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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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公示(展板、媒体发布内容)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过程公众参与全方位共同规划佛山市顺德区地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香港-深圳-广州经济走廊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四通八达。

近年来,随着顺德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使城镇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显著突出,工业企业的发展产生许多工业污染源,也相应伴随出现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

流经城镇河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局部河段已达不到国家地表水标准相应的要求,已威胁到顺德区饮用水源。

工业的布局不太合理,大气环境容量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分配;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及工业污染源没有集中控制与处理,对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此,顺德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立项启动《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来指导未来数年顺德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前期已通过问卷调查、部门座谈、实地踏勘等形式充分吸收民意,目前已完成《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本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草案法定公示期为30天,自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内,欢迎您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通过以下网络公示: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1.民意传真——0757-********2.信函邮寄——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3楼(528300)规划概述一规划范围顺德区全境,即顺德10个镇(街道),东经113°0'30"-113°23′21〞和北纬22°40′11〞-23°0′47〞之间。

佛山市绿地系统规划

佛山市绿地系统规划

佛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文本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2011.08目录市域文物古迹保护图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城区公园绿地规划图城区生产防护绿地规划图绿地率规划图城区其他绿地规划图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图绿地避灾系统规划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意义1)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进佛山城市环境建设,优化城市品质,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落实和深入《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珠三角区域层面规划中对于佛山市域绿地与城市绿地规划的相关布局和控制管理内容。

3)全面衡量和整合已经完成和正在编制的佛山市的多项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4)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市域绿地和城市绿地的分类、配置以及空间布局。

5)建立并且严格实行绿地的指标量化管制和绿地空间布局的管制制度,建立绿地指标的层级控制体系,并指导下位规划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6)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三年促变绿地佛山”项目计划》等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文件的规划要求,增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3)《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区域绿地规划指引(GDPG-003)》;4)《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环城绿带规划指引(GDPG-004)》;5)6)7)8)9)10)11)12)13)14)15)16)17)《佛山市2+518)19)20)21)22)23)《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24)《佛山市景观生态规划》(2004年编);25)《佛山“一环”沿线两侧用地绿线管理图则(2007-2020)》;26)《佛山“一环”南拓道路沿线两侧用地绿线管理图则(2008-2020)》;27)《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规划纲要》(2003年编)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1)依法治绿:以国家和省市各项法规、条例和行政规章为准绳,以佛山市城市相关规划为依据,为市民构筑安居乐业和生态良好的园林城市。

顺德新城北部居住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顺德新城北部居住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五、原控规概况(1)功能定位综合规划区的现状情况、发展条件与上位规划要求,北部居住片区发展定位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功能混合型城市新区、顺德新城西北部门户、顺德高品质生态居住示范区、区域公共服务及商贸服务设施配套及展示区。

(2)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廊三带七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以人工湖为核心的北部居住片区的休闲景观中心; “两廊”:指以105国道、325国道及南二环高速公路构成的南北和东西向的两条区域快速交通走廊;“三带”:指以羊大河、鸡洲大涌、桂畔海组成的城市生态滨水景观带;“七片区”:指通过城市主要干道和水系所划分成的四个居住社区、以顺德人民医院地铁站点为核心的医疗、商贸综合服务区、鸡洲大涌北岸的滨水综合服务区以及105国道东侧的汽贸综合服务区。

一、项目背景 《顺德新城北部居住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原控规”)于2011年开始编制,2014年3月获得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于2016年5月通过对新基北路线位及两侧地块用地红线的技术修正。

原控规编制完成至今对片区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该片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外部发展条件变化对规划区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北部居片的开发建设,由伦教与大良两个街道联合提出申请《顺德新城北部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17年11月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启动该项目编制工作。

规划区范围示意图 二、区位条件、规划局部调整的范围 顺德新城区北部居住片区位于顺德新城北部,东至北城水轴片,南至桂畔海,西至105国道,北至羊大路,跨大良、伦教两个街道,总规划用地面积648.08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面积为97.12公顷,占原控规用地面积15%。

