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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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教办[2016]95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

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16〕95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由各高校推荐的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

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推荐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3.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 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创业项目选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高校每校可推荐不超过9名优秀导师;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优秀导师。每所高校所推荐的优秀导师中高校教师一般不超过30%。

各高校应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推荐的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遴选程序

我厅将在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厅长办公会审议基础上,确定辽宁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名单,并择优推荐100名导师作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高校于12月9日10时前请登录“http://202.118.67.200:18080/cydspx” 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登录初始用户名为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2016cxcyds。

操作步骤如下:

1. 在网页左上侧点击“提交候选人信息”选项,按要求完整输入候选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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