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

申请人(全体合伙人名称、姓名及印章)

年月日

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人员办理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名称、盖章

代理人/拟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报人员信息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规定。

5、企业名称中需依法标明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不得出现公司字样。

6、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7、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体现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8、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存单

注:通知书领取人应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委托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