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所有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保存、检测及处理等工作。
三、职责1. 检验科主任负责标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监督执行;2. 检验科质控小组负责制定检验标本作业指导书,对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保存、检测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3. 检验科各岗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标本管理工作。
四、标本采集1. 标本采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标本采集前,需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申请单相符;3. 标本采集过程中,需注意无菌操作,避免污染;4.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将标本送至检验科,并填写标本交接记录。
五、标本运送1. 标本运送过程中,应保持标本容器密封,避免泄露;2. 运送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荡、颠簸,以防标本溶血、凝固;3. 运送传染病标本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4. 运送标本应尽快送达检验科,并及时填写标本交接记录。
六、标本接收1. 检验科接收标本时,应核对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标本类型等;2. 检查标本容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破损;3. 核对标本数量与申请单是否一致;4.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及时退回,并告知采集部门。
七、标本保存1. 标本保存应按照不同类型、不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2. 保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光、避高温;3. 保存期限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4. 对过期或需特殊处理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八、标本检测1.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2.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人为误差;3. 检测结果应准确、可靠,及时反馈临床;4. 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应重新检测或请示上级。
九、不合格标本处理1. 对不合格标本,应及时登记、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2. 对拒收的标本,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协助解决问题;3. 对重复发生的同一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手术室标本管理规章制度(6篇)
手术室标本管理规章制度1、手术切下的标本必须(无论大小)都必须做病理检查,不能随意丢弃。
2、术毕手术医师应正确、详细填写病理申请单。
3、器械护士在台上应将切下组织标本妥善放好,术毕与巡回护士合作,将标本放置于标本袋中,由巡回护士询问手术医师后填写标本袋标签,包括:姓名、性别、科室、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
4、检查无误后由器械护士送至标本间,将组织标本浸入____%甲醛中,立即将标本袋封口。
检查标本袋完好不漏水,将标本袋与相对应的病理申请单共同放入容器内。
器械护士按标本袋上标签将病理登记在标本登记本上并签名。
5、送检护士在送标本时,清点无误后送往病理科。
病理科接收人核查,无误后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名。
6、手术中需快速冰冻者,事先由手术科室根据手术填写病理申请单,提前交到病理科,取下组织后立即送检,结果由病理科通知。
应由本台手术的巡回护士接听病理科____结果。
7、手术期间需要做细菌培养、抹片者应事先开好化验单,标本取下后立即送检。
8、如有违反规定者,按性质、后果、责任到人,器械护士____%责任,巡回护士____%责任。
手术室标本管理规章制度(2)1. 手术室标本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手术室标本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手术的成功。
2. 手术室标本的管理责任由手术室的负责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
3. 手术室标本管理的流程包括标本的采集、标识、保存、交接和报告等环节。
4. 标本的采集应由专业训练有经验的护士负责,在手术室内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5. 标本在采集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类型、采集时间等信息,并将标识信息记录在相应的记录表中。
6. 标本应当迅速送至实验室进行处理,中间不得中断或延误,以免对标本质量造成影响。
7. 标本在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护,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震动或震荡等因素对标本质量的影响。
8. 在手术室交接班时,应进行标本的交接确认,包括标本的数量和质量,交接记录应详细并签字确认。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标本的手记、保管、识别、运输和处理等管理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提高医院检验科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检验科室的标本管理工作,并适用于全部相关人员。
第三条检验科标本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医院相关制度。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内部质量掌控和外部质量评价,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标本手记与交接管理第五条医生在进行标本手记前应向患者认真说明手记目的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六条标本手记时,医生应严格依照标本手记操作规程执行,遵从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手记的标本不受污染。
第七条标本手记完成后,医生应将标本妥当保管,标注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手记时间、手记者以及手记部位等信息。
第八条医生应依照规定程序将标本交接给检验科,并填写标本交接单,确保标本的连续追溯和管理。
第九条检验科应设立特地接收标本的窗口,负责接收患者标本并核对标本信息,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检验科应及时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核对、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标本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第三章标本保管与处理第十一条检验科应设立标本保管专用之冰箱、冷藏柜和标本室,用于保管不同类型标本,严格掌控温度和湿度。
第十二条标本保管期限依据不同类型标本的特性和临床需要进行确定,在保管期限内必需妥当保管,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三条标本保管期满后,未完成检验的标本应依照规定处理,包含销毁、退回或转接。
第十四条对于意外损坏或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医生重新手记标本。
