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动向及预防措施的探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动向及预防措施的探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级财政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增多,掌握在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各项资金也随之增加。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管理不到位,资金发放、使用的各项监管措施相对滞后,犯罪打击不力等原因,造成这几年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案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增加了不安定因素的产生,更降低了党和*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本文仅就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动向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略作探究,以供参考。
一、农村基层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因(一)掌握各项资金多,建设项目多,使犯罪有利可图。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各项补偿、救济款项的发放都是通过农村基层干部实施的,使得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掌握了大笔资金和多项审批权。
这些资金和权力的使用,为权力行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可能,使犯罪变的有利可图,诱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二)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
大部分农村干部基层的文化水平偏低,平时又疏于学习造成*思想意识差,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
虽然我国农村的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已开展实施多年,但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社会关系诸多因素对选举村组基层干部造成干扰的现象,选出的村官并不完全代表广大村民的意愿。
这些*素养不高,为官动机不纯,图名利的人,通过各种途径选举当选为村干部,不可能真正为村民谋利益,没有认真履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权利义务意识。
他们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收受好处费时心安理得,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的事情。
他们把村里收入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任意处置。
甚至弄虚作假,虚报项目,夸大数据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还认为是占国家的便宜,没拿村集体的钱就不是犯罪,或者套取的资金都做了村里的收入,没装进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
在淡薄的法制观念下,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趋势进一步加剧。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重要职责是办理好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然而,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某市XX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9件,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就达31件,占到了28.4%。
笔者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结合实际调查,认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有以下原因:一是村干部素质低,任用教育不到位。
近年来,农村调整选拔的新的基层组织人员中,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必要的考查、考核,没有把好素质关,致使一些素质低的人员被选拔到村基层组织岗位上,埋下了发生职务犯罪问题的隐患。
在犯罪的基层组织人员中,多数文化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有的甚至还有严重的前科劣迹。
同时,教育不够也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
目前,虽然各村大都建立了活动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但基层组织人员学*理论、学业务却很少,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更少。
由于忽视教育和学习,使一些基层组织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生了变化,自律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
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特别是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集体经济逐步向农、工、商、贸等多元化经济发展,但相应的财务正规化管理却跟不上,白条子下账、假票据入账、审批手续随意等,致使财务管理无透明度,*理财流于形式。
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收支无制约。
有的村基本上没有经费收支审批制度,基层组织人员人人管钱管物,个个自批自报。
有的村对财务实行家长制管理,支出、审批一人说了算。
二是账目不健全。
有的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直至贪污侵占公款。
三是财务人员成份杂、素质低。
由于村级财务人员的配备没有一定的标准,致使村级财务人员鱼龙混杂,整体素质偏低,加之对其*和业务培训少,不少会计人员缺乏法纪观念,财会业务水平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然而,近年来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呈现多发、高发、频发趋势,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笔者现对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行为多涉及经济问题。
目前,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多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罪名,涉案人员大多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或通过滥用手中职权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用各种名目截留、侵占集体财产,或将公款挪用于经商、炒股、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而村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是由于涉案人员法律知识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等引起,具有偶发性,占案件总数量比例并不高。
(二)涉案金额较小但影响恶劣。
虽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小官大贪”的情况,涉案数额巨大,但仍属较个别现象。
总体来看,村干部职务犯罪大多是从贪小利开始,往往犯罪次数多却涉案总数额较小,然而由于其属于最为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会直接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甚至形成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舆论和恶劣社会影响。
(三)犯罪手段具有较强隐蔽性。
随着村级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村干部企图谋取非法利益已无法轻易得逞,因此虚开发票、虚挂往来帐、收入不入账或多收少入账等手段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常用手段,他们希望通过此类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的方法逃避法律惩处,其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而这些获利方式仅从账目表面难以发现问题,特别是当相关人员“统一口径”时,更给犯罪线索发现、案件查办带来了不利因素。
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一)法治意识淡薄。
整体上看,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监管制度缺乏系统学习,对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清,许多涉案人员甚至以为只要把贪污的钱退回去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如果出现了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民生等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害。
了解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1. 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腐败问题严重农村基层干部在扶贫、发展乡村经济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如果领导责任不落实,就容易导致腐败问题严重。
有些干部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2. 知识水平不高容易滋生腐败由于中国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一些敏感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容易滋生腐败。