规划区与周边关系图 规划结构图规划区在顺德新城功能定位图 三、规划局部调整的原因 (1)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为完善民生配套设施,需重点协调落实顺德人民医院处增设充电桩设施、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及配套医院使用的公共停车位、220kV 规划伦教二站选址、甲子桥扩宽重建计划、南二环高速以北河涌改道需求等。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潮西电镀厂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潮西电镀厂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目录1.概述 (4)1.1项目由来与概述 (4)1.2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5)1.3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判定分析 (6)1.4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问题 (2)1.5报告书主要结论 (3)2.总则 (6)2.1编制依据 (6)2.2评价目的 (10)2.3评价原则 (11)2.4环境功能区划 (11)2.5评价标准 (22)2.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8)2.7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 (36)2.8环境保护目标与污染控制 (37)3.升级改造前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40)3.1升级改造前项目概况 (40)3.2升级改造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42)3.3企业升级改造前存在的问题 (45)3.4企业拟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 (45)3.5工业园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对本项目的要求 (46)4.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分析 (47)4.1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47)4.2升级改造内容 (52)4.3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污染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84)4.4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99)4.5三本帐 (100)4.6清洁生产分析 (100)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6)5.1自然环境概况 (106)5.2项目选址周围污染源概况 (109)5.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3)5.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3)5.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9)5.6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131)5.7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32)5.8小结 (135)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6)6.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36)6.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39)6.3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142)6.4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161)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64)6.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66)7.环境风险评价 (167)7.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167)7.2环境风险源识别 (167)7.3源项分析和最大可信事故 (171)7.4风险影响分析 (171)7.5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173)7.6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177)7.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78)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79)8.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79)8.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88)8.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91)8.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92)8.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93)8.6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193)8.7项目“三同时”验收表 (194)8.8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96)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97)9.1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197)9.2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97)9.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99)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00)10.1环境管理 (200)10.2环境监测计划 (204)10.3排污口规范化 (202)11.结论与建议 (208)11.1项目概况 (208)1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209)1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0)11.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清洁生产情况 (212)11.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212)11.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212)11.7公众参与结论 (213)11.8建议 (213)11.9综合结论 (213)1.概述1.1项目由来与概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潮西电镀厂原址位于顺德区容桂昌宝东三横路6号,主要从事五金件电镀。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5日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精神,现就落实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战略,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紧扣“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定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衔接,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美丽佛山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规划文本委托单位: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零一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压力 (1)1.1环境现状 (1)1.2存在问题 (3)1.3机遇挑战 (4)第二章总体目标和规划原则 (6)2.1指导思想 (6)2.2规划原则 (6)2.3规划范围和期限 (7)2.4规划目标 (7)第三章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 (10)3.1生态功能区划 (10)3.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1)3.3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2)3.4声环境功能区划 (13)第四章主要任务 (20)4.1促进产业转型,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20)4.2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 (23)4.3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27)4.4防治噪声污染 (32)4.5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臵 (33)4.6重金属污染防治 (35)4.7整治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 (36)4.8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防范 (38)4.9强化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 (38)第五章重点工程计划 (39)5.1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39)5.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41)5.3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42)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46)第六章保障措施 (47)6.1政策保障 (47)6.2组织保障 (48)6.3资金保障 (48)6.4技术保障 (48)6.5规划的滚动实施 (49)附录----文本有关的用词说明 (50)名词解释 (50)第一章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压力1.1 环境现状1、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顺德位于珠三角腹地,北邻广州,南近港澳,面积806.6平方公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2010年,顺德区常住人口为246.1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2.54万人,流动人口123.63万人。

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1935.57亿元,人均GDP约为全国人均的3.1倍,广东省人均的2倍,已处于工业化的成熟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食品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食品环评报告

编号:150209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香肠、面点等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2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香肠、面点等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冠雄联系人卢俊彥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海尾居委会广珠公路边综合楼办公室302室联系电话139****9793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黄圃科苑三路6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搬迁□扩建□变更□行业类别及代码C14 食品制造业占地面积2244(平方米)经营面积2244(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 环保投资(万元)10 环保/总投资 3.33%评价经费(万元) 1.63 预期投产日期2015.6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拟租用佛山市顺德区泓溢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工业厂房,从事肉类、面点的食品加工。

圣淘湾豪庭圣淘湾4期建设项目

圣淘湾豪庭圣淘湾4期建设项目

9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

10
是否人口密集区

11
是否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12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3
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
酸雨控制区
14
是否水库库区

