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156个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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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

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得坐支、白条抵账款或超出限额存放。要做到“日清”“月结”,即账面金额与实存数相符。

1)现金的使用范围:A.职工工资津贴

B.个人劳务报酬

C.根据国家规定频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

D.劳保、福利费。

E.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F.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G.结算起点之下的零星开支。

2)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小于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3)现金收支规定:A.不得“坐支”现金,即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B.不得“白条抵库”,“白条”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凭证。

C.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公款私存”“小金库”。

2.银行存款:指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基本户原则;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期末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即时查明原因。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

业务资金的调拔,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和缴存现金等。

4.存放同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金融机构的款项。

5 .其他货币资金:是一种在途货币。

1)银行汇票存款: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可以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2)银行本票存款: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

3)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不得用于10万以上的商品交易。

4)信用卡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5)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6)备用金

6结算备付金: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

续费。

7存出保证金: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发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8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投资,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从二级市场购入

的股票、债券、基金。

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

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0.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

人签发的委托会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a.商业承兑汇票: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并交由

付款人承兑的汇票。

b.银行承兑汇票: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由承兑银行承兑的汇票。

承兑银行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如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出票人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11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包括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12.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科目,将

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项目。

13.应收股利: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4.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5.应收代位追偿款: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

追偿款。

16.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7.应收分保合同保证金:企业(再保险方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8.其他应收款:a.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

司收取的赔款。

b.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c.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

医药费,房租费等。

d.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商业信誉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

19.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坏账: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企业因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20.贴现资产: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21.拆出资金: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22.贷款: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23.贷款损失准备: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

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

转贷款和垫款等。

24.代理兑付证券: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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