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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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会员国的身份获得与主权国家身份建构——以巴勒斯坦申请加入联合国为例

联合国会员国的身份获得与主权国家身份建构——以巴勒斯坦申请加入联合国为例
( .巢湖学院 , 1 安徽 巢湖 2 80 ) 30 0
摘 要 :主权 国家不仅 是 一个 由实效 性要 素所 构成 的实体 , 而且 也是 国际社会 广泛 认 同的 一种 国 际主体 身份 。联 合 国 的承认 与接 纳不仅 对 主权 国家 身份 在 国际社 会 的全 面 建 构具 有 直 接 的权 威 确认和 支 撑作 用 , 而且 也对 主 权 国家充 分 享有 其 主权 权 利 并 实 际参 与 国 际关 系有 着 十分 重 要 的作用 。 因此 ,接 纳 新会 员 国” 制 为 主权 国 家 身份 全 面 建构 提 供 了一种 特 殊 的 程 序机 制 “ 机 和博 弈平 台。 为实现 实 质性 的独 立建 国 目标 , 巴勒斯 坦 正 式 申请 加 入联 合 国。对 此 , 国际 社会 目前存在 着 明 显 的分 歧 , 并形 成 了多种 博 弈力 量 以及错 综 复杂 的博 弈格 局。
关 键词 : 巴勒 斯坦 ; 合 国 ; 联 国家身 份 ; 弈 博
中图分 类号 : F D9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0 4—8 9— 0 2 0 )一 0 3—1 10 4 0 2 1(5 05 1
机制与博弈平 台。对此 , 在各 方 的广 泛博弈 中,


主权 国家身份建构 与入联 的制 度 和 制衡
和平 安全 , 以及 国际社 会 整体 利 益 和秩 序 的 重
大国际问题 。联 合 国的 “ 会员 国的 审查 与 接 新 纳” 机制 为这类 问题 的处理 提供 了基本 的程序
收 稿 日期 :020 -2; 订 日期 :020 -0 2 1 -32 修 2 1 -42 。
基金项 目:00年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 目“ 国政府参与全球性 治理若 干法 律问题研 究” 1B X 9 ) 21 我 ( 0 F 0 8 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 赵洲 (9 9 )男 , 16 一 , 安徽巢湖人 , 巢湖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 院教授 , 法学博 士 , 主要 研究方 向: 国际法 。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组织(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是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它通过政府间协议成立,具有常设的机构。

通常被赋予国际法律人格。

具体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其组织章程中。

一般地,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缔约能力;(2)派遣与接受常驻或临时的外交使团(节);(3)作出国际承认或作为国际承认的对象;(4)构成国际法中继承或被继承的主体;(5)提出国际索赔和承担国际责任;(6)召集国际会议、组织和参加国际交往,进行国际合作、解决国际争端;(7)享有某些特权和豁免;(8)其他还包括登记与保存条约,拥有自己的旗帜标志等。

2.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1)成员。

国际组织的成员一般可分为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两种:①正式成员。

正式成员有时又被分为参与创建该组织的原始成员和在组织成立后的纳入成员。

正式成员通常参加组织的全部活动并拥有完全的权利。

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是国家,但在个别情况下,经特别约定,也可以是某些特定的非主权实体或其他的国际组织。

在这种特殊安排下,具有某个国际组织正式成员资格的参加者并不因此而获得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②非正式成员包括准成员和观察员。

准成员也被称为联系会员,是被接受参加组织的活动,但因某些条件或原因,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成员。

准成员通常在组织的主要机构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表决权。

观察员是有条件地被邀请或接受出席有关会议或参加某些活动者。

其主要职能是了解和咨询,不享有正式成员享有的表决权等权利。

观察员有时也被称为咨询会员。

有些是常设性的,但多数是每次会议时临时邀请或接受的。

(2)机构。

国际组织的机构由其职能和成员国约定而设立。

通常包括三个主要机构:①权力和决策机构。

通常称为大会、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等,一般由所有成员代表参加。

有些组织的该种会议是由成员国元首、首脑或部长组成或参加。

②执行机构。

联合国

联合国

1.联合国UN ( 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

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

到2008年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宗旨及原则第一条联合国之宗旨为: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二条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一、本组织系基于备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

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执行上述原则。

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中国大学mooc《国际法(吉林大学) 》满分章节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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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国际法(吉林大学) 中国大学mooc答案100分最新版content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第一章1、第一部有完整体系的国际法著作是《战争与和平法》,其作者是()A:边沁B:苏文C:格老秀斯D:孟德斯鸠答案: 格老秀斯2、下列关于国际法特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国际法是通过特定的权威机关强制各国执行国际法的B: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C:国际法是有拘束力的,对国家或其他国际人格者是有强制性的D: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答案: 国际法是通过特定的权威机关强制各国执行国际法的3、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指国际法何以对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有拘束力。