15
是否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1.2.2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排入英雄河,英雄河通过英雄水闸与西江相连。污水处理站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其标准值见表1-3-5。
(3)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大气区域。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如表1-3-2所示。
表1-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
SO2
NO2
PM10
TSP
浓度单位
年平均
≤0.06
≤0.08
≤0.10
≤0.20
毫克/立方米
(标准状态)
日平均
≤0.15
≤0.12
≤0.15
≤0.30
1小时平均
≤0.50
≤0.24
--
--
(4)声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环评过程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的意见》有关规定,暂时按照《转发市环保局佛山市公路、铁路(含轻轨)所经地段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235号)中对“乡村居住环境”、“一般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区(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的划分标准对具体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声环境功能划分。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乡村居住环境”,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2类标准。表1-3-3列出该标准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所执行的噪声限值。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委托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桂洲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编制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新城区碧桂路德胜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〇一〇年八月目录1 总论 (1)1.1任务由来 (1)1.2工程附近的环境功能区划 (2)1.2.1 工程附近的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2)1.2.2 工程附近的陆域环境功能区划 (2)1.3评价标准 (3)1.4评价等级与评价重点 (3)1.4.1 评价等级 (3)1.4.2 评价重点 (4)1.5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4)1.5.1 评价范围 (4)1.5.2 评价时段 (4)1.6环境保护目标与控制目标 (5)1.6.1 环境敏感点 (5)1.6.2 环境保护目标 (5)1.6.3 环境控制目标 (5)2 工程概况 (5)2.1工程概况 (5)2.2拟建道路及相关道路现状 (6)2.2.1 拟建道路现状 (6)2.2.2 相关道路现状 (6)2.3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 (10)2.3.1 技术标准 (10)2.3.2 建设规模 (10)2.4工程设计布局 (11)2.4.1 路基工程 (11)2.4.2 路面设计 (13)2.4.3 路面、路基排水设计 (14)2.4.4 桥涵设计 (14)2.4.5 交叉工程 (16)2.4.6 照明工程 (16)2.4.7 绿化工程 (16)2.5筑路材料及土石方平衡 (16)2.5.1 筑路材料 (16)2.5.2 土石方平衡 (17)2.5.3 原辅材料用量 (17)2.6渣、料场规划 (18)2.7工程征地拆迁概况 (18)2.8交通量预测 (18)3 工程分析 (19)3.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9)3.1.1 施工期声污染源 (19)3.1.2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19)3.1.3 施工期水污染源 (20)3.1.4 施工期其它影响因素 (20)3.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0)3.2.1 营运期声污染源 (20)3.2.2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 (21)3.2.3 营运期水污染源 (21)3.2.4 营运期其它污染源 (21)4 综合结论 (21)4.1项目概况 (21)4.2环境质量现状 (22)4.2.1 水环境质量现状 (22)4.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2)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22)4.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2)4.3施工期环境影响 (22)4.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22)4.3.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23)4.3.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23)4.3.4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23)4.3.5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24)4.3.6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 (24)4.4营运期环境影响 (24)4.4.1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24)4.4.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 (25)4.4.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25)4.4.4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 (25)4.4.5 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 (25)4.4.6 营运期社会环境影响 (25)4.5公众参与结论 (26)4.6综合结论 (26)1 总论1.1 任务由来佛山市顺德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中部平原的水网地带,是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毗邻广州、中山与港澳,区内交通发达,环境优越,城乡一体,经济发展迅速,工农业总产值持续上升。

顺德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

顺德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

顺德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顺德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顺德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十一月目录一、工作背景 (1)二、基本情况 (2)(一)自然概况 (2)(二)社会经济概况 (4)(三)林业概况 (5)三、工作依据 (6)四、工作原则 (6)(一)坚持生态优先原则 (6)(二)坚持保护为本原则 (7)(三)坚持实事求原则 (7)(四)坚持广泛参与原则 (7)五、目标任务 (7)(一)森林红线 (8)(二)林地红线 (8)(三)湿地红线 (8)(四)物种红线 (8)六、工作流程 (8)(一)前期准备阶段。

