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碳齿轮钢DFL1431---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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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L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标准

Q/DFLCM 1431-2007

汽车齿轮渗碳用钢

Carburizing Gear Steel For Vehicle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DFLCM1431—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首次制订了《汽车齿轮渗碳用钢》技术条件。

适用于供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渗碳齿轮用热轧圆钢。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工艺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修订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工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制订人:

汽车齿轮渗碳用钢

1 主要内容及应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齿轮渗碳用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渗碳齿轮用热轧圆钢,其它渗碳淬火零件用齿轮钢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供需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成份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方法

GB/T 702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1261 高碳铬轴承钢化学分析法脉冲加热惰性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测定氧量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法

GB/T 13299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条件

3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热轧圆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参照GB/T702 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应在材料技术协议或订货合同中注明。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Wt%,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 的规定。

成品钢材氧含量不大于20PPM(后桥主被动齿轮用钢氧含量不大于15PPM)。

钢材(或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GB/T222 中表2 的规定执行。

4.2 生产方法

4.2.1 钢需经钢包精炼,并经真空脱气处理。

4.2.2 轧制比不小于5。

4.3 交货状态

以热轧状态交货,硬度低于269HB。

4.4 末端淬透性

4.4.1 材料的末端淬透性,按照GB/T 225进行检验,热处理规范按照表2规定。

4.4.2 末端淬透性要求应符合表3要求。

4.5 低倍组织

钢材的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或断口试片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夹杂、分层、翻皮及白点。

酸浸低倍组织级别应符合表4规定:

4.6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按GB/T 10561 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采用A法评定。

氮化物、DS类夹杂物合并到D类夹杂物进行评级。

夹杂物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5的规定。

4.7 奥氏体晶粒度

按GB/T6394规定检验奥氏体晶粒度:试样加热温度930±5℃,保温3.0h,一般采用直腐法检验。当双方存在异议时,以渗碳法仲裁。

奥氏体晶粒度应不粗于6级,级差不超过3级。

4.8 带状组织

按GB/T 13299检验轧材的带状组织,带状组织级别应≤3级。

允许采用正火或等温退火试样检验,试样的尺寸、取样方法、检验部位和热处理规范和允许的最大级别应在材料技术协议或订货合同中注明。

4.9 热顶锻

热顶锻试样的加热温度1200±50℃,终锻温度950-1150℃,顶锻后试样高度不大于顶锻前试样高度的1/3,顶锻后试样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裂口。

4.10 表面质量

按国标GB/T5216“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要求执行。

5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材的试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钢材出厂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的任意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6.2 组批规则

钢材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材组成。

6.3 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

每批钢材的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

6.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材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T 17505规定执行。

供方若能保证钢材合格时,对同一炉号的钢材或钢坯的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和末端淬透性的检验结果,允许以坯代材,以大代小。

7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的规定。

8 汽车渗碳齿轮用钢必须通过材料技术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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