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一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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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香坊区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1年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发展提高、三年上一大台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区政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把我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成为“质量好、服务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文明行业。

二、活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2011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率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和突破点。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段,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探索推进住院流程再造,积极实施预约出院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实行住院流程再造,积极实施预约出院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实行出院患者床旁结算。开展医疗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落实《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功能规范》。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2011年,全区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区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至少有一所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的病房。区人民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30%以上的病房,其他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20%以上

的病房。

4、改善就医环境。各医院的候诊室、诊室、病房、办公室、值班室、食堂、后勤、厕所等区域整体环境整齐、洁净、安静、舒适、高雅。院内绿化优良美观。病房和诊室私密性良好。引导标识统一、规范、清楚、醒目、易懂,无乱张贴现象。

5、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试点医院及专业范围,全区二级医院实施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各试点医院对试点病种符合入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6、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制度,引导医院牢固树立公益性办院方向,将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院长的首要职责,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工作。

7、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

实《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例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5、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2011年全区医院平均门

诊人次费用力争实现零增长,全区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增幅要在前三年平均增幅的基础上力争有所下降。原则上确定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控制比例:综合医院不高于45%,妇幼保健所不高于40%,口腔防治所不高于30%,精神病及其他专科医院不高于50%。开展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

(三)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集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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