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容易违法乱纪,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 短期利益观念浓厚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规划,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等方面短期行为忽视,导致了职务犯罪行为的滋生。
4. 监管不力导致漏洞百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容易形成权力寻租、职务侵害等行为,从而导致职务犯罪漏洞百出。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1. 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 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威慑力。
3.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可以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调研报告: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成因分析及对策
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成因分析及对策“村官”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其职务的便利,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
本文通过对20XX年以来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和剖析“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能有效遏制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一、“村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20XX年以来,XX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29件42人。
从案件查办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涉案罪名及涉案领域集中涉案的罪名集中在:贪污罪27人,占比64.3%;受贿罪7人,占比16.7%;挪用公款6人,占比14.3%。
(见图一)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领域23人,占比54.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领域8人,占比19%;基础设施建设领域6人,占比14.3%。
(见图二)(二)犯罪主体集中且共同犯罪现象明显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占查办总数的71.4%。
作案方式由原先的“单打独干”转变为“集团式作战”,这也是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特征。
20XX年以来查办的案件中,8件22人系共同犯罪,多为村支书、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呈现“塌方式腐败”。
如L县S村村支书、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冒领征地补偿款8.5万元。
(三)犯罪手段简单从整体上看,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隐蔽狡猾,反侦查能力相对较弱,手段较为简单直接,一般为虚报冒领或骗取来往款项,挪用款项谋取私利,截留公款直接贪污等。
如M县H村会计刘某将群众的征地补偿款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私自将该款项挪用购买理财产品,并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M县L村支部书记石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虚报套取救灾补助款7.2万元,将补助款据为己有。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一)村务公开不规范是萌发村官职务犯罪的根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
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研讨会发言材料
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研讨会发言材料文章标题: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研讨会发言材料当代中国农村的基层社会管理实行的是以村民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村民自治制度,村委会日渐成为村民参与社会活动的有效中介。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村委会的组织原则、产生与组建方式、功能与任务等正式做出法律上的规定。
村委会制度在乡村社区的推行,使村民在政治思想上逐步走向现代。
但是由于村委会制度的权力化,农村基层干部中职务犯罪现象频频发生,致使部分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形成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西安市未央区雄踞西安市的西大门和北大门,是西安连接南北、贯通东西的必经之地,全区总面积262平方公里,总人口47方,其中农业人口万,占总人口的。
全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44个社区,212个行政自然村,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中职务犯罪现象频频发生。
自2000年一20XX年9月未央区检察院反贪局共初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7件110人,共立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9案10人。
为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策略,我院党组对此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分析。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有以下特点1、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发生的形势呈多元化。
图标1:2000年一20XX年9月我区受理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随着省市区建设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手中可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
因此引发的不法行为已成为一个新型的犯罪主体。
在管理集体经济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挪用集体资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村官”权力失控,造成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大量流失,集体土地和村民可耕地面积逐年缩减,由此引发村民对村干部的不满和对抗因素不断增长。
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所存在的种种问题逐渐地暴露出来,使得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在增多。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文/ 刘柏林金凤近年来,涉及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并不断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
我市在2008年以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6件125人,这些人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便利,大肆侵吞国家的各项政策性专项资金,其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等方面都表现出新的特征。
我们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侵犯对象主要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当前涉农职务犯罪容易滋生的主要领域和范围集中在国家的惠农政策、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环节。
从我市近三年情况看,涉及侵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已占到我市近三年查办案件总人数的61%,其中各领域和环节侵犯对象所占比例为:涉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占59.2%,涉及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占32.8%,涉及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受贿占8%,水稻直补占5%,平整土地占4%,农村合作医疗占3%。
可以说,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的领域,已成为涉农犯罪重点。
(二)犯罪案件多呈“涉众型”我市近三年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特征非常明显,涉案人员的“从众心理”、“攀附和依附心理”严重,也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我市情况看,涉案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两大系列案件上。
这主要表现为窝案、串案比例较大,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63%,其中,一件窝案共犯最多达7人,一串案件多达9人。
再从作案类型看,主要是以团伙或相互勾结的共同犯罪为主。
主要表现为: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相互勾结合伙作案,乡镇相关部门干部通过村干部协同作案,村干部之间共谋犯罪,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结伙作案以及跨村的村干部之间相互勾结作案等。