(8)(二)区划调查阶段。

(9)(三)数据建库阶段。

(9)(四)成果编制阶段。

(9)七、工作方法 (9)八、工作成果 (11)(一)红线类型 (11)(二)保护区域等级 (11)九、管控措施 (13)(一)Ⅰ级保护区域 (13)(二)Ⅱ级保护区域 (14)(三)Ⅲ级保护区域 (14)(四)Ⅳ级保护区域 (14)十、保障措施 (15)(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 (15)(二)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 (15)(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工作经费 (15)(四)明晰责任,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 (15)附表:1.顺德区森林红线划定面积统计表;2.顺德区林地红线划定面积统计表;3.顺德区湿地红线划定面积统计表;4.顺德区物种红线划定面积统计表;5.顺德区森林林地、湿地红线划定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6.顺德区湿地红线划定按保护分类面积统计表;7.顺德区林地红线划定按地类面积统计表;8.顺德区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面积统计表;附图:1.顺德区森林红线分布图;2.顺德区林地红线分布图;3.顺德区湿地红线分布图;4.顺德区物种红线分布图;5.顺德区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等级分布图;6.顺德区生态公益林分布图;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44号);2.《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2014]106号);3.本区有关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文件资料。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3.23•【字号】粤环[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略)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为有效防治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

然而,由于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污染源石化、汽车、家电、精细化工等行业增长较快,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量大,VOCs排放量大,加上对VOCs 排放导致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对VOCs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以及VOCs 排放监控难度大,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每年维持在高位水平,珠三角地区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

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 2012—2020 年)( 2012 年发布)

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 2012—2020  年)( 2012 年发布)

【法规标题】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 年)(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佛府〔2012〕102号【适用区域】佛山市【发布时间】2012-11-23【生效时间】2012-11-23【关键词】市政市容及其它【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12——20202020年)的通知年)的通知佛府〔2012〕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业经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3日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12——20202020年)年)为统筹我市经济-环境-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发展,挖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协调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产业布局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污染突出、生态用地锐减、生态文明水平偏低等问题;推进佛山“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幅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特编制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

本规划概要:“12366”,“生态创建我最优”。

“1”:坚持一项基本方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2”:协调两大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

“3”:执行三个最严格——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最严格的土地审批。

“6”:建设六大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环境支撑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资源保障体系。

“6”:完善六大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宣教保障,能力保障。

“生态创建我最优”——通过实施“12366”工程,实现佛山市“十二五”期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在全国“十二五”期间的生态创建中做到最优。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通知-粤环[2013]7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通知-粤环[2013]7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通知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通知(粤环〔2013〕75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粤府〔2012〕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12月7日发布《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143号),结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粤环〔2012〕89号),部分行业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地市环保部门,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有关精神,我厅依据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在未通过我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中筛选出属于下放至地市环保部门审批环评行业类别的建设项目,一并下放给你局(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名单见附件)。

你局(委)应加强对下放验收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向你局(委)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办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有关要求,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你局(委)应及时将验收批复及有关资料抄送我厅备案。

