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进行了修正。
具体如下:建筑面积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
1、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
)2、坡屋顶起坡高度不大于0.6米,坡度不大于45°的坡顶建筑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因特殊造型需要坡屋顶需要升高的,升起部分面积不大于屋顶面积的1/6;3、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
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可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但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层高不得大于2.6米。
4、地下室设置通风采光井以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通风采光井宽度(取采光井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宜超过1.8米(含1.8米)。
超过1.8米的,采光井地坪标高视作该建筑的地坪标高。
二、建筑物下列项目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1、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集中地下室;2、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3、层高不大于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的除外;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可适当提高;4、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不大于4.5米);5、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层【其他非避难空间的(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除外】;6、大于2.1米的公共建筑悬挑雨篷,大于2.1米的高度大于6米的有柱雨篷。
新的计算面积规则
1.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
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2.地下室: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而没有架空板的面积还是不进行计算的呀!!因此可以考虑一下这些小的改变对房地产
各个部门或者专业的影响;
4.假设这个项目是一个全新的正在进行挂牌的项目,而且国土局并没有对此规划进行更
改,主要是并没有队容积率进行更改,挂牌价格也没有尽行更改,那么还是不会影响我们的楼面价格的,那么我们基于以下不同的方面对此项政策可能对我们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4.1首先对于整体的规划设计方面:如果还按照原来的方式来设计户型的话(比如飘
窗和地下室),那么必然增大我们的容积率(但是我们的容积率是有限制的),导致我们房屋套数减少;而且同样的户型因为面积的计算增加了我们的单套房屋的成本,(虽然我们之前可以通过不计算这样的面积来进行);而如果改变这样的户型设计,势必又影响到销售(因为可能大家对于这样的户型设计可能太接受了!)
销售中的货值和定价:
如果还是按照这样的户型来设计的话,既然这样子计算面积,
5.假设这个项目是我们已经拿完地的项目,。
天津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格
2008天津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阳台面积计算规范
阳台面积计算规范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则:摘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13,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编号GB/T50353-2005废止。
第3.0.21条、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第3.0.21条、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二、房产测量规范计算规则:摘录《房产测量规范》编号为GB/T17986-2000。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附录B(提示的附录)成套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B1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B1•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2的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摘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二○一二年七月。
第三章、建筑与城市景观第四节、建筑高度与层高控制第五十九条住宅建筑中阳台、入户花园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套内使用面积的15%。
附录C 计算规则3、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户内建筑面积的15%,小于户内建筑面积15%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超过户内建筑面积15%部分按超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阳台不论是否超过户内建筑面积15%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阳台应按什么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阳台面积计算方法
阳台在建筑设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能丰富建筑外观,还能提供休闲空
间和观景体验。
然而,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阳台的面积计算却常常引发争议。
那么,对于建筑物的阳台面积应当如何计算呢?
1. 考虑阳台的位置与形状
首先,在计算阳台面积时需要考虑其位置与形状。
有些阳台是在建筑物外围突
出的空间,而有些阳台则是嵌入在建筑内部。
对于外挑的阳台,其面积通常是包含在总建筑面积中的,因为外挑阳台通常不算作建筑的净面积;而对于内嵌阳台,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候内嵌阳台的面积也会计入建筑的总面积。
2. 考虑阳台的用途
其次,阳台的用途也是影响面积计算的重要因素。
若阳台仅作为通道或者装饰
性空间,并不用于居住或工作,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计入建筑面积;但若阳台被设计为休闲区域或者作为室外活动空间使用,那么其面积可能会计入总建筑面积。
3. 考虑建筑法规和标准
另外,建筑法规和标准对于阳台面积的计算也提供了指导。
一般来说,建筑法
规会规定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并明确阳台是否应计入建筑总面积。
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物时,需要遵循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标准,准确计算阳台的面积。
4. 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物阳台的面积计算方法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建议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物时,仔细考虑阳台的位置、形状、用途以及当地的法规标准,以确保阳台的面积计算符合规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7.27•【字号】规建字[2009]584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规建字〔2009〕584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优化城市景观,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市域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户式集中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根据安装与使用要求确定,但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分体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面积每个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空间个数。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
装饰性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凸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凸出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1.5米。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范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范围(部分)01建筑物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
0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3窗台、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注:凸(飘)窗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计算建筑面积:①结构高差在0.45m 以下。