(三)涉案人员以村干部为主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分布具有集中化、多元化的特点,基本形成了以村干部为中心、部分村民以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共谋参与作案的模式。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惩防建议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惩防建议近年来,随着各地大开发的推进,涉农的经济项目增多,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的事务也不断增加。
在此过程中农村干部贪污贿赂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破坏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标签:涉农职务犯罪;惩防;建议2008年以来,资溪县检察院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所立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存在新特点,探究原因,提出相关惩防建议。
一、案件呈现“二转变”特点(一)犯罪方式从个体单独或内外串通作案向干部群体上下联手共同犯罪转变。
2008年以来,所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为镇、村干部个体单独作案或者伙同村民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作案,内外串通。
(二)犯罪主体从镇、村干部向村民小组干部转变。
2008年以来,查处的涉农职务案件的犯罪主体均为镇、村干部,立案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有4人为村干部,占所立案人数的80%,村民小组干部涉案的比例明显提高。
二、原因分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呈现新特点的原因有:一是犯罪手段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
一方面,村组干部利用公务便利实施受贿犯罪隐蔽性较强。
村组干部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征地补偿费用或管理建设工程等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实施受贿犯罪。
另一方面,“村官”贿选为村组干部实施受贿行为提供了群众心理基础和社会环境。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系由村民选举产生,产生了认同心理,认为贿选和上任后受贿的关系就如同投资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只要不直接侵害到共同利益(指贪污、挪用),允许双方自愿情况下的互惠互利(指行受贿)。
二是个人犯罪难以实施,共同犯罪成为犯罪主要形式。
当前,随着农村基层组织权力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村组干部之间形成了层层把关,权力相互监督制约的格局。
在此监督机制下,村干部难以凭一己之力完成行受贿类型职务犯罪,需要群体之间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互相配合才能实施“为他人谋利”的行为。
村干部一旦集体产生邪念,形成犯罪利益集团,就会使得村组织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从而达到上下联手共同犯罪谋取私利的目的。
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的分析与对策
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的分析与对策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干部在农村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成为了社会上重要的议题之一。
村干部的职务犯罪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状况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状况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是指担任村级干部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干部纪律,造成损失的行为。
近年来,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的特点:1、数量呈上升趋势。
从近年公布的案例来看,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
2、性质越来越严重。
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大多是经济犯罪,包括贪污、受贿、侵吞公款等,这些犯罪涉及的金额惊人,给国家财政造成了较大损失。
3、造成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村级干部担任重要岗位,执行的工作涵盖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一些村级干部的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财产,也损害了社会民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1、制度不健全。
一些地方的村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缺乏制度保障,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提供一定的空间。
2、道德败坏。
一些村级干部由于道德底线降低,利益驱使下陷入贪腐漩涡,不可避免地制造了一系列的义务犯罪。
3、脱离群众。
一些村级干部忽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需要,甚至通过权力手段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公众对村级干部信任度低下,成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滋生土壤。
三、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应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村级干部派驻、巡查和待遇管理监督等管理机制,保障村级干部清廉自律。
2、严格执法,加大惩戒力度。
对于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应当依法予以严惩,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建议加强对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构建高效的监察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村务管理环境。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承担着重要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他们直接面对群众,涉及到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环境复杂,职责繁重,加之一些干部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很容易出现职务犯罪现象。
下面就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 腐败的普遍性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大量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方面。
由于职务犯罪的普遍性,腐败现象已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一大突出问题。
2. 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导致贫困群众利益受损。
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挪用扶贫资金、收取非法费用等,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3. 资金管理混乱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许多资金管理混乱的现象。
一方面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计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资金管理的漏洞。
另一方面是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资金用于私人目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受损。
4. 职务犯罪的隐蔽性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
由于农村地域广阔、群众分散,监督不力,使得一些干部在职务犯罪过程中难以被发现。
这就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1. 完善制度建设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
2. 提高腐败成本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的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依纪予以严惩,形成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
应当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腐败分子的违法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责任观,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农村群众利益。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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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出 的要 求 , 村 务 、 务 全 部 公 使 政 开, 自觉 接 受 村 民的 监 督 , 行 民 实
主 管理 。 民主 理 财 方 面 , 健 全 在 要 村 民理 事会 、 民理 财 小 组 , 真 村 并 正发 挥 作 用 ; 同时 对 村 内重 大 事 项 和重 大 开 支 必 经 由村 民大 会 或 村 民代 表 会 议 决 定 ,真 正 达 到 科 学决 策 。另 外 还 要 加 强 对 村 民 民 主 管理 的检 查 和 验 收 .确 保 公 开 透 明 要 开展 农村财 务 审计检 查 .
