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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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公民行为能力分类只与自然人的年龄有关。

()公民行为能力分类与自然人的年龄有关。

( )(07年初中A)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成年无精神病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劳动成年人1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部分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3、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否则单方行为无效,合同行为效待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完全精神病人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三、例外性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四、精神病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与认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与认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取得、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公民承担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对自己违反民事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国的《民法通则》根据公民不同年龄智力发育的不同状况或者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一般来说,公民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完全能独立的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完全的辩别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从人的智力发育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一定的年龄确定为十八周岁,即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

法律赋予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要考虑是是公民的智力、辩别能力等自身状况,而并不是考虑公民的经济状况,而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又作了特殊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没有经济收入的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有完全辩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但不一定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承担民事责任。

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在家待业的高中毕业生,虽然他们已满十八周岁,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经济收入,无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这类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了既承认这类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保护有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中指出,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

由此可见,经济状况并不影响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

2、有经济收入但不满十八周岁公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不满十八周岁但已达到一定年龄有一定的辩别能力有经济来源的公民依法也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注意:当事人可超越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 此认定合同无效。但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三、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一、概念:公司法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 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直索责任。公司法人格 否认在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独立民事权利能 力的存在。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产生机制: 公司独立人格和独立责任产生应具备的两要 素:
2公司意思(机关意思)的特点:
• (1)、公司的意思是由公司机关形成的:股 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
• (公司意思形成的机关:股东大会、董事会) • (2)、公司意思的形成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 (3)、公司的意思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
外表达的(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Hale Waihona Puke 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 公司的债务不履行责任: • 1公司承担了合同义务; • 2公司有违约行为; • 3公司对其违约行为是否需要有主观过错,存
在学说上的争议。
• 严格责任原则; • 过错责任原则。
三 公司的侵权责任
• 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 • (1)、须有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 • (2)、行为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
• (3)股东利用公司法人格合理避税的行为, 如母子公司间通过内部交易转移定价逃避纳 税义务的行为
第三节 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一、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 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 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1按法人实在说,法人有行为能力;按法人拟制 说,法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组织体说,法 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 ②对公司举债的限制:公司发行债券的累计 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 ③对公司贷放资金的限制:董事、经理不得 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公民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在法律上,公民行为能力被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这些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全部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这种能力通常在18岁时获得,即法定成年芳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购买和出售财产、受益和承担义务等。

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认为是一个人成熟和独立的标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种能力的限制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或精神状态。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部分智力受损者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

这些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协助或代为行使民事权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无法在法律上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状态。

这种状态通常出现在严重精神病患者、智力严重受损者和其他丧失法律行为能力的人身上。

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的人需要依靠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全权代为行使民事权利,并接受社会的特殊保护和照顾。

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不同类型的行为能力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应该在生活和工作中充分理解和尊重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护。

个人观点: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类型的公民行为能力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价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展现成熟和独立的一面。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需要得到社会和法律的特殊关爱和保护,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应该以包容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和谐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公民行为能力的了解和宣传,通过各种途径传播有关公民行为能力的知识,以提高社会公众对这一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母法条:民法通则:9,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3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合同法: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

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关法理: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简言之,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成为民事主题的可能。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包括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个体心智,健康状况而有差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知识点: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认定自然人出生时间的标准依次为: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有关证明)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何确定死亡时间(继承法意见第2条: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机关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规定A,关于胎儿的应留分额:继承法28条(死体/活体/出生后死亡)B,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此时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行为能力(注意童工下限为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年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无行为能力(年龄/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5,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能力范围内,此外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与合同法的区别)7,特殊行为能力:适用特别法:如结婚能力8,法人权利能力与经营范围之关系:合同法解释10条禁止性规定: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不包罗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机关法人签定的营利性质合同为无效行为子法条:民法通则1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通意见: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划分表格】一、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概念1.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依法享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1)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 监护人同意行为能力(1)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监护人同意进行民事活动。

三、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限制1. 儿童禁止从事危险活动(1) 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2) 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防止其从事可能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活动。

2.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违法行为受到纠正教育措施。

3. 未成年人的契约行为(1)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

(2)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保护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 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2) 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1) 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2)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保护1.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保护(1) 司法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保护。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救济(1) 对于受到侵权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补充1--民法基础知识