②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
04室外走廊(挑廊)、檐廊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05落地橱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6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7门厅、大厅内走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8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应计算1/2 面积。
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09出入口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
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标准是多少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标准是多少在建筑设计和房地产交易中,阳台建筑面积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阳台作为房屋的附属空间,不同的计算方法可能导致阳台面积差异较大,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和交易价格。
为了规范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相关部门最近出台了新的标准,希望能够为阳台面积的计算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传统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实践中,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些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倾向于将阳台的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以此来拉高房屋的总面积,从而使房屋看起来更大、更有吸引力。
然而,这种做法容易造成阳台面积过大,实际使用起来并不方便,也可能会导致阳台比例过高,影响建筑外观和空间布局。
另一些人则认为,阳台面积应该按照封闭阳台和开放阳台进行区分计算,封闭阳台可以全部计入建筑面积,而开放阳台则只能计入一部分。
这种方法虽然相对合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的主观因素,容易引起争议。
新标准的制定为了解决传统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最近联合起草了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根据新标准,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封闭阳台全算:封闭阳台的面积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因为封闭阳台可以作为室内空间使用,对建筑的功能有实际贡献。
2.开放阳台按比例计算:开放阳台的面积则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建筑面积,一般暂定为开放阳台面积的50%。
3.标准化测量方式:阳台建筑面积的测量应该采用统一的标准,包括面积的定义、计算公式以及测量步骤,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严格监管执行: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监管和执行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项目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阳台建筑面积的数据真实可靠。
实际应用和影响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出台,将对建筑设计、开发和销售等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明确的计算标准可以避免开发商和设计单位的规避行为,提高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符合标准的阳台设计将更加符合实际居住需求,提高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和居住舒适度。
最新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
最新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阳台作为住宅的重要功能空间,不仅可以提供户外休息和景观观赏的场所,还可以增加室内采光和通风效果。
在房地产领域,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非常重要,不仅涉及到购房者的权益,也与房屋交易和评估相关。
为了保证阳台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各地区普遍采用了一套统一的规则表。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
1. 规则背景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颁布的,旨在统一各地区对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使购房者能够准确了解阳台的实际使用面积。
2. 规则内容最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1 阳台的定义阳台是指位于住宅外部的可供室内使用的平台空间,通常具有一定的露天特性。
2.2 建筑面积计算公式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阳台建筑面积 = 有效使用面积 × 建筑面积系数其中,有效使用面积指阳台中可供具体实际使用的面积,不包括非实用空间或障碍物所占据的部分。
建筑面积系数是一个衡量阳台朝向、面积、高度等因素的参数,不同的朝向和面积范围有不同系数取值。
2.3 建筑面积系数表建筑面积系数表是根据阳台的朝向和面积范围,确定相应的建筑面积系数。
下面是一个示例表格:面积范围(平方米)朝向建筑面积系数小于4 东、南0.8小于4 西、北0.74-6 东、南0.94-6 西、北0.8大于6 东、南 1.0大于6 西、北0.9根据具体阳台的朝向和面积范围,可以在表格中找到对应的建筑面积系数,然后将有效使用面积乘以该系数得到最终的阳台建筑面积。
3. 应用与意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的应用非常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购房者权益保护购房者在购置房屋时,可以通过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表准确了解到阳台的实际使用面积,避免购买后出现面积不符等纠纷。
3.2 房屋评估和估价阳台作为房屋的附加使用空间,其建筑面积计算对于房屋的评估和估价非常重要。
通过规则表的统一标准,可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最新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文件
最新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文件阳台作为住宅设计中常见的一个功能区域,其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对于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统一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避免计算结果的偏差和纷争,制定最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文件。
1. 引言阳台是住宅中的一个附属空间,其建筑面积的计算与主体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同。
本规则文件旨在规范和统一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合理。
2. 定义在本规则文件中,将阳台定义为住宅建筑物中外部挑空或部分封闭的区域,位于建筑物外立面或屋顶上,并可供居住者使用。
阳台通常具有较小的面积,用于观赏、休闲或晾晒等功能。
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总面积,包括阳台在内。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可供实际使用的室内区域的总面积,不包括阳台。
3. 计算方法步骤1:确定阳台的位置和尺寸在设计阶段,确定阳台的位置和尺寸。
阳台应在建筑物的外立面或屋顶上,具有一定的面积,能够容纳一定数量的人员活动和相应的家具设备。
步骤2:计算阳台的净面积阳台的净面积指的是实际可供活动的面积,不包括阳台外部的墙体面积。
计算阳台的净面积时应将阳台的尺寸进行测量,并按照几何形状的不同进行相应的计算。
对于矩形或正方形阳台,可以直接使用长度乘以宽度得到净面积。
对于不规则形状的阳台,可将阳台分割成若干规则形状的子区域,分别计算每个子区域的面积,再将各个子区域的面积相加得到净面积。
步骤3: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阳台的建筑面积包括净面积和阳台外部的墙体面积。
对于阳台四周被完全封闭的情况,将阳台的净面积与阳台所连接的墙体外部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
对于阳台某几面有侧栏或其他结构物的情况,将阳台的净面积与阳台侧栏或结构物所对应的墙体外部面积相加得到建筑面积。
步骤4:记录计算结果记录阳台的净面积和建筑面积计算结果,并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一同使用。
4. 结论充分理解和正确应用最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文件对于房屋设计与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阳台的建筑面积,你算对了吗?