第十五条标本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标本保管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洁,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章标本识别与标志第十六条检验科应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及时识别,并标注标本容器上的患者信息、标签和标识,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标本容器上的标签和标识应具备防水、耐候、耐化学药品侵蚀等特性,以确保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本的核收(一)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二)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三)对标本信息不祥,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中)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集人员或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四)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二、标本的签收(一)一般标本: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会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二)急诊标本:临床护工送来的急诊标本,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及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三)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四)转检标本的登记: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送检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五)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的标本,由标本接收岗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实验室检验标本采集与处理管理制度
试验室检验标本手记与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旨在规范试验室检验标本的手记与处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科室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试验室检验标本的手记与处理工作必需遵从规定的操作流程,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检验标本手记管理第四条:检验标本手记工作由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完成,包含医生、护士等,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合格方可操作。
第五条:对于有特殊需求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标本手记,必需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第六条:标本手记前,医务人员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向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告知,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七条:标本手记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需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和手套,并保持良好的手卫生习惯,避开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八条:标本手记器具必需保持清洁,经过每次使用后必需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九条:标本手记时,应手记充分的标本量,确保后续检验所需,同时应选择适当的手记容器和方法,避开标本被污染或溢出。
第十条:手记不同种类标本的医务人员必需了解不同标本的手记要求和处理方法,避开显现混淆或错误的情况。
第十一条:手记的标本必需及时送至试验室进行分析和检验,标本送达后,试验室人员必需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章标本处理管理第十二条:试验室人员在接收到标本后,必需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标本相关信息,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试验室人员在进行标本处理前,必需对标本进行质量评估,包含标本量、保管条件、样本类型等,确保符合检验要求。
第十四条:试验室人员在处理标本时,必需佩戴干净的工作服和手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开标本被污染或造成损害。
第十五条:标本处理过程中必需遵从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切勿随便更改或省略步骤,确保标本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试验室人员在标本处理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需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标本检验管理制度
标本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标本检验管理工作,提高标本检验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检验科室的标本采集、运送、处理、保存和报告工作。
第三条标本检验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
第四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标本检验工作。
第五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标本检验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规程,保障标本检验质量。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六条标本采集应在得到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严格按照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标本采集应采用无菌的器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本采集方法进行操作。
第九条标本采集时应避免污染,尤其是避免野外采集标本时的污染。
第十条标本采集者在工作中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并严格遵守消毒规范。
第三章标本运送第十一条标本运送应采用专用的运送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保温、冷藏或者冷冻。
第十二条标本运送应尽量避免振动和摩擦,以免对标本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标本运送者应当对标本进行登记,确保标本的来源、去向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四章标本处理第十四条标本接收者应当检查标本的标记、封装和完整性,并做好标本的贮存记录。
第十五条标本管理者应当对标本进行分类、贮存、追踪和处置,并做好标本的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标本处理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以保障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报告与审核第十七条检验结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对和审核,并及时向医生和患者报告。
第十八条检验结果应当准确无误,确保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九条检验结果报告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格式、内容和保密要求。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二十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保障标本检验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控制应包括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医院管理部门应对临床检验科室的标本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检验公司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规范检验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保存和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保存和处理。
