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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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的会计账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的会计账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的会计账务处理一、当年增值税评估结果处理:(一)、自查未做收入补缴增值税入库;目前企业一般处理为: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2、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复查时发现有的企业自主使用“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不出现季度内预警两税收入差异。

注:评估财务处理不规范,只调整税款不作收入,导致企业将评估补税在后期应缴税金中冲抵、漏交所得税、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差异预警指标数上升,已引起各级重视,是加强评估后续管理的新课题,随着评估立法,有可能设置“增值税评估调整”科目过渡。

调账处理:时间假设1月20日评估并通过“税票录入”模块入库,且当时未开具发票。

1、借:应收账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货: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2、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3、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申报处理:次月2月10日申报税款时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将收入数100填列,同时主表第4栏填“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00,第16栏中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交税额计算填列13。

由于主表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自动承接评估补税13万,必需手工填列主表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13万,否则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显示负数如果对方以后索要发票,则开具发票时应做如下分录:1、先冲掉原来的业务:借:应收帐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根据发票同样的做:借:应收帐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次月申报税时则应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填列相应收入负数-100,原因为已开具了发票,在开票收入中多呈现了收入。

相应的增值税是不用交的,原因是已经交纳了。

目前企业大多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填列负数,造成了此栏省局通报的负数混乱现象。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是一个重要但又相对复杂的概念。

对于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来说,理解和正确运用这个科目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增值税的合规缴纳以及税务风险的防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简单来说,它是专门用于核算税务机关对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并对其进行调整的会计科目。

当税务检查发现企业的增值税计算、申报等方面存在差错时,就需要通过这个科目来进行调整,以确保企业的增值税缴纳准确无误。

那么,为什么会需要这样一个科目呢?这主要是因为在实际的经济业务中,企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会计核算错误、税收政策理解偏差、未及时申报等,导致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出现问题。

而税务机关的检查就是为了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此时,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就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将税务检查的结果与企业的会计核算衔接起来,使得企业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账务处理。

在具体的账务处理中,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运用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

例如,如果税务检查发现企业少计了销项税额,那么就需要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是多计了进项税额,就需要做相反的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此外,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运用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比如,调整后的账务处理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在进行调整时,还需要对相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不仅仅是一个会计处理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企业税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如果一个企业经常需要通过这个科目来进行调整,那就说明企业在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增值税检查调账会计处理

增值税检查调账会计处理

对上述问题,M企业应做如下查补税的分录:
①企业将自产的甲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业务,在无同类产品售价的情况下,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出销项增值税183260元[980000×(1+10%)×17%],调账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1832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83260
②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购进,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75555.56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5555.56
③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8815.5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815.56
④计算补交增值税258815.56-50000=208815.56(元),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8815.56
贷:银行存款 208815.56。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方向:进项税额转出,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成本错误分录:借:库存商品71492.15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2153.69贷:预付账款83645.84更正-转出分录1:入原材料成本借:库存商品12153.69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153.69或转出分录2: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转出的进项税要进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进项税票均须认证,之后或抵扣、或转出再入成本不会罚款,但如果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到时税务局会让你出具情况说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进行认证处理,允许抵扣的,做进项税处理,不允许抵扣的,全额记入相关科目三、补交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账务处理1----因多计了进项税额而造成一些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后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或《审核评税税务处理通知书》)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些处理决定,不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有的未进行调账处理;有的直接做出“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贷:银行存款。

”的错误处理。

现就工作中遇到的某一事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如,某企业1999年12月被查出取得假增值税发票1张(所购货物已售出),价款51,282.05元,增值税8,717.95元,发票面额60,000元。

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进项税额8,717.95元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8,717.95元;同时将上述金额从成本中转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据此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两步考虑:一、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款。

1.涉及事项属当年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9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商品销售成本8,717.95元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2.涉及事项属以前年度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8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17.95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当企业实际缴纳该项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查补税款) 8,717.95元贷:银行存款8,717.95元二、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注:下例中所得税税率均为33%;年度盈利额或亏损额均指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账务处理在实际业务中,对企业纳税情况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都需要及时地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对于企业自查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上述有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而对于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作为检查调整的过渡账户,按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