不同学派对此有不同解释,其中自然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A:人类法B:“协定必须遵守”这一基本规范C:自然法D:国家权力和对外政策答案: 自然法4、由于对国际法效力根据的不同认识,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派,主要有()A:自然法学派B:实在法学派C:格老秀斯法学派D:前苏联法学派答案: 自然法学派;实在法学派;格老秀斯法学派5、关于国际法的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A: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以主权者“平等协作”为基础B:国际法通常称为“软法”C:国际法以“势力均衡”为基础D:国际法通常称为“外交法”或“不可裁判的法”答案: 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以主权者“平等协作”为基础 ;国际法通常称为“软法” ;国际法通常称为“外交法”或“不可裁判的法”第二章国际法的渊源第二章1、国际法渊源是指_A:国际法的表现形式B:国际法发展的过程C:国际法所的历史来源与国际交往基础D:国家立法的草案答案: 国际法的表现形式2、__所提出的七项原则标志着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趋于完善A:联合国大会B:《联合国宪章》C:安全理事会D:亚非会议答案: 《联合国宪章》3、下列哪项不是国际强行法的特征()A:国际社会全体接受B:公认为不许损抑C:条约抵触无效D:不得随意更改答案: 条约抵触无效4、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公法学家的学说可以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原因是下列哪些选项()A: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B: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C: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D: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答案: 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5、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______。

国际法自考题-20_真题-无答案

国际法自考题-20_真题-无答案

国际法自考题-20(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以下国际组织中是在无条约的情况下建立的是______A.北欧理事会 B.欧佩克 C.世贸组织 D.欧盟2. 国际组织的性质是______A.世界政府机构 B.超国家组织 C.国家间组织 D.隶属于会员国组织3. 以下各项中,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是______A.欧洲联盟 B.国际法协会 C.国际文学艺术协会 D.国际红十字协会4. 下列国际组织中属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是______A.世界卫生组织 B.国际红十字委员会 C.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D.非洲统一组织5. 按照国际组织的分类方法,美洲国家组织属于______A.专门性国际组织 B.区域性国际组织 C.非政府组织 D.一般性国际组织6. 关于国际组织责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经过多年努力,于______通过了《国际组织责任条款草案》。

A.2001年9月 B.2003年9月 C.2005年1月 D.2006年8月7. 在国际组织中只享有有限的权利,但在主要机构中没有表决权,也不能在主要机关中任职,对组织承担较低财政义务的国际组织成员类型是______A.完全成员 B.联系成员 C.部分成员 D.附属成员8. ______是世界旅游组织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成员资格。

A.附属成员 B.联系成员 C.部分成员 D.完全成员9. 国际组织成员对本组织的文件草案或赞成或反对的表示方式称为______A.决议 B.表决 C.投票 D.决案10. 安理会通过非程序性事项决议的表决需要______A.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 B.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的9个可决票 C.全体理事国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票 D.超过全体理事国半数的同意票11. 联合国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表决须经出席大会及投票的成员国的______同意才能通过。

A.1/2成员国B.1/3成员国C.2/3多数国D.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12. 联合国的基本文件是______A.《联合国组织条例》 B.《联合国章程》 C.《联合国宪章》 D.《国际联盟盟约》13. “联合国日”是______A.11月11日 B.10月24日 C.10月25日 D.8月15日14. 承认《联合国宪章》是“一项具有某些特殊特征的条约”的是______A.1962年“联合国的某些费用案”的咨询意见 B.1949年“执行联合国职务时遭受伤害的赔偿案”的咨询意见 C.1996年关于“一国在武装冲突中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问题”的咨询意见 D.1989年“关于适用《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第6条第22节”的咨询意见15. 《联合国宪章》是在______A.旧金山会议上制订的 B.巴黎和会上制订的 C.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制订的 D.雅尔塔会议上制订的16.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______A.30个 B.50个 C.51个 D.60个17. 联合国的工作语言有______A.英文和法文 B.中文和英文 C.俄文与西班牙文 D.俄文与法文18.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职权包括______A.审议各国在裁军等方面合作的一般原则,并提出有关建议 B.促请各争端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 C.调查任何争端或情势,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D.在争端或情势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时,在任何阶段建议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19. 目前组成联合国安理会的成员国有______A.9个 B.11个 C.15个 D.17个20. 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进行表决的多数通过制为______A.简单多数 B.三分之二多数 C.四分之三多数 D.多数加特定成员21. 安理会主席职位由______A.联合国秘书长担任 B.本届联大主席担任 C.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代表轮流担任 D.安理会理事国代表轮流担任22. 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是______A.大会 B.秘书长 C.国际法院 D.安理会23. 确定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程序中的“大国一致原则”的国际文件是______A.《莫斯科协定》 B.《德黑兰宣言》 C.《雅尔塔协定》 D.《开罗宣言》24. 确认了安理会表决程序中“弃权不妨碍通过”的国际案件是______A.1986年“尼加拉瓜案” B.1971年“纳米比亚案” C.1972年“黑九月事件” D.1886年“多恩案”25. 程序性事项以______的可决票决定。

