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定期监测肝功能的常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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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定期监测肝功能的常用药物需要定期监测肝功能的常用药物

1.他汀类降脂药

他汀类药物,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都能导致肝酶升高或肝炎,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普伐他汀钠片: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SGPT和SGOT增高等于或超过正常上限三倍且为持续性的,应停止治疗。

●2012年FDA推荐在服用他汀前应进行肝酶检测,此后只有当临床需要时才检测肝酶,并建议删除原有他汀药于“服用他汀的患者需常规检测肝酶”的规定。与欧美国家不同,中国约有2000万人患有慢性乙肝,CFDA并末完的建议,因此,鉴于医学法律问题,除非他汀说明书做出更改,否则目前不建议停止监测肝功能。

2.贝特类降脂药

●吉非罗齐:

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3.咪唑类抗真菌药

咪唑类抗真菌药,如常用的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等,作用机制为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肝脏代谢,主要经胆汁排出,在肾功能不全时不需改变剂量。主要毒性为肝毒性等。

●氟康唑: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伊曲康唑: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4.抗精神病类药

绝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氯氮平片、奋乃静、氟哌啶醇、氯普噻吨等,主要经肝脏进行分解代谢,且

患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周期长、剂量大以及联合用药多见,因此易对肝脏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

●抗精神病药物所致的肝功能损害一般出现在药物治疗的头1~2个月,常表现为一过性的无症状性转氨酶升高有轻度恶心、厌食等自觉症状,实验室检查发现主要表现为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的显著升5.非甾体抗炎药

无论COX-1抑制剂,还是选择性COX-2抑制剂,在肝脏损害方面,并无明显变化。目前,几乎绝大多数NSAID 功能异常,但是每种药物引起肝损害确切的发生率并不十分清除。

●美国FDA关节炎顾问委员会指出“肝脏毒性作用应该被认作是NSAIDs药物具有的一种特性”,并指出NSAID 10%服用者出现轻度的肝脏损害。

6.抗癫痫药

●丙戊酸:

“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卡马西平:

“服用卡马西平前应检查肝功能,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对有肝病史者和老年患者。服药期间若发加剧或活动性肝病,立刻停服卡马西平。”

7.维A酸类抗角化药

●阿维A胶囊:

“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

●维胺酯胶丸:

“用药前、用药第一个月后及以后每隔三个月应监测肝功能及血脂水平。患者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四周内不能献

8.抗结核药

●异烟肼:

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

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利福平:

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9.四环素类抗菌药

●米诺环素: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替加环素:

“在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中,可观察到总胆红素浓度、凝血酶原时间及转氨酶类升高的情况。有发生严重的肝衰竭的个案报道。其中的一些患者同时服用了多种药物。应监测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继续恶化并评价替加环素治疗的风险和利益。这些不良事件可能在停药后发生。”

10.大环内酯类抗菌药

●琥乙红霉素颗粒: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11.胰岛素增敏剂

●罗格列酮:

病人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检测肝脏转氨酶,服药后定期复查肝酶。若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转氨酶升高(ALT>正常上时,则不应服用本品。所有患者在初次服用本品前应检测肝功,在有任何临床需要的情况下,需定期复查。

●罗格列酮在化学结构上与曲格列酮相关,曲格列酮在临床应用中与特异性肝脏毒性有关,且有肝功能衰竭、肝的罕见报告,现已退出美国市场。

12.DPP-4抑制剂降糖药

●维格列汀:

维格列汀是一种选择性DPP-4抑制剂,给药后能快速抑制DPP-4活性,使空腹和餐后内源性血糖素GLP-1的水增加β-细胞对葡萄糖的敏感性,促进葡萄糖依赖性胰岛素的分泌。

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3个月测定一次患此后定期检测。

13.Ⅲ类抗快速心律失常药

●胺碘酮:

可引起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4.α受体激动药

●甲基多巴:

须定期检查肝功能,尤其在用药的头2~3个月内。发现问题立即停药者体温和肝功能可恢复。该类病人不能再多巴。甲基多巴慎用于有肝脏疾病和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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