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内设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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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内设科室职责
一、政工科
1.积极有效、创造性地做好基层党支部工作,在检查、督促、考核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务工作各类台帐记录,切实做好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干部考评工作、发展新党员工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活动,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逐步制度化、民主化及规范化。
2.人事安排注重政策性,切实按照各类文件精神办事,力求透明、公正、平等,做好干部、工人调动工作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事项,加强对优秀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为年轻干部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3.围绕党委宣传思想工作基调及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激励全处职工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奋斗,抓好通讯报道、内部刊物的编辑发行。
4.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教育,树立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
5.职称评定工作坚持条件、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用足用好政策,切实做好晋级升级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使职称评定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
6.劳动工资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以各类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为依据,慎重处理涉及工资各类问题,加强合同制工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工人等级考核和技师聘评工作,按时交纳各类劳资报表和各项费用。
7.负责交通局联合党校的日常工作,抓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轮训,争创市级先进基层党校。
8.加强职工教育工作,主要抓好全员培训和组织参加各类短期适应性培训,切实增强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教育。
9.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10.做好各类材料收集、分类、归档工作,力求确凿、完整、系统、充分体现每人的成长过程和工作业绩,内容真实、详尽,归类正确无误,各类材料妥善保存,提高查考价值。
部门负责人:兰平
办公电话:68127918
二、办公室
1.负责制订处行政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落实并做好工作总结,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好上下左右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目标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文秘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种信息,做好信访工作,做好文件起草、核稿以及收发、登记和传阅,管好用好档案和印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乱放、不丢失、不泄密。
3.树立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制订内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执行情况,做好固定资产核实、登记、检查、交接和办公用品发放,搞好机关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做好公务车调度和管理工作,妥善、恰当地做好接待工作和会务工作。
4.抓好全处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5.负责全处基建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检查督促,确保基建工程质量和进度。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房屋维修工作。
6.抓好交通战备和人武工作,协助交战办把战时后勤供应保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完成兵员征集和民兵训练工作。
7.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教育,检查督促全处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8.根据气象汛情和上级防汛布置,配合路政、安机等部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制订防汛抢险计划、落实调整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协调、督促以及抢险情况汇总和报告。
部门负责人:朱超
办公电话:68119091
三、安全保卫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机务管理方面的法规、法令、条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及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查找、排除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人事安全和机械设备的完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处理交通、生产、消防事故。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辆驾驶员年审、机动车辆年检工作,做好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发证及操作手年审工作。
6.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加速设备的更新改造,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科学配套的原则,正确选择、购置、安装调试和使用设备。
7.做好现有设备的挖掘、革新工作,根据工程需要对本单位所属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好进口设备的引进吸收消化工作,保证引进设备的正常运转,掌握其维修、使用技术,解决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工作。
8.掌握和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对设备的检查评比,督促做好设备现场管理和设备封存及报废,建立健全机务技术档案。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筑养路设备发展规划,参与机械化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机务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10.开拓资金来源,不断扩大设备规模,开展设备有偿使用工作。
部门负责人:毕郁哉
办公电话:68219658
四、工程管理科
1.具体履行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大修工程的行业管理职责。
2.组织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工作,制订考核计划。
督促各建设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
3.组织对建设单位的检查工作,制订检查计划。
重点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组织阶段性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4.收集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工程建设情况,配合相关科室开展统计报表工作。
5.推广工程施工、设计和管理等方面新标准、新技术,组织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建设项目科研课题。
7.督促建设项目完善工程交竣工资料,汇总归档。
8.完成处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相关科室开展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新明
办公电话:68127392
五、计划规划科(总工办)
1.负责工程项目前期、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网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负责建议计划的编制、实施计划的分解下达,做好计划控制和协调工作。
3.协调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协助技研方案的制订、申报、鉴定。
4.负责全市公路的全行业统计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网交通量观测的管理工作。
6.完成临时任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吕悦
办公电话:68115189
六、收费道路科工作职责
1.汇总、编制全市车辆通行费收支年度计划,检查落实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定期组织会审,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2.配合做好收费工程可行性研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项目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实施方案。
3.执行省制定的收费站点工程建设规范、设计标准和定额管理办法,做好收费站点工程设计预算审查和包干经费以外支出项目的报告和审批。
4.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收费工作在收费期间的建设、养护管理以及专线公路养护工作,确保收费站站区公路的完好和安全畅通。
5.负责对全市各收费站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收费工作的执行情况,搞好收入分析汇总,积极完成年度收费计划指标。
6.检查指导收费站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收费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竞赛评比活动。