加入联合国协议书模板

加入联合国协议书模板

加入联合国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加入联合国组织,乙方作为联合国的代表,同意接纳甲方为联合国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相关国际法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在甲方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后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定义2.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2.1.1 “联合国”指联合国组织,包括其所有机构、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

2.1.2 “宪章”指联合国宪章。

2.1.3 “会员国”指联合国的成员国家。

2.1.4 “国际法”指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在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后,享有宪章所赋予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甲方应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等。

3.3 甲方应按时缴纳联合国会费,并参与联合国的各项活动和决策过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应接纳甲方为联合国会员国,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会员国权利和义务。

4.2 乙方应确保甲方在联合国内部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决策、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4.3 乙方应协助甲方了解和适应联合国的运作机制,以及履行其作为会员国的义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执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国际法院进行裁决。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联 合 国

联   合    国
联 合

一、概述
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Aims and Principles of the UN
四 项 宗 旨: (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2)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4)构成协调各国行为的中心,以达成上述 共同目的。
七原则:
(1)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 (2)所有会员国都应善意履行宪章义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4)禁止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5)集体协助原则。 (6)保证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7)不干涉内政原则。
②咨询管辖权 根据宪章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只有联合国大 会、安理会以及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 国其他机构和各种专门的机构有权请求国 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目前,联合国大会,安理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 会、托管理事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和联合 国行政法庭判决复核委员会,以及 十多个 联合国专门机构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 询意见
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潘基文
(11)ICAO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民航组织 (12)IMO 国际海事组织 海事组织 (13)ITU 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联 (14)UPU 万国邮政联盟 万国邮联
(15)WMO 世界气象组织 气象组织 (16)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组织 (17)IFAD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农发基金 (18)UNIDO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工发组织 (19)UNWTO 世界旅游组织
第二,对事管辖权(管辖事项) A自愿管辖。当事国发生争端后达成 协议,自愿向国际法院提交的一切案 件。国际法院基于当事国的自愿而取 得对当事国间案件的管辖权。 B协定管辖。这一类是《联合国宪章》 和现行条约中特别规定的事件或争端。 C任意强制管辖。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的规 定,当事国可以随时作出声明,对于与接 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一切 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无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这类强制管辖的法律争端包括: 一是条约的解释; 二,国际法的任何问题; 三,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法 国际义务者; 四,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的性质及 其范围

联合国契约组织 加入条件

联合国契约组织 加入条件

联合国契约组织加入条件
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条件
作为一个国家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国家主权: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内外政策。

2. 国际承诺: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承诺遵守并履行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公约的规定,并认可联合国的宪章。

3. 和平解决争端: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同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武力解决问题。

4. 尊重人权: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尊重并保护人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等。

5. 排除歧视: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等,并采取措施消除已存在的歧视。

6. 反对恐怖主义: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并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7. 经济合作: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支持可持续发展和贸易自由化,并采取措施减少贫困和不平等现象。

8. 保护环境: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的国家需要致力于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它意味着国家将与其他成员国一起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人权保护。

这需要国家具备一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为全球发展贡献力量。

加入联合国契约组织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荣誉,更是一个国家履行国际责任的表现。

模拟联合国社团招新试题-嘉朋汉坊

模拟联合国社团招新试题-嘉朋汉坊

模拟联合国社团招新试题班级: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一、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1. 二战后,联合国的成立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和平愿望。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 联合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宣告以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的国际组织B. 《联合国家宣言》提出了成立联合国的构想C. 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行动的机构D. 除政治外,联合国的活动范围还涉及经济、文化等领域2. 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的时间是()A. 1944年10月B. 1945年8月C. 1945年10月D. 1949年10月3.联合国的官方正式使用语言为()A.英语、法语、汉语、德语、日语、韩语B. 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日语、汉语C.英语、汉语、阿拉伯语、俄语、西班牙语、法语D.英语、汉语、印度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4. 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国家为了共同利益和共同政策而结成的国际组织。