这样做可以将单位日常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比较直观地反映核算期内的进、销项金额和检查查补的有关税额。

一、“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运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作为一个纳税检查调整的专用账户,专门核算经税务机关检查,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

账户的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

全部调账事项完成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

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

二、年终结账前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方法对于企业年终结账前,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应调整的当期增值税款,可以利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直接调整损益类或其他会计科目。

(一)销项税的账务调整1.少计或不计收入的账务调整。

主要包括由价外费用、逾期押金、未按规定冲红票、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等经济事项而引起会计处理上少计或不计收入,达到少计销项税的目的。

,检查发现以上行为的,应按照少计的不含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算出应补缴的增值税销项税,若该收入属于本年度,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1】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开展以旧换新电视机销售业务,本月共销售电视机50台,实际取得价款收入200000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了旧电视的收购价格25000,该商场按照实收价款200000计算缴纳当期增值税。

01增值税检查

01增值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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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各个项目在检查内容中的地位:
如:销售收入额是计算VAT、CT的计税依据,应作为重 点抽查对象。
3)依据会计资料分析中出现的矛盾:
如:账与账、账与表、账与物之间不符的科目或项目; 成本项目发生升降幅度悬殊的情况
4)依据发生问题的可能性的大小: 如:VAT出现错误的可能性较大的是销售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往来账项等。
不应该计算进项税额,应调减进项税额 420 元( 6000×7
4 0
12 月5日12号凭证:购进原材料发生的装卸费 6000元,
%)。
调账分录为: 借:原材料 420 42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 1
(2)12月10日26号凭证:购进管理人员用轿车一辆并 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0元,税 额25500元,保险费2500元,款项已付。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152 500 178 000
1)代理纳税
2)协助税务机关的部分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
9 二、纳税审查的一般方法
(一)顺查法:概念、优缺点、适用范围 (二)逆查法:概念、优缺点、适用范围 该法被广泛采用是与税收征管工作从审核报 表入手的顺序相适应的。 虽然重点突出、省时省力,但如果对报表分 析得不周全,抓不住主要问题,则难于寻找和查 清存在的问题。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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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检查综合案例
【案例】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 税税率17%。2013年1月25日至28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对其上年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应缴纳的增值税进行了检 查,取得的会计资料如下:
( 1 ) 12 月 5日 12 号凭证: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

财会实操增值税差额调整会计处理分录

财会实操增值税差额调整会计处理分录

财会实操-增值税差额调整会计处理分录
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调整的两种方式:
1.因为交税软件自动四舍五入的缘故,下月调整就是。

2、单独做一张冲销的凭证计提的增值税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如果相差不大(如相差了一分钱),会计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一般纳税人计提和缴纳增值税
1.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1)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增值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每月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如存在预交税款情况,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3、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的借方余额,即反映企业本月的留抵税额。

4、交纳税款①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②企业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增值税检查调帐方法企业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应按纳税期(月)逐期进行调帐,最后合并会计分录,调整帐务。

一、当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借:其他应付款(原材料、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预收帐款、应付帐款)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主营业务收入(当年或以前年度非重大少记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重大少记收入)当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在建工程、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当年或以前年度非重大少记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重大少记收入)二、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帐户余额数1、如果余额在贷方:(1)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无余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该余额小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帐户的贷方余额数,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帐户的贷方。

①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②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该余额等于或大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帐户的贷方余额数,按这个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2、如果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这个借方余额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案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如何运用(一)资料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12月份销项税额为258000元,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312000元。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如下所示: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调整内容涉及借方、贷方、余额三个方面。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反映调增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的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而挂往来账的调整; 2、取得的价外费用(如运费、手续费)挂往来账的调整; 3、收取的价外费用等应税收入直接冲减费用的调整; 4、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寸甲金未列应税收入的调整;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或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的调整; 6、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未转出的调整。

