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加贸处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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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区分;购进的设备按减免税或一般贸易进口手续办理; • 2、国家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除外。(总署2008年65
号公告附件2和3,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复印机、微型 计算机、家具等),防止冲击现行的减免税政策。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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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服务外包保税进口货物的监管规定
• (一)规定:署加发【2010】267号文第二条,外包进 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限于服务外包企业本企业履 行外包合同使用,未经海关核准,企业不得将外包进口 货物抵押、质押、留置。主管海关通过核查等方法,加 强对外包进口货物使用情况的监管。
关10位编码; 3 、在外包货物进口前,持以下单证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
保税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与境外发包方签订的国际服务外包合同及合同所附的设
备清单;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及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4、海关审核批准的,核发纸质的加工贸易保税监管设备手册 5、企业凭手册办理设备进口报关手续; 6、外包合同履行完毕后,设备须退运境外或办理征税内销等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rsourcing)
1)软件研发及外包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Business Process
Oursourcing)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Knowledge Process
于规定的业务范围等。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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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海关管理模式
• 署加发【2010】267号第四条 试点期间,海关对保税监管的
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暂用加工贸易设备手册(手册编号首 位为D,以下简称手册)模式管理。手册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监 管,一个合同对应一本手册。

说明;

1、使用加工贸易设备D手册,但不是不作价设备手册;区
分类1:按交付方式可分为在岸外包(onshore)和
离岸外包(offshore)两类
分类2:按内容,信息技术外包(ITO)如软件开发、 维护,业务流程外包(BPO)如呼叫中心、法律流程的
外包、人事管理外包、采购业务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 KPO)。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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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服务外包政策的定位
(一)服务外包企业享受的系列优惠政策
•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 5、企业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 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 6、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向境外客户提供的 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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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范围( 这个需要海关对照63号文 附件目录来认定,有难度):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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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6个条件认定
• 1、从事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
• 2、企业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
•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2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 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 其他如样品、耗材也有保税这方面需求,不过毕竟还 有现行的快件、一般贸易、暂时进口等渠道可走,所 以在试点阶段仅限于设备,其他如合同标的物,耗材 等未列入试点。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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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设备的范围。设备进口定位是保税进口,这是第 一次,与其相似的不作价设备定位则是减免税货物。
• 因此规定: • 1、进口设备仅限于免费进口,与投资性质的减免税货
• 说明:
• 1、外包进口货物仅限于外包企业本企业履行外包合同 使用。不可以再外包、再转包、分包。自营性质的,贸 易代理的不行。
• 2、外包进口货物未经海关核准,不得抵押、质押或留 置。
• 3、外包进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海关应按
保税监管的有关规定和方法如保税核查等对设备的使用
情况核查,如设备是否短少、是否本企业使用、是否用
简称外包进口货物)系指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
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
的进口设备。

说明:服务外包进口货物主要是三大类,设备、
服务合同的标的物(如被测试的机器、样品等),及
耗材(如试剂、材料等)。海关试点阶段确定为外方
免费提供的设备,主要原因:目前设备进口的矛盾最
突出,增值税改革后,大部分减免税设备需要征收进
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保税 监管规定和操作实务
黄埔海关加贸处 2010.7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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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服务外包政策的定位
(一)服务外包定义:根据商务部的口径,指客户单位 依托于信息技术将原在机构内完成的某些服务性工作以 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外包给机构外的服务供应商,或者 是机构下属的共享服务中心或全球执行中心去完成,并 为这些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09年1月下发了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 发【2009】9号),明确了对服务外包产业实施 包括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系列优惠政策,其中 第二条第五项明确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 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通关便 利措施。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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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生,财政给予企 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 务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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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 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 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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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的货物范围

(一)定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以下
税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 3)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 4)实施年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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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给予服务外包企业的优惠政策
2009年11月,在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长 沙、深圳、西安等7个海关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 式试点,2010年4月7日,国办下发《关于鼓励服务外包 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文),第 一条第三项明确对服务外包进口货物海关实施保税监管。 2010年6月17日,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文(署加函 【2010】281号),在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面推 广实施海关保税监管模式。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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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介绍
即海关对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的范围外包企业 ,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 管(国家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采用设备手 册(D手册)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其中纳入保税监管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 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 际服务外包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
(3)且海关管理类别B类及以上。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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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完全根据09年 4月24 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 、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以及最近 的修订部分。这个文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 业的认定条件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做了权 威的表述和定义。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财政给予每 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等相关认证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 可申报3个,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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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外包企业的财税政策是:
• 1)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 2)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工资总额8%以内在所得

8、暂用设备手册管理,今后开发新的手(账)册系统管
理。
9、由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管辖;
10、手册的备案、变更、企业延资料期和核销需要分管处领导审批 21
• (三)企业获得保税监管政策支持的程序和手续
1、向商务部门申请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2、向企业所在地海关企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海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 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 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 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 整合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 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 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 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 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 商务平台等
否按规定使用;外包合同的履约情况等;
4、 外包业务合同发生变更的,服务外包企业应持变更 的合同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合同变更,海关主要收取的是变更合同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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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案和通关规范 (第七、八、九条)
1、核心是试点期间确定用监管方式“加工设备”(代码 0420),不用“不作价设备”(代码0320)。这一监管 方式有一套完整的通关通道。 如设备进口“加工设备”, 退运出口“加工设备退运”(代码0466),内销“加工 设备内销”(代码0446);
基础信息 技术服务
适用范围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 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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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别
适用范围
企业业务流程 设计服务
Outsourcing)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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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1)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别
适用范围
软件研发及 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 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部门和企业,为用户 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 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 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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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别 集成电路设计和电子电路设计
测试平台
适用范围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等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 台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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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别
信息系统运营 和维护服务
别就是监管方式不一样,“0420”(加工贸易设备)和
“0320”(不作价设备)。

2、合同备案无需商务部门批件,海关直接凭单证受理;
3、合同备案非行政许可事项;

ຫໍສະໝຸດ Baidu
4、不需要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

5、未要求强制性的收取担保金;

6、没有要求联网监管,可以是纸质手册,简单便捷;

7、以合同为单元管理,而不是以企业为单元管理;
手续;
7、手册到期后,企业应在30天内持手册和进出口报关单向海 关办理核销手续。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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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税期限和延期
手册备案有效期为1年。如需延期的,服务外包企业应在 到期前30天内提出申请。海关审核后同意的,每次延期 不超过1年,最长不能超过服务外包合同期限。
说明:
1、设备的最终保税期限根据合同确定,无强制性规定。 2、海关手册采取1年1批的办法; 3、延期时,海关需审核:企业是否仍具备资质;设备是
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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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享受保税监管模式的企业范围
(1)注册地和经营地在国家21个服务外包示范 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包 括:上海、大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哈 尔滨、大庆、西安、长沙、北京、天津、重庆、 广州、武汉、成都、济南、杭州、合肥、南昌和 厦门。
(2)经示范城市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口环节增值税,而暂时进口货物的设备也有局限性,
《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署令157号)其中第
四项“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
和用品”;第六项“货样企业”资料 与服务外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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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的货物范围
• 可以暂时进口的设备也需要缴纳保证金,设备的金额 一般较大,企业资金负担较高,另外还需要行政许可 需要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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