附件:下放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单(第三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0月22日附件下放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单(第三批)序号地区项目名称批文号1广州中山大学医学科技综合楼项目粤环函〔2003〕978号2广州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粤环函〔2006〕673号3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手术科大楼建设项目粤环函〔2006〕1610号4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区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粤环审〔2007〕146号5广州广州南沙自来水厂(首期40万m3/d)工程粤环审〔2007〕290号6广州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楼工程粤环审〔2008〕61号7广州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厂建设项目粤环函〔2009〕45号8广州广东省人民医院东病区医技综合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粤环审〔2009〕201号9广州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改建工程粤环审〔2009〕421号10广州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黄鸡屠宰深加工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粤环函〔2003〕199号11广州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年产20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厂项目粤环函〔2004〕228号12广州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另址新建项目粤环函〔2004〕962号13广州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粤环函〔2005〕392号14广州广东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建设项目粤环函〔2005〕487号15广州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二期工程-辅助医疗楼(调整)粤环审〔2009〕187号16广州广东省公安厅警用直升机飞行保障基地及业务用房粤环审〔2011〕94号17广州坪石监狱迁建项目粤环审〔2011〕591号18广州广深铁路下元站货场改造项目粤环函〔2005〕877号19广州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脱硝环保示范工程项目粤环函〔2006〕33号20深圳新建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粤环审〔2007〕335号21深圳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建设项目粤环审〔2008〕34号22深圳深圳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粤环审〔2009〕45号23深圳深圳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粤环审〔2010〕378号24深圳深圳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粤环审〔2012〕83号25深圳深圳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粤环审〔2008〕227号26珠海珠海市医疗废物焚烧厂一期工程粤环审〔2011〕139号27珠海乾务水厂、黄杨泵站及配套管线首期扩建工程项目粤环函〔2005〕338号28珠海新建铁路高栏港疏港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粤环审〔2011〕473号29汕头汕头市南澳岛供水工程粤环审〔2007〕65号30汕头汕头保税区填海区域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粤环审〔2007〕215号31汕头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粤环审〔2008〕319号32汕头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粤环审〔2011〕240号33佛山佛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粤环函〔2003〕156号34佛山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工程粤环函〔2005〕756号35佛山南海第二水厂扩建工程(50万m3/d)粤环函〔2006〕1086号36佛山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粤环函〔2006〕1864号37佛山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40万吨/日供水项目粤环审〔2007〕197号38佛山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二期工程粤环审〔2008〕48号39佛山佛山市禅城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粤环审〔2008〕104号40佛山佛山市高明区管道燃气一期工程项目粤环审〔2008〕233号41佛山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粤环审〔2012〕496号42佛山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粤环审〔2012〕551号43佛山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佛山西站及相关工程粤环审〔2012〕561号44佛山佛山高格肉类联合有限公司进口屠宰牛隔离检疫场项目粤环函〔2003〕1021号45佛山珠江流域城市环境项目(Ⅱ期)佛山市南庄污泥处理厂建设项目粤环函〔2006〕1011号46河源广东省连平监狱(河源)增容扩建项目粤环函〔2005〕1393号47河源河源市柠檬、西柚等优新果蔬产业化基地粤环函〔2006〕1159号48河源河源市金信安生态食品饮料基地粤环函〔2004〕946号49梅州叶剑英纪念园扩建工程粤环函〔2005〕1280号50梅州广东梅县光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梅县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粤环函〔2003〕925号51汕尾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粤环函〔2006〕282号52汕尾广东恒兴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7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粤环审〔2012〕268号53惠州惠州市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粤环函〔2002〕833号54惠州惠州市医疗废物处理站改建工程项目粤环审〔2009〕315号55惠州惠大铁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粤环审〔2012〕98号56惠州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填埋场粤环函〔2003〕872号57惠州广东省蕉岭监狱迁建至惠阳建设项目粤环函〔2005〕25号58惠州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粤环审〔2010〕245号59东莞东莞运河樟村水质净化厂(260万吨/天)工程粤环函〔2003〕471号60东莞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建设项目工程粤环函〔2005〕1032号61东莞东莞市厚街镇固体废物余热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粤环审〔2009〕85号62东莞东莞市长安镇垃圾焚烧发电粤环审〔2010〕1号63东莞东莞市长安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粤环审〔2011〕36号64东莞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粤环审〔2012〕165号65中山中山市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粤环审〔2008〕368号66中山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粤环审〔2009〕160号67中山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粤环审〔2011〕52号68中山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粤环函〔2002〕677号69中山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首期10万吨/天已验)粤环函〔2005〕376号70江门交通部广州打捞局新会抢险打捞基地工程粤环审〔2008〕355号71江门江门市市区垃圾综合处理场之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粤环审〔2009〕92号72江门江门珊瑚饲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3.6万吨畜禽饲料加工项目粤环审〔2012〕266号73江门江门市西江水厂扩建、原水泵站改扩建工程与西环路DN1600输水干管工程粤环审〔2007〕24号74阳江阳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粤环函〔2005〕31号75湛江改建铁路黎塘至湛江线河唇至湛江段增建第二线粤环审〔2007〕18号76湛江广州湾华侨宾馆改扩建项目“广州湾时代广场”粤环审〔2007〕283号77湛江新建铁路湛江东海岛线粤环审〔2011〕273号78湛江湛江沙湾岸线整治工程粤环建字〔2001〕21号79茂名化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项目粤环函〔2005〕962号80茂名茂名市锡塘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粤环审〔2007〕459号81茂名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粤环审〔2009〕177号82茂名茂名市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7.2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粤环审〔2012〕265号83肇庆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3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粤环审〔2008〕498号84肇庆肇庆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中恒(大旺)食品工业项目(一期)粤环审〔2011〕302号85肇庆肇庆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工程扩建项目粤环函〔2002〕57号86肇庆广东瑞森环保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垃圾处理发电厂粤环函〔2004〕1042号87清远清远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粤环函〔2006〕69号88潮州潮州市竹竿山水厂15万m3/d扩建工程粤环审〔2008〕222号89揭阳揭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粤环审〔2008〕490号90揭阳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粤环建字〔2001〕924号91揭阳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粤环函〔2002〕747号92云浮新兴县龙山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粤环函〔2004〕43号93顺德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工程(一期)粤环审〔2007〕200号——结束——。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生态严格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201479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生态严格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201479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生态严格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006940060/2014-00665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发布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文日期:2014年07月03日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生态严格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粤环函〔2014〕796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为严格《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划定生态严格控制区的管理,切实加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态严格控制区的管理。