7.做好通行费票据的领发、使用和核销管理以及票据仓库的管理。
8.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通行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负责全市收费人员的编制管理,核发服务和稽查证件。
9.积极开展和推广使用全(半)自动收费监控系统、微机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10.做好收费政策、标准的宣传解释及咨询工作,及时认真地处理人民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
11.定期召开收费站长例会,检查、交流全市收费工作。
12.做好基础台帐等内业工作,按时做好统计报表。
部门负责人:曹维
办公电话:68117040
七、信息技术科
1.负责市处电脑及网络设备等的选型、采购和维护工作。
2.负责对下属县站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3.负责市处的科研工作。
4.推广运用省局下发的各类应用软件,负责对各县站业务软件的使用进行指导、安装和培训。
5.负责维护中心机房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
6.做好全处电脑、服务器等的安全工作,防范各类病毒、黑客的攻击。
7.做好市处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并对下属县站网站建设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8.对市处及下属县站电脑及网络设备的突发故障及时做出应急处理。
9.调研、开发各类应用软件系统。
10.做好省局信息科、市局科技处等上级部门的联系、汇报工作。
11.做好与电信、政府采购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军
办公电话:68111461
八、养护管理科(农村公路管理科)
1.认真贯彻公路养护"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实施和完善"GBM"工程,以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为契机,促进全市公路的全面养护工作。
2.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经常查路督促,每半年对公路路况质量检查评定,保持公路完好,发现危险路桥及时组织抢修。
3.建立和完善现有公路养护基础资料,积极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路交通流量观测和日常统计,为公路规划、设计、养护、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
4.编制公路养护计划,以总量控制、综合平衡、先干后支、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为原则,合理安排全年养护经费,保障全市公路安全畅通。
5.切实抓好大中修、改建工程的设计、预算审核、监理、竣工验收和验收资
料装订等工作,逐步提高公路技术标准和通行能力。
6.逐步建立并完善公路绿化专业技术队伍,对绿化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等工作实施全面规范化管理,逐步提高公路绿化成活率、保存率和修剪管理养护工作。
7.积极创建文明工区,逐步提高公路养护职工素质,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养护机械化,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部门负责人:方春锋
办公电话:68223016
九、养路费征稽科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以“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为原则,在辖区范围内向缴费义务人征收养路费,确保完成养路费征收任务。
2.在本单位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公路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3.负责对所属征稽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4.加强对全体征稽人员的管理,组织征稽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专业知识,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5.负责全市应免车辆申办资料的收集、复核和养路费免缴证申报工作。
6.指导、协调所属征稽部门养路费稽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养路费稽查,依法查征养路费。
7.指导所属征稽部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树立征稽窗口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并检查交通“五项禁令”落实情况,加强征稽人员行风廉政建设,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8.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养路费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负责人:金东
办公电话:68110009
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内设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围绕中心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做好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认真做好文秘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种信息,做好文件起草、核稿以及收发、登记和传阅等公文处理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管好用好档案和印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乱放、不丢失、不泄密。
4.结合职工思想情况,协助开展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
思想道德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
5.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执行情况,做好固定资产核实、登记、检查、交接和办公用品发放,搞好机关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
6.以各类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做好人员招聘与合同签定的相关手续,慎重处理涉及工资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好各类劳资报表,交纳各项费用。
7.加强职工教育工作,抓好全员培训和组织参加各类短期适应性培训。
8.做好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9.做好公务车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接待、会务和外联工作。
10.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党务、工会、共青团工作。
11.负责做好中心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部门负责人:朱杰
二、收费道路科
1.编制、汇总苏州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的年度收支计划,检查落实年度收支计划落实情况,做好收入情况分析汇总,积极完成年度计划指标。
2.配合做好高等级公路可行性研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查,项目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实施方案。
3.负责全市高等级公路通行费征管人员的编制管理、核发服装和稽查证件,组织通行费征管人员的岗前业务培训。
加强通行费征管人员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半军事化、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收费队伍的政治、法律及业务素质。
4.检查指导所辖收费站行风廉政建设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使收费站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5.做好通行费票据的领发、使用和核销管理,收费基础台账管理等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
6.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及咨询工作,及时认真处理人民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
7.负责高管中心收费管理系统管理,建立各级日常维护和设备维修网络,切实保障收费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8.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收费期间的公路养护管理以及专线养护工作,确保收费区域道路的完好和安全畅通。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养护科
1.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本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2.努力完善科室内部管理,推行与修订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考核指标等管理性、技术性文件,督促养护承包人做好各项台帐记录。
3.负责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年度计划、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审定养护承包
人的公路小修保养月度作业计划。
4.坚持公路巡查制度,督促养护承包人进行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及时进行小修保养,保证公路安全畅通、清洁美观。
5.负责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完成工作量的审核,并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经费。
6.负责委托道路、桥梁的定期检测、检查,并进行养护质量定期评定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汇总路况信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并加以统计与分析,为养护计划的编制与调整提供参考。
7.负责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施工及验收,以及技术资料的归档及管理;积极指导和监理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实施,确保各项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8.负责提出对所辖一级公路平时的预防性养护措施意见,进行公路养护突发性抢修工程的现场勘察、抢修方案的审定或后审定,督促抢修工程的实施。