三、职责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和完善检验标本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检验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保存和处理。
2. 检验科:负责检验标本的接收、保存和处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 采样室:负责检验标本的采集,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
4. 运送人员:负责检验标本的运送,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四、管理制度1. 标本采集(1)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标本采集。
(2)采集标本时,应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污染和损坏。
(3)采集的标本应立即送至检验科,特殊情况可电话通知检验科。
2. 标本运送(1)运送人员应使用专用运送箱,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2)运送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低温等不利因素。
(3)运送到达检验科后,应及时将标本送至检验科接收处。
3. 标本接收(1)检验科接收人员应核对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等。
(2)接收标本时,应检查标本的完整性、标识和保存状态。
(3)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退回,并通知采样室。
4. 标本保存(1)检验标本应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保存,包括温度、湿度等。
(2)保存期限应根据检验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
(3)保存期满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5. 标本处理(1)检验科接收标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
(2)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
(3)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患者或临床医生。
五、流程1. 患者或临床医生提出检验申请。
2. 采样室根据检验申请,对患者进行标本采集。
3. 运送人员将采集的标本运送至检验科。
4. 检验科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信息,接收标本。
5. 检验科进行标本检验。
检验科规章制度(5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二、急诊检验制度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____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____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
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
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检验科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各种各样的检验工作,为医生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结果,帮助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为了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标本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标本采集1.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检验项目的要求,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过程,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2.标本采集应由专业的医务人员完成,采集人员应穿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采集步骤进行操作。
3.标本采集时应注意保持标本的完整性和新鲜度,避免受到外界的污染。
4.标本采集后应立即标注相关信息,如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
三、标本运输和保存1.标本运输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破损和泄漏,尤其是液体标本,应采用封闭的容器进行运输。
2.标本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高温、低温和震动,以免影响标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标本保存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采用相应的保存条件,如低温、冷藏等,以确保标本的质量不受影响。
四、标本接收与登记1.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窗口,由专业人员进行接收和审核。
2.标本接收人员应核对标本的相关信息,如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与标本上的标注进行比对,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标本接收人员应将标本的接收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领导。
五、标本处理与保存1.对于不同类型的标本,检验科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法和保存期限,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对于一些容易分解和变质的标本,如血液、尿液等,应尽快进行处理和检测,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3.标本处理时,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进行分类和保存,以便于后续的检验工作和结果分析。
六、标本销毁与处理1.对于已经完成检验的标本,应及时进行销毁和处理,以防止标本的滞留和交叉污染。
2.对于特殊的标本,如传染性病原体标本,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3.标本的销毁和处理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采取合理的方法和设备,确保标本的完全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1.1 标本采集人员需具备专业资格和培训检验科标本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标本采集方法、标本质量控制、生物安全及应急预案等。
1.2 制定标本采集标准操作规程根据检验项目要求,制定标本采集的标准操作规程,包括采集方法、采集时间、采集部位、采集量等。
同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检验目的,选择合适的标本采集容器和添加剂。
1.3 核对患者信息在采集标本前,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确保标本与患者信息一致。
在采集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1.4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在采集标本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采集后,及时将标本送至实验室,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5 特殊标本采集管理对于特殊标本,如血液、尿液、粪便、分泌物等,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采集。
