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门诊控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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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门诊人均费用控制措施为切实降低病人次均住院费用,尤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次均住院门诊费用的严格控制,经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特制定(住院患者)门诊人均费用控制措施,并纳入到绩效考核中,由医务科、药剂科每月核查、汇总,望相关科室认真执行。
一、控制指标
1、科室住院患者人均门诊费用中外配药品一律由科室主任审批签字。住院患者人均门诊费用控费标准:妇产科剖宫产1600元/人次、顺产700元/人次,其余科室人均门诊费用控费标准1000元/人次;
2、药品选用目录药品内,同等情况下,价格优先,特殊情况,需医务科审批;
3、门诊人均费用控制标准130元/人次;
4、门诊药品比控制标准,药占比≤48%。
二、违规处罚
1、科室住院患者人均门诊总费用控费标准,每超1%,处罚相应科室1%劳务费;
2、目录药品外用药超过3%,每超1%,处罚相应科室0.5%劳务费;不遵循“同等情况下,价格优先”、“合理用药”用药原则(特殊情况除外),违规选用药品,一经查出,经医务科、临床药学评估后,不合理用药费用全部由科室承担,在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
3、门诊人均费用超标准,每超1%,处罚相应科室0.5%劳务费;门诊药品比例控制标准,每超1%,处罚相应科室0.5%劳务费;
4.严格执行处方管理规定,严禁大处方,违规者,每份处方给予100元处罚。
本措施从2013年1月日起执行。各科室要严格遵照规定,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收费,严禁多收、重收,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