9.按照合同条款,负责对养护承包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进。
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65995355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苏州支队(苏州市公路路政支队)
内设科室职责
一、路政综合科
1.在支队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做好支队的日常行政工作;
2.制定全市路政管理工作目标计划、路政管理规章制度、路政管理行政措施;
3.做好支队内部车辆管理工作;
4.做好支队宣传报道工作,编写支队《苏州路政信息》,及时报道路政管理动态,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5.负责支队法律文书、票据的申领、发放、保管和使用;
6.做好路产赔(补)偿费收缴工作;
7.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报、领发工作;
8.负责支队法制工作,审核各类法律文书;
9.组织全市路政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全市路政管理信息系统、路政巡查系统的使用;
10.负责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车辆、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
11.负责对路政人员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制落实,加强行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路政服装着装情况,经常进行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68111853
二、路政业务一科
1.在支队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高速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做好高速公路路政许可审批工作;
2.审批穿(跨)越公路事宜,对特殊情况下挖掘、占用、利用、搭接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及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进行审批;
3.组织开展路政执法重大专项活动,组织路政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加强对路政人员的业务考核,提高路政人员整体素质;
4.监督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和设置,对现有的主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进行检查,提出维护和完善建议,确保标志、标线的完整、准确、清晰;
5.参与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交(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路产路权接收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路政审批台帐,负责统计、汇总、上报高速公路路政统计报表;建立本辖区内高速公路路产档案、路政案件档案、路政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负责人:陈飞
办公电话:68120829
三、路政业务二科
1.在支队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做好路政许可二级审批工作;
2.审批穿(跨)越公路事宜,对特殊情况下挖掘、占用、利用、搭接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及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进行审批;
3.组织开展路政执法重大专项活动,组织路政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加强对路政人员的业务考核,提高路政人员整体素质;
4.监督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和设置,对现有的主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进行检查,提出维护和完善建议,确保标志、标线的完整、准确、清晰;
5.参与新建、改建公路交(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路产路权接收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路政审批台帐,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路政统计报表;建立本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路产档案、路政案件档案、路政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
7.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业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68111093
四、路网调度办公室
1.在支队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对全市公路路网交通调度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做好路网调度工作和路政装备管理工作;
2.加强施工路段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维护主要干线公路施工作业和工程养护的正常秩序;
3.组织路网调度值班;
4.负责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时,及时向省局路网办汇报,统一发布公路路网运行信息,协调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关系,指导解决公路路网中出现的问题;
5.制定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的公路路网交通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
6.汇总、上报全市公路路网交通运行情况;
7.在特殊情况下统一调度全市公路系统清障设备;
8.负责指导全市路网调度工作,组织全市路网调度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9.配合做好110联动工作,负责协调路政支队、市公路处养护科、收费科、安机科等路网调度责任部门的路网调度工作;
10.做好路政装备的管理和路政服装的申报、领发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负责人:高晓枫
办公电话:68110306
五、稽查大队
1.在支队领导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路政管理、养路费征费稽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的公路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路政案件和养路费案件的查处;
2.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依法查处违反养路费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4.对经批准的穿(跨)越、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路政许可行为、公路危桥险段、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对辖区内的重、特大路政案件进行查处,对严重的路政案件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组织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整理、建立辖区内重大路政案件档案,及时上报和整理典型案例;
6.对违反养路费缴费规定及路政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和车辆驾驶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六、直属大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大队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本县(市、区)路政执法工作,制订本地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3.组织路政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及时制止、查处违法侵占、污染、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路产损失赔(补)偿费,保护路产;
4.审核、审批本级管理的路政管理事宜;
5.负责辖区内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控制,审核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建设事宜;
6.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超限运输、试刹车车辆;
7.负责辖区内的标志标线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参加本辖区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公路环境整治的验收工作;
8.负责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本辖区内的施工作业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及时上报路网交通运行信息;
10.负责辖区内的路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1、负责本级路政装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部门负责人:余理
办公电话:67526128
七、高速公路路政大队
1.在支队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大队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高速公路路产保护、路权维护;
4.负责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制止路政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路产路权案件:
5.负责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的具体追偿执法工作;
6.及时通知和监督养护管理单位修复损坏路产,排除道路障碍;
7.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标志标线设置、广告设置、道路清障等行为实施现场监督;
8.查处收费站区故意堵塞车道、影响收费秩序和通行秩序的行为;
9.及时上报高速公路路网交通运行信息;
10.负责建立路产档案、路政案件档案和路政管理台帐,按时上报路政管理统计报表。
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