同时,加强对特殊标本采集、运送和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二、标本运送管理制度2.1 设立标本运送专用通道设立标本运送专用通道,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迅速和准确。
同时,加强对运送通道的管理,防止标本遗失、污染和损坏。
2.2 使用规范的标本运送容器使用规范的标本运送容器,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对于特殊标本,如细胞培养液、染色体标本等,应采用特殊的运送容器和措施。
2.3 标本运送人员培训和管理标本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了解标本运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同时,加强对标本运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4 建立标本运送记录制度建立标本运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标本运送时间、运送途径、运送人员等信息。
在标本运送过程中,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5 应急预案针对标本运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如标本遗失、损坏、污染等,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引言标本管理是医疗机构检验科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和治疗效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可追溯性,降低误差发生的风险,在检验科内建立标本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标本采集与接收1. 标本采集标本采集是标本管理制度中的首要步骤。
采集前,采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洗手、佩戴手套等。
从患者身上采集标本时,应注意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污染标本。
采集完成后,标本应立即送交检验科进行处理。
2. 标本接收在检验科内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区域,由专门负责接收标本的人员进行操作。
接收标本时,应核对标本的身份信息和采集时间,并记录在接收记录表格中。
如在接收过程中发现标本容器破损、标签不清晰等问题,应及时与采集人员沟通并予以更换。
三、标本运输与储存1. 标本运输标本运输是保证标本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在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容器进行包装,避免标本的破损和泄漏。
为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时间变化对标本结果的影响,应尽快将标本送达检验科。
2. 标本储存标本储存是确保标本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的重要环节。
在储存过程中,应根据标本类型和性质,选择适当的储存条件,如温度和湿度等。
同时,标本的储存位置应进行标识和登记,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标本处理与分析1. 标本处理标本处理是进行实验操作前的必要步骤,它包括标本的分装、稀释、离心等操作。
在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本处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避免误差和污染的发生。
处理完毕后,应及时记录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
2. 标本分析标本分析是检验科最核心的工作内容,它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分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方法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结果的准确可靠。
同时,应及时记录分析结果,并及时向医生和患者提供结果解读和建议。
五、标本废弃与销毁标本废弃与销毁是标本管理制度中的最后一环,它涉及到标本的合理处理和环境保护。
废弃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打包,并交由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检验抽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检验抽血标本手记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医院检验科室的工作质量和医疗过程的安全性,订立本制度,对检验抽血标本手记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抽血点的工作人员,包含护士、医生和实习生等。
2. 职责和权限2.1 抽血点负责人—负责抽血点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订立抽血点工作计划和布置护士值班;—负责抽血点设备、试剂和耗材的管理;—负责抽血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2 护士—负责依照医嘱和抽血标本手记流程进行抽血操作;—负责确保抽血点的环境卫生和操作规范;—负责正确填写抽血标本的相关信息;—负责与病患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3. 抽血标本手记流程3.1 患者准备—护士应向病患说明所需检查项目,并告知患者抽血时间及注意事项;—护士应检查患者身体情形,包含是否合适抽血、有无静脉穿刺史和过敏史等。
3.2 抽血前准备—护士应将所需设备、试剂和耗材准备齐全;—护士应进行手部消毒,并佩戴好手套;—护士应确认患者身份,核对个人信息。
3.3 抽血操作—护士应选择适当的针头和穿刺部位,并进行局部消毒;—护士应掌握正确的穿刺技术和深度,以避开损害到血管;—护士应掌控抽血速度和量,避开过度抽血引发并发症;—护士应手记充分数量的血液样本,并及时止血。
3.4 标本处理—护士应将抽取的血液样本分装于不同的试管中,并正确标注个人信息和检查项目等;—护士应检查标本的质量,确保血液凝固完全或抗凝剂添加适当;—护士应及时将标本送交检验科室或相应的检验部门。
4. 质控和风险防范4.1 质控措施—每日定期检查抽血点设备、试剂和耗材的状态和有效性;—护士应参加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流程的规范和正确性;—护士应定期核对所手记标本的质量和正确性。
4.2 风险防范—护士应具备抢救措施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处理突发情况;—护士应严格遵守消毒和无菌操作的规定,确保操作环境的清洁和安全;—护士应定期检查自身身体情形,确保身体健康状态。
5. 培训和考核5.1 新员工培训—护士应参加为期一周的抽血标本手记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抽血操作流程、设备操作和风险防范等。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一、全部检验标本的手记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手记的标本,应有特地的送检登记本,认真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手记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推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认真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行替代或难以再行手记,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供应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认真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
