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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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管理制度(4篇)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4篇)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劳务公司的总部和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劳务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外部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合理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九条公司应依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条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禁止任何形式的招聘腐败和不公平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保障条件,确保新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员工关系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与员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劳动秩序。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职工代表机构,及时了解员工的意见和诉求,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公司应完善薪酬制度,公正合理地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罚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

第四章工作安全与健康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劳务输出公司规章制度

劳务输出公司规章制度

劳务输出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务输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劳务输出公司绩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个人证件及身体健康证明。

第二条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规范穿着,不得穿着不适当服装。

第三章工作管理
第一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禁止超时加班。

第二条员工需按照公司分配的任务及指令,完成工作内容。

第四章基本待遇
第一条公司提供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工作表现提供奖金。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及发展机会。

第五章奖惩管理
第一条公司依法给予员工劳动保护,禁止对员工进行不当处罚。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与安全。

第七章离职管理
第一条员工如有离职意愿,需提前告知公司,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公司保留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

以上为劳务输出公司规章制度,供员工遵守。

总字数:649 字。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

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XXX: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别的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视办理事情第二条分公司职能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

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工程部职能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工程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收集劳动力资源信息,为分(部)公司、项目部选用或考察劳务作业队伍及作业班组提供条件,并进行协助管理和跟踪服务,同时劳务公司逐步组建自己的作业班组,为项目生产活动有效配置劳动力。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____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

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____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____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____至____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务用工经营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

第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规范地经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职责,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能。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管理及执行。

第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团队,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招聘劳务用工人员,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十二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不得违法加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诉求。

第十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七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活动,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活动。

第三条劳务派遣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用工单位的正当需求。

第二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方可从事劳务派遣活动。

第五条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司,应当在经营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第三章劳务派遣管理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建立和健全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明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义务,保障相关方的利益。

第七条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等内容,在工作过程中互相尊重。

第八条劳务派遣员工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超越劳务派遣合同规定的劳动内容和条件。

第四章劳务派遣信息报告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定期报告劳务派遣活动的信息,包括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务派遣市场秩序。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劳务派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绩效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管理。

第三条绩效管理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三)绩效与薪酬相结合的原则;(四)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绩效管理体系第四条绩效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绩效目标设定;(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三)绩效考核流程;(四)绩效结果应用;(五)绩效管理培训与沟通。

第五条绩效目标设定:(一)公司级绩效目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设定;(二)部门级绩效目标:根据公司级绩效目标和部门职责设定;(三)个人级绩效目标:根据部门级绩效目标和岗位职责设定。

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公司级绩效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指标、管理指标、业务发展指标等;(二)部门级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团队建设、业务完成情况等;(三)个人级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质量、团队合作等。

第七条绩效考核流程:(一)绩效计划制定:每年末或次年初,由公司领导层制定绩效计划,并下发至各部门和员工;(二)绩效执行与监督:各部门和员工按照绩效计划执行,公司领导层进行监督;(三)绩效考核评估:每年末或次年初,由公司领导层组织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四)绩效结果反馈:绩效考核结束后,由公司领导层将绩效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和员工;(五)绩效改进计划:各部门和员工根据绩效结果,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并持续推进。

第八条绩效结果应用:(一)绩效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晋升、奖惩等的依据;(二)绩效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考核和选拔的依据;(三)绩效结果作为公司决策和资源配置的参考。

第九条绩效管理培训与沟通:(一)公司定期组织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二)公司鼓励员工与上级、同事进行沟通,共同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务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劳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提供合格的劳务工,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劳务公司有权要求劳务工严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劳务公司应当保障劳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劳务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劳务工有权依法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对应的工资、奖金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务工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利益。

第八条劳务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劳务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第十条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务公司和劳务工都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如果劳务公司或劳务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经协商无法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四条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有效,并取代以往的相关制度。

第十六条劳务公司和劳务工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并随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的主体文档示例,该示例供参考,请在实际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二)2024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二)2024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用工模式,通过外包公司向用工企业提供劳动力。