下列哪一项是区域性国际组织()A.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B. 世界卫生组织C. 东南亚国家联盟D. 77国集团5. 欧元区不包括以下哪个国家()A. 卢森堡B. 荷兰C. 比利时D. 英国6. 自2011年3月19日开始,以美国为主导的多国部队发动了对利比亚的战争,旨在推翻利比亚哪个领导人的政权()A. 卡扎菲B. 卡特尔C. 卡斯特罗D. 卡尔扎伊7. 电影《2012》问世后,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保问题,许多国家都签署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京都议定书》。

下列哪个国家目前仍未签署《京都议定书》()A. 中国B. 日本C. 美国D. 朝鲜8. 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条件是①爱好和平②接受宪章规定义务③经安全理事会推荐④经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一致通过⑤获得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国家准许通过嘉朋汉坊⑥全体国民强烈要求加入联合国A. ①②③④⑥B. ②③④⑤⑥C. ①②③④⑤D. ①②③⑤⑥9. 下面哪项是世界性最高级别的经济论坛()A. APECB. DavosC. OPECD. G810. 目前哪一国家还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A. 俄罗斯B. 埃及C. 土耳其D. 蒙古二、填空题(共25空,每空2分,共50分)1.联合国现任秘书长为__________,上一任秘书长为_________。

《国际法学》习题答案

《国际法学》习题答案

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复习模拟练习科目《国际法学》一、判断题1.就“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而言,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不是抽象的“人类理性”,而是国家的“共同意志”。

()2.国际惯例就是国际习惯。

()3.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是联合国唯一的负责编撰国际法的机构。

()4.独立并存的主权国家以及主要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5.对于国家财产及其豁免,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采用有限豁免原则,所以有限豁免原则已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

()6.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 海里。

()7.国家继承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与所涉领土无关联。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赋予原始国籍上仅采取血统原则。

()9.在权利实现方面,《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缔约国赋予“立即实现”的义务,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则只是要求缔约国承担“逐步实现”的义务。

()10.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如安理会持否定态度,大会就无权讨论。

()11.海底区域上空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区域相同。

()12.政变而引起的政府更迭,必然发生政府继承问题。

()13.条约保留主要发生于多边条约,双边条约一般不发生保留问题。

()14.国际法作为法律,对国内的机关和人民发生直接的约束力。

()15.休战不是战争状态的结束,而只是敌对行动的中止。

()16.解决争端的政治方法主要包括谈判、协商、调停、斡旋、仲裁等。

()17.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时毋需出示全权证书。

()18.《南极条约》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保留其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

()19.缔约权是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缔结条约的能力,由国际法决定()20.国际常设法院于1922年宣告建立。

()21.国际习惯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物质要素”和“心理要素”。

其中,心理要素在国际法上也被称为“惯例”。

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联合国

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联合国

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联合国展开全文一个国家如何成为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宪章》规定:“凡爱好和平的国家,接受《联合国宪章》所载义务,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履行这些义务,都可以成为联合国会员国。

”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须经安全理事会推荐,再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才能获得联合国会员国资格。

一个新的国家或政府如何获得联合国的承认?只有其他国家或政府才拥有承认一个新的国家或政府的权力。

承认与否通常表明这些国家或政府是否愿意与其建立外交关系。

联合国既不是国家,也不是政府,因此无权认可一个新的国家或政府。

但是,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构成的组织,联合国可以接纳一个新国家成为其会员国,或者接受一个新政府代表的全权证书。

申请程序大致如下:1.申请国向秘书长提交一份申请,同时提交一封正式声明接受《联合国宪章》所载义务的信函。

2.安全理事会审议申请。

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有9个投赞成票,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没有任何一个投反对票,才能通过任何接纳新会员的建议。

3.如果安理会建议接纳该国,则该建议将递交联合国大会审议。

但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会员国投赞成票,联合国大会才能接纳一个新会员国。

4.接纳新会员国的决议通过之日,即为会员国资格正式生效之时。

联合国大会每一届会议都会审查与会的所有会员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按照惯例,首先应审查全权证书委员会9个成员国代表的全权证书,但是对该委员会成员的审查也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

在审查期间,可以对某个特定代表是否得到当权政府授权提出质疑。

这个问题最终将由联合国大会多数票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通过民主选举而造成的政府正常更替不会造成对有关国家代表全权证书的质疑。

达州事业单位真题2024

达州事业单位真题2024

2024年达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试题(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2024年5月10日,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认定()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应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

A.以色列国B.巴基斯坦国C.巴勒斯坦国D.塞维利亚国【答案】:C2.2024年3月8日从中国海油获悉,在珠江口盆地发现我国首个深水深层油田——(),探明油气地质储量1.02亿吨油当量,是我国在深水领域自主发现的最大油田。