各地要从严落实“严格控制区内不得进行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对生态严格控制区进行调整。

二、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名录的环保、水利、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输变电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和自然条件限制确实需要调整或穿越生态严格控制区的,应当委托具备环评或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估并修改完善后,由地级以上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具体见附件)。

三、需要调整生态严格控制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加强项目选址唯一性的论证。

从经济、社会、工程、环境等方面对项目选址进行多方案比较,充分论证项目选址唯一性和合理性。

(二)科学制定生态严格控制区的调整方案。

调出严格控制区的面积应尽可能缩减,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的边界范围。

按照生态严格控制区占补平衡的要求,调入面积不得少于调出面积,调入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良好。

(三)加强对严格控制区调整的生态影响分析。

分析比较严格控制区调整前后对区域生态环境破碎化的影响程度。

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角度,通过对自然景观、动植物生境、生态廊道保护等方面的分析,论证严格控制区调整对区域生态系统连贯性、完整性的影响。

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的生态影响分析。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前言为指导佛山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

本次《总规》包括市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佛山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区,总面积为3797.72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361.66平方公里。

本次《总规》的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文件(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广佛肇经济圈发展规划(2010-2020)》《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2009-2020)》《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其他相关规划一、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规划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

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

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

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1.03.28•【字号】粤民事[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粤民事﹝2011﹞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局:《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规范公墓建设,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规定和国家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公墓作为殡葬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对解决滥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移风易俗具有重要作用。

自1992年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我省公墓建设发展步伐加快。

特别是《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1999-2010年)》实施后,通过统筹规划,控制发展,加强管理,有效地促进公墓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全省现有经批准开业的经营性公墓91座,累计安葬(放)骨灰(遗体、骸骨)约50万具;经批准兴建但未获批准开业的经营性公墓12座。

多数经营性公墓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和绿化美化力度,改善墓区环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加强业务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倡导鲜花祭扫,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现有公益性公墓1229座,公益性骨灰楼(堂)916座,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山区农村不断推开,并逐步向生态化方向发展。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规划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

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

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

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

佛山顺德区百安路

佛山顺德区百安路

佛山市顺德区百安路(永安路口-仓门大道路口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委托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编制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新城区碧桂路德胜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1 总论 (1)1.1任务由来 (1)1.2工程附近的环境功能区划 (2)1.2.1 工程附近的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2)1.2.2 工程附近的陆域环境功能区划 (2)1.3评价标准 (3)1.4评价等级与评价重点 (3)1.4.1 评价等级 (3)1.4.2 评价重点 (4)1.5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4)1.5.1 评价范围 (4)1.5.2 评价时段 (5)1.6环境保护目标与控制目标 (5)1.6.1 环境敏感点 (5)1.6.2 环境保护目标 (6)1.6.3 环境控制目标 (6)2 工程概况 (7)2.1工程概况 (7)2.2公路现状 (7)2.3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 (8)2.3.1 建设规模 (8)2.3.2 技术指标 (10)2.4工程设计布局 (10)2.4.1 百安路方案设计 (10)2.4.2 永安路方案设计 (11)2.4.3 跨线桥设计方案 (11)2.4.4 人行天桥方案 (14)2.4.5 路面结构 (14)2.4.6 其它工程 (16)2.4.7 附属工程 (18)2.5筑路材料及土石方平衡 (18)2.5.1 筑路材料 (18)2.5.2 土石方平衡 (19)2.5.3 原辅材料用量 (20)2.6施工组织设计 (20)2.6.1 渣、料场规划 (20)2.6.2 临时工程布设 (21)2.7工程征地拆迁概况 (21)2.8交通量预测 (21)2.8.1 交通量发展预测 (21)2.8.2 车型比预测 (22)3 工程分析 (23)3.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3)3.1.1 施工期声污染源 (23)3.1.2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24)3.1.3 施工期水污染源 (24)3.1.4 施工期其它影响因素 (24)3.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5)3.2.1 营运期声污染源 (25)3.2.2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 (25)3.2.3 营运期水污染源 (25)3.2.4 营运期其它污染源 (26)4 综合结论 (26)4.1项目概况 (26)4.2环境质量现状 (26)4.2.1 水环境质量现状 (26)4.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6)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26)4.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7)4.3施工期环境影响 (27)4.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27)4.3.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27)4.3.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27)4.3.4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28)4.3.5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28)4.3.6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 (29)4.4营运期环境影响 (29)4.4.1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29)4.4.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 (29)4.4.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30)4.4.4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 (30)4.4.5 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 (30)4.4.6 营运期社会环境影响 (30)4.5公众参与结论 (31)4.6综合结论 (31)1 总论1.1 任务由来佛山市顺德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中部平原的水网地带,毗邻广州、中山与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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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公示(展板、媒体发布内容)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过程公众参与全方位共同规划佛山市顺德区地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香港-深圳-广州经济走廊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四通八达。