阳台的建筑面积,你算对了吗?关于阳台的建筑面积到底怎么算?这是不是一直困惑你的问题?造成困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家建筑面积规范的两次修订中的计算规则不一样。
在2005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这样描述: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就算。
而在2013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中描述为: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二是对阳台的概念不清楚。
阳台具有三个基本属性:1、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的建筑构件;2、阳台应有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或窗;3、阳台是室外空间阳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墙和主体结构外,属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另一种是在外墙外、主体结构内,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有时,设计将外墙内,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标注为阳台,但根据定义,阳台是外墙外的附属设施,外墙内的阳台实际上不应称呼为阳台。
但是既然图纸上标注成了阳台,我们暂且分析所有标注为阳台的部分面积怎么算。
为了判断主体结构,我们很有必要结合结构图综合判断。
主体结构的判断按照结构类型分以下几种情况1、砖混结构:通常以外墙来判断,外墙以内为主体结构内,外墙以外为主体结构外。
2、框架结构:柱梁体系之内为主体结构内,柱梁体系之外为主体结构外。
3、剪力墙结构(1)如果阳台在剪力墙包围之内,则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如图:(2)如相对两侧均为剪力墙时,也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如图:(3)如相对两侧仅一侧为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如图:(4)如相对两侧均无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如图:4、阳台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时,分两种情况(1)角柱为受力结构,根基落地,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如图:(2)角柱仅为造型,无根基,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如图:。
新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号)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房屋面积测算工作,统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销售、权属登记、租赁等房屋的面积测算,不适用构筑物的面积测算。
2 术语2.0.1 幢:房屋面积测算和共用面积分摊的单元,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整体。
2.0.2 围护结构:将空间竖向分割成相对独立,不易通行的两个或多个部分的实体,如墙、柱、门、窗、栏杆等。
2.0.3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4 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一般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2.0.5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通等设备安装的楼层。
12.0.6 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2.0.7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斜面结构屋顶高度指由本层地面板上皮到斜屋面板上皮的垂直高度。
2.0.8 过街楼:是指跨越道路(含小区道路),连接道路两侧建筑物的房屋。
2.0.9 骑楼:是指建在道路(含小区道路)旁,底层用做道路通行的房屋。
2.0.10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包括挑廊、檐廊、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的室外通道等。
2.0.11 门廊、门斗:房屋的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12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3 一般规定3.0.1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共用建筑面积和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0.2 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整幢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0.3 房屋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
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
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封闭挑阳台是一种常见的结构形式。
封闭挑阳台不仅可
以增加建筑的采光和通风,还可以扩大室内空间的利用率。
然而,对于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首先,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应该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计算。
一般情况下,
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包括封闭部分的地面面积以及悬挑在外部的部分的投影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考虑封闭挑阳台的结构形式、材料、高度、面积等因素。
其次,对于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中还需要考虑局部规划和建筑管理部门
的相关规定。
不同地区和不同建筑类型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和规则,因此在设计阶段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规范要求。
另外,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还要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功能。
有些封闭挑阳
台可能被视为室内空间,计入建筑总面积中;而有些则可能被视为室外空间,不计入建筑总面积中。
因此,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总的来说,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需要在
设计和规划阶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
只有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才能确保封闭挑阳台的建筑面积符合标准,为建筑的实际使用提供合理的支持。
天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天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天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管理,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国家经委《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市城镇区域内的房产登记、交易、评估、抵押、仲裁的面积测量计算。