A.东平北油田B.绥中油田C.开平南油田D.流花油田【答案】:C3.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亚洲首艘圆筒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海葵一号”于4月26日在()完工交付。

A.东营B.青岛C.广州D.天津【答案】:B4.中国海油()26---6钻采平台上部组块与导管架5月17日对接成功,完成海上安装,这是我国首个智能海上钻采平台。

1/ 14A.湛江B.清远C.梅州D.惠州【答案】:D5.北京时间2024年2月18日,2024亚洲羽毛球团体锦标赛男团决赛,中国队()横扫马来西亚队,获得冠军。

A.4:0B.2:0C.3:0D.1:0【答案】:C6.运用试管香蕉技术培育出香蕉品种的方法属于()。

A.基因工程B.酶工程C.发酵工程D.细胞工程【答案】:D7.下列文种中()的标题可省略事由。

A.报告B.通报C.请示D.通知【答案】:D8.当代作家路遥的代表作()以恢弘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展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该作品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A.《红高粱》B.《白鹿原》C.《平凡的世界》D.《废都》【答案】:C2/ 149.下列不属于基本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是()。

A.公开市场业务B.税率C.存款准备金D.再贴现【答案】:B10.中国自古有“二月二,龙抬头;三月三,生轩辕”的说法。

其中“轩辕”指的是()。

A.炎帝B.黄帝C.伏羲氏D.盘古氏【答案】:B11.下列国家中,正式确立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文官制度的国家是()。

国际组织法知识竞赛题

国际组织法知识竞赛题

国际组织法知识竞赛题(2012年5月)1、作为国际法着重研究的对象的国际组织是指:(2分)若干国家或其政府通过签订国际协约而成立的机构。

也即政府间国际组织。

2、国际组织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是指:(5分)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3、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特征是:(5分)1、国际组织的成员主要是国家。

2、国际组织是国家之间的组织,但不是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机构。

3、国际组织是基于特定目的建立的,特定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4、国际组织是以国际条约为基础而建立的。

3、国际组织具有常设的机构。

4、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来自:(2分)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文件的承认。

5、国际组织的类型可以按照其活动的目的分为____;按照其成员范围分别为____;按照其成员资格是否向其他国家开放分为____。

(6分)一般性组织和专门性组织;全球性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开放性组织和封闭性组织6、国际组织的产生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是:(4分)第一:客观上的可能性,即国际社会具备开展国际组织活动的条件,如国际关系密切和维持国际组织关系的社会基础。

第二:国际社会在主观上认识到建立国际组织的必要性7、国际组织最初的组织形式是____,是一种临时性议事组织,后出现一种比较稳定的组织形式,被称之为____。

(4分)政府之间的国际会议;国际行政联盟8、国际行政组织中出现最早的是:(2分)国际电报联盟9、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国际组织是:(2分)国际联盟10、国际联盟设立的主要机关有:(4分)大会、行政院、秘书处和国际常设法院11、国际联盟体制中最富有创新的机构设置是:(2分)秘书处12、国际联盟自其创立之时就有它的缺陷,这些缺陷表现在:(6分)在实质上,它以保证战胜国既得权益的现状维持为主要目的;在构成上,它缺乏普遍性,没有美苏两个大国的参加;在组织和程序上,,大会和行政元的权限不分,决议以全体一致通过的表决方式通过,缺乏采取有效行动的灵活性。

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条件 宪章第四条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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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条件宪章第四条/Case/CaseIntlProfile.asp?rowId=2BCDD801-FD6A-4AFB-AC64-C49A357FD 5B12010-4-19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条件——宪章第四条Conditions of Admission of a State to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Article 4 of the Charter[案例文书]咨询意见[案例状态]已审结[审理机关]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国际法院)[判决时间]1948年5月28日[案情摘要]联合国大会请求国际法院就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条件问题(宪章第四条)发表一项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认为第四条的解释使对新会员国的接纳不依赖于要求申请者具备的条件,但却依赖于另外的与其他国家有关的考虑。

而且,它将阻碍单独和根据其自己的情况对每一接纳申请进行审查和表决。

这将在字面上和精神上与宪章相矛盾,因此,法院,以9票对6票对这个问题作了否定回答。

[案件背景]一、《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

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1947年10月,联合国大会把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二、《联合国宪章》第四条的规定:(一)凡其他爱好和平之国家,接受本宪章所载之义务,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并愿意履行该项义务者,得为联合国会员国。

