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程签证流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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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签证原则第一条本规定针对因业主需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工作指令、工程洽商等引发的工程签证。

第二条工程签证必须请示公司同意后方实施现场施工。

第二章签证条件第一条相关工程经验收合格,经项目部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效期内提出申报。

申报资料应包括:(一)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资料;(二)附图附表附照片说明(涉及尺寸的,需附上测量工具的照片);(三)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文件、各方工作联系单、指令单(涉及投资变化的监理联系单、通知单须经公司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指令下达任务的,需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第三章签证流程和时效第一条项目部应提前1天上报工程运营中心。

对于一般小型签证(如临时用工、小型局部处理等)由项目部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重大工程签证(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工程运营中心必须派员参加现场会签。

对重大工程变更签证,项目部应提出几项可选方案,由工程运营中心、技术部、物资中心做出相应的经济分析比较,报公司领导决策,最终由领导决定方案。

第二条项目部与劳务施工方查验工程原始状态,并对施工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进行相关影相资料留存。

办理签证的工程完成后,劳务施工方须在24小时内提请项目部共同测定现场工程相关数据并附图,共同对原始数据及附图会签确认。

第三条各方共同现场测定相关数据后48小时内,由劳务施工方按一式三份正式向项目部提请工程签证,项目部需在48小时内审签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内部流转至工程运营中心。

第四条工程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及时审签后,转至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用印手续后生效。

第五条生效的签证由工程运营中心项目文员负责统一编号,编号后由档案室存档一份原件,项目部存档一份原件,24小时内发放施工单位一份原件。

第六条整个签证过程应在2周内完成。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签证手续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及标准

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及标准
程序: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 或设计 、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A6、B6
程序: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量签证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量签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量签证审核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所有监理业主签字完的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都必须要转换成工程量签证审核单,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它是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同时使用,工程量签证单是计算费用及工程量,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是监理业主审定后的支撑文件。
发单人编制,项目领导签字盖章后,送项目资料室,项目资料室报送项目预算部内容审核,项目资料员再报送监理业主,签字返回后发工程部相关发单人和项目预算部;返回后的资料由项目发单人和资料员分别上传到资料管理系统自己文件夹中。
重点:
编制内容表述清楚、准确。
标准:
及时,区分准确。
1个工作日
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对签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工程部负责具体的签证管理工作,包括签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章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需要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等情况下,应向工程部提交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必要资料。

2. 签证审核(1)工程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合理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

3. 签证审批(1)经审核合格的签证申请,工程部应组织签证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2)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签证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4. 签证执行(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应向施工单位下达签证通知书,明确变更内容和要求。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部应建立签证管理档案,保留签证申请、审核、审批等全部资料。

2. 工程部负责签证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第六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全体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2. 公司应定期组织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七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1. 公司应定期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出改进和完善。

2. 公司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签证管理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对之前发布的签证管理相关规定作废。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

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正文】一、总则(一)背景与目的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签证文件后进行施工的管理工作。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签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一)责任部门1.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签证管理政策和规定。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备案和执行。

3. 审批机关负责对工程签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二)责任人员1. 建设主管部门:- 项目管理处负责工程签证管理政策的研究和推广。

- 技术质量处负责审核工程签证的技术方案。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 工程签证负责人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和执行。

-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签证的组织协调和施工实施。

3. 审批机关:- 工程签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批。

三、工程签证管理程序(一)工程签证申请1. 承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工程签证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基本情况- 签证原因和目的- 签证的技术要求和方案- 相关附件材料2. 承建单位将工程签证申请书提交审批机关,同时备份一份交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程签证审批1. 审批机关收到工程签证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查和技术评估。

2. 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意见。

3. 审批机关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4. 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通知承建单位,并出具工程签证文件。

(三)工程签证执行1. 承建单位按照审批结果,制定工程签证实施方案。

2. 承建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签证的实施和监督。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附件1. 工程签证申请书范本2. 工程签证审批意见书范本3. 工程签证文件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建设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目录第1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2篇地产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第3篇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4篇恒大地产工程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第5篇投资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6篇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7篇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l、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

减变更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

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

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工程项目_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_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规范签证流程,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签证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

2. 及时性原则:签证申请、审批、实施应及时,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3. 保密性原则:签证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4. 诚信原则:签证各方应诚信合作,共同维护工程项目利益。