XX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XX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屡发生,它破坏了国家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农民由对少数村干部的憎恨变成对基层党组织的不信任,极大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极易激起民愤,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检察机关也相应加大了对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在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延伸到农村,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遏制。
近日,我们深入部分乡镇农村,对近年来发生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据此提出预防对策。
一、犯罪特点
近年来,检察机关共初查农村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 件16 人,其中立案查处3 件6 人。
主要特点是:
1、犯罪主体相对集中。
一是犯罪人员多是村支书或村主任。
6 人中村支部书记2 人,村主任3 人,这两类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3%;村文书1 人。
二是犯罪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4 人,占67%;二是党员占绝大多数,共计有4 人,占67%左右。
农村党员干部的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严重践踏了农村基层民主,削弱了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败坏了党的廉洁形象。
谈谈当前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成案特点高发原因打防策略
从我们对我市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深入调研的情况分析,当前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案发主体大体包括以下这些:一是基层干部包括村民小组长以上的村干部职务犯罪;二是各类乡村企业的从业人员;三是农村信用社内部发生的职务犯罪。
从案发率来看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居多,占整个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数的50%以上,占职务犯罪案件的70%以上,占农村经济犯罪的比例95%以上,其次依次为各类乡村企业的从业人员、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本文仅就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成案高发原因及惩防对策,做一粗浅探析。
相比之下,发案率较高的农村基层职务犯罪,但侦破率却极低,分析其原因如下:原因一是群众举报的成案率低下。
现实中,农村基层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确实很普遍,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恨不满,举报也较多,但是群众举报的内容却很少能帮助公安经侦部门提供有价值,有意义的线索和帮助,有的农村干部在当地显露暴富,生活奢侈,加之作风霸道,民主威信低,群众有的对之嫉妒和不公,怀着这样的心态去举报,可想而知对于查处效果而言,有的无端猜疑,捕风捉影,甚至有的无中生有,根本没有什么参考作用;还有一部分群众因为自身利益分配不公导致受损,或者各种权益受到侵害,于是试图想通过举报途径把自身利益得以维护,但是举报内容只是围绕自身利益这一基点,所以对整个职务犯罪的查证并没有太多的价值,还有的群众出于正义感,或联名,或实名,或组织一些党员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信中洋洋洒洒列举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几十项,密密麻麻的字迹布满着控诉状纸,可查证起来却相差甚远;主要是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还有的举报者动机不良,纯属出于对工作不满,引发矛盾纠纷,利用举报寻机报复,以泄私愤,内容庞杂,读起来大有罪行累累之感,涉案数额无端升级,可初查大多是凭空杜撰一些事实和情节,查来查去都是子虚乌有的事,公安大接访期间,我们受理的育林乡盖某反映其屯长侵占的事实,翻来覆去的查,反反复复的核实举报内容无一属实,无端耗费警力、财力和精力。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涉及民生民利的惠民资金大量倾斜于农村,农村基层干部在资金管理上拥有很大权力,职务犯罪的频频发生,影响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对党和国家政权建设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结合查办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实际情况,笔者有以下几点粗浅的思考: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现阶段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反映出新农村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监管机制不到位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例如,韩城市检察院在查办城乡接合部某村道路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中,该村村主任刘某伙同原村组长刘某一,采取冒名顶替等方式,假借他人名义,侵占他人拆迁款共计46余万元。
此案反映出该镇办党委政府监管不力,镇办监管人没有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镇办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党性缺失谋私利乡镇领导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为项目建设化解纠纷,甚至个别镇办干部不及时汇报,与村组干部沆瀣一气借机敛财,中饱私囊,侵吞了企业与村组财产。
例如:新城办项目办主任赵某某,在企业征地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不是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手中权力,介绍贿赂村组干部并从中捞取好处30余万元。
(三)权力集中搞内耗村级两委会主要成员,利用手中权力,拉帮结派,搞内耗,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差。
两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利用手中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想当然地把手中权力转换成获取不法利益的资本,把党的纪律和宗旨抛之脑后,不认真给村民办事,没有从集体利益出发,为村民谋福利,相互争利搞不团结,相互告状影响了社会稳定。
例如,有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案7起,涉案金额370余万元,他在交代中称:“我当村长就是为自己捞钱,不捞钱,那么我当村长干什么。
”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不但不发挥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作用,而且身为基层党的干部与村委搞不团结,利用手中权力为己谋取私利,作案3起,涉案金额31万元。
村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村官”职务犯罪的思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们国家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成为侵犯农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政务村务环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成了一项当前重要任务。
一、农村职务犯罪基本情况通过对相关部门走访、调查了解,采取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方式,对农村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等情况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和掌握。
2009年以来,全县各乡镇纪委及县纪委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余件;县检察院两年来共受理涉农案件举报线索6件,占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 30%;检察机关2009年以来立案查办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的3件,其余案件当事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从以上数据表明,我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比例较大,情况不容忽视。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别是对“村官”违法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村官”职务犯罪涉及人员较为固定。