 【例】某厂销售产品500件,每件100元,取得收入58500列应付账款。

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58500元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应调整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如果是对以前年度检查结果的调整则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增值税检查处理应调增的进项税额、调减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计算错误而多提销项税额,少计销售收入的调整; 2、因计算错误对支付的运费少计进项税额,多计购进货物成本或经营费用的调整; 3、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因计算错误而多转进项税额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余额的处理。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视同扣抵进项税额,全部转入“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根据增值税检查所属期末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情况进行调整。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例析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例析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例析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种。

当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增值税检查后,可能会发现企业存在增值税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企业进行相应的调帐处理。

正确的调帐方法不仅能够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还能避免因错误调帐而带来的税务风险。

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来详细解析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检查后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少计销项税额,另一种是企业多计进项税额,还有可能是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

假设某企业在销售一批货物时,未及时确认销项税额 1000 元。

在增值税检查中被发现,此时企业应进行如下调帐处理:借:应收账款 1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再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500 元,但该发票不符合抵扣规定,企业却误将其进行了抵扣。

在增值税检查中被查出,调帐如下:借:原材料 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另外,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导致少缴增值税 800 元。

在检查后,企业应补缴税款并进行调帐: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贷:银行存款 800同时,还需要对未申报的增值税进行补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

例如,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将含税销售额误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申报了增值税,导致少计销项税额。

假设含税销售额为 11300 元,企业误按 10000 元申报了销项税额。

在增值税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计算出正确的销项税额:11300÷(1 + 13%)×13% = 1300 元,而企业之前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1000 元,少计了 300 元。

调帐处理为:借:应收账款 3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又比如,企业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抵扣了进项税额600 元。

记账实操-应交税费调整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应交税费调整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应交税费调整的会计处理一、调整应交税费会计分录1、少计提税金,则要补计提,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多计提税金,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二、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一)计入=税金及附加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注意:如果处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产,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如果在处置固定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

(二)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税费——应交保险保障基金(三)计入其他科目1、企业所得税(1)预缴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汇算清缴时借:应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相反分录2、个人所得税(1)计算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三、不在应交税费核算1、印花税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2、耕地占用税借: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4、契税的核算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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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账务处理在实际业务中,对企业纳税情况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都需要及时地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对于企业自查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上述有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而对于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作为检查调整的过渡账户,按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

这样做可以将单位日常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比较直观地反映核算期内的进、销项金额和检查查补的有关税额。

一、“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运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作为一个纳税检查调整的专用账户,专门核算经税务机关检查,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

账户的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

全部调账事项完成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

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

二、年终结账前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方法对于企业年终结账前,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应调整的当期增值税款,可以利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直接调整损益类或其他会计科目。

(一)销项税的账务调整1.少计或不计收入的账务调整。

主要包括由价外费用、逾期押金、未按规定冲红票、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等经济事项而引起会计处理上少计或不计收入,达到少计销项税的目的。

,检查发现以上行为的,应按照少计的不含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算出应补缴的增值税销项税,若该收入属于本年度,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1】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开展以旧换新电视机销售业务,本月共销售电视机50台,实际取得价款收入200 000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了旧电视的收购价格25 000,该商场按照实收价款200 000计算缴纳当期增值税。

税务机关次月进行检查,发现了以上问题,并作了相关处理。

分析:增值税法规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的正常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扣除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该商场在计算5月份的增值税时,少计了25 000的应税收入,少计了税款25 000x17%即4 250元。

作以下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9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25 0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 2502.视同销售行为未计销项税的账务调整。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应按照同类货物的正常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未申报应交增值税的,检查调整时,应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属于上述(一)、(二)、(三)三种情况的视同销售行为,且查补属于本年度增值税的,应作如下处理:冲销原会计分录,同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属于上述(四)、(五)、(六)、(七)、(八)五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均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或长期投资、应付利润、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2]税务机关在对一糕点厂(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厂在今年中秋节期间将自产的一批月饼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这批月饼现在无同类产品售价,其生产成本为20 000元。

