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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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XXXXXXXXX学院

审计课程文献综述

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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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XX月XX日

目录

1、摘要: (3)

2. 文献综述 (3)

2.1对国有企业审计主体的研究 (3)

2.2国有企业审计范围及发展方向研究 (6)

3. 加强对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意义 (9)

3.1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决定国有企业审计功能需要加强 (9)

3.2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 (11)

3.3 国有企业庞大规模客观上要求其不能被置于审计监督的盲区113.4 近年来审计效果显示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能够促进企业发展 (12)

4. 结论 (15)

5. 参考文献 (16)

1、摘要:随着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标准化、正规化,企业管理中会存在一定的差错,从而导致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十八大召开以后,国家加强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与此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可以监督和指导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分析加强对国有企业审计重要性。

关键词:国有企业;审计;重要性

随着1994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国有企业的发展走向了更急繁荣的今天。然而在国有企业不断壮大的时候,不容忽视的的是企业内部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企业的内部审计来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同时国家审计也要发挥相应的作用,监督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通过这样的形式,来让国有企业健康有序的运行。

2.文献综述

目前,在对国有企业审计的相关研究资料中,作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主要分为对国有企业审计主体的研究和对国有企业审计范围及发展方向的研究,以下对两方面的研究分别进行综述。

2.1对国有企业审计主体的研究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迁,给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权的归属带来了纷争,对此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加强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二是削弱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乃至国家审计退出国有企业审计。

刘力云在《论强化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一文中提出,从目前的情况看,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有些弱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有人对公共财政的概念存在误解,认为政府内部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怕对企业造成重复监督;认为审计机关任务重,无暇他顾;认为审计机关力量无法满足要求等。强化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因为这符合审计机关的职责定位,也是现行法律框架要求,并且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当前现实的选择。强化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要求审计机关不仅要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开展财务报表审计,同时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经营审计。

刘力云在另一篇论文《国家审计与政府责任机制》中提出,国家审计与政府责任联系非常密切。国家审计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手段。强化政府责任,首要的就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责任机制。作为政府责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在政府责任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宝庆等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国家审计的影响及其对策》一文中指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对国家审计产生了巨大影响。

新体制下,应重建国家审计监督的基本框架,强化国家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地位,强化国家审计的服务功能,加强对民间审计的质量监管,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与其他国资机构的协同机制,完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

伍利娜在《国企监事会监督条件下国家审计发展方向研究》中,分析了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国家审计应如何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认为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的监督中,国家审计有着其它监督方式不可替代的优势;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审计应更多地转向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并使审计活动更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宏观性。

以上学者认为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得到强化,审计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有责任、有义务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李三喜在《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应重新定位》中指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审计机关,不应对企业进行直接的审计监督,而应该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进行高层次的审计监督。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应由国资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算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孙长平、陈志强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主体定位对国家审计的影响》中提出,企业国有资产作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一般国有资产中独立出来,由专门机构即国资委进行专项监督管理,这意味着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不能只通过政府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授权,而应经过专门机构即国资委的委托。

张立民等在《转型社会政府审计战略定位:一个分析框架》中认为,在企业产权多元化格局之下,国家审计对国有控股企业的直接审计监督,

影响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因而国家审计应该对国有企业投资人的代表——国资委进行直接审计,并通过宏观调控职能对社会审计进行业务监督控制,达到对国有企业的间接监督目的。

上述研究人员的观点,主要是认为应该削弱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职能,归纳起来又分以下两种观点,一是“完全退出论”,认为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审计应按公司治理的程序委托给独立的社会审计来进行,国家审计应退出这一领域,二是“转为间接审计”,国家审计应通过对社会审计进行业务监督,控制其审计质量,从而达到对国有企业监督的目的。

从目前国内研究现状看,对国有企业审计主体的研究,主要是希望理清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权的归属,防止政府内部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对企业造成重复监督。但从实践来看,强化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因为这符合审计机关的职责定位,也是现行法律框架要求,并且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当前现实的选择。

2.2国有企业审计范围及发展方向研究

很多学者针对国有企业审计范围和未来发展方向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杨茁在《国家审计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能弱化及其修正和创新》中提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与国有资产监管不力有关,作为国家经济监督职能的组成部分,由于国家审计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职能弱化,因而没能有效地运用其特有的监督制衡机制。杨茁认为,国家审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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