船闸的海堤。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5]77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2【实施日期】2015.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12日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元年,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给口岸工作带来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宁波口岸要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跨越。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港口经济圈,打造一流口岸的总要求,以上海口岸为标杆,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三互”协作机制和口岸大通关建设,努力保持宁波口岸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宁波口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2015年全年实现宁波口岸进出口总额达到227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宁波口岸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730万标箱,比上年增长5%;宁波海港进出口货物吞吐量达3.20亿吨,比上年增长8%;宁波空港口岸出入境旅客突破95万人次;电子口岸新增注册用户比上年增长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亿元。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1.稳步推进口岸对外开放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港口港务【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0]74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30【实施日期】2010.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2010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后危机时代口岸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口岸大通关建设,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构建文明和谐高效服务的大口岸为目标,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根本,创新和完善执法主体在口岸通关和区域通关等领域的监管运作模式,扎实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和腹地口岸的协作,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需求,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为宁波开放型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施转型升级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以构建文明和谐高效服务的大口岸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于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探索改革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努力促进口岸环境更优、工作效率更高、通关速度更快、综合费用更低,不断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宁波口岸在全国口岸的领先地位。

三、工作要点(一)工作任务1.继续加强对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

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查验单位深化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口岸把关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2.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归档期限的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梅保党办[2010]6号【发布部门】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7.06【实施日期】2010.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归档期限的规定》的通知(甬梅保党办〔2010〕6号)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归档期限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7月6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归档期限的规定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2006年第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党工委、管委会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从门类上分主要有文书、人事、基建、会计等文件材料;从载体上分主要有纸质、磁性、电子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党工委、管委会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领导、机关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被上级机关采用的文件代拟稿;(四)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五)其他对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5•【字号】甬政办发[2006]122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五日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口岸环境,提高口岸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和港口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继续坚持“四个明显”(即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按照“突破中间,带动两翼”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以“三化”(信息化、集聚化、数据化)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口岸建设,把宁波口岸的服务环境、通关速度、工作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力争口岸外贸运输生产再上新台阶。

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的效率目标是保持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

对客户有快速通关需求、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的海运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提、发货在24小时内完成;空运进出口货物“沪甬直通车”通关提、发货在10小时内完成。

二、主要任务(一)大力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现场会和吴仪副总理关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巩固基础成果、完善一期项目、扩大应用范围、搭建稳定平台的方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调动各相关单位建设电子口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平台政务系统整合,加快物流应用项目建设推广,加强平台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和数据、应用、技术等基础架构,全面实现两个100%(口岸相关部门100%在同一平台上实现政务公开并协同作业;上网企业100%享受大通关核心流程服务,初步将海运进出口核心环节打通)目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甬政办发[2012]274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口岸打私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4日宁波市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口岸打私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进口贸易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宁波保税区、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等重点区域以及流通型大型外贸进口企业中,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开展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进口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选择一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开展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新举措,有效突破现行体制机制中有碍进口贸易发展的“瓶颈”性环节,建立进口贸易便利化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市进口贸易发展。

二、基本原则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先试后推、循序渐进的工作路径,做到探索创新与依法合规相结合,点上突破与面上推广相衔接,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呼应,政策推动与市场作用相补充,先行先试与典型示范相融和的原则。

三、试点主要内容(一)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报关服务,促进企业管理类别升级,加快入境货物备案审核,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归类和估价进口商品,优化进口环节监管模式。

整车进口启动“梅山模式”

整车进口启动“梅山模式”
服 务 平 台 申 请 进 口汽 车 转 场 , 几 秒 钟 后 , 整 个 转 场 申 请 系 统 就 会 自 动 完
创 新 监管促 发展
整车 口岸开 检 以来 ,宁波检验检
疫局 在特 色业务监 管模式 革新上做 了 大量 探 索 ,取 得 积 极成 效 。 构 建 汽 车 全 程 化 监 管 。 鉴 于 汽 车
的 畅 销 车 型 ,梅 山进 口整 车 市 场 正 向
成 。”面 对 “ 互 联 网 +”带来 的便利 , 宁波 效合 报 关公 司 的小 董兴 奋 地说 ,
这 个 平 台 解 决 了 未 报 检 汽 车 口 岸 放
质量 安全 事关消 费者人 身安全 ,宁波 检验 检疫局 建立 了进 口汽 车事前 、事 中、事后 的质 量安 全监 管体 系,事前 推 行强制 性产 品认证 ,事 中加强汽 车 安全性 能检 验 ,事 后建立 汽车风 险预
2 0 1 5年 完 成 2 ( } 7 3辆 ,2 0 1 6年 完 成
检 测 检 验 区 、汽 车 堆 场 区 、综 合 配 套 和 增 值 服 务 区 四 个 功 能 区域 一计 划 分 两 期 建 设 , 一 期 建 设 汽 车 堆 场 、专 用 滚 装 码 头 及 汽 车 检 测 线 ;二 期 建 设 汽
马 X5 、 宝 马 X6 、 保 时 捷 卡 宴 、 丰 田 塞 纳 、 丰 田 红 杉 、 陆 地 巡 洋 舰 普
拉 多 等
1月 1日 ,新 年 的 第 一 天 ,梅 山 口 岸
迎 来 了第一批 进 口汽车 ,是 来 自美国 的 两辆 路 虎揽 胜 ,这 标志 着梅 山 口岸
2 0 1 6年 9月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商
将 进 一 步 得 到 体 现 自梅 山 1 2岸 开 展 : 整 车 平 行 进 口 业 务 以 来 ,平 行 进 1 2汽 : 车 的进 口量 已达 到 近 1 0 0 0辆 ,优 势 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进口汽车整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进口汽车整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进
口汽车整车常年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经贸展览与洽谈
【发文字号】甬梅保政[2014]18号
【发布部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6.30
【实施日期】2014.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进口汽车整车常年展的通知
(甬梅保政〔2014〕18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集中展示口岸整体形象,拓展汽车整车进口业务,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举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进口汽车整车常年展(以下简称常年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形式
常年展主办单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承办单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有限公司。

入驻展示的车辆须为从梅山保税港区口岸进口的汽车整车,具体参展企业和车辆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负责组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65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65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6〕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结束——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11.11
施行日期
2016.11.11
文号
甬政办发〔2016〕165号
主题类别
城市建设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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