四、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需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签证原因、签证内容、签证金额、签证期限、签证依据等。

2. 签证审批(1)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签证申请报公司审批。

审批流程如下:① 工程部对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② 财务部对签证金额进行审核。

③ 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

④ 公司领导审批。

3. 签证实施(1)签证批准后,施工单位按照签证内容进行实施。

(2)施工单位应做好签证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包括签证内容、实施时间、实施人员等。

4. 签证结算(1)签证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结算申请。

(2)建设单位审核签证结算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签证结算手续。

五、签证资料管理1. 签证资料应分类归档,包括签证申请、审批、实施、结算等资料。

2. 签证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完整、安全。

3. 签证资料查阅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违规处理1. 施工单位虚报、冒领签证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签证审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签证资料。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总工;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规划设计部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转发至工程总监和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受理;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甲方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所有资料一式四份;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5.其他:.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 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方案,并经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相关附表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图一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主办单位:规划设计部图二 主办单位:市场营销部本单原件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各一份,施工单位三份,复印件市场营销部、招标采购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设计变更回执单编号:备注:本回执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甲方成本部各一份,本回执单在项目变更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___年___月份____项目____工程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受双方最终核对价格;第二章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七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1.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控制部;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成本控制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第九条相关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三、相关要求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签证单并判定该签证费用的承担单位;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④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⑤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⑥要符合结算的要求;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3.成本控制部在接到签证单二个工作日内估算完毕,小于5000元含5000元,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 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报总经济师审批,2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报工程副总审批,50000元以上报总裁审批;4.工程部不得以金额的形式签署签证的费用,需要事先约定费用的签证,由工程部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签证费用;5.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 7天内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报监理公司、项目部审核,由项目部报送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应在收到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后30天内与施工单位完成核对工作,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和向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并进行核对的,按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核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6.签证的结算费用和估算费用差额不得超过10%,如果超出10%报总经济师审批;7.成本控制部对工程部上报的现场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汇总已完签证增减费用,签证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8.属于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工程签证办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的工作内容严禁按签证办理结算;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时应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验收后办理签证,进行结算;9.成本控制部应做好每月收到的签证资料整理、存档工作,按月统计签证数量及发生费用,做好动态成本的更新工作,并每月向公司汇报;第十一条对工程签证单整理的要求1.对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必须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不能笼统地签认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必须将工程名称、签证的原因、时间、签证内容、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描述清楚,如果文字描述不能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要求附简图,并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2.对工程工期的变更以签证的形式办理,工程部应在七天内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并在签证单上签署工期顺延的原因及顺延时间,经工程总工、工程总监、总经济师、工程副总确认后转至成本控制部对相应费用进行调整,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签证单按楼号由工程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新都汇项目--零星工程--土建专业--QZ-001,并与后附的原始资料顺序对照;第十二条其他:1.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拆改、整改等,严禁签证;2.严禁在未告知成本控制部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 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对于已经完成部分施工,且由于我方原因必须进行更改的,工程部必须通知成本控制部,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方可进行更改后的施工;4.对于现场出现的紧急、零星工程,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禁止为降低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零操作;6.相关附表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 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图三 工程现场签证单正常审批流程主办单位:工程部5000-2000020000-5000050000图四电话告知电话告知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编号:本单原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签证必须填写签证审批单,无审批的签证单无效;签证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现场签证回执单的不予结算;现场签证回执单编号:备注:本回执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本回执在项目签证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成本控制部,无此签证回执单的签证审批、通知单成本控制部概不结算;签证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本回执单编号和通知单一致;如签证内容发生变化,须重新审批;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施工单位认可该签证回执;___年___月份____项目____工程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现场签证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受双方最终核对价格;。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word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word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word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明确各方义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种类
第三条
工程签证按照类型分为设计签证、施工签证、变更签证等。

第四条
工程签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进行办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程序
第五条
工程签证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接到签证申请后,依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
况进行审核核准。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管理
第七条
工程签证应当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记录清晰、实时更新。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核准的签证信息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第五章工程签证的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签证造成的增加费用。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签证监督管理
职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建设局。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流程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1.流程图2.流程概况3.1.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种:1)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工程。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内包干)等。

3)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因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4)由甲方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5)政府要求以及其他原因。