补充1--民法基础知识
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如国有化、没收、征税,征收 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国家或者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 案例:捡拾被打丢的高尔夫球是否构成盗窃罪 买卖、赠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
(2)所有权的转移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 记。”
《铁路法》 各铁路局、铁路分局 《邮政法》 邮电局、邮政局、电信局 《银行法》 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 《保险法》 总公司 《航空法》 航空公司、机场
(3)法人的成立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因为本人与无权代理
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
行民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
效果的无权代理。
外表授权
类型
效力
善意 人资 格
第三人 权利
相对人的权利
追认
催告权
撤销权
狭 义 无 权 代 理
1.自始无权。 2.超越范围。 3.超越时间。
(3)所有权类型
国家财产所有权
集体财产所有权
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4、共有
概念: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
所有权。 种类: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 (3)作价补偿。
五、债权制度
1、债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请求权、任意性、平等性和相容性

四川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四川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四川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四川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一1、《民法通则》中,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分类的依据包括公民的( )。

A、年龄状况B、教育程度C、家庭状况D、精神状态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C、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的内容,以及处理诉讼中的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根据如上定义,以下符合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是( )。

A、甲监狱为张某报请减刑二年B、乙监狱为李某越狱犯罪提起起诉C、丙监狱接受A市法院判处的一批刑事犯入监并对其进行入监教育D、丁县法院收缴对罪犯王某的五万元罚金4、国务院发布的《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据此,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办法的行为属于( )。

A、特别授权立法B、中央行政立法C、补充性立法D、一般授权立法5、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四川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1、答案: AD解析: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

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

因此,《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分类的依据包括公民的年龄状况、精神状态,故正确答案为A、D。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如何分类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如何分类

民事⾏为能⼒具体如何分类在我国规定的是只要满了⼗六周岁那么就具有⼀定的民事⾏为能⼒,达到了⼗⼋岁就具有完全的民事⾏为能⼒,那么这个民事⾏为能⼒具体有哪些分类?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为能⼒具体如何分类⾃然⼈的民事⾏为能⼒可以分为完全民事⾏为能⼒、⽆民事⾏为能⼒和限制民事⾏为能⼒等三种情况。

(⼀)完全民事⾏为能⼒,指达到⼀定年龄的⼈,具有以⾃⼰的⾏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般⽽⾔,成年⼈⽣理和⼼理发育成熟,具有⼀定的社会经验和对事物的认识能⼒和判断能⼒,具有独⽴⽣活的能⼒,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法律⾏为,⽽且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为可能发⽣的后果及对⾃⼰和他⼈的影响。

因此,⼀般的⽴法都规定成年⼈在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具有完全民事⾏为能⼒,可以独⽴进⾏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为能⼒⼈。

(⼆)⽆民事⾏为能⼒,是指公民不具有以⾃⼰的⾏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和不能辨认⾃⼰⾏为的精神病⼈是⽆民事⾏为能⼒⼈。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由于年龄太⼩,认识能⼒与判断能⼒太差,还不能有意识、有⽬的地进⾏民事活动,从保护他们的利益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出发,法律不赋予他们民事⾏为能⼒。

他们所需要进⾏的民事活动,由他们的⽗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代为进⾏。

不能辨认⾃⼰⾏为的精神病⼈,由于他们丧失了认识能⼒和判断能⼒,⽆法独⽴进⾏民事活动,从维护他们的利益与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出发,法律不赋于他们民事⾏为能⼒。

他们所需要进⾏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代为进⾏。

(三)限制民事⾏为能⼒,⼜称不完全民事⾏为能⼒,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和不能完全辨认⾃⼰⾏为的精神病⼈是限制民事⾏为能⼒⼈。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理与⼼理有⼀定程度地发育,并且已接受⼀定程度的正规⽽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有⼀定的认识能⼒与判断能⼒,具有⼀定的独⽴⽣活能⼒,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的能⼒也在不断地增强。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民法常识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展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指具备局部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展及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展及他的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

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

即局部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存放财产被丧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

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当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顿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

民法典对公民行为能力的规定

民法典对公民行为能力的规定

民法典对公民行为能力的规定民法典是我国民法体系的总章程,是民事法律的根本性文件。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公民的行为能力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法典对公民行为能力的规定。

一、公民的行为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表达自己意思、办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在民法典中提到,只要是年满18岁的公民,就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尽管还未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积累,其逐渐具有了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未成年人尚未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善后事宜。

在特定的情况下,需要对公民的行为能力做出进一步的限制。

例如,对于某些心智障碍患者来说,他们的行为能力受到严重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心智障碍患者的行为能力限制为部分或完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由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阅历限制,其具备的行为能力相对较弱。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可以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代理。

也就是说,在未成年人与他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字或指定代理人进行签字。

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直接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获得报酬,也可以享有知识产权和相应利益。

