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
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制定与执行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进行详细阐述,并对其内容和要求进行完整的介绍。
一、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文件1.文件的必要性和内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文件的制定有助于提前评估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内容通常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影响评价等。
2.文件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文件的审批程序一般包括初审、批准、备案等环节。
审批的要求包括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评估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投资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工程建设核准文件工程建设核准文件是指工程项目获得立项审批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核准的文件。
核准文件是工程项目的合法凭证,对于项目的开工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文件的必要性和内容工程建设核准文件的制定有助于明确工程项目的权益,保证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和标准进行实施。
其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建设周期等。
2.文件的核准程序和要求工程建设核准文件的核准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审、审批、发证等环节。
核准的要求包括对项目资料的审核和核实,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对项目运行方案和维护保养方案的评估等。
三、工程建设备案文件工程建设备案文件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和登记的文件。
备案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确认和记录,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能。
1.文件的必要性和内容工程建设备案文件的制定有助于记录项目的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形成项目的历史和实绩。
其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建设周期、竣工验收报告等。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的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项目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于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项目建设将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更加严格的管理,因此,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已经成为我国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方式。
在本文中,将会详细介绍这三种方式的作用和特点。
审批制审批制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常用的管理方式,其目的是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政策和规定,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合法性、科学的性质、可行性和环境安全等问题。
审批制的过程主要包括如下几步:1. 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是项目建设审批制的第一步,该步骤涉及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请求,在申报中需要提供有关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所需的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信息。
2. 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材料审核是审批制的第二步,其中审批部门会对于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在审核中,审批部门将根据项目立项申请的内容,对项目的规模、建设性质、配套设施等进行细致的审核。
3. 评审和审批评审和审批是审批制的第三步,包括技术评审和环境评审等,审批人员还会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和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作出评审,最终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核准制核准制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传统的管理方式之一。
与审批制不同的是,在核准制下,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建设标准、建设规划等进行认证、评估和核准,才能进行建设。
核准制的过程包括如下几步:1. 核准材料的申报核准材料的申报是核准制的第一步,工程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相关的申报材料,主要涉及到建设规模、建设性质、预算金额、工期等方面的材料。
2. 核准材料的审核核准材料的审核是核准制的第二步,审批人员主要是对于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
3. 核准核准是核准制的第三步,在相关部门对于项目进行评估后,会做出相应的核准意见,并进行公示等工作,最终核准通过后,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进行建设。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需要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指南,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
一、项目核准阶段1.确定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投资者在进行项目前,首先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包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项目不违反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规划等。
2.提交项目申请材料:投资者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并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评审和验收: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政策要求。
4.核准决定:如果项目评审和验收通过,相关部门会出具核准决定书,确认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备案阶段1.备案申请:投资者在核准决定书下发后,根据相关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申请,提交备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备案审查:相关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主要核实项目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备案决定:如果备案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相关部门会出具备案决定书,确认项目备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建设审批阶段1.规划审批: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能需要进行规划审批,包括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等。
2.土地使用权审批:如果项目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审批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环评审批:如果项目属于环境敏感项目,投资者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申请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投资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申请,提交项目建设图纸和相关材料。
5.施工许可证审批:投资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施工许可证审批申请,提交施工图纸和相关材料。
6.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投资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具体的流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点有所不同。
1工程项目的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建设程序有什么区别
工程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建设程序的区别首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发布实施,经历了极其艰苦和复杂的过程,有人称之为“十年磨一剑”。
《行政许可法》从1996年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到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历时7年。
而投资体制的改革的工作,实际上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从1979年就已经逐步开始。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的时期。
朱镕基就任总理之初,就把它列入其任期内的五项改革中的第二位。
之后,经过多方努力和反复论证,直到温家宝任总理之后的2003年12月,国务院才通过了《决定》。
但尽管如此,直到八个月之后才得以公布。
可见这项改革影响之大、困难之大、意义之大。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规范。
在通常情况下,行使设定的机关不得行使实施权,行使实施权的机关不应具有设定权。
在这一方面的作用,关键是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与实施权给予了严格分离。
同时对政府实施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也就是说,哪些事情要经过批准的,哪些不要经过批准,都有了重大的改革。
投资体制的改革,主要在于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进而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渠道、投资决策多层次、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决定》的颁布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奠定了基础。
《决定》明确指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最终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就是要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 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 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
进一步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营造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
第一次明确规定,变审批制为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本文将从立项审批的意义、立项审批的程序以及立项审批的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立项审批的意义1.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通过立项审批,能够使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保障国家利益。
立项审批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事前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批程序,能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保证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3.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立项审批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从而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的长期利益。
二、立项审批的程序1.项目申报。
项目业主或投资方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估算、施工方案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
2.初审。
政府部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估,如果初审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
3.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评估报告,该报告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社会效益评估等内容。
4.评审会议。
政府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项目评估报告进行审议、评审,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作出是否立项的决策。
5.立项决策。
政府部门根据评审会议的意见,作出是否立项的决策,并向申请人发出立项审批文件,标志着项目的正式批准。
三、立项审批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等基本信息。
3.施工方案。
包括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等内容。
4.环境影响评价。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等方面的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经济效益评价。
对项目建设后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投资回收期、利润率、税收等方面的评估。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
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程序及要点。
下面将重点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的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具体分为三个程序:审批程序、核准程序、备案程序。