近年来,随着顺德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使城镇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显著突出,工业企业的发展产生许多工业污染源,也相应伴随出现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

流经城镇河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局部河段已达不到国家地表水标准相应的要求,已威胁到顺德区饮用水源。

工业的布局不太合理,大气环境容量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分配;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及工业污染源没有集中控制与处理,对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此,顺德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立项启动《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来指导未来数年顺德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前期已通过问卷调查、部门座谈、实地踏勘等形式充分吸收民意,目前已完成《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本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草案法定公示期为30天,自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内,欢迎您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通过以下网络公示: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1.民意传真——0757-********2.信函邮寄——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3楼(528300)规划概述一规划范围顺德区全境,即顺德10个镇(街道),东经113°0'30"-113°23′21〞和北纬22°40′11〞-23°0′47〞之间。

二规划期限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中远期为2016-2020年。

规划重点为近期,基础数据为2010年。

三规划目的提出合理可行的规划目标、措施和方案,指导顺德区规划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加强环境规划和有序保护,改善顺德区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建设循环经济体系,形成经济高效、环境和谐、生态健康、并富有岭南水乡特色的“国家生态县”。

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将顺德区建设成为阳光智城、岭南水乡、宜居家园。

四规划任务系统调查分析顺德社会经济环境和污染源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预测未来5年至10年内可能达到的发展状况;定量分析不同规划年限下的经济发展情景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的特点、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针对顺德未来发展的需求,协调有关规划,描画顺德整体生态格局,提出环境功能区划分、污染总量控制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

五规划目标规划近期和远期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与污染控制指标见表1。

六规划拟解决问题为顺德区城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充实、完善、深化提供科学依据,细化《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在顺德区的环境保护指标,确定顺德区经济发展功能定位。

合理构建顺德整体及各镇(街道)的生态结构,使之既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又能从以人为本、以自然为基础的角度出发,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保护城镇发展特色,创建并达到与社会文明昌盛、经济持续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环境友好型城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

根据顺德环境容量,在利用与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点,合理调整三大产业结构布局,正确引导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实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政策,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将环境保护规划的对策和措施纳入顺德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并作为政府行政职能加以实施,把解决环境问题从被动的事后治理转向满足预定社会经济环境目标的主动调控。

顺德生态环境现状一水环境现状主河道:顺德区主河道水质总体较好,部分河段因子超标,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以及DO,说明受污染河段污染类型为有机型污染。

容桂水道、顺德支流、潭州水道水质总体能满足河段水质功能区划要求。

东海水道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顺德水道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粪大肠菌群及总磷。

内河涌:顺德区内河水质污染以有机污染物为主,超标因子主要为BOD5、总磷和粪大肠菌群。

其中容桂内河、北滘内河、均安内河、乐从内河监测指标均能满足Ⅳ类地表水质量要求。

龙江内河、勒流内河、杏坛内河的BOD5;伦教内河的BOD5、粪大肠菌群、总磷;陈村内河的总磷、大良内河的粪大肠菌群、CODcr、总磷超过Ⅳ类地表水质量要求。

其它指标则能满足Ⅳ类地表水质量标准。

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2001-2010年的数据显示,顺德区主河道CODCr、BOD5、和NH3-N在2001年至~2004年大都在较低的水平值波动,在2005年或2006年升至一个较高值,在高值的第二年有所回落并在近几年呈变化不明显的波动。