(二)准许上述国家为联合国会员国,将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以决议行之。

三、争端的起源1946年,爱尔兰、葡萄牙和约旦先后申请加入联合国。

联合国大会接纳会员国的权限案

联合国大会接纳会员国的权限案

联合国大会接纳会员国的权限案/lab/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462 2010-5-3联合国大会接纳会员国的权限案——联合国安理会和大会接纳会员国的职权〖案情〗国际法院发表关于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问题的咨询意见以后,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97(Ⅲ)号决议,建议安理会和大会的每一成员国在就接纳新会员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按照法院的意见行事。

1949年9月,当安理会就是否推荐接纳8个国家为联合国会员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苏联又均投了反对票。

根据阿根廷的建议,联合国大会于同年11月22日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根据《宪章》第4条第2款的规定,当安理会因申请国未获得必要的多数票或因某一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而没能作出推荐时,大会能否通过决议将该国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咨询意见及理由〗1950年3月3日,国际法院就上述问题发表了咨询意见。

法院指出:如果安理会对于加入的申请国没有作出有利的决定,这在实际上就是建议不接纳该有关国家。

在这种情况下,摆在大会面前的是一项建议。

对于这项建议,大会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而如果拒绝接受,大会就是接纳了申请国。

法院认为,《联合国宪章》为接纳新会员国规定了两个程序:安理会的“推荐”和大会的“决议”。

如果大会有权不经安理会的推荐而作出决定,安理会就被剥夺了《宪章》授予它的一项重要职权。

作为“否决权”的结果而没有安理会的推荐,不能解释为“不赞成”的推荐,因为安理会本身曾把它自己的决定解释为没有作出推荐的意思。

法院还指出,《宪章》并未使安理会在对大会的关系上处于从属的地位。

〖评析〗本案明确了大会和安理会在接纳新会员国问题上的权限,这实际上就是《宪章》所规定的两个程序:安理会的“推荐”与大会的“决议”。

大会可以作出决议,拒绝安理会所推荐的申请国为新会员国,但它无权作出决议接纳安理会没有推荐的申请国为新会员国。

〖问题〗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在接纳新会员国问题上的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联合国体系——精选推荐

联合国体系——精选推荐

联合国体系联合国组织根据1945年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联合国宪章》成立。

之后,一批在各自领域起重要作用的专门性国际组织,通过与联合国的关系协定而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从而构成了联合国组织体系。

1.会员国。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为包括中国在内的51个国家。

以后的成员国均是纳入会员国。

创始国和纳入国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

被接纳为新会员国的条件是:(1)被接纳的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

(2)其接受宪章规定的义务,愿意并能够履行宪章的义务。

(3)经安理会推荐。

申请国首先向秘书长提出申请,秘书长将其申请交由安理会,安理会审议并通过后向大会推荐。

(4)获得大会准许。

经大会审议并2/3多数通过。

截至2007年12月,联合国会员国为192个。

2.主要机关及专门机构。

(1)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依照《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由六个主要机构组成。

①大会。

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除特别会议和特别紧急会议外,大会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到12月25日举行一届为期3个月的常会。

大会不是一个立法机关,而主要是一个审议和建议机关。

大会和安理会在联合国系统中处于中心位置。

大会下设政治与安全、经济与财政、社会人道与文化、非殖民化、行政与预算、法律以及特别政治等7个主要委员会;还有总务、全权证书2个程序委员会,以及若干特别委员会。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立了人权理事会,作为大会的附属机构(见后面“国际人权法”二节)。

大会表决实行会员国一国一票制。

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决议采取2/3多数通过。

实践中也常常采取协商一致方法通过决议。

上述重要问题包括: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相关的建议,安全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中需经选举的理事国的选举;新会员国接纳;会员国权利中止或开除会籍;实施托管的问题;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应缴费用的分摊等。

国际公法多项选择题

国际公法多项选择题

国际公法多项选择题1.以下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BC )。

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D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2、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ABC 格老秀斯派、自然法学派、实在法学派)3.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CD社会连带说、规范法学说)。

4.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ABC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5、以下属于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包括(ACD )。

A、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B.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C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D国际组织的决议6、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BC国家的外交实践、国际组织的实践)。

7.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政府问的国际组织)。

8、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B.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C.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基本相同D.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9.各国使国际法在其国内得到适用的方式包括( A采纳C转化)。

10.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A瑞士C奥地利)。

11.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A国家领土割让B国家领土合并)。

12.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A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B政治性的条约)。

13下列哪些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 BD )A国债B地方债务c地方化债务D恶债1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BCD )。

A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B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c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D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15.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限制主权B恢复原状C赔偿D道歉)。

16.国家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A.领土所有权B领土管辖权c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案情〗1946年,爱尔兰、葡萄牙和约旦先后申请加入联合国。

在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4条第2款的规定,就是否推荐三国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苏联均投了反对票,理由是该三国当时未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而且爱尔兰和葡萄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曾保持中立。