其中,审批程序是指在项目实施前,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的程序;核准程序是指相关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的程序;备案程序是指将已审批、核准的项目进行备案的程序。
具体而言,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审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公众意见等环节;核准程序包括核准申请、资料审查、会议审议、核准文件下发等环节;备案程序包括备案申报、备案材料审核、备案受理、备案管理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要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的要点1.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立项的重点。
任何一个项目的立项都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通过了审查,项目才能够顺利立项。
2. 立项材料的完备是立项的前提。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合同书等,这些材料都需要详细、完备,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3. 立项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在立项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4. 公众参与是立项的重要环节。
在项目立项的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至关重要,所以需要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各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在项目立项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立项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6. 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任何一个项目的立项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违法、违规立项。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在中国,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是管理项目的重要步骤,也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必要程序。
尽管这三个步骤都涉及到项目的审批和许可,但它们在具体的程序和目的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项目审批是指根据政府相关法规和规定,针对特定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符合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许可过程。
它是政府对项目进行监管和控制的重要手段,目的是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项目申请、初审、公示或听证、终审等环节。
项目审批的主体是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项目审批的重点是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以及项目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评估。
其次,项目核准是指项目审批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也是项目正式启动前的最后一步。
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会对项目的各项规划、建设和管理措施进行详细审核,确保项目的技术方案、经济效益和环保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核准一般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报告和相关材料,以便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各个细节做出仔细审查和评估。
只有在项目核准通过后,项目方才能获得正式的建设许可证或其他必要的批准文件,开始项目的实施。
最后,项目备案是指项目完成核准后,需要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备案于政府相关部门。
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政府对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所了解,并及时掌握项目的情况。
项目备案一般需要提交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过程、环境影响报告和安全措施等文件。
政府会根据备案文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实施情况符合核准的要求和项目合同的规定。
总结起来,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是在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步骤。
项目审批是项目立项前的评估和许可,项目核准是项目正式启动前的最后审查和许可,项目备案是项目完成核准后的信息报备和监督。
这些步骤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并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用于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服务流程。
一、申请阶段1.项目方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建设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准备情况以及项目的投资计划等内容。
2.政府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核,确保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如果材料不完整,政府部门会要求项目方补充相应材料。
3.项目方随后根据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补充完整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书。
二、初审阶段1.政府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评估,主要包括对项目方的信誉度、资质、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进行审查,确保项目方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2.如果项目通过初步评估,政府部门将进一步进行项目技术、经济以及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如果项目未通过初步评估,政府部门会要求项目方进行相应调整或改进。
三、公示阶段1.根据政府相关法规,项目方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项目公示,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
2.公示期间,政府部门会收集并分析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政府还会进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部门根据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进行更加全面和综合的评估。
四、审议阶段1.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公示的结果,综合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收益以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审议。
2.审议过程中,政府部门可能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业务人员进行评审,以确保审议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审议结果可能会要求项目方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或者拟定一些附加的条件。
五、核准和备案1.审议完毕后,政府部门会向项目方发放核准文件,表示该项目已经获得核准,可以进行后续的开展和实施工作。
2.同时,政府部门会将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备案,以便监督和管理。
备案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核准文件、项目实施计划以及后续监管要求等内容。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一、项目初步审查1.提交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人向批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项目初步审查:批准机关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以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申报: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向批准机关提交申请。
2.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准机关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对其合规性、科学性进行评估。
3.公众参与:对涉及重要公众利益的项目,批准机关应组织公众参与,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核准1.审批决策:根据初步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批准机关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核准项目。
2.核准文件:批准机关出具核准文件,包括核准函、核准通知书等,通知申请人核准结果,并注明项目的起止日期、建设规模等。
四、备案登记1.提交备案申请:项目申请人凭核准文件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包括备案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2.备案审查:备案机关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主要以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核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备案决定:备案机关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备案决定,并出具备案决定书。
五、监督检查1.建设过程监督:备案机关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2.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备案机关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达到相应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3.日常监督:备案机关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随时检查项目的运营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以上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服务流程,其中涉及项目初步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核准、备案登记和监督检查等环节。
这一流程旨在确保项目能够在合规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供监督保障,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审批、核准和备案可以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控制,防止盲目建设和过度投资,从 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通过核准和备案,政府可以对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审查,促进产业发展和 结构调整。
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 ,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备案部门将项目备案信息公示,供公众查询和监 督。
监管与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备案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管,确 保项目按照备案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完成后, 备案部门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03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的依据与标准
审批的依据与标准
审批的依据
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划、技术标准等,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发展
未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审批、 核准和备案制度将继续向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方向发展 ,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0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的流程
审批流程
申请与受理
项目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 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查与评估
备案的依据与标准
备案的依据
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备案的标准
主要是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基本 建设条件的落实等方面的评估,包括 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问题与解决方案
审批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特点
审批具有决策性质,通常涉及重大、 敏感或风险较高的项目;核准主要关 注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 备案则是一种告知性程序,通常用于 小型、简单的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一、项目审批范本【项目审批书】尊敬的××领导:我单位拟投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现向贵地级政府申请审批,请予以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项目性质:新建/扩建项目地点:××项目投资额:××万元项目建设期:×年项目简介:××(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规模等)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初步工程方案:××(包括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结构、工程内容等)本单位已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具备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条件,希望贵地级政府能够审批同意,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环保手续,确保项目安全建设。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日期:二、项目核准范本【核准通知书】尊敬的××领导:我单位拟投资的项目已经通过了初步审批,经评估后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现向贵地级政府申请核准,请予以核准。