但2006~2010年监测指标的平均值较2001年~2004年有较为显著的增加。

二大气环境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2010年,顺德区二类功能区的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均年日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降尘年日均值达到省暂定标准,总体来讲,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顺德区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二氧化硫日均值、二氧化氮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都达不到国家一级标准,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2010年,顺德区酸雨频率为73.8%,酸雨频率最高的月份出现在4月。

(3)2011年,顺德中心城区可入肺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平均二级标准限值,全年日均值范围0.007~0.215毫克/立方米。

(4)2010年,龙江、乐从、容桂、杏坛、北滘、伦教及勒流街道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小时均值均达标。

(5)2010年,顺德区大气污染主要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1)2000年-2010年,顺德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二级标准,降尘的年日均值满足广东省的评价值。

(2)“十五期间”全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变化趋势为上升不显著趋势,可吸入颗粒物变化趋势为下降显著趋势,降尘变化趋势为下降不显著趋势。

(3)2011年,顺德中心城区可入肺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平均二级标准限值,全年日均值范围0.007~0.215毫克/立方米。

(4)与2000年相比,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与2000年持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有31.1%的上升,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有35.9%的下降,降尘日平均浓度有22.6%的下降。

(5)二氧化硫分担率呈“显著上升—逐渐稳定—逐渐下降”的变化趋势;二氧化氮分担率呈“逐渐下降-逐渐上升”的变化趋势;可吸入颗粒物分担率呈“逐渐下降”的变化趋势;降尘分担率呈“基本稳定”的变化趋势。

三声环境现状功能区噪声现状:2010年顺德区3类功能区和4功能类区的昼间噪声质量良好,夜间噪声质量较差。

交通干线噪声现状:2010年全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现状:2010 年全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9分贝。

2010年在环境噪声中所占比例依次为交通噪声源、生活噪声源、工业噪声源、施工噪声源。

功能区演变趋势:“十五”期间,3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呈波动上升趋势,4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基本保持不变,夜间噪声呈波动上升趋势;“十一五”期间,3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基本保持不变,夜间噪声呈波动上升趋势;4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呈波动下降趋势,夜间噪声2006-2008年略有下降,2008-2010年又开始呈现上升趋势。

四固体废物处置现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绝大多数已经得到综合利用,少量混进生活垃圾中。

未得到综合利用的主要有废陶瓷边角、碎布料(有部分混进生活垃圾中)、废塑料等。

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目前顺德区的所有危险废物已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医疗废物: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专业收运公司送至高明区白石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统一处理。

电子电器废物:由佛山市顺德鑫还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回收拆解。

生活垃圾:各镇街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后,用垃圾专用车送至各处理终端进行处理。

目前顺德区垃圾的无害化处置方式以送往高明垃圾填埋场填埋和送至顺能垃圾焚烧进行处理为主。

容桂部分生活垃圾和北滘、陈村全部垃圾自行委托进行外运处理。

六生态环境现状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质量评价:利用ERDAS建立的评价模型结果表明:顺德区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较高的区域主要为陈村中部及杏坛东部,次良好区域主要包括顺德的西部及东部的顺峰山地区,次良好区域为顺德区最大的区域。

土地资源变化趋势:近十年顺德区土地资源主要变化为耕地的减少和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增加。

耕地相比2000年减少比例为78.32%。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相比2000年增加比例为47.46%。

生态产业规划一严格产业准入门槛(1)严禁新建、扩建如下污染企业:①纯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包括铝及铝合金的阳极氧化、铝的表面铬酸盐转化、锌的铬酸盐钝化和金属酸洗、磷化),与自身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除外;②废旧塑料加工利用(包括分选、清洗、破碎和热熔工艺);③有机玻璃麻将加工生产;④溶剂型漆生产;⑤不锈钢酸洗、喷涂、退火压延和湿式磨板企业;⑥陶瓷生产企业。

(2)养殖业:养殖规模不少于年存栏量在500头以上的猪、100头以上的牛、3万羽以上的禽类。

(3)精细化工:禁止新建、扩建溶剂型涂料生产企业,现有油性涂料生产企业逐步调整为水性涂料生产;新建、扩建涂料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涂料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扩建企业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现有涂料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涂料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内清洁生产企业水平。

(4)电镀工序:电镀行业应满足粤环〔2007〕8号、粤环〔2007〕83号文的要求。

严禁新建不是与自身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电镀项目。

新建、扩建含电镀工序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中二级水平,扩建企业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现有企业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逐步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中二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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