分析:单位将自产货物作为福利分发给职工,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本例由于无同类产品售价,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应补缴的增值税=20 000x(1+lO%)x17%=3 740元作以下调账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 3 74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 7403.由于税率使用错误少计销项税的账务调整。

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中,有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之分。

低税率主要用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农业产品;图书、报纸、杂志;农药、农机、农膜及矿产品等。

若纳税销售一般货物,本该用17%的基本税率纳税,但却使用了13%的低税率计算纳税,则纳税检查发现后,应按照两档税率的差异计算出来的补缴税款作以下账务调整: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3】税务机关在对某单位(一般纳税人)当月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抽检时发现,该单位当月销售一批农业拖拉机专用发动机,取得不含税价款185 000元,在申报表上单位将该笔收入列示在低税率(13%)征税的行次中。

分析:按照规定,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农机(整机)适用13%的低税率,若销售的是农机零部件,则应按17%的税率计税。

应补缴增值税销项税=185 000x(17%一13%)=7 400元作以下调账处理: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7 4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7 400(二)进项税额的账务调整1.擅自扩大抵扣行为的账务调整。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若纳税人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予以抵扣,将购进材料、物资改变用途,非正常损耗或者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而又未作进项税转出的,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4】一生产企业上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后于购进当月抵扣了进项税额。

当月发现被盗库存材料一批。

被盗的材料价值2 000元(含分摊的运输费186元),企业在当月的纳税申报表上未将该笔业务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材料适用17%税率)。

分析:库存材料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

企业应将被盗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作转出处理,以冲减上期已抵扣的进项税。

在本例中,企业未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相当于扩大了进项税的抵扣范围。

查补应减少的进项税=(2 000-186)x17%+186/(1—7%1 x7%=308.38+14=322.38元作以下账务调整:借:待处理财产损溢322.38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322.382.根据不合法的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的账务调整。

在实务中,单位应根据“凭票扣税”和“计算扣税”两种办法来抵扣进项税额。

“凭票扣税”中涉及的“票”主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开具的完税证。

“计算扣税”情况中也应配备正规发票进行抵扣,如国家统一的运输发票或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

除此之外,其他凭证都不能作为抵扣的依据。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5]税务机关对一单位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单位将外购原材料取得的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了当月的扣税凭证,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为20 000元,对应的税款3 400元。

分析: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的凭证,已抵扣进项税的,应做以下处理:借:原材料 3 4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 4003.少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调整。

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则按规定计算出少抵扣的进项税后作以下处理: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例6]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元。

税款34 000元。

请运输单位运输该批材料,支付运输费3 000元并取得了国家统一的运费发票。

材料已入库,专用发票也已在当月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企业在当月按照专用发票抵扣了34 000元的进项税额。

分析:企业购进材料发生的运输费,只要取得国家统一的运费发票,就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和建设基金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本例中,企业仅仅按照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没有考虑到运输费的抵扣,属于少抵扣进项税额。

少抵扣的进项税=3 000x7%=210元经税务机关检查后,企业应作以下账务调整: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10贷:原材料210三、年终结账后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方法在企业年终结账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进行检查调整,如果涉及损益类科目的,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的应补增值税作以下处理:借:相关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记贷方)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涉及非损益科目的,按结账前的有关账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

【例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应付款科目有一笔挂账两年的应付款项,金额为117万元。

经检查,确认此为隐瞒收入,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本月调账。

分析:本例中,对于企业以前年度的收入隐瞒,经当期检查出来,由于涉及损益类科目,所以应做以下调账处理:借:其他应付款117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四、“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余额的结转处理经过上述一系列的账务调整后,对“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进行汇总,结算出其余额,仅仅是完成了税务调整的第一步。

由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是一个过渡账户,所以还应对该账户的余额进行结转处理,直至结转完毕,账户无余额,全部的调账工作才完成。

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结转处理:其一,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其二,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金额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作为下期税额的抵扣;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当期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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