3.2.工程签证提出3.2.1.各方提出的工程签证需求都由施工单位统一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签证单,监理单位与城市公司工程部沟通确认后,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专业造价师到现场对工程量增减情况进行调查,对签证价格、工程量做出初步估算。

3.2.1.特别提示: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等,只作为技术认定的证据,不作为经济责任认定的依据,所有涉及工程量增减,经济责任认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施工前报送工程签证单,否则不予认定。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签证,需在工程签证单上明确此变更不影响造价。

监理公司对签证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后,项目部审批工程签证单。

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按照签证内容进行施工。

3.3.工程签证的审核、审批3.3.1.工程签证审核审批权限划分3.3.2.交工程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如超出城市公司权限,则需按上表所示报集团领导审批。

3.3.3.项目部、成本部在办理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

不合理签证包括:1)该签证已经办理,又重复签证的。

2)属于合同中已约定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3.2.2.现场签证的审批时限:1)估算金额≤3万元的签证审批单应在3天内完成审批,估算金额>3万元的工程签证单应在7天内完成审批;2)紧急类签证:项目部可先以工程指令的形式指示施工单位现场实施,但须在开工当天补办签证审批手续。

XXX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背景说明随着万科物业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智能化工程部的项目越来越多,工程设计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更。

为了保障工程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以规范现场签证管理流程,提高项目设计质量。

管理流程工程变更申请流程1.项目经理发现现场需要进行变更时,需在变更记录表中作出标记。

2.项目经理将变更记录表提交给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负责人进行审批。

3.工程设计负责人审核变更内容,并发出变更通知书。

4.项目经理在变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传达现场施工队伍。

5.工程设计负责人将变更通知书归档。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1.施工队伍将需要变更的工程验收单据提交给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

2.监理工程师核实变更内容并将签证通知单发送给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负责人。

3.工程设计负责人审核签证通知单内容,并发出签证作业指导书。

4.施工队伍领取签证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变更施工。

5.变更完成后,施工队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单据,并在施工日志中记录变更内容。

6.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单据和施工日志,并对变更内容进行验收确认。

7.工程设计负责人汇总验收记录,并将验收记录进行归档。

注意事项1.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审批才能进行。

2.变更施工前,必须领取签证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每项变更必须做好施工日志,记录变更内容以备查。

4.验收记录必须做好归档,以备后续工程管理。

结束语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的工程现场变更管理。

希望通过规范管理流程,提高项目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工程量签证流程(3篇)

施工工程量签证流程(3篇)

第1篇一、签证申请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约定之外需要变更的工程量,应立即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2. 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签证原因及内容:详细描述变更原因、工程量、施工方法、部位、工日、造价等;(2)相关附件:如图纸、照片、监理旁站记录、合同约定等。

二、审核审批1.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签证原因、内容、工程量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 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如同意签证申请,则进行以下步骤;如不同意,则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材料或重新申请。

三、现场确认1.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公司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对签证内容进行确认。

2.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1)签证原因及内容;(2)工程量、施工方法、部位、工日、造价等;(3)现场实际情况与签证内容的一致性。

四、签证单编制1.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确认情况,编制签证单。

2. 签证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签证原因及内容;(2)工程量、施工方法、部位、工日、造价等;(3)现场确认人员的签字;(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代表的签字。

五、签证单审批1. 签证单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代表签字后,提交给项目公司工程部。

2. 项目公司工程部对签证单进行审批,确认签证原因、内容、工程量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 项目公司工程部将审批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如同意签证申请,则签证单生效;如不同意,则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请或补充材料。

六、签证单执行1. 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单内容,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项目公司代表等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签证单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将签证单及相关材料报送项目公司工程部。

七、签证单结算1. 项目公司工程部对签证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签证原因、内容、工程量等。

2. 项目公司工程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如确认无误,则进行签证单结算。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工程签证界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二、现场签证流程: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

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

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

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

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进场前清障场地清理,为加快进度要求配合用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计盲地处理,工程必须的零星项目,为配合销售、检查、宣传等零星用工,公司高管口头示意小项目等,均列为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机构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

四、签证管理流程1. 提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签证申请;2. 工程部门审核:工程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3. 签证审批:经工程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 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5. 签证验收:工程部门进行签证验收,确认签证效果。