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需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显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需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手记。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管,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存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存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管。
八、凡保管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特地的医用垃圾袋内,运输到医院统一布置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废弃的血标本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依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试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管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21、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手记、接收、拒收、保管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样本的采集、转运、核收、保存、记录等。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所涉及的各种样本。
三、具体内容(一)除急诊外,一般标本采取集中送检方法。
(二)每日8:00由护士送住院标本到科室,科室当班人员与护士当面交接,若收取标本不一致,立即查找原因。
(三)急诊标本收集于急诊标本容器中,急诊标本优先核收。
(四)在标本送达检验科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接收后签名。
(五)各类标本应按要求采集。
1.血液标本于每日早餐前空腹采集并及时送检。
2.如需全血或血浆进行测定的标本应注入含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内,加塞后轻轻摇匀。
3.尿液标本,容器必须清洁,留取适当的量及时送检。
4.培养标本应按规定的量注入无菌容器或培养瓶。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经检查合格并在1.IS中核收后方可进行检验。
6.对不合格标本应与护士联系登记并退回原科室要求重新取样。
7.所有培养必须进行焚烧或高压灭菌;其它标本用消毒液浸泡后方可弃去或洗涤。
8.所有检验过的血清标本要求冷藏保存7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后方可弃去,血液标本为生物污染物,应有专门容器、专人收集,按规定处理,并有生物污物交接记录。
9.标本采集的要求具体见《标本采集手册》10.标本转运:由护士送到检验科窗口处进行交接。
标本转运过程中注意不要剧烈震动,防止容器破损、标本外泄和被污染,避免污染环境以及感染运送的工作人员。
11.标本接收:标本接收时认真核对条码信息,检查住院号是否清楚,粘贴是否规范,标本是否合格,检验项目与试管是否一致等内容,然后点开标本接收处理菜单,选中接收的标本,点击接收(计费X如遇到不合格标本应拒收,并在1.is系统上做好登记:如采集后未按要求及时送检的标本、不应该凝固的标本发生了凝固、容量不足的标本、标本类型与条码项目不符的标本、条码不清的标本、空管等。
12.标本核收:检验人员对送到本专业组的标本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核查标本是否合格并编号,通过住院号(门诊号)录入1.IS,体检标本或其他标本录入病人详细信息,同时进行标本前处理,查看标本是否有溶血、脂血、黄疸等可能影响检测的因素,并在1.IS系统中进行备注。
检验科标本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手记与送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检验科标本手记与送检工作,确保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的标本手记与送检工作,包含住院病区、门诊部、急诊科等。
三、标本手记3.1 手记人员3.1.1 资质要求标本手记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技能;—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敏锐的察看力和责任心。
3.1.2 工作职责标本手记人员的工作职责包含:—依据医嘱和患者病情,准确选择手记所需的标本类型和数量;—依据手记要求,使用正确的手记器械和操作方法进行手记;—重视标本手记时的卫生与消毒;—敬重患者的权益,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沟通;—搭配医生或护士完成其他手记相关的工作。
3.2 手记流程3.2.1 准备工作标本手记前,手记人员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依据患者个人信息和医嘱,准备相应的手记器械、容器和标签;—核对患者身份和手记项目,确保手记的准确性;—给患者解释手记过程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合作。
3.2.2 手记操作标本手记操作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准确选择手记部位,并进行必需的消毒处理;—选择合适的手记器械进行手记,确保手记的质量;—依据手记项目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手记方法和技术;—手记完毕后,及时将标本装入相应的容器,做好标本的标签和记录工作。
3.3 标本送检3.3.1 送检时间标本送检应依照以下要求进行:—门诊标本应当尽早送至检验科,确保及时检测;—住院标本应当依据检验项目的紧急程度和患者情况,布置合理的送检时间。
3.3.2 送检标准标本送检应满足以下标准:—标本应当完整,并避开溢漏和污染;—标本容器应密闭,以防标本泄漏;—标本标签应清楚、完整,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类型、手记时间等信息;—标本送检清单应清楚明确,确保送检项目与标本相符。
3.3.3 送检记录标本送检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住院号、年龄等;—手记时间和地方;—手记人员和送检人员姓名;—送检项目和标本类型;—标本送检时间和相关记录。
检查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检查检验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检查检验标本的管理流程,确保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检查检验标本的手记和交接第一节手记前准备1.检验科室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检验人员掌握标本手记的正确方法和流程。
2.检验科室负责人要确保准备充分的手记用具,如标本手记容器、标签等。
第二节标本手记1.标本手记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执行。
2.标本手记时,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与患者确认。
3.标本手记时,应使用无菌器具,并确保手记过程无菌。
4.标本手记时,医务人员应听从患者的反馈并遵守患者的意愿,例如针对儿童和老年患者的特殊需求等。
第三节标本交接与运输1.标本手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将标本及相关资料放入密封袋中,并将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手记日期、医务人员姓名等信息清楚填写在标本容器及标签上。
2.标本交接时,手记医务人员应与检验科室的接收人员进行确认,并确保相关信息无误。
3.标本交接时,应将标本交接单与标本一同交给接收人员,并要求接收人员在标本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标本运输时,应使用特地的标本运输箱,并确保标本的稳固和安全。
第三章检验科室的标本接收与处理第一节标本接收1.接收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应核对标本标签与标本交接单上的信息,并与交接人员进行确认。
2.标本交接单应按规定时间内归档,以备追溯需要。
第二节标本分装与储存1.标本接收后,接收人员要及时进行标本分装和储存,确保标本的保管环境符合要求。
2.不同类型的标本应分别存放,避开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三节标本处理1.在进行检验之前,检验科室应对标本进行必需的预处理,如离心、分别等。
2.标本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验结果的录入和审核第一节检验结果录入1.检验人员应依据检验结果,将数据录入电子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检验结果录入后,应进行数据核对,确保录入的结果与检验标本对应。