1947年,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和芬兰相继申请加入联合国。

苏联主张对五国申请做“一揽子”表决,以使五国被同时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但这一主张遭到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的反对。

在安理会随后就是否推荐意大利和芬兰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苏联又投了反对票。

由于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在是否推荐上述有关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加入联合国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安理会迟迟不能作出推荐决定。

为此,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17日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一联合国会员国在依《宪章》第4条应邀在安理会或大会以投票方式就是否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问题发表见解时,在法律上是否有权以该条第1款明确规定的条件作为同意接纳的条件?特别是,此种国家在承认有关国家应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的同时,能否以将其他国家与该有关国家一同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作为其投赞成票的附加条件?〖咨询意见及理由〗1948年5月28日,国际法院就上述问题发表了咨询意见。

法院指出:提交法院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以下一点:《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是否是详尽无疑的?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将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会员国在法律上没有权利附加《宪章》规定以外的条件以同意接纳新会员国;但是,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在接纳新会员国时,会员国也可以依据其他条件。

这是一个纯法律问题。

为了确定一个条约条款的含义,如在本案,关于接纳新会员国的条件是详尽的或是相反,这是一个条约的解释问题,因此只能是一个法律问题。

本法院只能以抽象的方式审查提交给它的问题,这是法院的责任。

它们是否属于联合国成员国?

它们是否属于联合国成员国?

它们是否属于联合国成员国?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与变迁,联合国作为最具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在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合作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联合国的成员国,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国家通过了成为联合国成员的审议程序?下面将通过有序列表的方式,阐述一下不同国家与联合国成员国身份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是否属于联合国成员国的问题。

一、拥有主权与国际承认1.国际主权:作为一个主权国家,首先需要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并与其他国家确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只有被普遍承认的主权国家才有资格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2.联合国共同窗口会议:按照《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三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联合国会同各会员国共同开展窗口会议。

如果一个国家不是联合国成员国,则通常不会被邀请参加这些会议。

二、通过联合国大会的审议程序1.提出申请:国家必须首先向联合国提交书面申请,表示其加入联合国的意愿。

2.大会推荐: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联合国大会会对该国的申请进行讨论和评估,并决定是否推荐其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3.安全理事会的决定:大会作出推荐后,该国的申请将提交给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需要通过决议来确定是否同意该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4.成为正式会员国:如果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该国加入联合国,该国将成为联合国的正式会员国。

三、不属于联合国成员国的国家1.台湾:由于中国政府声称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联合国自1971年起只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代表。

因此,台湾并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加入联合国。

2.科索沃:尽管科索沃于2008年宣布独立,并得到了一些国家的承认,但由于其独立宣言未能获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通过,科索沃不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3.梵蒂冈:梵蒂冈是世界上唯一没有民众居住的国家,其代表国家的地位是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和参与国际组织来实现的。

尽管梵蒂冈与联合国有一定的合作关系,但并未获得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评析[13页]

“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评析[13页]

“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评析余民才一、“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案”:案件背景及特点科索沃原为塞尔维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塞尔维亚)的一个自治省,当地90%的居民是阿尔巴尼亚族(以下简称阿族)人。

1999年科索沃战争结束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下简称安理会)通过《第1244(1999)号决议》(以下简称《第1244号决议》)在科索沃建立了一个过渡行政机构———联合国驻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UNMIK),由其代管该地区的行政事务。

自2005年底开始,联合国秘书长特使阿赫蒂萨里以及美国、欧盟和俄罗斯三方的代表组织塞尔维亚与科索沃双方的代表就科索沃未来的地位问题进行谈判,但均无结果。

2007年11月17日,科索沃地区选举了科索沃议会;2008年2月17日,UNMIK下设的科索沃临时自治机构单方面宣布独立。

这一行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纷纷做出反应。

美国和许多其他西方国家立即承认科索沃独立。

而塞尔维亚表示,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公然侵犯”了塞尔维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俄罗斯、西班牙、罗马尼亚、越南等国于2008年2月18日先后发表声明,谴责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称此举违反了国际法。

2008年10月8日,联合国大会(以下简称联大)应塞尔维亚的请求投票通过《第63/3号决议》,要求国际法院就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是否符合国际法的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2008年10月9日,联合国秘书长将联大的咨询请求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书记官随即向有权出庭的所有国家函告对咨询问题的意见。

2008年10月17日,国际法院发布一道指令,确定2009年4月17日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提交书面意见的时限并且2009年7月17日为提交书面意见的国家和组织对其他书面意见提交书面评论的时限。

