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及就业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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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报到证;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1.公司登录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The company logs into the onlin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and fills in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2.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Submit a copy of the company's business license,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and tax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3.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并加盖公章。

Fill in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ffix the official seal.4.提交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Submit the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 copy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s identification document.5.递交劳动合同样本和用工需求情况。

Submit the sample labor contract and employment demand information.6.等待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审核。

Wait for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to review the application.7.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后再次提交。

If the information is incomplete or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supplement or modify the relevant materials before resubmitting.8.获得劳动用工备案批准文件后,打印备案表格并加盖公章。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公共就业系统外网分册(公共就业部分)1.引言1.1.说明本“用户手册”详细描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就业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系统”)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用户使用手册外网系统分册》的编写目的:1.为“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提供实用清晰的帮助。

2.给期望了解“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界面操作风格及具体业务功能的其他市/区的业务人员展现界面。

1.2.目标读者2.就业管理3.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简介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包含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信息。

如下图所示:2.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操作说明1)新增登记信息:输入身份证后回车,稍等片刻,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如果符合办理条件,系统自动显示出人员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然后,录入该人员的就业必录项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劳动用工网上申报登记保存。

保存成功则弹出成功提示信息,失败则弹出失败提示信息。

若输入的人员身份证号数据库中没有该人员数据,则可进行人员新增并保存。

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后即弹出人员新增页面。

如下图所示:注意:此处输入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保证正确,并尽可能输入完整,如果输入错误,保存之后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只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更改。

输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人员新增,如下图。

若点击【重置】则清空输入信息。

若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新增人员页面。

点击【确定】后将自动关闭弹出窗口并返回到就业登记页面且加载出人员基本信息即可参照上述情况继续办理。

如下图所示:2)修改登记信息:状态为未同步的数据可以支持修改,在用工登记页面输入之前提交的身份证后即可查询出该人员的就业登记信息,修改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修改保存。

(同上新增登记信息)。

如下图:3)导出登记表:点击【导出登记表】即弹出导出保存页面。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用工备案系统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初始密码:111111登录后先改密码,重新登录后操作以下流程操作说明用工备案系统里需要企业登记三部分信息。

以下的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完成前一步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一步,在“单位管理”模块下点击“单位信息登记”,录入“单位附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需要审核。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

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第三步,在“备案管理”模块下点击“用工备案登记”,录入并提交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现在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

“用工备案登记”可以直接在网上系统里做,也可以在“综合管理”里下载模板批量导入。

根据员工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备案分类分为三类,只有分类为“重就业”的信息需要到窗口进行审核:1、2009年10月1日前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为“补录在职”。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2009年10月2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记,30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审核后才能成为“已审核”状态。

审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

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宽城分局)如该营业执照左下角的红色公章内容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则需微信扫二维码或登录“国家企业信息系统查询”网站,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公司全称来查询,如该企业登记机关显示:宽城分局或长江路开发区分局皆在此办理。

二、提供《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初次备案的企业因没有备案手册则无需提供;办理新增人员备案的企业必须提供备案手册)三、提供《员工录用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具体办理和填写的要求如下:1.《员工录用表》在用工备案窗口领取,2、《员工录用表》上的基本信息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完整,照片为1寸正规证件照,(红、白、蓝底皆可)3、“单位录用意见”一栏,需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4、“街、镇、乡劳动事务保障所意见”一栏盖章及《就业创业证》如何办理分二种情况情况(1):如果备案人的户口是本市户口或者是外五县户口(农安、九台、榆树、德惠、双阳),都视为本市户口,则无论是本市农村户口或是本市城镇户口,都需要到备案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同时向街道咨询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确保《就业创业证》首页有钢印,第5页已做好就业登记(详情咨询街道办事处)。

情况(2):如果备案人的户口不是本市户口或者是外五县户口(例如:四平市,白城市等或外省等地),都视为外地户口,则无论是外地农村户口或是外地城镇户口,都需要备案人在暂住地附近的派出所先办理居住证,再到居住证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同时向街道咨询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确保《就业创业证》首页有钢印,第5页做好就业登记(详情咨询街道办事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栏,需到此处盖章,盖章完毕即为备案完成,即可到社保、医保等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四、提供签好的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拷贝的U盘中有电子版本)特别说明:如需给法人备案,按照常规要求,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

网上新增劳务合同备案流程

网上新增劳务合同备案流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务服务也逐步实现了线上化、便捷化。