核准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项目性质:新建/扩建项目地点:××项目投资额:××万元项目建设期:×年项目简介:××(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规模等)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初步工程方案:××(包括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结构、工程内容等)本单位已经具备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条件,承诺按照核准决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环保手续,确保项目安全建设。
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工程项目有三种制度,分别为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那么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这三种制度有和区别呢?下面店铺给你介绍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1.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主要是从项目投资主体上来区分。
以前的项目,不管是政府投资的,还是企业投资的,都是审批制,这样严重影响了审批效率。
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力。
现在,为提高企业的自主能力,让企业更多的享受企业经营的自主权利和承担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今后,由企业投资的项目就可以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了。
其中在国家和本省发改委制定的核准项目名录的项目,需要实行核准制度,其他项目就可以实行备案制度了。
简单的说,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发展计划部门为了综合统筹当地甚至全国的供求关系,就需要进行核准。
至于使用国家资金的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仍实行以前的审批制度。
2.核准制核准制是指对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不再由政府进行审批。
政府只是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但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1.项目申报阶段:(1)项目申报:投资方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
(3)初步评估: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
2.项目评审阶段:(1)评审委员会成立: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细致评审。
(2)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资料和评估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建设规划等内容。
(3)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意见给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项目是否通过评审和需要修改的意见。
3.项目批准阶段:(1)政府批准: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并出具批准文件。
(2)项目签约:投资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3)土地使用权出让:投资方按照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地需求,在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4.项目备案阶段:(1)备案申报:投资方在项目批准后,将相关文件和资料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项目备案。
(3)备案批准: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备案审核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备案,并出具备案文件。
(4)相关手续办理:投资方根据备案批准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用地报备等。
5.项目监管阶段:(1)建设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运营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包括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3)终验和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终验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是一般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服务流程。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项目可能会有一些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在整个审批和备案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积极配合,高效处理,为投资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和备案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
下面将对这四者的区别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是指在项目实施前,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通过项目审批,行政或管理部门可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目标、实施计划、成本预算等,从而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能否得到支持、扶持或保障。
项目审批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评估、决策、签发批复等环节。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行政或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行政或管理部门通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结合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手段,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行政或管理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策是否批准该项目,并签发相关批复文件。
项目审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避免因不当项目引发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二、项目批复项目批复是指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和决策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和认可的过程。
项目批复是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的正式回复和答复,是项目正式获得行政或管理部门支持、批准和保障的证明和凭据。
项目批复一般包括对项目的立项、整体规模、投资额度、时限、责任主体、工作要点等的确认和规定。
同时,项目批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政策措施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批复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的基本条件、主要指标、管理要求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批复具有约束力,相关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再次审核和确认的过程。
项目核准主要是针对已完成项目初审或审批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和调整的情况,需要行政或管理部门重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确定。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分〔一〕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工程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工程和限制类工程实行核准制,其他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分: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工程;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限制类工程。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治理者角度,又从投资全部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治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消灭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工程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展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争论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工程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工程,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依据属地分级治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把握投资信息。
需要留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名目》〔2023 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工程。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工程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2 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8 项。
省发改委依据《打算》要求,争论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 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工程,依据工程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乐观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便利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这三个管理方式有什么区别?具体项目该如何选择管理方式?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为大家详细梳理介绍。
一、管理范围不同1.审批制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2.核准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3.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以外,实行备案制管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审核要点不同1.审批制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3)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2.核准制核准类项目重点审核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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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主任马凯二○○四年九月十五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
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发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指导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核准程序第十条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应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向国务院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项目核准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1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后,项目核准机关应正式受理,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三条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五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
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六条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经国务院核准同意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核准内容及效力第十八条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四)地区布局合理;(五)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七)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九条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二十条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
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二十二条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变相增减核准事项,不得拖延核准时限。
第二十四条项目核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撤消对该项目的核准。
第二十七条项目核准机关要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
对于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具有核准权限的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本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