此外,未成年人还可以进行符合其年龄、智力、劳动技能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典中,对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某些具有心智障碍或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保护,由监护人代表其行使权利。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部分限制或完全限制其行为能力的人,他们能够进行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四、行为能力的限制在民法典中,要求我们尽一切可能保护具有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公民。

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然,这里还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的精神病人。

法律确定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考虑是自然人的智力状态,而不考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

因此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没有经济收入的,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

这些人如果因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没有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通意见》第2条的规定,指“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

将这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于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都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只要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失去工作,也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他们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因此他们可以从事一些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他们的行为能力给予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最全的法律常识知识

最全的法律常识知识

第一章绪论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四民法的渊源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六现代民法的发展(一)概述(二)民法形式的发展(三)民法内容的发展(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7)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 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保护及其和民事义务的关系1、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它具体包括:(1)权利主体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主体可以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是怎样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关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采取年龄认定和个案宣告的制度,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需经法定的特别程序认定(《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三、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用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

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分析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分析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我国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主要以“年龄”为标准:《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年龄”为标准划分的逻辑,其实质为“意思能力”。

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判断较为简单,我们通常认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具有意思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部分不具有意思能力。

但是年龄无法完全反映意思能力这一内在的实质,因此,民法在立法上就设置一些规定来缓和仅以“年龄”为判断标准的僵化问题,其中以“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作为判断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的标准,形成了民法上判断民事行为能力除达到法定年龄外,还要具备意思能力。

《民法典》据此规定了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就如何判断成年人的意思能力,进而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做了进一步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四条将认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了法院,认定启动权交给了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恢复启动权增加了“本人”,均采用“申请+判决”模式。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才能享有某项具体民事权利或承担某项具体民事义务。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及终止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的开始是指公民从什么时候起取得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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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及导学设计
学生活动与调控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谁来回忆一下这个问题?好,那么同学们是否知道公民的民事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如何才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活动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案例分析】
一张特殊的奖状( 79页找C层学生来读 )
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1.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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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与调控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做出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可以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活动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案例分析一张特殊的奖状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1

1、我国民法的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1、我国民法的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1、我国民法的的调整对象及特点?答: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特点是:(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等价有偿。

2、我国民法的渊源?答:我国的民法的渊源是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订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3、我国民法适用的范围。

答:我国民法适用的范围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自源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5、什么是平等原则。

答: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6、什么是等价有偿原则。

答: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7、怎样理解自愿和公平原则。

答: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

8、什么是诚实信用原则。

答:诚实信用原则是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9、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民法的基本功能是确认和充分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和利益,在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民事责任制度及时恢复其被害人的权益;在保护民事权益的同时,我国民法要求民事主体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10、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_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有三类,分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因为能力人。

那这种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划分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所以在教育法律法规中,我们一般按年龄来区分这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了。

试题再现小明刚上一年级,父母在外务工,无法将小明带在身边,可以将小明委托给( )A.小明上初中的姐姐B.小明的同学C.小明九十多岁的奶奶D.小明刚刚结婚的叔叔【答案】A。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提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在民法史上是一个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独立为民事行为的资格是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一种法律地位的确认。

法律行为的生效当事人需要有行为能力。

从现代的人权观念来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开始于生命的开始终于生命的结束。

而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不应有一般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之分。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确立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维护交易的安全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生命一、引言“自然人”这一概念最早引入民法规定中是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在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首次使用“公民”的概念后各国民法中有些使用“公民”的概念。

“自然人”更多强调人的自然属性“公民”更多的强调作为权利主体的人的社会法律属性。

在承认公法与私法划分的国家或地区自然人是属于私法畴而公民被认为是属于公法畴。

而在不承认公法与私法划分的国家中公民和自然人的差别不大。

我国民法通则中是将“自然人”和“公民”两个概念并用在民法学说中倾向“自然人”概念的使用。

在民法长期发展过程中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制度始终伴随着民法的演进而演进。

同时人的问题在民法中并不仅仅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或者法律后果的承担者的问题人尤其是自然人作为万物之灵始终面临着一个“人应当怎样被看待、怎样被对待”的问题。

这就涉及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问题。

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的认识学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本将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设立的制度价值入手对目前我国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作些粗浅的分析。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有学者认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两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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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律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状态等因素,把公司的民事行为能
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至于何种状况才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护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己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_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分为两种:
1.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地法定代现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中分别规定了两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他的法定代理人什理碎吏注神
“=^自甜油衞帷人是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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