五、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应当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签证申请,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内容;3.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审批签证申请,不得拖延工期;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不得偷工减料;5.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验收签证效果,确保工程安全。

六、签证管理责任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3.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公司领导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签证程序规范;2. 工程部门对施工单位签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签证效果。

八、签证管理改进1. 工程公司定期进行签证管理经验总结,不断改进管理制度;2.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反馈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以上就是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签证需求,并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签证审批: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给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初审后,由工程部领导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3.签证实施:批准签证申请后,工程管理部领导将签证信息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确保施工单位充分了解相关设计、施工要求、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签证分类1.设计变更类签证: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构造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变更的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图纸以及施工时需要加强的安全措施等。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包括因施工进度需要而调整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等。

五、签证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签证的申请和落实工作,并确保签证信息传达到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2.工程管理部负责签证的审批和监督工作,并督促签证信息的实施。

3.施工单位各岗位人员负责签证实施的具体工作,并遵守相关的设计和安全要求。

六、签证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设计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等。

三、签证管理原则1.签证管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质量为导向,以规范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签证的真实、准确、及时。

2.签证管理要突出责任与义务分明原则,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签证考核评价制度。

3.签证管理要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现场施工秩序。

四、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明确签证条件和用途。

2.签证审批: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通知书。

3.签证执行:施工单位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证操作,并做好记录。

4.签证验收:监理单位对签证操作进行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签证归档:签证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签证管理要求1.签证制度应当得到工程领导部门的认可,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签证相关规定,并确保按照规定执行。

2.签证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熟悉使用签证工具和设备,确保签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签证操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记录要清晰、完整,便于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

4.签证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签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和资料存储要保密,严禁私自泄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六、签证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签证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签证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相关人员因签证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出现问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1、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成本控制,明确现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工作程序,减少或尽量避免合同外费用的发生,利于竣工结算工作的顺畅,现制定本流程;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

2、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3、确认合理的施工洽商签认工作管理程序,从而控制因设计深度不够、设计细部节点不全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工程进度延缓和施工费用的增加。

二、定义: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设计变更中反映的工程量签证。

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照片等)2、工程签证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工作内容需要现场确认的文字记录;3、零星工程委托指建设单位以要约的形式,邀请施工企业(非总包单位)承建某项合同内容未包含、造价金额较少、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工程。

三、原则:1、权力限制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时间限制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委托或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一月一清原则:每月05日前,发包单位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工程现场委托或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5、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完工后,发包单位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2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6、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三级以上的审核。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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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以执行合同为原则,如发生合同外项目,现场项目部需按公司规定执行,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分类:
1、零星用工类:确定工价、按点工的形式
2、单价或总价打包类:确定单价按实际工作量或固定总价的
形式
二、工程签证办理程序:
1、工程签证费用申请表(预报):由经办人(经办部门)OA上报工程签证费用申请(预报),经公司OA流程设定的各级审批人进行审批;
2、签证项目的实施:工程签证申请预报单经各级审批人全部审批同意完成后,方可实施签证项目的施工;
3、工程签证费用申请表(实际):根据预报单上报的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成后,由经办人(经办部门)OA上报工程签证费用申请(实际),零星用工类需每天上报实报单,单价或总价打包类需在该签证内容全部完成后上报实报单,经公司OA流程设定的各级审批人进行审批;
4、开具签证单:工程签证申请实报单经各级审批人全部审批同意完成后,方可开具书面签证单(公司统一格式)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我司签证费用结算的依据(书面签证单在结算时予以收回存档公司成本部);
三、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1、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必须正确的判断及说明签证内容属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内容;
2、采用零星点工还是采用单价、总价打包签证,经办人(经办部门)需根据成本、实施可控等因素全面考虑,并予以说明;
3、如签证实施单位的原合同上有签证工价或签证内容的单价,必须按合同上的工价或单价来实施,如合同上没有约定,经办人(经办部门)需与施工单位洽谈工价、单价或总价,原则控制成本,可在上报前与上级各级领导商议后再上交预报单(单价、总价打包类签证
必要时先经成本预算部门测算);
4、工程签证申请预报单必须详细注明签证的理由、签证内容、预估工作量、预估用工数、工价、工作量单价、总价等,并附上实施前的现场照片;
5、工程签证申请实报单必须详细注明实际用工数、完成的工作量等,并附上实施的现场照片及预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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