第二章房屋市及其附属建筑面积计算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范围第三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四条多层建筑物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五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第六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八条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垃圾道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九条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有柱的雨棚、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突出屋面的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三条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新规面积计算规定
新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
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计算新规定
阳台面积计算新规定阳台面积计算新规定住建部新规7月1日起实施,飘窗开始计算面积,阳台不再只算一半面积南宁楼市“送面积”时代面临终结7月1日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落地实施。
根据新《规范》,原有住宅建筑阳台、户外花池、户外结构楼板、飘窗等将计算建筑面积,这也意味着开发商通过“送面积”进行营销的时代面临终结。
南宁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表示,在“送面积”行为中获益最大的实际上是开发商,购房者受惠有限。
新规的实施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相关房源价格不会因此出现大的波动。
现状 1买房“送面积”很普遍近年来,南宁房地产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一房变两房”、“阳台送一半面积”、“89平方米实得面积100平方米”等宣传语。
实际上,由于此前“阳台只算一半面积”等规定,这些赠送面积一般都是开发商钻政策空子“偷来”的面积。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南宁楼市在售项目中,一半以上的楼盘都有赠送面积,赠送比例一般为5%~10%,有的甚至达到30%。
在“偷面积”招数中,较常见的是将阳台变成房间,实现“两房变三房”,或者“三房变四房”。
在旧的规定中,阳台算一半面积,业主可将阳台当真正的阳台用,也可将其围闭起来做成一个书房或客房。
一般而言,一个户型都会设计一个半封闭阳台,所“偷”的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
但不少开发商设计的阳台越来越多,如凤岭北一楼盘,其中一个户型虽然只是2房1厅,却设置了4个阳台,所“偷”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
开发商“偷面积”常见的手法还有将飘窗位置直接落地,将房间的空间扩大,而这样的“飘窗”位置在旧规定中是不算面积的。
此外,层高不超过2.2米的空间都不计算面积,这些均让开发商“大有文章可做”。
调查 2“送面积”并非越多越好“‘送面积’获利最大的是开发商,购房者实际获得的实惠有限。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送面积”表面上是购房者以相对实惠的价格获得了更多的使用面积,但实际上开发商早已经把价格打进这些赠送的面积里,平均价格跟没有赠送面积的房源差不了多少,购房者并没有捡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阳台是住宅中常见的户外空间,不仅提升了住宅的整体舒适度,也丰富了建筑的外观。
在进行房屋购买、出租或者装修时,往往需要准确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范对于房地产行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1.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尺寸准确性:测量阳台时,应该保证尺寸的准确性,包括长度、宽度和高度等关键数据。
•封闭性:只有封闭式的阳台才能计算入建筑面积,开放式阳台不予计算。
•结构与功能:阳台的结构和功能应该符合实际使用需求,以确认是否可以计入建筑面积。
2.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具体方法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取决于阳台的形式和结构,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矩形阳台:可以直接按照矩形的面积计算,即长度乘以宽度。
•L形阳台:将L形阳台分解成矩形和三角形两部分分别计算面积,然后相加。
•弧形阳台:可以将弧形阳台近似看作多边形,采用多边形面积计算的方法求解。
•复杂形状阳台:对于复杂形状的阳台,可以采用网格法或者测量外围边界后拆分为简单形状计算等方法。
3. 注意事项在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事项:•排水区域:对于阳台中的排水区域,应该从计算面积中排除。
•边界情况:针对阳台边界的情况,需要准确测量和计算,避免遗漏或者重复计算。
•结构支撑:如果阳台有结构支撑柱或其他构件,需要注意将其计算在内。
•采光与通风:一些阳台为了采光与通风而留有边框或者蓬盖,应该仅计算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综上所述,正确计算阳台建筑面积不仅仅是为了准确核算建筑物的总体面积,更是为了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面积争议而产生的纠纷。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遵循和执行,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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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政府备案文件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规建字〔2009〕584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优化城市景观,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市域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户式集中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根据安装与使用要求确定,但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分体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面积每个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空间个数。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
装饰性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凸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凸出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1.5米。
凹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凹进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2.1米。
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凸半凹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七条建筑物阳台不得隔层错位设置。
第八条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实施前原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继续有效。
天津市规划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