医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医学检验科的标本管理工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特订立本标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学检验科对接收、手记、处理和保管各类标本的管理工作。
3. 标本接收3.1 标本接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质,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3.2 标本接收人员应在接收标本前核对标本信息,包含患者姓名、标本类型、手记时间等,确保准确无误。
3.3 标本接收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确保标本质量不受损。
3.4 标本接收人员应遵从防护规范,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5 接收后的标本应立刻登记并妥当保管,避开丢失或混淆。
4. 标本手记4.1 标本手记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质,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4.2 标本手记人员应严格依照标本手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手记的标本质量和准确性。
4.3 标本手记人员应确保手记过程中的无菌操作,避开标本受到污染。
4.4 标本手记人员应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标本手记的顺利进行。
4.5 手记后的标本应妥当处理,避开标本的泄漏或破损。
5. 标本处理和保管5.1 标本处理和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质,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5.2 标本处理和保管人员应依照标本处理和保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
5.3 标本处理和保管人员应遵从防护规范,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5.4 标本处理和保管人员应及时处理和保管标本,避开标本的变质或损坏。
5.5 标本保管时应依照不同标本类型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管放在适合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5.6 标本保管期限应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过期标本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6. 标本运输6.1 标本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质,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6.2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运输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标本的安全和保密性。
6.3 标本运输人员应遵从防护规范,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6.4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避开标本的震荡、倾斜和温度变动,避开对标本质量产生影响。
实验室检查标本管理制度
试验室检查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试验室检查标本的管理,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运行,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试验室全部与检查标本相关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技师、试验室人员等。
第二章检查标本手记及送检要求第三条检查标本手记由医生或相关医护人员负责,并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手记。
第四条检查标本手记应注意以下要求:1.标本手记器宜选择符合规范的产品,确保手记设备的无菌和安全性;2.标本手记过程中必需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在手记完毕后正确丢弃;3.手记前应向患者解释手记过程以及可能的并发症;4.手记前应认真核对患者个人信息,避开标本手记错误;5.手记时应遵从规范的手记技术,避开造成标本污染或破坏。
第五条检查标本手记完成后,应尽快将标本送到医院试验室,以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
标本送检应注意以下要求:1.标本送检前应在标本容器或标签上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包含患者姓名、病历号、送检日期和时间等;2.标本送检时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标本的稳定和安全;3.标本送检时应与相关信息票据一同交接给试验室人员,并留下相关的送检记录。
第七条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标本,应依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手记、保管和送检,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三章试验室检查标本处理及保管要求第八条试验室人员应专业、科学地处理和保管检查标本,并依照医院的标本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试验室对于收到的标本应依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和保管:1.对于无法立刻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储存在符合规范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避开标本的腐败或变质;2.标本的保管时间应依据检测项目和标本类型进行合理规划,避开过长或过短的保管时间;3.标本保管期满后,应及时作废并记录相关信息;4.对于已经检测完成的标本,应及时销毁或转移到其他需要保管的地方,保证标本的安全。
第十条试验室人员在使用标本进行检测时,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试验室人员应将检测结果及时记录,包含检测项目、结果、报告时间等,并妥当保管相关记录。
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检验标本的管理,保证检验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室对各类检验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处理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检验标本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检验标本管理组织,负责检验标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标本的采集第五条标本的采集应当遵循相关检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
第六条医护人员在采集标本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相符。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采集标本时,应当向患者说明采集标本的必要性、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配合。
第八条采集标本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并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标记。
第九条采集标本的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遵守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采集涉及生物制品的标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标本的运输第十二条标本的运输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标本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标本损坏、污染或丢失。