劳务派遣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些针对劳务派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劳务派遣企业的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

通过对员工的培训和绩效管理,提高员工的水平和素质,为用工企业提供更好的劳动力服务。

2. 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劳务派遣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合规运营体系,确保企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遵守用工企业的要求,遵守劳务派遣的行业规范。

3. 保障雇员权益劳务派遣企业应为派遣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的员工维权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合理诉求和问题。

三、用工企业的管理要求1. 严格用工合同管理用工企业应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明确有效的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工企业应对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事项进行详细规定,确保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加强派遣员工管理用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考核、绩效评估等,提高派遣员工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用工企业应与劳务派遣企业密切配合,共同解决派遣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 维护劳派双方权益用工企业应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劳派双方的权益。

用工企业应与劳务派遣企业一起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确保派遣员工的收入稳定增长。

四、监管部门的监督要求1. 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保障劳务派遣行业的正常秩序。

同时,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管的效能和准确性。

劳务派遣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活动。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决算,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费。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分析和建议,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财务预算管理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年度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市场预测,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月度预算是年度预算的分解和细化,应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经营情况,在每月月初编制完成。

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四、资金管理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资金的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资金的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和清理,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安全。

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五、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流动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务公司作为现代职业分工与劳动力需求的产物,在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和运营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劳务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运营,制定劳务公司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劳务公司的管理办法,旨在提供一个规范且有序的运营环境。

二、劳务公司的定义与资格要求劳务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经营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为了保证劳务公司的合法性与可靠性,劳务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

1. 注册登记:劳务公司应依法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关审批、备案或许可证明。

2. 经营条件:劳务公司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技术设备等。

3. 资质认定:劳务公司应依法获得相关资质认定,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

三、劳务公司的运营规范与义务为了保障劳务公司与其中介劳动者的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关系的良好发展,劳务公司应遵守以下运营规范与义务。

1. 平等就业:劳务公司应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不以性别、民族、宗教等因素歧视劳动者,并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 合同管理:劳务公司与派遣劳动者之间应建立书面合同关系,并明确工作内容、工时、工资等条款。

3. 工资支付:劳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4. 安全与卫生:劳务公司应为派遣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5. 培训与发展:劳务公司应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

四、劳务公司的监管与执法为了保证劳务公司依法经营,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与执法。

1. 监督检查:政府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经营及业务运营的规范性。

2. 处罚与惩处: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务公司,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与惩处,以警示其他企业。

3. 维权渠道:设立健全的维权渠道,让派遣劳动者能够及时举报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当侵权行为的发生。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二)2024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二)2024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劳务派遣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它在许多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劳务派遣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者,管理劳务派遣用工变得相对复杂。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用工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在开展劳务派遣用工前,应当签订用工合同。

合同应明确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地点等方面的约定。

劳务派遣公司应向用工单位提供合格的劳务派遣员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与技能。

三、劳动保障的落实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进行工作时,享有与用工单位直接雇佣员工相同的劳动保障待遇。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用,并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并按规定向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四、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休假权益,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和年假。

用工单位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休息条件。

五、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工作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与健康。

六、劳务派遣用工信息的登记与报告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信息、工资福利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定期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薪酬情况。

七、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 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期限已届满;2. 劳务派遣员工提前向用工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经劳务派遣公司同意;3. 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3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3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全体员工。

二、组织结构2.1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

2.2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整体决策和管理。

2.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入职、离职、培训等工作。

2.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报表编制等工作。

2.5 市场部负责寻找和开发新客户资源,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

2.6 客户服务部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解决客户问题和反馈。

2.7 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8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3.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要进行职位招聘,招聘岗位根据需求确定,并发布招聘信息。

3.2 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人力资源部负责全程管理。

3.3 招聘面试采取综合评估的方式,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录用人选。

3.4 招聘程序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向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四、离职4.1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离职通知期内完成相关手续。