劳务合同备案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重要环节,现在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新增备案。

以下是网上新增劳务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一、登录网上服务平台1. 打开浏览器,输入相关网上服务平台网址,进入登录页面。

2. 使用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若忘记密码,可按提示进行密码找回。

二、选择备案业务1. 登录后,在系统左侧菜单栏找到“就业失业登记”选项,点击进入。

2. 在“就业失业申报”页面,根据所需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用人单位招用工(新签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3. 点击“申报”按钮,进入合同申报主界面。

三、填写申报表1. 在合同申报主界面下方,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合同新签申报页面。

2.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填写窗口。

3. 在填写窗口中,根据要求填写以下信息:- 劳动者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性质、用工形式及合同相关信息等;- 注意,性别和出生日期不用填写,系统会自动从身份证号中判断;- 计生证明可以选择“不查验”。

四、保存并提交申报1.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继续新增”按钮,系统会清空表格,可继续填写下一个人的基本资料。

2. 若点击“保存并关闭”,则关闭当前窗口,回到合同新签申报界面。

3. 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预阅申报结果”,审核填报信息。

4. 若审核无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五、注意事项1.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会自动识别拦截,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后30日内办理申报。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15日内办理申报。

3. 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办理的业务信息如下表所示(具体业务以当地政策为准)。

备注:以上流程以珠海市为例,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通过以上流程,企业可以轻松完成网上新增劳务合同备案。

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人力成本,让企业更好地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doc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doc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一、办理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办理条件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并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所需材料(一)网上办理1、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上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现场办理1、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招用人员为港澳台人员,可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用人员为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1.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三口合一/招用参保模块(原就业登记)或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我要办事/招用参保(原就业登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1)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2)填写招用人员信息(必填项不能为空)。

选择参保单位,点击提交,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提示审核通过后,打印带验证码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存入被招用人员个人档案。

2.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可持材料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职业指导一、办理范围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所需材料无三、办理流程1.了解需求: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交流,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希望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试:根据指导需要,选择测评测试项目,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和心理测验。

社保办理(青岛)

社保办理(青岛)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一、开通网上用工登记二、办理用工登记、签合同三、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办理就业备案四、社保申报五、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开户2、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3、办理减少参保人员手续4、关于增减时间的注意事项六、当地补缴社保手续七、社会保险的转移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

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5日一25日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农村户口个人部分不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有0.5%、1%、1.6%三种情况,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交钱。

;总的缴费比例是:单位32.5%-33.6%,个人11%。

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是5%、10%,最高不超过12%。

青岛社保劳动关系外网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社保劳动关系外网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系统分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分册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组 吕晓萍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2-10-30用户使用手册第 1 页/共 17 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系统分册第一章 引言1.1 说明本“用户手册”详细描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劳动关系外网系统(以下简称 “劳动关系外网” )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分册》的编写目的: 1. 为“劳动关系外网系统”的使用者提供实用清晰的帮助。

2. 给期望了解“劳动关系外网系统”界面操作风格及具体业务功能的其他市/区的业务 人员展现界面。

本手册包含劳动工资网上备案、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备案、查询比对几大业务管理功 能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1.2 目标读者劳动关系外网系统的使用者。

1.3 使用环境说明请使用 IE8 浏览器用户使用手册第 2 页/共 17 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系统分册第二章 系统登录说明系统登录方式:采用输入用户名、密码的方式登录。

2.1 登录说明2.1.1登录界面输入企业单位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 ,进入劳动工资网上备案系统。

如下图所 示:用户使用手册第 3 页/共 17 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劳动关系外网系统分册第三章 劳动工资网上备案3.1 劳动工资网上备案3.1.1劳动工资网上备案界面简介劳动工资网上备案界面包含劳动工资网上备案、 人员工资列表和劳动工资网上备案信息三部 分。

如下图所示:3.1.2劳动工资网上备案操作说明1. 查询: 输入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回车,如果该人员存在基本信息和劳动工资网上备案信息,则系 统自动加载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劳动工资网上备案信息于下方列表中。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程序操作说明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程序操作说明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程序操作说明1、单位系统登录在浏览器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点击页面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图一)图一点击页面左侧的“办事大厅”下的“劳动用工登记”进入登陆页面(图二),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或回车,便可进入系统。

图二若您的登录密码和登录名相同,系统会自动提示您修改密码,(图三):图三点击确定按钮后,直接跳转到密码修改画面(图四),在此画面中,您可以对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修改,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若修改成功,系统会提示您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 如果您的当前用户既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又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那么您修改密码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密码也同时修改。

