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科医院面瘫科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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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科医院面瘫科后勤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医院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医院人事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定办理。
3、本医院员工的服务、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给假、培训、加班、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5、本医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人员录用
1坚持择优录用原则。
2、录用程序
2.1面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原单位辞职报告(联系人、电话),由人事部门面试。面试合格者,填写《应聘员工登记表》,并上交学历证、毕业证
2.2复试:
2.2.1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领导在《应聘登记表》上填写部门意见,将《应聘登记表》返回到人事。
2.2.2销售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技能测试。
2.3试用:对新录取的员工进行试用,管理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其他员工一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其标准工资的80%
2.4录用:试用期满,个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主管部门领导视其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在个人转正申请上签署意见,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在将签署部门领导意见的转正申请交人事。
2.5医院所有正式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对未被录用的按人员辞职(退)程序办理。
3、招聘组织程序
3.1医院对一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招聘工作可遵照 2.1-2.5条自行组织,招聘计划和招聘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备案、核发工资。
3.2医院对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
三、调转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2、医院内员工调转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人事备案。
3、调转程序
3.1调出或调入需提出申请。
3.2医院本部和各下属部门之间的调入和调出,须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承办,下发任命通知;
3.3调出部门负责做好被调员工的思想工作,工服随员工一同调走,并做好领用工具、设备、资料、办公用品的交接记录,调出部门主管是交接工作的监督负责人。
3.4调动前后的考勤和工资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分别申报。
3.5调任员工未在接任者到职前,其所任命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四、离职辞职(退)
1、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管理人员含财务人员提前两个月)上交辞职报告。经部门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到人事处填写《员工离职结算单》。
2、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医院主管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被批准辞职(退)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员工离职结算单》内容逐项办理、详细填写,经总经理签批。辞(退)职人员持《工资结算单》到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医院每月
22 日(节假日顺延)全天办理员工辞职(退)结算手续,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五、职务任免
1、各级主管职务的任免须由部门填具意见,由总经理核定任免。
2、本医院员工主管级别以上员工的任免均以书面行之,并酌情公布。
3、主管以上人员由医院下发任命通知。
六、人事档案管理
1、凡被正式录用员工,均需建立个人档案。
2、普通员工档案内容包括:《应聘员工登记表》、身份证及技术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医院的培训成绩单和奖励处分表等;管理人员涉及医院机密人员档案内还应包括户口本复印件;