4.2 公司对员工进行解雇时应符合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4.3 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申请表,交接相关工作,并返还公司财物。

4.4 离职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薪酬5.1 公司根据员工职位和工作表现制定薪资标准,并按时发放薪资。

5.2 薪资发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员工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5.3 薪资发放由财务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发放工资。

5.4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六、考核评估6.1 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制度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劳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这包括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解除与终止等各个环节。

合同内容应详尽地涵盖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时间、休息休假、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

通过合同的形式,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合作关系,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制度应当强调对员工的培训与发展。

劳务公司应定期组织各类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课程,帮助员工提升个人能力,适应岗位需求的变化。

同时,公司还应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和创新活动,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制度需要规定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

这不仅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直接报酬,还应该包括休假、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福利。

通过这样的体系,可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制度中应当包含严格的劳动纪律和考核机制。

劳务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考核结果应与员工的薪酬、晋升等紧密相关,以此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度还必须包括详细的劳动保护措施。

这涉及到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以及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进行预防。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制度应当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

劳务公司需确保所有管理活动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等。

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工作环境。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18条规定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18条规定

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18条规定1.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劳务派遣管理,保护劳务派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产业健康发展。

2.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管理,确保其合法经营。

3.劳务派遣单位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克扣。

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作条件和安全。

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劳务派遣员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其工作能力。

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

1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保障制度。

1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进行缴纳,保障其社会保障权益。

1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纠纷调解和处理机制。

1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制止职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

1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信息。

15.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携带的技术资料以及公司机密要进行保密管理。

1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危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

1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其努力工作。

1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18条规定是对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劳务派遣管理环境。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XX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公司劳务派遣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纪律,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派遣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二、派遣员工无论在公司或者用工单位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出现打架斗殴或者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三、派遣员工请假需提前告知用工单位和公司,否则以旷工处理。

四、派遣员工应严格保守用工单位和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公司有权追究派遣员工责任。

五、派遣员工不得对外散播不利于用工单位和公司的言论,因此给用工单位和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派遣员工责任。

六、用工单位调整派遣员工工作岗位或在合约范围外额外增加工作量的,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应提前告知公司。

七、派遣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用工单位应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若用工单位违章操作,派遣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公司。

八、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存在威逼、胁迫、暴力伤害等违法行为的,派遣员工应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公司。

九、派遣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单位和公司;试用期派遣员工要离职的,需至少提前3天通知公司。

若派遣员工擅自离职,公司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造成派遣员工自身利益受损的,派遣员工自行承担。

十、派遣员工有以下行为的,公司有权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1、非客观原因,拒绝公司劳务派遣安排的;2、连续两次被用工单位因无法胜任工作退回的;3、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积旷工5天的;4、严重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为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优质的劳务派遣服务。

第二章公司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部等部门,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劳务派遣业务。

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劳动纠纷处理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派遣业务管理第七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被派遣劳动者,并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十条公司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及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拖欠。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章用工单位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与用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秩序,提升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务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

第四条职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公司结构第五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运营部等部门。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层,由总经理负责,承担公司的整体规划与领导责任。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薪资福利、绩效考核等事务。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运作。

第九条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项目推广等工作。

第十条运营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决策和领导工作,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工作。

第十四条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项目推广等工作。

第十五条运营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负责项目的执行和落地。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5天。

第十七条职工应按时到岗上班,迟到早退的,应扣除相应的工资。

第十八条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工作结束后应将个人物品和文件妥善归位。

第十九条职工应按照公司的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不能私自改动或拷贝公司的机密文件。

第二十条职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擅自改变工作计划或转移工作责任。

第五章考核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晋升、调薪、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将为优秀的职工提供相关奖励和晋升机会。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保护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公司是指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并获得相关许可的企业。

第三条劳务派遣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派遣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和经营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并取得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设备,能够满足派遣工作的需求。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在劳务派遣工作之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工作的条件和双方的责任。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作的程序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工,并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作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用工单位的要求下进行,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律法规。