图四若您的密码不为初始密码,登录后会进入如下画面(图五)图五有部分单位用户在登陆后提示如图六的提示框,说明该帐号对应多个单位,现在因一个帐号只能对应一个单位,而取消了此帐号, 相应单位请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重新开通帐号,才能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图六有部分单位用户在登陆后单位名称显示为编号,并且进行就业登记操作时会弹出如图七的提示框,说明该单位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存在问题,请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修改,才能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图七2、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2.1就业登记业务2.1.1信息录入(图八):①输入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并回车确认图八如果系统中存在此人信息会自动显示个人信息,如果不存在此人员,则系统给于提示(图九),点击确定进行添加此人员图九②在添加个人基本信息画面(图十)中输入此人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非必须),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现住址,邮政编码(非必须),点击保存按钮,系统验证通过,添加成功时给于提示,并自动进入就业和合同信息录入画面(图十一)。

图十③此时,就业登记画面(图十一)会自动显示出添加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并只读方式显示,在此画面继续填入人员类别,人员小类(非必须),工种,月工资,是否法人或合伙人,劳动合同期限类型,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若劳动合同类型为无固定期限或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终止日期可以不输入),合同签订日期,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进行判断是否可以就业登记,若符合就业登记条件,便提示保存成功,若不允许就业登记给于具体错误提示。

青岛录用解聘及社保、公积金办理

青岛录用解聘及社保、公积金办理

青岛市劳动关系办理手册一、劳动用工登记1、青岛本地户口1)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单位签订合同的,需携带:《解除合同报告书》、新签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即可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携带: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2、外地户口1)外地新招员工需携带:新签劳动合同、外地用工证明(如附件1)、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2)办理好用工后,由市南劳动代理处开具提档函,员工到档案所在处提档后交由公司,公司统一放至市南档案代理处缴费存档。

3、应届毕业生1)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操作流程:毕业生操作(可由企业代为操作):快速搜索—输入单位名称—投递简历—应约管理企业操作:已收简历—签约邀请—待审协议书管理—打印协议书就业协议经劳动代理中心盖章后生效。

2)办理派遣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签发的派遣证,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道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的重要材料。

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及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

派遣证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定,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办理时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盖章后的网上就业协议。

(泰山路35号,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协议,电话:转808)3)最后携:派遣证(即盖章后的报到证)、劳动合同、招工表、备案花名册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4)办理好用工后,由市南劳动代理处开具提档函,员工到档案所在处提档后交由公司,公司统一放至市南档案代理处缴费存档。

4、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应携带:自谋职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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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标 签】劳动用工检查,备案【颁布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 号】青人社字﹝2014﹞51号【发文日期】2014-10-20【实施时间】2014-11-2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20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用工备案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部队所属单位招用非军籍人员,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咨询服务,实行动态管理的行为。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管理指引》的通知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管理指引》的通知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5.20•【字号】青劳社[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管理指引》的通知(青劳社〔2009〕68号)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提升我市劳动合同管理与服务水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我们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广泛开展正面宣传工作。

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的误解误读,结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媒体宣传、组织讲座培训等形式,帮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

要做好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对企业经营困难能够起到指导作用的相关政策法规。

要对团结职工共渡难关的企业,以及规范减员程序、依法支付职工待遇、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正面宣传报导,引导其他企业学习、借鉴。

二、加大指导力度。

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

要重点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对困难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指导企业根据客观情况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

三是要对符合《劳动合同法》法定情形且确需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指导其依法计发经济补偿。

对确需裁员的企业,引导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青劳社[2008]115号)规定,依法、合理裁员。

三、夯实劳动合同管理基础。

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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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保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及就业备案
指南
第一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请企业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填写《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从网站上导出并打印《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份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工的身份证,毕业三年之内具有青岛市户口的大学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已改派到本单位的《派遣证》,携带以上资料去鞍山二路48号市北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派遣证的办理流程
《派遣证》改派的办理需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和原公司的解约函;
《就业协议书》是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网上签约自动生成的协议书,目前我们公司没有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过,现在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员工才能和公司进行网上签约。

注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企业账号流程第一步:与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企业员工档案;签订协议时需要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账户
第三步:省内用人单位提供的审核资料:
注册时选择的签协议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注册申请表(加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
( 3 )如接收毕业生需上级单位同意的需提供上级单位证明(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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