此外,国际法院还邀请宣布独立者提交书面意见和书面评论。

截至国际法院规定的时间,共有36个国家提交了书面意见、14个国家提交了书面评论。

2009年12月1—11日,国际法院进行了口诉程序,科索沃与28个国家出庭陈述了各自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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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
——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案情〗
1946年,爱尔兰、葡萄牙和约旦先后申请加入联合国。

在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4条第2款的规定,就是否推荐三国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苏联均投了反对票,理由是该三国当时未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而且爱尔兰和葡萄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曾保持中立。

1947年,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和芬兰相继申请加入联合国。

苏联主张对五国申请做“一揽子”表决,以使五国被同时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但这一主张遭到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的反对。

在安理会随后就是否推荐意大利和芬兰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苏联又投了反对票。

由于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在是否推荐上述有关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加入联合国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安理会迟迟不能作出推荐决定。

为此,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17日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一联合国会员国在依《宪章》第4条应邀在安理会或大会以投票方式就是否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问题发表见解时,在法律上是否有权以该条第1款明确规定的条件作为同意接纳的条件?特别是,此种国家在承认有关国家应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的同时,能否以将其他国家与该有关国家一同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作为其投赞成票的附加条件?
〖咨询意见及理由〗
1948年5月28日,国际法院就上述问题发表了咨询意见。

法院指出:提交法院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以下一点:《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是否是详尽无疑的?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将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会员国在法律上没有权利附加《宪章》规定以外的条件以同意接纳新会员国;但是,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在接纳新会员国时,会员国也可以依据其他条件。

这是一个纯法律问题。

为了确定一个条约条款的含义,如在本案,关于接纳新会员国的条件是详尽的或是相反,这是一个条约的解释问题,因此只能是一个法律问题。

本法院只能以抽象的方式审查提交给它的问题,这是法院的责任。

本咨询意见毫不涉及--无论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具体案件或特定的环境。

法院认为,《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接纳会员国的必要条件有五个:要求申请者必须是(1)一个国家;(2)热爱和平;(3)接受《宪章》的义务;(4)能够履行这些义务;(5)愿意履行这些义务。

所有这些条件均服从于联合国组织的判断。

《宪章》第4条第1款表明,具备上述五个条件的国家就具备了加入联合国组织的资格。

这些规定详尽无遗地阐明了加入联合国的条件,而不是仅仅以指导的或举例的方式所作的陈述。

如果要求与这些条件无关的其他条件,势必使这些规定失去意义和价值。

因此,必须视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为
既是必需的,也是足够的。

法院否定了下述见解:第4条所规定的接纳新会员国的各项条件,只是一种不
可缺少的最低限度的条件,而且在这种条件之上,任何会员国都有权加上它所认为适宜的政治考虑。

法院认为第4条所规定的条件是详尽的,但是,法院并不排除考虑任何可能合理的和现实的与该条所规定的条件有关的因素,其中包括政治因素。

提交法院的问题的第二部分涉及一个会员国在同意接纳一个申请国时是否可以以同时接纳其他申请国为条件。

法院认为,根据本法院在解释《宪章》第4条第1款时所采用的规则,这样一个要求显然构成了一个新条件,因为它是与第4条中所阐明的条件无关的。

它也是一个属于不同范畴的问题,因为它同意接纳新会员国不是按照要求申请国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而是依据非申请国的有关国家的外来条件。

《宪章》第4条的规定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即要求加入联合国的申请国应该被单独地审查和投票表决,否则就不可能确定特定的申请国是否具备了加入联合国的必要条件。

以同时接纳其他申请国为条件同意接纳一个新申请国,将使联合国会员国不能在《宪章》第4条规定的条件的范围内,以完全自由的意志,在各个场合作出它们自己的判断。

这样一个要求与《宪章》第4条第1款的文字和精神都是不相符合的。

〖评析〗
国际法院在本案的咨询意见中明确否认了联合国会员国有权在《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之外提出新的接纳条件,包括以同时接纳其他申请国为条件,但它同时承认一联合国会员国在法律上有权根据其认为有关的政治考虑来决定是否同意接纳一申请国为会员国,只要其遵守了诚信原则,不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及《宪章》的任何规定。

这实际上给会员国在接纳新会员国时留下了自由裁量权。

当时的实践也表明,接纳新会员国是受到各种非法律因素的影响的。

这说明《宪章》第4条规定的爱好和平、接受《宪章》所载的义务等条件不可能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1955年12月14日,经安理会“协商一致”,它同时推荐包括本案所涉及的8个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加入联合国,从而在政治妥协的基础上,一揽子解决了由接纳新会员国而引起的僵局。

但这种做法不符合法院关于应该对每一申请国单独审查和表决的意见。

〖问题〗
成为会员国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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