第四章劳务派遣工作的权益保护
第十条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剥削。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工有权利了解其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和工作条件,并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和投诉。

附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附件:派遣协议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法律。

2.劳动法律法规: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进行细化和规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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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编制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劳务公司档案制度1、资质预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在每项工程开标前,评审小组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确认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法人委托的时间和营业范围有无超越。

2、对劳务公司进行考察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

管理小组进行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全方位考察。

对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审查。

评审小组在施工冬歇期间根据认证指标对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定。

其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考评小组对劳务队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②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③对经评价合格的劳务队伍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报各项目部。

④项目部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名册》中选择3—5家劳务队伍择优选用。

对于资信不可靠,无设备等及公司内通报不准合作的单位,坚决拒绝使用。

项目部如果违反公司的制度私自选择劳务队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⑤各项目部可以向公司推荐合作过的具有相当实力的劳务队伍,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评审。

第三章劳务招标管理办法1、招标方式①公开招标:招标金额超过20万元及邀请招标和议标情形之外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②邀请招标: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议标:不可预见的三边工程、临时工程、工期紧或招标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工程可采用公司内部议标。

④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进行招标。

2、按公司管理制度,大型劳务招标由工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属项目部劳务招标的由项目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执行委员会招标工作流程执行集团下发的《招标监督管理制度》。

4、各执行委员会组织招标前,对所属成员进行通知和召集。

5、招标金额超过50万元或重要劳务,各执行委员会需通知公司招标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参加。

6、未达到第5条要求,各执行委员会需通知公司招标委员会副主任参加,如副主任认为有必要主任参加,由副主任通知主任参加。

工程执行委员会招标时,如项目经理不能参加,项目经理应委派副经理参加。

7、实行资格预审制,报名时应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报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按招标文件报价的一律不予纳入候选人名单。

8、开标程序按照:当众开标→唱标→第一轮审查列出候选人→第二轮竞争性谈判→客户签字确认→确定候选人→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

9、劳务公司中标条件:①五证齐全②低价合理③经考察施工工程安全质量较好、信誉较高、业绩较好。

10、最终确定的候选人数量可以大于实际使用数量,以备合同谈判时的不可预见情况。

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各执行委员会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以便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1、招标完毕后,各执行委员会委员需将招标原始资料整理汇总,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报相应部门备案,并形成公司统一的格式,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集团档案内的优秀劳务企业优先第四章劳务公司的成本控制1、劳务分包的管理应该在源头上进行把关,也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对合同进行严格磋商、测算后方可签认。

一份优秀的劳务分包合同,首先是实现双赢,然后是在质量、安全、进度上得到保障,同时,作为一份经济性的文件,其宗旨在于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等前提下,如何降低合同金额,控制成本。

2、目前的劳务分包合同中价格确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建筑面积为计量基数,以单方造价来签订;二是以“大包”的形式来确定合同价格,即每个单项工程劳务金额多少;三是按政府定额中规定的工日数消耗数乘以双方协定的工日单价来确定。

以上三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第一种模式由于合同条款结构简单、结算简便,所以应用范围也最广泛。

3、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纯粹的劳务分包费用在项目成本中的比例比较低,通常情况不超过15%。

但因为劳务分包在实践中通常会包含一部分施工企业不易进行控制的小型机具和易耗材料费用,所以,劳务分包费用总额有时也比较可观。

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时候,除了劳务谈判确定分包队伍外,劳务招标也是经常采用的方式。

招标方式确定劳务队伍,这样对施工企业以合理低价选择优秀的劳务队伍是有利的。

这里要强调合理低价。

劳务市场现在竞争十分激烈,甚至某些方面竞争比建筑市场更激烈。

并且劳务市场发育不成熟,劳务队伍水平能力也参差不齐,许多劳务队伍根本就不具备承担亏损的能力。

为生存下去,许多竞争能力不足的劳务队伍被迫进行低价投标,并且是低于成本价投标以维持运转。

劳务分包本身利润空间就较小,劳务队伍在其中的回旋余地不大,低价中标后,为完成合同,或者尽力压低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劳务人员劳动积极性低下,或者与施工单位尽力纠缠,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要价。