第十四条标本的运输应当使用专用的标本运输箱或容器,避免与其他物品混装。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标本受到剧烈震动、温度变化等影响。
第四章标本的储存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为检验标本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标本的储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检验项目的储存要求,避免错误的储存方式导致检验结果失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标本储存记录制度,记录标本的储存时间、温度、湿度等信息。
检验科标本保存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检验科标本的保管管理工作,提高标本质量和安全性,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订立本检验科标本保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全部标本的收集、保管、处理和销毁工作。
三、标本收集1.标本手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识标本手记操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2.标本手记前应洗手,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包含戴口罩、戴手套等。
3.标本手记过程中要保持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开标本的溢漏、破损或受污染。
4.标本手记完成后,及时进行标本的标识、包装和记录,确保标本的追溯性。
四、标本保管1.检验科应配备特地的标本保管设施,确保标本在保管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标本保管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
3.标本保管设施应具备相应的温度和湿度掌控功能,不得超出标本保管要求的范围。
4.标本保管设施应有充分的容量,并依照标本的种类和属性进行分类存放。
5.标本保管设施内应设置充分的照明和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
五、标本处理1.标本接收后,应进行及时的登记和核对,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标本应依照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处理,包含分装、冷藏、冷冻等。
3.不同类别的标本应使用不同的容器和保管液,确保标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对异常标本应及时处理,如特殊处理、报废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六、标本销毁1.标本的销毁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进行,确保标本的安全和保密性。
2.标本销毁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遵从标本销毁流程和操作规范。
3.销毁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标本泄漏或受到污染。
4.销毁记录应认真记录销毁的时间、方式和原因,并做好相应的备案。
七、标本追溯1.标本追溯是指对标本的来源、交接和处理过程等进行记录和追踪的工作。
2.检验科应建立标本追溯记录,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查。
3.标本的追溯记录应包含标本的编码、手记信息、保管信息、处理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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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
1. 目的:严格检验标本的质量,加强检验前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结果的精准可靠。
2. 范围:临床医护人员、物流运送标本人员及患者和患者家属
3. 定义:
4. 内容:
4.1人员职责
4.1.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编写《标本采集手册》。
4.1.2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有责任指导患者如何正确留取标本。
4.1.3门诊抽血人员和病房护士负责临床标本的采集,特殊标本由临床医生采集,部分标本由病人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自行采集。
4.1.4需要转送的门诊标本由检验科专门人员负责运输, 文件名称 检验标本管理制
度
版本号 2016-10-A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
061
总页数 共4页 制定部门 检验科 生效日期
病房标本由物业公司外勤人员负责运送至检验科。
4.1.5相关检验人员负责标本在检验科各室内的传输。
4.1.6标本接收人员负责对送检标本的接收登记、前处
理、分发和保存。
4.1.7各专业室负责检验过程中标本的控制和检验后标
本的留存、处置。
4.2工作程序
4.2.1标本采集:采样人员按《标本采集手册》进行标本
采集、保存与运送。
4.2.1.1采样人员:
检验科管理层负责对所有采样人员进行《标本采集手册》中的内容进行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病房血液标本由护士采集,门诊患者血液标本由门诊采血室人员采集。
部分标本(如小便、大便、痰液等)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由患者自行留取;特殊标本(如脑脊液、浆膜腔积液、前列腺液、生殖道拭子等)由主管医生负责采集。
4.2.1.2采样前准备
采集标本前,采样人员要核对医嘱、指导患者采样前准备、选择适当标本容器和采样时间,以满足检验申请项目的要求。
4.2.1.3标本采集:
采样人员根据检验申请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部位,
采集适当的标本量。
采集完毕后记录采集时间,标本容器上贴上唯一标识(条形码)。
采集标本前严格核对患者信息、申请项目和标本容器,反问式确定患者身份(例: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4.2.2标本运输:
4.2.2.1病房标本:住院患者的所有标本由外勤人员送达
至检验科标本接收处。
4.2.2.2门诊患者自行留取的标本或由医生采集的标本
由病人或家属送至门诊化验室各相应窗口(如大小便、白带等),接受人员验收合格后黏贴条码后由检验人员转送或检验。
4.2.2.3标本的运送应采用密闭容器,以确保生物安全。
4.2.2.4标本的送检应在项目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及
时送检,一般要求采集后常温下2小时内送检,冷藏保存4小时内送检;有特殊要求的标本采集后按要求立即送检。
4.2.3标本接收程序
4.2.3.1标本接收人员对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
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2.3.2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拒收,填写《不合格标
本记录表》,并电话通知相关采样人员,以便及时快速处理。
对脑脊液等特殊标本,如发现标本识别方式不确定,由于原始样本不可溯源,可先处理标本,待申请医师或采样人员承担识别责任并补充适当信息后再发布结果;
否则,不得发报告。
4.2.3.3标本签收:
标本送达各专业室后,接收人员在LIS系统内扫描条码电子签收,打印出标本接收单后由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4.2.3.4标本转检:
检验内部各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在此过程中应确保标本的溯源性。
4.2.4标本的检验
4.2.4.1对接收的标本及时前处理,包括标本的编号、离
心和分发等。
各专业室根据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自行设计工作编号程序。
4.2.4.2取自原始标本的部分样本如血清、血浆等,应可
以追溯到最初的原始样本。
4.2.4.3标本离心后如发现标本溶血、脂血等可能影响检
验结果的情况,应在结果报告中说明。
如有必要,在解释结果是也应说明。
4.2.4.4专业室组长应对申请和样品进行系统评审,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