主要集中在村主任、村支书和财务人员等村干部,并且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过去县检察院查办的一起某村支书李某因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判刑,财务人员同样存在经济问题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职务犯罪案件大多是贪污、挪用公款等类型,作案手段不断翻新。
从调查材料分析看,其作案手段:一是采取收款不入帐、虚报冒领等手段,公然贪污公款;二是以吃喝等名义少支多报、虚支重报侵吞公款;三是利用假发票报帐频频作案;四是挪用公款案件时有发生。
(三)农村财务管理不善。
在调查中发现,经过近年来在全县推行“村帐乡管”制度后,大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部分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有些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监督不力,从而引发职务犯罪。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摘要】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影响了我们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
本文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对策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他们的行为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腐化堕落,在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奔康的路上折翅落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既影响了我们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
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尤为迫切。
本文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财。
由于村级资金的收入不同于一般的单位,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
因此,个别村干部上任后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
(二)以请客送礼为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
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把大量的村级集体资金浪费在餐桌上,有的借“开展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礼为名,壮大自己的腰包,虚列、虚增开支、虚报冒领、报销话费等。
(三)独断专行,失职渎职。
主要表现为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比较突出。
尤其是在工程和资源发包、财务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村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给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也相应加大了对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在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延伸到农村,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遏制。
2003年8月15日——9月15日,我对禹城市检察院近三年查处的40余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素质差。
一些村干部本身就不知法,不懂法,不学法,更不依法办事。
如有的村干部长期挪用集体财产借与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
如,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禹城市市中办某村村主任刘某,任村主任十几年,2000年将领回的土地征用补偿款9万元不交会计入帐,直接借与他人搞营利性活动达三年之久,直到检察机关对其立案查处时,才知道这是犯法,刘某为此痛哭流涕,追悔莫及。
还有的村干部,虽然知法、懂法,但自身素质差。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特权思想严重,私欲膨胀,思想上认为“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故意混淆贪污贿赂和人情往来的界限,行为上变着法往自己腰包里捞钱。
二、财务管理混乱,致使少数农村干部趁机混水摸鱼,大喝大吃,甚至中饱私囊。
近三年来,禹城市检察院查处涉农案件40余起,从查处的涉农案件看,贪污犯罪的发案村都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主要表现是:1、财务收支帐目不公开。
按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帐目应定期公布,而有的村多年不公开帐目,某村甚至从1982年土地大包干到2002年的20年间,村里经济往来帐目从来也没公开过,村里每年向村民收取名目繁多的钱款,村民们根本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财务,应该让群众知道的事也暗箱操作。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摘要: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但由于工作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问题。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引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农村社会治理的重任,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由于农村的特殊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问题。
了解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腐败问题突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接触广泛,职权较大,监管不力,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一些干部通过权力寻租、吃拿卡要、受贿受贿等手段敛财。
2.自我约束机制薄弱。
农村基层干部多为本地人,与群众关系密切,自我约束机制相对薄弱。
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干部对权力的操控容易滑向个人化,决策不公开、不透明,容易产生贪污等问题。
3.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管理体系普遍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一些农村干部管理经验不足,政务水平低下,对法规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高,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问题。
4.社会压力较大。
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维护农村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任务,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一些干部面临各种考验,容易在工作中滑向违法犯罪。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通过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增强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2.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体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权力公开透明,减少滋生腐败的环境。
3.加强社会监督。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舆论监督、参与决策等方式,监督农村基层干部行使职权的过程,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4.强化法律制裁。
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律威慑,让农村基层干部明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5.建立监督机制。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doc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当前,广大群众对有些村干部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对此,群众采取的回应措施一是“骂”,二是“告”,三是“闹”,骂不出效果,告不出结果时,便采取极端措施,给村干部堵门、挂花圈,甚至到市里闹,到省里闹,到北京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如何使农村干部既能当好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又能遵纪守法,已成为当前形势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一、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不但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村级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即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而村会计由于在村委会掌握一定职权,往往也会单独作案或者参与共同犯罪。