在这些措施不能奏效、出现无法承受的亏损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只能消极怠工,拖延进度,甚至停止施工,逼迫施工企业满足自己的要求。

出现这种情况,对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两败俱伤。

施工企业项目进度滞后,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对自身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将承受来自业主的巨大压力;劳务队伍出现亏损,无法兑现对施工企业的承诺,生存空间被进一步缩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尽可能采纳比较有竞争力、有信誉的劳务队伍参与施工;不要无原则压低劳务分包单价,要对劳务分包的成本做到心里有数,避免吸纳低于成本价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可能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劳务队伍,规定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到较高要求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可获得奖励,以提高劳务队伍施工积极性,施工企业、劳务队伍达到双赢。

第五章工程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合同的签订(集团对劳务、劳务对工人)第六章劳务安全生产管理一、总则1、为了加强劳务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促进劳务公司改善劳动条件,有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公司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公死亡责任指标0次/年,重大安全事故案件0次/年。

2、因公负伤率0次/年,其中重伤率0次/年。

3、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4、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5、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6、千万元产值的事故损失1万元以内。

7、重大环境破坏案件0次/年。

三、安全生产机构参与施工任务的劳务公司,要以劳务公司经理为首,参照公司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劳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将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式上报项目部,核查批准。

四、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在劳务公司经理的牵头下,制定符合项目部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交底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劳务公司负责制,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使参与施工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对特殊工种(起重、架子、电焊、电工、机械、爆破等)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4、建立安全警示制度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工地树立醒目的安全操作规定标牌、标语。

5、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流程施工现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建立材料安全保管制度施工现场、料库及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均应配备灭火器具,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并同地方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易燃品存储区重要防火区禁止火源进入。

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及助燃物。

7、建立安全用电制度施工用电要合理布置,并设置醒目标志,防止触电事故。

用电线路架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配电箱和闸刀盒应上锁,室外配电箱和闸刀盒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

配电箱要防止雨淋日晒,对电器设备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接零或绝缘。

夜间施工应具有安全的照明设施,派专人负责电器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检查检修电器设备。

8、建立安全机械运行制度五、安全生产检查办法1、参与施工任务的劳务公司,要无条件接受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内容参见各项目部制定的适合不同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型交底,以及项目部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

2、检查频率检查的频率、时间,原则上按照随时不定期检查。

具体实行中,可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针对个别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定。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劳务公司要立即无条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结果统一上报项目部。

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处理1、劳务公司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并无条件配合项目经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2、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劳务公司应立即上报项目部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七、安全检查表格安全管理检查项目表第七章劳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一、总则1、为了加强劳务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其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促进劳务公司严格按照生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是工程质量达到“精心施工、确保优良、争创精品”的质量方针。

二、质量目标工程验收一次性优良率95%,最终验收优良率100%。

三、质量控制机构1、以劳务公司经理为首,参照公司项目部制定大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劳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劳务公司的质量控制及监督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将质量控制机构及其运作方式上报项目部,核查批准。

2、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部要求建立质量组织管理体系。

在劳务公司内部实行分级质量管理制度,劳务公司设专职质检员具体负责质检工作。

四、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过程控制(1)各劳务公司质检负责人要将工序划分和施工中重点工序划分,在开工前给项目部施工人员报批并予以明确;(2)重点工序完成时要经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确认,并在建立许可下方可进入下道工序;(3)项目部质检人员要对劳务公司施工现场人员、材料、机具、工艺及方法等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按预定方案实施;(4)项目部质检人员对重点工序必须进行系统检查确认;非重点工序可针对劳务公司随即抽查,合格后予以签认;(5)劳务公司质检负责人必须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检后方可报项目部质检组验收,并且无条件自觉接受监理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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