2、犯罪的形式和手段简单原始。
贪污的手段基本上是白条下账、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做假票据等。
受贿基本上以权钱交易,收受好处费为主。
3、共同犯罪现象突出。
往往是村委会主任、书记、会计、出纳中的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4、犯罪涉案金额不大,但作案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危害大。
侵害了几十户,甚至几百上千户农民的利益。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1、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在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上没有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的资本积累为零。
在任村干部便“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有的在村村通电、通路、通水、通有线电视中截取工程款;有的虚报冒领小麦、柴油、化肥直补款;有的私卖宅基地等等。
2、乡镇干部给农村干部造成的负担。
乡镇一般干部,以各种检查指导工作为借口,赖在村书记、村主任家里不走,村干部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管烟、管酒、管饭,还顺送些土特产。
村干部自己不会掏腰包,只有歪门邪道的法子弄钱。
3、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没有建立并实施整套的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人为地造成帐目混乱、“家底不清”、多人管帐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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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对策摘要: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亟须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利用调查收集的资料,运用归纳法、文献法等方法,进而提出遏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建议,以便尽量减少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随着中央的“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各级政府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发展的势头很强劲,这是可喜的局面。
但同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有上升趋势,直接影响我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这使检察机关必须对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给予高度的重视,认识到其对社会的危害性,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社会蛀虫,以维护党的形象,铺架好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
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当前有些农村干部思想滑坡、特权思想严重。
一些农村干部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看到了一些贪官污吏通过非法手段发财了,而自己拿钱不多,一年到头很辛苦,于是依据自身“优势”以权谋私,把公款当成“个人钱庄”。
有的农村干部常年忙着跑项目,拉资金,放松了自身的思想改造,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思想膨胀。
有的农村干部存在严重的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管老百
姓的,把自己凌驾于人民和法律之上,觉得村上的大小事情都是自己说了算,就滥用手中权力。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1、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流于形式。
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存在滞后于现状。
有的农村对“村务公开”等一系列的阳光措施不认真落实,流于形式。
这就使得有的农村干部私开内部收据、收入不入帐、虚报冒领。
另外,一些财务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上存在漏洞和隐患为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2、权力缺乏监督。
一是对农村干部没有明确的监督部门,使农村干部的权力受不到约束。
二是农村干部之间碍于面子,怕伤和气,相互之间不愿监督、不想监督,有时会伙同起来作案。
三是村民民主意识不强,忙于致富,对村级事务很少关心,放弃了参与权、知情权,民主形式形同虚设。
二、遏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建议
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危害很大,加强对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研究,适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物必先腐,而后生虫”,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最主要的原因是自身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发生了质变。
首先要加强农村干部思想政
治、法制、廉政和党性教育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农村干部学习教育,作为党委的基础工作来抓,使他们时刻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自身的抵御各种利益的诱惑。
其次要借助党校这块阵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农村干部法制观念。
再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干部的守法意识。
(二)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监管
一要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大额支出一律经村委班子全体人员或村民理财小组决定,规范收支入帐凭据。
二要把村务公开落实到实处,不得走过场,使村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要严把农村干部任用关,要加强宣传力度,使村民明白自己手中的选票是在选自己的当家人,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当地乡镇党委选拔农村干部时,要录用“德才兼备”的人员,把政治素质强,公正廉洁和村民真正拥护的人作用到村级组织当中来,使农村干部真正成为村民根本利益的代表。
(三)依法严厉惩治,建立法治防线
一是做到办理快,处理及时。
检察、纪检、信访部门要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归类处理,各负其责,防止相互推诿;二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查出问题的村干部,绝对不能姑息迁就,真正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通过对发生在农民身边的重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和剖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增强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法律防线,以法制化推
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管理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三是建立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和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等涉农部门的协作与配合。
努力做好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形成惩治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应该针对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现状和原因,从思想、法律等多方面对其进行预防,以尽量减少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民利益的维护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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